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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篮球少年

中考结束,林初在交完试卷的那一刻,心就已经不在那些枯燥的算式和语法上了,他酷爱篮球,篮球出手后划出的弧线可比那些干巴巴的抛物线原理生动的多。但总有一些不识趣的人,林初前脚刚走出考场,后脚就被几个人围上。

“初哥,选择题第三道你选的是不是B?”

“林初,大题第一道最后得数是多少?”

林初不理他们,径直杀出重围,连物理老师的话都装作没有听见,只留下物理老师有些沮丧的表情,嘴里嘟囔着,“看来这孩子是没考好。”

其实林初只是想着快点回到他心心念念的球场上,在中考备考的阶段,林初几乎像和篮球断了血缘一样难受,连最喜欢的湖人队的比赛都没有看,中考前几天,湖人队经历抢七,打败凯尔特人队,获得了总冠军,这个消息还是他的哥哥告诉他的。

他的偶像科比布莱恩特成功完成了复仇,并收获了自己的第五枚总冠军戒指,在冥冥之中,这个男人似乎一直在激励指引着他,不论做什么事情都拼尽全力,不给自己的失败找任何理由,然后再去将失去的赢回来。

林初刚从中考的战场回来,家里人还没来得及嘘长问短,宽慰他几句,他就跑回了房间,将考试用的工具袋?在桌子上一扔,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把钥匙,他去打开柜子时,拿着钥匙的手甚至有些激动,像是要见一位许久不曾谋面的老朋友,柜子打开,一颗篮球静躺在里面,虽然篮球表面的皮质已经被磨去了一层,但被擦得很干净,它似乎也在静候着这一刻,柜子打开重新见到光亮。

林初拿上篮球,就要往屋外走,他的哥哥林霄很明白这个弟弟的想法,此刻去问他关于考试的事已经完全没什么必要,他的心思早就放归了那个原本就该属于他的世界——篮球的世界。

林霄走到林初的屋门口,只放了一个鞋盒,冲着急忙往外走的林初说了一声,“当做毕业的礼物”。

林初看鞋盒,认出是科比的耐克第三代,球鞋融入了曼巴蛇的元素,林初心仪已久,只是他的球鞋还能穿,只能说服自己球鞋不能决定球打得好坏,而没有和家里人提及。

林霄是最了解他的这个弟弟的,他的喜忧在初中毕业之前几乎都是关于篮球,这双鞋足以让他兴奋一阵子的,他看着林初眼里发出惊喜的光,却仍然故作镇定的表情觉得有些幼稚,这双鞋也真要了他的命,攒了不短时间的钱才勉强凑上,所以在林初兴奋之余,还扫兴得加了一句“省着点穿,挺贵的呢”。

林初开始喜欢上篮球,还是从看灌篮高手的动画片开始的,那时候他不会打篮球,但极为自信的认为自己也是樱木花道那种天才,后来跟着他哥哥林霄看了一些传奇球星的集锦,林霄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这些东西,有乔丹魔术师约翰逊的、有艾弗森和奥尼尔的,而最吸引林初的,却是一位身着八号金色球衣的少年,他眼睛里有坚毅的光,即使输得再多也从不言弃,他凶狠,咄咄逼人,而那些只停留在对于篮球的热爱。那时林初九岁,上小学三年级,拿到了自己生命中第一颗篮球,第一次明白了热爱的意义。

在凤凰市,传说每个人都热爱篮球,篮球是一项全民的运动,林初听说,当年从凤凰市还走出过几位职业球员,其中马平川是其中的佼佼者,曾经代表国内职业联盟球队复兴者队打进亚洲锦标赛的决赛,虽然最后遗憾没有夺冠,但让不少人记住了这位风华正茂的年轻控球后卫。

林初也幻想有一天可以站在赛场上,像个英雄一样,为自己的球队而战,想想那是多么的自豪的一件事。

可惜在初一时,他由于发育晚,身高只有一米六八,体育老师只看了一眼人群,从中像挑菜一样选了几根卖相好点的葱,而没有选中林初进篮球队,林初为此耿耿于怀,在后来的球场上把那几根葱打败后,毅然拒绝了球队的招募。

他辗转去过凤凰市的很多球场,在开始只能和同龄的一群小孩子一起打,那些孩子的基本功很差,满场追着球跑,林初想去和更厉害的人打,于是就慢慢挑战比自己更大的一群人,开始是挑战比自己大一些的孩子,在身高体重力量都吃亏的条件下,林初并不太适应,后来他努力加强了自己对抗能力,训练了力量,每个假期他都会去拉轮胎,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壮,随着身高的增长,他开始在孩子们的篮球游戏中脱颖而出,他的突破更加犀利,投篮更加精准,连防守都想让对手感到窒息。

城南篮球公园是凤凰市最有名气的篮球爱好者聚集地,在之前林初过去的时候,都没有他一个初中生上场的机会,场上打球的都是在凤凰市小有名气的人物,林初把下一个目标定为篮球公园,这里有很多比他打球更好的人。

林初拿着篮球来到城南公园,现在学生们还没有放假,只有像他这样刚参加完初高中升学考试的学生有时间,城南公园也还没有多少人,要到晚上才会慢慢上人。现在有一群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正在打球,只占了个半场,林初则走到另外一半场地,自己练习基本功,他不像很多人到了球场就拿球投篮,而是从最基本的运球练起,好久没有碰触篮球的手在那一刻像涌入了无尽的能量,而那几个人看到林初的举动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打篮球不一起打有什么意思,自己干巴巴在那里拍球,能拍出什么名堂,其中一个人说道,估计是觉得自己打的不好,不好意思加进来,自己在那拍拍得了,等我招呼他一声,这几个人比林初大,想着要带林初一起玩,那人冲林初叫道,弟弟,一块玩会吧,自己打多没意思。他并不理解林初的意思,他只是在打球前惯性要做完他的练习,不然他会觉得没有把握,或者会觉得状态会不太对。

林初的这个习惯,也是跟科比学的,训练这件事并不比上场比赛来的简单,一个技术动作在训练时候做到最有把握,在场上的把握性才更强。

林初拒绝了几个高中生的邀请,那几个人还以为他是不好意思,说不用太认真,他们打的也不好,就加进来一块玩而已,林初看了他们的技术动作,觉得他们对自己认识很到位,打的确实只是玩玩的水平。

邀请了几次林初都拒绝,他们也就不再管他,林初还是自己在那儿做着最简单的运球练习。

运球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手对篮球的控制,就是球在手中不掉,通过运球的一些技术动作连接投篮传球等终结和过渡。林初从开始练习拍球,发现把球拍好,做到控制自如,并不是简单靠两只手就能做到的,而要整个身体去协调配合球的运动,手只是作为发力端和最直接接触端,他越往后练习,发现要想把球运好,身体的一些部位上的细节要做到十分准确,脚步多大幅度,关节呈多少度更不会失误,他需要通过练习让身体记住这些细微的移动和角度变化。

林初想象那些球星所做的动作,就能想象到他们付出过多少时间去打磨,才能让那些动作在那么高强度的赛场上依旧挥放自如,像画家笔下的线条一样清晰自然。

等到林初加上一些难度的运球时,那几个高中生才关注到他,那些随意的背后和胯下换手是他们做不到的,他们甚至不相信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孩子可以做出那种动作,但还是有的人嘴硬,说道,都是花架子,一到比赛里就用不上了,殊不知他说的用不上的,是那些只是为了胯下而胯下的面子篮球,而林初的任何动作,他都考虑的是如何和身体更好的结合,用在应对各种实战中。

刚才嘴硬的高中生过去对林初说,弟弟运球不错,我们单挑两个球,谁先进两个球就算赢怎么样。

林初说道,你能进一个就算你赢。

此话一出,把几个人都惊呆了,原来这小子如此狂妄,刚才只是看不上我们才不和我们打,那就得好好教训下他了,现在的初中生都这么有个性吗?有个性是好事,但也得有实力撑着才是。

那高中生想把球权先让给林初,没想到林初直接走到了防守的位置上。对面的高中生身高比林初要高一些,有一米八五左右,林初只有一米七八,那高中生看起来对自己的身形也是很有自信,觉得晃开一步直接投篮,晾他也够不着。

那高中生把球给林初,林初再传给他作为发球,他刚做一个持球的动作,林初一个贴身,就让他的球不知从哪头落地,高中生要强行突破,林初眼快手快,一把利刃般的手朝他怀中刺去,球已经是到了林初手里,这一下把几个人都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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