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我只扫了一眼就心动了,然后与玛尔斯一起宣布了私定的规则:“本场比赛,最多使用一次终极技能!”
比赛终于开始了,我和玛尔斯都仅仅召唤出辅助宠物附体,便紧紧地盯着对手。
只有一次使用终极技能的机会,当然不能乱用,要根据对手的动作来作出自己的选择。
在强大的终极技能面前,即使是半神级的战斗宠物,也只能算炮灰。如果自己的宠物被对方击杀,那对方就多了一个选择——将比赛时间拖满,靠算小分获胜,所以不到关键时刻,最好不要让宠物出场。
玛尔斯战神套装上的三项终极技能,分别是强攻型、攻防兼具型和群攻型,我的也差不多。
战神并不是管理战士职业的天神,而是战斗之神。这是一位极具攻击性的天神,恐怕也是《无限世界》攻击力最强的一位天神,所以战神套装最强悍的技能是强攻型的。如果玛尔斯选择强攻技能,我几乎没可能硬扛,只能用“不死火鸟”自保。
但“不死火鸟”的持续时间和增加的攻击效果,都略逊于战神套装同类的终极技能“不灭战躯”,所以如果我先使用“不死火鸟”,而玛尔斯却使用“不灭战躯”的话,我必然处于劣势。
四目对视良久,彼此都明白了,对方是不会先用终极技能的。于是,我先扔出一个大火球,而玛尔斯也立即发动了“疾驰”技能,战马箭一般向我冲来。
“疾驰”技能与“冲锋”技能的区别在于,“疾驰”本身并没多少杀伤力,只提升马速,骑士随时可以换上一个新的绝招,而这个绝招将得到马速加成,产生更强的杀伤力。
我没有“疾驰”技能,但是我仍然驱动战车,无畏地迎了上去。起飞并不明智,玛尔斯的坐骑同样会飞;闪躲是下策,因为小龙的速度也快不过“疾驰”;防御是下下策,那样我肯定会被击飞,然后被追杀至死;只有对攻,以伤换伤!这是第一选择!
挟着漫天的尘土和急鼓般的蹄声,战车与玛尔斯的飞马,在观众们惊呼声都来不及发出的时刻,相交于一点,两柄长枪同时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