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莎今年23岁,因为家人从小告诉她,女孩子要学会矜持。她认同了。
大学毕业两年,一直默默无闻地,很多男生向她表达过爱意,都被委婉拒绝了。
一如往常的夏天,拥堵而匆忙的人群像沙子一样铺撒在寸土寸金的上海市,她穿着一件淡粉红色的连衣裙,打着一把差不多的太阳伞,遮蔽着焦灼的烈阳。
林莎有着精致的面孔,一双颇有灵气的眸子,丰满的酥胸,微翘地后臀,修长的双腿,白芷的皮肤。她多么像一位从天而降的仙女儿,只是在人海之中难免有些落俗,再加上炎热的天气让她显得有些狼狈。
她是一个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平时工作很清闲,有机会林莎会坐在窗边,感受着微风拂过皮肤的轻柔,看着自己喜欢的书籍,闻着动人的淡淡清香。
她不知道香从何处来,由于很少与人说起自己的生活点滴,所以林莎相信,每个人看书时,清香都会出现。
渐渐的,她也分不清,自己是喜欢读书,还是习惯了闻香。
平凡的一天,这个坐落在市中心的图书馆每天都人流不断,但是科技代替了人工,找书自然用不上管理员了。
市图书馆的工作算是公务员系列了,所以福利还是很好的,林莎早九晚五周末双休月薪六七千。
她拿了一本《沙与沫》,坐在电脑桌前,看了起来。
一个长得有些秀气的男生经过她时,停顿了一会,林莎抬起头望着他,男生看呆了。
“你干嘛?”林莎的脸颊泛起一些红晕,紧张地问。
“啊…我……嘿嘿,”男生不好意思地饶了饶头,笑嘻嘻地说:“你是纪伯伦的爱好者哇?”
林莎微笑着,用她甜美地声音回答:“嗯哼!你也是吗?”
男生听呆了,他就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不知所措。
林莎也被他瞧得脸发烧了,转过头,起身,说:“你干嘛~”男生过了许久才缓过神,说:“这个……不好意思……我,我也挺喜欢纪伯伦的诗。”
林莎转过身,面对着这个青涩的男生,问:“是嘛?你喜欢他的哪部?”
“我想,是《先知》。”男生温柔地看着她,不紧不慢地说。
“哦,我更喜欢《沙与沫》。”林莎稍稍低头,眼睛往上看着他。
多么简单而奇妙地相遇,彼此的人生暗章在这一刻,都被安详温柔的光明照亮。从前对爱的臆想和条件,此刻都统统被真实打破,彼此的气息结合了。
男生闻到了一股昙花的清香,他感到喜悦而平和,女孩也闻到了,却也习以为常。
他以为那是她的体香,因此,在男生臆想中的她,是好闻的。
她以为男孩就像一本书,所以,当林莎看到时,清香会围绕着她。
于是,他们有了一个假想的彼此,他们爱的是心中那个虚假。
或许,从某一层面来说,他们的爱,只存在了极其短暂的一刻。而后深沉且漫长的恋情,不过是对它的追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