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月过去。我身心疲惫。更可悲或者可幸的是,渐渐地麻木了。
我突然发现,自己只是单纯地想找到她,了结一桩心事。
时光消磨了爱别离的痛。现实,就是那么残酷。
机械般地寻完人,我又一次坐到了阿财的小酒店里。
“还是照例的小龙虾?”阿财问我。
“再来几味小菜,你看着办吧!”我回答他。
他于是转身忙碌起来,“隔三差五为你准备小龙虾,我看,我正经地经营这个好了!”
“好啊!”我笑笑,“说实在的,你的小龙虾的味道简直没得说。总觉得有股特别的香甜,吃起来脑海一片空白。总之和外面卖的不一样。”
“你太抬举了,也就是原料新鲜了点。我可不会象外面,用死虾。都是自己搞来的鲜活材料。”他说着,把锅端上来。
掀开盖子的同时,我食指大动,口水连连。
“明天还去别的地方找你妻子?”阿财问我。
“不了,我请了太多的假,该回去上班了!”我啃着小龙虾回答。
“总算走出阴影了?”阿财一笑。
“恩,人生总要往前看!”我回答。而久了淡了,则是我不愿说出口的理由。
无论多么轰轰烈烈的爱情,最终都埋葬在时间的坟墓里。
永远做不到真正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永不分离。
我知道,即使这么说,我对妻子执着的时间也太少了些。只是这两个多月,我已耗尽我所有。
亲爱的,原谅我,我要开始过自己的生活。
我准备搬家,离开那些远远躲着我的三姑六婆们。现在我才真正明白了,所谓的牵连,真的存在。
站在空旷的房子里,从皱巴巴的被褥里散发出酸腐的气息,那是自言肮脏的妻子再不愿洗澡而留下的味道。
“我一身肮脏,洗澡还有什么用?不如找个同样肮脏的地方,死了算了。”她常常嗤笑。
我终于明白,妻子其实已经疯了。寻回来,也不过是个痴痴颠颠的女人。我于是把被褥全扔了。
而我迟迟没有行动搬家,唯一的理由,竟然是舍不得阿财的小龙虾。
想到这一点,我哈哈大笑。自己是真的放下了。
事情的转折是在一个夜晚。我坐在阿财的店里狼吞虎咽,面前红彤彤的龙虾壳渐渐叠得要遮住我的视线。
“什么时候搬家?”阿财问我。
“放心,我走了也会常来吃你的小龙虾的!”我笑着回答,不觉又加快了咀嚼的动作。
他也笑,“吃那么多辣的,小心上火。”说着,目光扫过我半敞的袖子,“看你手臂上,都长出斑来了。”
只一句话,筷子坠地。我宛如堕入冰窖。
我站在镜子前,脱了衣服,仔细地观察自己的身体。不知从何开始。米粒大小的斑点星罗密布在身体的各处,浅褐色,散发着淡淡的瘙痒。如芒刺,一一倒挂在我的心脏。
以后,它们会象雨后春笋一般连成一片原野吧!
我踉跄着,终于支持不住跌倒在瓷砖上。
怎么会这样?我惊恐地问自己。怎么会这样……
医生看着我的化验报告,嘴角凝起一线。
“不可思议,竟然是和你妻子一样的不明细菌。”
我冲上去,狠狠揪起他的衣领,“你不是说,日常生活不会传染的吗?”
医生慌乱地回答我,“先生,你冷静点!应该是这样的没错啊,这种病毒不会通过日常接触传播,除非……”
医生的话语传过我的耳膜,我瘫软在椅子上。
电光火石间,我明白了。
亲爱的,虽然迟了些,但是我终于找到你了。虽然,是用那么意外的方法。
我从阿财的店里出来。阿财在我身后追问,“你问这个做什么啊!”
我无心搭理他。
妻在等我,妻在那个肮脏的地方等着我。她怨恨我的无情无义,不会放过我。
我加快脚步,飞奔而去。
警察在我的带领下,找到了那个池塘。淤泥堆积,肮脏而腥臭的一潭深水。
拨开自由游弋的一群小龙虾,仔细搜索这片水域,终于找到了一具隐蔽的女性尸体。腐烂多日,已见白骨累累。皮肤皆已不覆,所以也不见了满身的褐斑。但我仍一眼就认出她,我的妻,没了眼珠,也在看着我。她果然说到做到,“与其肮脏的生,还不如肮脏的死……”
显然,她残缺的身体,一点也不影响性喜食腐的小龙虾的胃口。
她把她身体的基因,细菌,通过这些游弋的小家伙,通过阿财的十八香,传达给我。从胃蔓延到肠,再到身体的每个细胞。
生活肮脏,几乎终生携带细菌的小龙虾,不愧是她最好的信使。
医生说,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染,除非通过大量的消化道直接接触。
我掩面而泣。却听见妻隐隐的笑。
我知道,她很高兴。我和她终于做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阳光媚惑的午后,我被我的男朋友伟诚约到一家咖啡馆。
那是这座城市里最昂贵的咖啡馆,装修复古,玻璃顶倾泻下来的阳光会象明晃晃的金子般倒影在我点的咖啡里。据说每年都会有数十对热情的男女在这里上演当众求婚的把戏。我对此倒并不期待着,只是也绝没有想到,得到的竟然是一句,“对不起,我想清楚了,我觉得我们并不合适。”
我冷笑,拼命压制心中的怒火,“你以前追求我的时候可不是那么说的!”
他只是低头喝咖啡,欣赏着咖啡中的阳光,“你也说了,只是以前。”
我被他这句绝情的话刺痛了心。但其实,我又何尝没有预见到这个结局?
我沉默良久,终究耐不住地问他,“是为了晓雪?”
他不置可否,只是暧昧地微笑了。
我的心沉入谷底。
我和伟诚相识于一年前,一场人挤人的招聘会上。那时也是个午后,炎炎,无数个人体拥簇在狭窄的会场中,彼此碰撞,交换着汗水和奇怪的体味。我伸长着手指,用力向前递送着自己的简历。目光灼灼,盯着前方那外企公司的展台,丝毫不在乎我这激烈的动作,撩高了白衬衫的摆,露出一大截不算纤细的腰。
面试官端身坐在了展台上,金发蓝眼高鼻子,目光扫视着面前的一份简历。他每看一份简历,就意味着可能少了一个名额。所以尽管保安一再维持着次序,现场却还是象引爆了人体炸弹,骚动蜂拥着。无数双挣扎的手甩在了半空,若能远远地看,大概会象一只可笑的海葵在舞动着。但很不幸,我笑不出来。此刻,我也只是这海葵中,挣扎求生的一部分。
人潮更汹涌了,我淹没在其中,渐渐抵挡不住。似是身后的一推,我几乎摔倒在地。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是一只男人的手稳稳托住了我的腰。我勉强站住,迎上他温暖的笑容。他问,“小姐,没事吧!”
我点点头,随即转开羞涩的脸。而腰上时时传来的热度,更象一团火,烧红了我的耳根。
后来,我和他同时被招聘入这家公司。再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伟诚。
我们相爱的时候,甜得如倒翻了整柜的蜂糖。
他说因为那一托腰他才有幸邂逅了我,所以他格外钟爱我的腰。时时紧紧地拥住,柔软,缠绵入骨的感觉。
“这是不是白居易口中的杨柳小蛮腰呢?”他温存,对我调笑。
我微笑着任由他收紧了怀抱,“21寸,虽说还好,可离小蛮腰总还是有差别的。你啊,就会戏弄我。”
“那也很好啊!”他欲吻我,“你不是小蛮,我也不是居易,我们才得以天生一对。你瞧,”他说着,拢在我腰上的手不安分地蠕动下,“我环抱住你腰的手,左手的指尖恰巧自然地搭上右手的手肘,右手的指尖也自然地搭到左手的手肘。一切都是刚刚好好,最舒服的姿势。岂不天赐的缘?”
我被他牵强而古怪的理由逗得笑了。却还是疑心,“我以为,男人都会喜欢小蛮?”我微微嗔道,较真着想讨个说法。
他也不答。只是缠绵地吻上来。我一时迷情,黑白就被抛在了九霄云外。
他对我的爱,是在那个女子出现之后,渐渐冷淡。象在火柴顶端摇摇欲坠的火苗,似乎注定了要香消玉殒。
那天,老板领着她向我们介绍,“这位是晓雪,新同事。大家鼓掌欢迎下。”晓雪软软地弯腰行礼。掀起那一截白衬衫的摆,露出的腰肢,竟盈盈不足一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