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非曾经是拾荒者,相人的本事很高,自打进入骆驼大酒店的那一刻起,他就在观察周围的人。一共百十来个客人,至少有九十个带着武器,甚至二十来个人身上还有伤疤,显然都不是善类。这些人当中有沙匪,有赤马盗贼,有冒险者,有佣兵,也有富商和普通牧民。
这样的人可都是见钱眼开的主,他们怎么都不过来找茬呢?当时在门口的时候,塞拉菲可是扯着嗓子喊自己有二十多万个金币。洛非清楚的观察到,当时至少有二十个人向他投过来炽热的目光。
这可是石头城,不是素波市,一个不太强壮的男人带着一个童颜****的小萝莉,暴露出巨额财富,结局一定很悲惨。
来吧,快来抢劫我吧!
世界上,竟然还有渴望遭到抢劫的人。
“小兄弟,看模样你不是本地人吧?”真是想什么来什么,正当洛非快要被塞拉菲折磨的发疯的时候,沙匪罗慕洛端着一个酒杯,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你们是投亲访友,还是做买卖的?”
罗慕洛试探洛非,洛非也在观察罗慕洛。
身高足有一米九,目露凶光,脸上有刀疤,腰间挂着剑,身上穿着皮甲,一定是个杀人越货的强盗。恩,今天就拿你试验了!
主意已定,洛非笑眯眯的说道:“是啊,我们是夏尔人。我本来想去素波市,可谁知迷了路,在大草原上转悠了四五天。走着走着草原没有了,到处都是沙漠。要不是看到这边有灯光,今天晚上就只能在沙漠中露宿了。”
“这么说,你在石头城没熟人?”罗慕洛心中一喜,果然是两个冒失鬼。
“这是石头城吗,我怎么跑这里来了?天呐,我听说石头城有很多强盗,万一要是让我遇到了可咋办?洛非装出一副惶恐的样子:“这位先生,你……你认识去夏尔的路不?能不能送我们到夏尔去,我给你一千个金币。”
一千个金币,足可以雇佣一个佣兵团了。
“好说,谁让我喜欢助人为乐呢?明天我正好要去夏尔,可以顺便带上你们。”罗慕洛不急不躁,在洛非对面坐下来,盯着洛非的衣服看了看,笑道:“年轻人不要说大话,你这套衣服里面怎可能装下一千个金币?”
“一千个金币算什么,我带着二十多万呢!”洛非打开空间戒指,放出一个钱箱,掀开盖子,顿时金光四射。“看看,这是一万个金币,这样的箱子空间戒指中一共有二十二。”嘴上这样说,洛非心中却在呐喊:“动手啊,快抢劫我啊!”
真不是一般的有钱啊,上百人的目光立刻聚焦在钱箱上,再也挪不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