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业市是母亲的故乡,十八岁,老妈从这儿嫁去了国都,十岁那年,老爹为了磨练他的秉性,将他送回了这里,一个月前,他因为婚姻问题顶撞了老妈,便以驻军之名下放到这儿来历练,眼前这张面孔早已模糊,要不是他一个劲儿贴上来,给他诉说一些多年前的往事,他早不记得这号人物是谁了。
初来盛业市的那天,是这人带着一队人马出城去迎接,笑嘻嘻地给他说:“嘿,子岑,多年不见,长得帅气逼人了,记得我不?我是你表叔王世充啊!”
什么表叔,表舅,总之,他知道老妈娘家在这座城市属旺族大姓,有这么多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也属正常,而老妈真正的亲人,除了还有一个远房的表妹外,其余的早去地下见了阎王!
老妈娘家那么多出了服的亲戚,让他一个个去分辨,不知要分辨到猴年马月了!
自然,王世充说是他表叔,那就是吧!反正,他表面上默许,心里也不会承认。
他来这儿才三十天,沈焰就就已经领教了一群亲戚拍马屁的本事,送了人参,送特产,送了金卡,送黄金,个个是削尖的脑袋往他跟前儿钻,不就是仗着他家老太爷手中的那点儿权利。
敛下眼眉,接过了王世充送上来的参荼,启唇问“说吧,找我来有什么事?”
声音冷冷清清,丝毫不带半分感情。
“子岑啊!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这‘帝豪’的清蒸鲈鱼,还有香河里的黄辣丁。”微微倾斜身子,王世充将嘴凑到他耳朵边,小声低喃:“那黄辣丁,还是昨儿我亲自去香河钓的,我已经让经理拿去加工了,等会儿就会端上来,你可以慢慢品尝,十几年了吧!你肯定想念那香艳的味儿!还记得不,那时,你不过十来岁,跟着你妈过来玩,吃了一条水煮的,便嘴馋的不行了,硬要你妈再去钓,是表叔我将你背去了香河,给了钓了好几十条,记得不?”王世充深刻地知道,这小子下来这儿只是走走过场,转一圈儿,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沈老爷子召回,委以重任,他可不想错过这八百年难得一遇的好事儿。
攀上这高枝儿,就等于是抱住了一颗大树,王世充觉得这辈子肯定就吃穿不愁,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了。
自然,他得使出浑身解数去巴结讨好这太子爷!
虽说他是警察局长,可是,他还想拼命往上爬!哪有人嫌官做的大,正如是人都不会嫌钱多是一个道理。
地地道道的答非所问,沈焰斜飞入鬓的剑眉微微蹙起。
“听说你昨天辑拿了两名走私毒贩,可有此事?”
扬起纤长的睫毛,沈长官一张俊颜冷漠的很。
为了这事,他才会应邀前来,否则,他真没必要来应付这个王世弃,记得他刚来那天,这人是话说得最好听,最亲热的一个,尤其是他老婆,甚至拉着他的手臂,一口一个‘小子岑,小子岑’地叫,说实话,就算曾经在这儿呆过一段时间,那也是八百年前的事情了,那时,他不过才十岁,那记得这些人的脸孔,其实,他早就听说,王世充夫妻虚伪假打是出了名的,所以,对于这个人,沈氏皇太子是极其地反感。
“是,子岑啊!咱们盛业市是鱼米之乡,姑娘也是一等一的美,水色很好的,尤其是那皮肤,随便一掐都能掐出一汪水来。我给你找了一个特别……”
“把他们给我。”
“什……什么?”不疾不缓命令似的语气让王世充有些傻眼,这个冷漠的翩翩贵公子哥儿,整个川南地区有名的高干子弟,开什么玩笑,让他把自己抓获的犯人送给他立功?
沈焰(沈子岑)面色冷峻,冰冷的漆黑眸子幽幽盯望着他。
似乎在说:你没听错,我就是要你辑拿的手上罪犯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