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看一下血量,这个“急速冲锋”竟然撞掉我410点血!确实,哪怕是40级的法师也会在被撞中的一刹那化为白光。如果不是我的飞扬奔跑速度化解了部分冲力,可能会超过500点血的损失,不愧为攻击力最高的职业——骑士!
我慢慢加好血,心中并没有气馁,刚才我如果不是背对兰克斯,被击中背心要害,造成伤害加成,也不至于伤得这么惨。
但是,怎么能战胜他呢?
骑士攻高,血和防也只比战士少一点,如果有一匹好的坐骑,速度更是超快。他们最明显的弱点就是容易受地形限制,还有长枪攻击一旦被敌人闪过,不易变招。
普通玩家的坐骑很容易被杀,而骑士的马匹却拥有装备“马甲”的权利,将这一弱点也弥补了。
如果我有时间爬到洞顶去,那当然能居于不败之地,问题是现在没这个机会。我抬起头:“你叫兰克斯是吧?我知道你是一个正直的人,火灵天是什么样的人,相信你也清楚,当初我们与他的仇恨,绝不是我们的错!你难道一定要帮他吗?”
兰克斯身体顿了一下:“你们谁对谁错,我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我们玩游戏,追求的不是正义,只是战斗,如果你想说服我,用你的力量来证明!”
我冷哼一声:“骑士八大美德,不是也有公正这一条吗?不在乎正义,你还做什么骑士?”
兰克斯怒道:“你还是不是男人?为了躲避战斗而耍嘴皮子,那是女人和懦夫干的事!你要是不战,就给我爬出这山洞!”
我不由得热血往上冲:“我只是为了救朋友,不想在你身上浪费时间,你还当我怕你?骑士?狗屎!”
兰克斯哈哈大笑,胯下黑马一声长嘶,人立而起,长枪呼啸着向我面门飞刺——“刺击”!
一声大吼,我丢掉盾牌,扯开牧神套装的纽扣,将我的胸膛暴露在长枪面前。
几乎同时,骑士枪从我右胸完全不受阻地直插进去,自背后穿出!
这一枪没被盾牌和牧神套装阻挡,我少了100多点的防,又是要害攻击,一次就刺掉我500多点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