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一人。”小春从未如此坚定,仿佛变了个人。
“杀谁?为什么杀他?”肉球不解。
“他是我的当家少爷,名叫胡魁,曾经因为一个丫鬟不从他淫威,他便放狗咬死了那个丫鬟,那个丫鬟正是我表妹。这次,我来到这片禁地,惨遭蚊子毒手,也是因为他的逼迫。我一生向善,烧香拜佛,只希望大仙允我这一个心愿。”小春咬牙切齿地说道。
“这么可恶,你们没报警吗?”肉球问道。
“报警?什么是报警?”小春不解地问。
“哦,就是你们说的,报官!找官府啊!”肉球解释道。
“官府?哼,他们官商勾结,沆瀣一气,怎么可能搭理我们这种小老百姓?”小春酷爱听书,虽然大字不识,听惯了书还是能说出几句文绉绉的话。
肉球思索了一会儿,说道:“那你怎么知道我能替你报仇?”
“您是大仙啊,仙人不是御剑遨游,斩妖除魔吗?想那孙大圣打了多少妖精,才能成圣成佛!济公大师神游九州,惩奸除恶,最终成就大法。您是大仙,惩强扶弱,不是成仙成圣佛的天道吗?”
小春声泪俱下,几乎泣血,深埋心中的恨之入骨,此刻终于爆发出来。表妹那天被骚扰,他记忆深刻。
因两人的亲戚关系不想让胡家知晓,表妹只得夜里偷偷来马厩找他倾诉,泣不成声,他无能为力,暗下决心将妹妹救出胡家,安慰她一番才回去休息,没想到第二天就是恶犬活活咬死的惨剧。
三年来,他何尝不恨得几乎咬碎了牙齿?家人不明真相,被胡家蒙蔽,又被金钱收买,而自己是唯一知道表妹惨死真相的人,可惜势单力薄,屈居人下,能做什么呢?
肉球被激怒了,他没想到只从历史课本上看到的封建社会居然如此黑暗,暗无天日,简直是人吃人的社会。他想起自己,何尝不是因为一个纨绔子弟的恶作剧,来到了这个世界,可能要在这一幅画卷里待上一万年,甚至永远走不出去,回不到原来那个世界,多么痛苦!
对于这群二维空间里的人类,自己作为高维生命,如神仙一般的存在,几乎无所不能,答应他一个正义的请求又如何!自己还从没做过侠客的事情呢,正好借此体验一番快意恩仇。
“好,我答应你。”肉球说道。
小春含笑,眼睛睁大了一圈,没了呼吸。
密林中,阳光从空地上方倾泻下来,四周静谧无声。
肉球叹了口气,说道:“虽然你不帅,我还是得借你躯壳一用,多有冒犯!见谅见谅!”
话音落地,肉球猛地弹起,绽开一片光芒,落在小春的身体上,如没入一片水中。小春身体猛地一弹,竟站立了起来,肉球已取代了这个身体的主人。
活动了一下身体,肉球渐渐地适应了这个身体,自言自语道:“这个身体比我原来矮了点,不过还好是古代,人应该都不怎么高吧,不至于泡不到妞。哎呀,那个东东似乎比我原来尺寸大了些,好事好事。这个大脑,配置还算够用,不过记忆我想删除掉,过得什么日子,太苦逼了吧,整天住在臭烘烘的马厩里,我去!”
“怪不得想复仇,”记忆闪回到表妹梨花带雨哭诉那一夜,“小春”脸色露出了仇恨,道,“这个王八蛋!”
“原来我叫小春,这个名字好俗,以后改了,原来世界的名字也不太适应这个世界,叫什么呢?”
看着地上被脱体的肉球,那是一匹马的部分肉体,“马救了我的命,天上有云,不然我叫马云?算了,不能改姓,干脆叫凌云吧,就这样了。”
凌云适应了新的身体之后,捡起地上的宝剑,啧啧称奇,道:“不回到古代世界,真的不会相信古代制作宝剑的技术,真的是无与伦比,哪怕是现代工艺也很难做到这种程度啊!”
感觉肚子饿了,凌云想起自己借用小春的身体,无论如何得帮助他完成最后的心愿,于是提起宝剑,抓住几只蚊子,拍扁放进了口袋,大踏步走出了密林。
凌云不得不佩服自己:“虽然我没有超能力,但这个蚊子实在是厉害,毕竟也是高维世界的生物,看着低维世界,如同看一幅平展开的画卷,用蚊子杀人,绝对万无一失,只是残忍程度还比不上犬决,不够痛快啊。”
守候在林外的六位公子哥早已不耐烦,邢尚荣道:“肚子都饿了,人肯定死了哪里还回得来,胡大少,还不回去用膳先?”
胡魁内心最为焦急,人的死活倒是无所谓,只是赔进去一匹马一把宝剑,实在可惜,神色却故作镇定,道:“急什么,万一拿到修仙的秘籍,我看你们别求我!”
其余五人忍俊不禁,憋着不笑出来。
“恐怕没有修仙的秘籍,只有作死的秘籍。”邢尚荣调侃道。
胡魁焦心自己的宝剑宝马,没有理会他,其他人哄堂大笑。
哄笑之际,一人从林中走出,腰板挺直,衣衫虽然破烂,神色绝无卑贱,看清那副脏兮兮的面容,明明是小春,却像换了一个人。
“小春,马呢?”胡魁怒道。
“小春”笑嘻嘻地说道:“马啊?在林子里面呢!”
“你这贱仆,为何不将马儿带出,居然敢一个人独自逃出来!看我不弄死你!”胡魁表情阴狠道。
凌云却丝毫不怕,毕竟他不是这个低维世界的生物,谁会看到一幅画里的人威胁自己,就感到害怕呢?只会觉得好笑罢了。
旁边劝道:“人活着出来也是好事,说不定有什么收获呢!”
胡魁猛地想起来自己是为了探修仙大道而来,岂可为了一点小事坏了大事,连忙换了一副面孔,笑道:“小春,你居然活着出来了,是不是有什么收获?如果找到了修仙的秘籍,那匹马丢了也算了。”
凌云笑道:“胡少,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我记得你说过,我活着出来,要给我一百两黄金,还有一位少爷,要给我二百两,对不对?”
胡魁与邢尚荣尴尬无语,当初只是为了诱他进入禁地,料想必无生还之机,谁知道让他活着跑出来了,还来伸手要金子,一时无言以对。
邢尚荣低低地对胡魁道:“不如先给他金子,然后看看他是否找到修仙的秘籍,再把他给宰了,金子转了一圈又回到咱们这儿。”
胡魁故作镇静地说:“这点小钱还会欠你的不成?肯定会给你的,先说说有没有找到修仙的秘籍?”
凌云摇了摇头,说道:“两位少爷自然不差钱,但小人也是拿命去拼的,钱在这个世界也很重要,一两金子就能买好几个丫鬟,三百两怎么会是小钱呢?两位少爷不给,我自然是不会把拿命换来的东西,交给你们的。”
胡魁看到他双手紧握,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和邢尚荣商量了半响,说道:“谁身上会带这么多现钱,这样吧,咱们一起回府,我把钱给你,你把手中的东西和林中看到的都告诉我们。”
“废话!当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凌云随口答道。
“什么?”胡魁见他举止怪异,言行大变,疑惑不解。
“呃……我说没问题,听少爷的。”凌云意识到自己宿体是胡魁的仆人小春,便改口道。
“好,一言为定。”胡魁道。
“慢着!!”一声巨吼,刺穿了山谷密林,众人惊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