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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常安

殷山镇位于丹唐帝国中南部的南河郡的殷山山脚,历史悠久。

丹唐帝国境内多河湖山丘,殷山便是这片丘陵的主峰,这片区域鹤立鸡群一般的存在,高约五百丈。

之所以说它鹤立鸡群,因为其他的山包最高的也不过数十丈,和殷山相比,其他的山确和平地类似。

殷山镇和靠耕种、捕捞为生的村镇不同,它的主要产业是商业。

确切的来说,殷山镇不能称之为镇,因为它更像一个大坊市,其中有一半的流动人口,常住民也经常外出,这和它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关。

因为他们主要服务的对象是殷山上的修元门派——殷山宗。

由于山地多,丹唐帝国的大大小小的修元门派足有数千之数。最强的那几大门派,即使是皇室也要礼让三分,因为他们代表了丹唐帝国最大的修士实力。

传闻殷山宗在千年前也曾是丹唐帝国几大巨擎之一,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式微了。但即便如此,殷山宗也是一个能在南河郡排得上名号的宗门。

不是每一个修士都可以辟谷,修士也有日常生活,殷山镇因此而繁荣,同样的,殷山镇这样的镇子也不少,甚至有的还发展成为了城池。

殷山旁有一条河,名奈河。

奈河宽有数丈,可水势急湍,多险滩,故不做航运。

长生酒铺,殷山镇内一个普通的小铺。

常安,长生酒铺内的一个普通少年。

丰元历四百二十三年六月,天气晴朗无风。

“这酒怎么卖?”一个穿着华丽、浓妆艳抹的女子停在酒铺前,问道。

女子身后还有两三名随从,看起来甚至有着修为。

虽是问酒价,可那女子的眼睛却没有看酒,而是直勾勾地看着面前穿着粗陋麻布衣服的十三四岁的少年。

少年长了张好看的脸——唇红齿白,皮肤白皙,两道剑眉不浓却意外的好看,鼻子挺直小巧,最令人惊奇的是他那双眼睛,明明黑白并不分明,却不会有浑浊的感觉,而是给人一种若即若离、似真似幻的迷离感,让人的目光不自觉地深陷其中。

此时少年抬头,微微一笑,两团卧蚕在他脸上升起,让人竟觉美丽。

“敢问姑娘是要哪种酒,我们这儿的招牌是青叶,还有……”

少年似是习惯了这种目光,并没有羞怯难当,也没有对上那目光,泰然自若地介绍着酒的种类。

“就要青叶,怎么卖?”女子此刻也回过神来,没再盯着少年,脸上飞起红霞,在妆容的遮盖下,倒也并不明显。而她此刻的语气,颇有些急促。

“一坛二十枚。”

丹唐帝国的货币分为金币、银币、铜币三种,金和银币是一比十六的换算关系,而硬币和铜币是一比二十四的换算关系。

一坛二十枚铜币的价格绝对算得上贵了。

女子也皱了皱眉头,不过还是说:“好,要三坛。”说完就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金币。

少年笑着接过,没有停顿地找回零钱。

一十三枚银币加十二枚铜币。

女子接过零钱,想了想,突然面色变得有些难看,便径直把零钱收了回来。

等到少年将酒交与女子,女子身后的随从赶快上前一步接过。

“慢走。”

女子走了。

那女子两三步后忽然转身,问道:“公子叫什么名字?”

少年笑笑。

“小生常安。”

——

天色渐晚。

常安看了看天空,眼神飘忽。

对于殷山镇来说,一天的生意才刚刚开始。

“志远哥你来了啊。”常安注意到面前的男子,打声招呼。

那男子看上去已经成年,十九岁上下,长相粗犷,身体结实,看上去就是个不好惹的主。

长相和常安完全没有相似之处。更是要比常安壮实太多。

男子点了点头,便径直走过。

常安站起身来,男子坐下。

常安也没有停留,走过繁华的街道,来到一个偏僻的小院前面。

常安推门而入。

小院并不小,大约占一亩地。

院子里种有一颗桃树,而瓶瓶罐罐大概放了三分之一的面积,除此之外还有一口井、一个地窖、两间房子。

常安推开屋子的门,走了进去。

常安走进一个小房间,是真的小,称之为尺寸之地绝不为过。

房间里有一张破旧但整洁的床,除此之外还有基本页面发黄的书,放在旁边的一个小柜子上。

常安借着窗外的余光,捧起放在最上面的一本书,读了起来。

不知不觉,光线全无。

常安放下手中的书,走出门外,点着一盏煤油灯,将麦子磨碎成麦麸,磨玉米,野菊花……

他神色并不专注,看起来一切的动作都只是条件反射,自然而然,却又做得无比之好。

他手上的动作忽而顿住,抬起头,似在仰望无言的星空。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群星璀璨。

即便是下方殷山镇如此亮丽的灯火也无法阻挠丝毫。

“你这顽童,活没干完还有心情发呆?”这时候院子里响彻起了一道浑雄的嗓音,随着这道声音的传出,一股子熏人的酒气散发开来。

但常安好像已经习惯,连忙抱拳道歉。

这人身高八尺,体态壮硕,神色里有不加掩饰的责怪,直鼻方口,小眼睛,借着微弱的火光,他的如刀削般的脸颊看起来更为锋利。

常志远和他有七成像。

他打了个饱嗝,转过身,淡淡的说:“罢了,回屋吃饭。”

语气冷淡,不掺情感。

常安放下手中的活,跟着男人的脚步,快步走进屋里。

一张圆桌上摆着四碗饭,围着四把椅子,餐具都是四人份,但是只有三个人。

“吃吧。”

男人的嗓音好像变得沙哑了些。

两菜一汤,常安一口气吃了三碗。

常志远淡淡道:“我们虽为商贾之家,但也要遵循圣人之理,你吃饭跟饿狼似的,成何体统。”

话语中透出一股子厌恶。

常安还是早已习惯的样子,没有应声,常志远也便没再说什么。

常安在这个家中的地位,与其说是孩子,不如说是一个拿钱办事的雇人,毕竟,常安与他们并无血缘。

常安是常夫人捡来的孩子,在六月的艳阳天,包裹在一个鲜红色的丝绸做的布中。

常夫人生性善良,乐善好施,常生也十分尊重至于宠爱这个妻子,关于她捡常安回来这件事,常生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常夫人为他亲自取名为常安,对其十分宠爱,常安也很听话,对常夫人十分依赖。

可他们终究还是有孩子的。

虽然常夫人不至于偏爱常安,但常志远对这个半路杀出的孩子心中恶恼。

常志远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常夫人让他把常安当弟弟,但他始终对常安不理不睬,常安比他长得好看太多,他心里始终有一份嫉恨,还有,自卑。

直到两年前常夫人一病不起,不久便撒手人寰。

常安在家里的地位也因此下降。

不过他并没有怨恨,他读过很多书,不说能以德报怨,起码能随遇而安。倒是常夫人的死,还是让常安挺伤感的。

常安很聪明,学什么都很快,但常生就是不怎么喜欢他,哪怕他酿出来的酒连自己都爱不释手,哪怕他甚至可以让赶赴京考的书生赞叹学问。

常安好像没什么爱好,只是喜欢读书,以前还会和常夫人常志远三人一起放放风筝,之后便只剩下了读书,他想,自己以后大约会成为一个相书夫子。没办法,如果真要用什么词来形容常安,只能说,他挺佛系的,没什么远大志向。

常安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看着天花板,不做表情。

他伸出自己的右手,张开手掌、握成拳头,然后又放下。

谁也不知道,他心里想了些什么。

然后闭上了眼。

一大早,常生的大嗓门就嚷了起来。

“你这顽童,日上三竿了,起来干活儿。”

常安连连应声,快速穿好衣服,抓起柜子里的一瓶盐,抹在手指上,用以清洁牙齿。

出了屋子,常安在井旁的木桶里捧起一汪水,含在嘴里,漱了起来,一会儿后吐在桃树旁。

接着又捧水洗了把脸。

这是他还小的时候,常夫人就督促他养成的习惯,他乖巧懂事,一直坚持,倒是常志远,无论常夫人如何,只要她没督促,常志远就一定不会漱口洗脸。

常夫人走后,常志远就再没坚持。

这时候常志远和常生都已出门,桌上有三个冷馒头,常安嘴上咬一个,一手拿两个,接着把门旁的柴刀别在腰后,背上一个竹篓,便走出门去。

看他的方向,是殷山所在。

他们的院子本就在镇子的边缘,此时走着小路上山,路上时有赶路的人。

但是没有几个跟常安一样去砍柴的,殷山上多柘树,大多数人砍树都只是为了当成柴禾,而殷山镇中这种“大多数”又少之又少,今天常安干脆一个都没遇到。

常安早吃完了馒头,脚上生风,不足两刻钟就到了目的地。

常安解下腰上的柴刀,开始砍树。

常安的柴刀并不锋利,但是他用劲很巧,一点儿都不拖泥带水,一刀两刀一棵小树就倒了下来,然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常安的动作行云流水,连贯异常,简直像是砍了一辈子树的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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