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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离别难:男儿往事

五月中旬,南疆南,龙凌城近郊。

一轮白日当空,寒风吹过旷野,飞雪散漫狂舞,乱纷纷铺落在大地上。荒野间,马蹄声哒哒作响,木轮车咿呀咿呀唱着歌,地上并行的车辙悠悠蜿蜒向远方。

两个年轻人一前一后坐在马车顶上,随着车身的颠簸,两人身子也跟着摇摇晃晃。年龄稍长那人,手中握一枚酒红色葫芦,此时他刚喝了口葫中佳酿,随手擦了擦滑落嘴角的酒水,一脸醉醺醺然。

“也给我喝一口。”小的向他伸手。

少年眉心有一线金印,像是在额头抹了一点蜜糖,是已经穿戴齐整的凌征。

“小孩子少喝点酒。”青年乜他一眼,有些不太情愿。

“不小了。”凌征也看过去,一双明亮的眼睛显得他很真诚。

青年本来就只是客气一下,急忙又喝了口酒,爽快地将葫芦递给他。

凌征接过那枚酒红色葫芦,目光忽然变得有些黯淡,一时间低头不语。他沉吟片刻,缓慢说道:“不知道我们……还有没有再见面的机会。”捧着葫芦灌了一口。

酒水入腹,喉咙火烧一般难受。凌征深深蹙眉,强撑片刻,终究压不住上窜的酒气,赶紧扶着红木车盖,呛了半口酒出来,一通咳嗽。

看着凌征狼狈的模样,青年很是一番忆苦思甜,不禁想起自己第一次被师父骗去吃酒的样子,满意点了点头,俩人的反应都差不多。

这酒,——烈!

青年幸灾乐祸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小小年纪,想那么多!”

凌征皱眉,扭头瞥他一眼,不快道:“又说教!”缓过劲来,看向心情大好的青年,开口问道:“不过下次见面,你是不是就真的变成一个老头子了?”

青年无奈一笑:“也就十年,我能变得那么老吗?”又说:“怎么,舍不得我?”

凌征两眼一瞪,针锋相对道:“是你舍不得我吧!除了相识那天,没见过你喝酒的……”语气低了下来,又将葫芦递还回去。

青年接过葫芦,也不在意上面凌征的口水,仰头便喝。

可别小看这枚红彤彤的酒葫芦,西门不争湖,大吧?可是几百年以来,这枚小小的酒葫芦里,已经装下了半个不争湖的酒水。——还没装满!

凌征向青年靠了过去,盘膝坐好,摸着横在腿上的二尺红妆,心中犹豫一番,抬头看着青年,问了一个他早就想问的问题:“师兄,当年你第一次挥出红妆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

青年面无表情地放下了葫芦。也许是觉得两人再也不能见面了,也许是因为当年的故事始终无人诉说。总之,青年那张微微泛红的脸上,渐渐露出一丝缅怀的神色。

他想起了那个一到晚上,就像一幅画一样“星光全在水,渔火欲浮天①”的南门小镇;想起了那个方圆不过三五十丈,却彩旗鲜艳,锣鼓喧天,皮影、傀儡、花棍、唱曲……各色杂技应有尽有的镇中瓦舍;

想起了镇子里那位很牛很牛的“南门管家”牛大叔;想起了那位总是尖着一副嗓子说话的地道男人“崔小姐”;还有自己住的南门客栈里,那位每天热情招待客人的打杂小二杨二哥……

人想过了,又想起那湖、那山、那片日日夜夜在他屋后招摇的郁郁葱葱的竹林。

还想起在那段时光里,自己每天都是一副衣衫不整的模样。一到晚上,就是满脸抓痕,身上又青又紫,简直狼狈得要死!

记得那段时间,每一天晚上,自己从窗户外面翻进屋子里面,先胡乱吃点杨二哥送上来的点心,简单果果腹,就一个人披着夜色,悄悄离开客栈。

南门镇是个精致的小镇,总共也就只有镇子中心一条长街。没走几步路,他便来到湖边,远远望着那位在谈笑间“挥斥方遒,纵横沙场”,俨然化身为一介说书人的落魄师父。

既然想起了师父的模样,自然就会想起那些从他老人家口中,飘过岁月长河,重新浮现在孩子们眼前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南门一十二等凌云剑匣;西门腹中空空竹;东门四季锦囊吞明月;龙灵殿活灵饰宠龙点睛②……”

以及那些虽然已经在岁月中逝去,却依然活在师父故事里的人物们:

“一剑裂天山,双拳退剑雨”的北门娇子慕容泉:

“话说慕容泉手持天镜,直奔战场,一剑劈裂天山!一瞬间,山河失色,日月无光;乾坤颠倒,四海皆立!北门娇子慕容泉仅凭一人一剑,竟然逼退千万敌军!可惜……他一介凡躯,又能抵挡龙族多久?一剑过后,巽州局势不过短暂缓和,众人依然未能改变大局。……”;

骑乘神兽驺吾、日行千里,以一幅云中苍辰卷拓了天山的北门老祖慕云安:

“苍辰卷如白虹贯日,刹那间,天色昏暗!慕云安微微一笑,那张逆行于天的苍辰卷竟然自行展开,南北绵延千里,更如烟云般向四方弥漫。薄如蝉翼,轻如丝绸,飘在天上如同一面天湖,悠悠映照着人间景象。

慕云安双手上下一合,天地一震,万物悬空,苍辰卷飘然坠落,上下两座天山先是山尖相撞,继而仿佛融化一般没入彼此,如同镜面化成一片水面,将照镜之人吸入其中。待苍辰卷吞下天山,慕云安手臂一扬,收卷而回。方圆千里陡然空旷,一览无余!……”;

还有“白雪纷纷何所似?未若柳絮因风起。”身怀咏絮之才③的北门才女谢思雨;“韬光养晦一甲子,运筹帷幄烟海阁。”北门神算子谢思安……

想到最后,在那份遥远的记忆里,青年始终不敢想又不敢不想的、一直逃避又不得不面对的、日夜渴望着能与之相逢一笑泯恩仇,却又害怕和它再见面的……还有那只成天与自己嬉戏的猴子跳跳。

郑阁喝了一口酒,说道:“那一夜……”

『虹途·烟尘旧梦(节选):

十年以后,二十一岁的郑阁卒业于南门寒魄学院。离开学院那天,他第一次拔出了那把位列羽界十六名剑之上的南宫寒魄剑。

又过一年,在护送凌征去往“奇绝谷——御神道”渡甲子劫时,手握二尺红妆的凌征实在忍耐不住,开口问向身边这位自己无比仰慕的青年。问他当年第一次挥出红妆时,究竟是怎样一种感受。

郑阁沉默一瞬,喝了口酒。

他是这么描述当年那一幕的:

“那一夜,银月如一轮千丈玉盘,无声照耀着人间,洒下亿万琉璃。我第一次觉得原来月亮如此贴近我的生命,好像只要脚踩屋檐,我就已经站在世界的顶点。

我想起了风中的落叶,想起秋天飘零的花朵。我想象着自己是一片轻灵的羽毛,只要心念一动,就可以飞上那轮触手可及的银月。

于是我轻轻跃起,一切都归于静谧。空气清凉如水,我就好像沉浸在一坛浓郁的酒水中,全身每一寸肌肤都深深陶醉,不愿醒来。

在我举剑的时候,红妆似血流银。

我根本不知道,原来在我身后,房屋、草木、甚至湖水、甚至山中碎石,一切东西都已随我拔地而起,逆天而行。那个时候,我已经忘记了一切,只想挥剑,拼命挥剑……”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下来。凌征注意到,这名一向以剑术与开朗著称的青年,那双清澈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可掩饰的哀伤。就像清晨的林间弥漫起一层水雾。

郑阁继续说道:“惊雷炸响,山林震荡。我重新醒来的时候,方圆一里再无生机。我恢复了听力,却不再有鸟鸣;我晃动着双眼,却再也看不到那片竹林。

已经没有竹林。

不远处,跳跳一双金瞳如火,我从未见过跳跳这般模样。它的胸口有一道一尺长的剑伤,深可露骨,那身棕色柔顺的毛发此时已变得黑红。跳跳龇着利齿,一双怒瞳仿佛要将我吞噬。

我缓缓侧过脑袋,看见了师父手中的红妆,——红妆饮血。

我知道,是我砍中了跳跳。第一次……我真正伤到了它。”

郑阁冷笑一声,是在嘲讽自己,仰头狠狠灌了口酒,长出一口气,接着说:“毕竟朝夕相处了那么久,我们早就能够读懂对方的表情。从对上跳跳的眼神时我就知道……曾经那只会和我一起玩捉迷藏的小猴子,一定不会再原谅我了。

师父说跳跳有着常人十岁的智力,可如果你深深地伤了一个十岁孩子的心,他是会记恨你一辈子的。

只是一瞬间,我仰头栽倒在地上,好像全身力气被抽干。我突然觉得自己身上一点重量都没有,我甚至不知道我的手脚还在不在。

就在那个瞬间,我已经和自己的童年挥手作别,丢弃了过去的一切。那个时候,我心里只想着一件事情:‘若不是师父及时赶到,我真的会死的……会被跳跳杀死。’”

短暂的春天仿佛一夜逝去。昨日还在夕阳下盛开的花朵,今晨便已零落成泥,化归于尘土。清晨时分,太阳升起,枯萎的花茎全都粉脆如蝉翼,静悄悄贴在大地上,层层随风漂浮。冰冷阳光下,表面钉着一圈铁皮的车轮仍在缓缓向前滚动,继续碾过荒野。

凌征没有说话,也没有再次看向身边的青年。一百年,或者只是一瞬间的沉默以后,他终于再次等到了郑阁的声音,像是从千里外传来,像是飘荡了十年的忏悔……

“其实我并不真的想伤它的,红妆明明是一把连菜都切不了的钝剑……”

郑阁苦笑:“从那以后,我就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踏入南门镇半步了。

虽然那里是由两位师父创建、并且生活过许多年的地方。但是自从师父们走后,南门镇真正的主人就已经是跳跳了。

而我,已经成为一个不受主人欢迎的人……”

那一年,郑阁二十二岁,凌征十四岁。

二十年后,当十六岁的凌征再一次离开御神道,专程前往南门镇拜访那只有着一双金瞳的猴子时。双方刚一照面,他不过才提了一句郑阁的名字,便被后者以雷霆之力打出南门,让身具一身金骨的他硬是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此后又过一甲子,当郑阁以一种决绝的方式离开人世以后。三十五岁的凌征带着佩剑红妆,再次来到南门镇。

这一次,已经年迈的老猿跳跳并没有像六十年前那般动怒,它只是从凌征手里接下红妆,将其咬在口中,转身跳入客栈后面那片茂盛的竹林,便再无音讯。

——虹途前传·烟尘旧梦·长夜·师徒④』

听完这段精彩的往事,凌征轻叹,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而在说完这些积郁多年的话语后,郑阁只是眼神缥缈,无声饮酒。

凌征轻抚着手中红妆,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师兄想要砍伤跳跳,师兄砍伤了跳跳,事情就是这样的。

他低头看去,红妆沉默。

这是一柄妖冶的剑,当它认主复苏的那一刻,会如一位出闺的女子般,透露出一股天然的魅惑。在那短暂的一瞬间,它会带你领略“一剑退敌”的快意。只是在那个时候,你的内心除了渴望杀敌,会失去其他一切杂念。

太阳西斜,马车变了一个方向,阳光正面照来,刚好落在凌征脸上。他抬头望去,远方的天空在那双明亮的眼睛里晕染出一片瑰丽的色彩。

喝酒的喝酒,擦剑的擦剑,两人一路无话。毕竟该说的、不该说的,此刻都已经说完了。

温馨的时光总是短暂,凌征还在发愣,阳光却忽然地弱了,身边空气也一下子全都凉了下来。

两人又回到了几日前离开的那条冰渊,不过这一次,他们有了一个新的去处。那是一个被世人称之为“羽界门户”的地方。

传说在上古时代,南门祖先曾经跟随着一位战无不胜的神将,为神族镇守天门。数千年过去,时代已经改变,如今的人族再也不需要为神牺牲自己的生命;然而,那份流淌在南人血脉中的使命却依旧传承了下来。时至今日,不论南人对羽界是否心存怨言,他们都始终坚守着心中的正义,为世人守护着这扇脆弱的门户。

最后一段雪路,是两人徒步走完的。或许是因为分别在即,凌征和郑阁都走得很慢。眼前不变的景色,一度让凌征以为他们可以就这么一直走下去,走到岁月的尽头,永远不分离。然而漫天风雪还是令人猝不及防地飘散开,固若金汤的冰墙下悄然出现一个裂口。不知是自然的伟力,还是人迹的神工。

凌征停下脚步,喃喃道:“奇绝谷——御神道。”

与东门长谷、西门残暮原、北门天青饮马川不同,此处是“羽翼”真正的、也是唯一一个缺口。

南疆,这片中土最贫瘠的大地,本该是羽界最致命的弱点。讽刺的是,事实却完全相反:羽人守不住东域长谷、守不住西境残暮原、甚至曾被北方的敌人逆着饮马川一路平推到燕云两州,这才有了那些“北门骄子”们的传奇;

没有耻辱,哪来的传奇?

没有懦夫,谁人不是英雄?

而他们南人的地盘,就从未被敌人攻破过!哪怕在最艰难的岁月里,南院也至少在界外保持着两座辕隘。

凌征心中油然生出一份责任感,就是这片贫瘠的大地,却孕育出了整个羽界最强大的战士,他们的名字是——南门子弟!

而他,也是其中一员,从今日起,他便要肩负起肩上的使命,誓死不容有失!

“师兄,我想好了。”凌征手握红妆,目光坚定。

“想好什么?”郑阁侧眉。

“我的字。”凌征跑到近处一个雪堆上,转身看着郑阁,坚定举起红妆,大声喊道:“凌征,字征服!”

郑阁滑稽一笑,随手摘下腰间那枚酒红色葫芦,抛给了他。

“我不喝酒。”凌征瞥了葫芦一眼,蹙眉不已。君子不夺人所好……主要是上面还黏着他的口水。

“收下吧,还是师父留下的。”郑阁解释说道。师父传给了他,他传给凌征,这便是传承。对凌征挥挥手说:“总得送你个成人礼物。勉强认你这个师弟了。”

凌征双手捧着葫芦,目光变得热烈起来。葫芦嘴上残留的口水也变了……变成师父的口水!

“哦……这么珍贵的礼物。”凌征喃喃。

“既然你不要……”郑阁伸手去抢。

“这么珍贵的礼物,我怎么好意思不要!”凌征早转过身,大声喊了起来。

似乎是为了掩盖自己颤抖的声音,凌征头也不回地跑进雪洞里,身影倏忽不见。他有些心恼,本来还打算露出一个笑脸再告别,可是一股悲伤忽然涌了出来,嘴角怎么也不受控制。若是再作停留,终究会哭出来的。

郑阁望着凌征消失的背影,从这时开始,二人将分别乘上各自的一叶孤舟,飘荡在两条流速不同的光阴长河里。他转身离去,沿着二人来时的方向踩出一串孤独的脚印。一片雪花落在眉梢,他抬头向远方望去,天上白云飘荡,大地银装素裹,四野茫然。

天色有些晚了,寒风又呜咽起来。郑阁微阖双眼,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些熟悉的夜晚。每当那个时候,他会独自披着一身黑衣,静静地站在屋顶上,望着对面寨子里阑珊的灯火,等着女孩儿的到来。

忽然间,眼前浮现出两团模糊的光影。相由心生,光影越发清晰起来,是一对玲珑精致的玉连环。他心念一动,画面中,一阵微风吹来,“叮铃、叮铃——”,玉连环在风中发出一串清脆的乐声。

不知过了多久,他睁开双眼。天上弯月初升,身前还是一片雪色。

郑阁苦笑一声,他又想喝酒了。

凌征进入了一条黑暗的隧道,他抽了抽鼻涕,试着向前迈两步,脚踩地面,发出轻微的回响。

他索性大步前行,同时前后左右将这里仔细端详一番:四周一片光芒黯淡,前方不知有多长,头顶偶有几点水滴落下,“啪”一声摔在地上,碎成一朵透明的花,猝然凋零。

这就是御神道了,他想。

凌征咳嗽两声,对面忽然亮了起来,像是有人点燃两排火把——是燃烧起来的明石。他知道,从这时开始,自己便成为了御神道的新一任守护者。

此后十年,他唯一的任务便是阻止任何外来者从这里混入羽界。他扭头向身后看去,那片虚掩的光晕背后,已是一片黑暗。

凌征拔开塞子,仰头喝了口酒。

此番分别,已是两个世界,时间的流逝已经无法衡量彼此的成长,光阴的变迁究竟会改变谁的模样?下一次相见,会在哪一年,还有谁在场?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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