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家里是四口人,老爸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煤矿工人,每天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工作,灰头土脸的仅仅是为了活着。
那年,王宇才七岁,上小学二年级,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一次看到父亲满面乌黑的从地下出来,那时候虽然还小,可是也开始明白,那并不是一份好工作。
从小就学会不给家里添麻烦,做好自己的事情,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生活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菜系不同,虽然种种的不习惯,但是有着家人的陪伴,感觉是最幸福的事情,印象中的王宇,瘦瘦小小的,虽然白净,但是朴素的穿着,洗得发白的布料还是可以看出家境的贫寒,却仍然没有影响到他的健康成长。
小时候的班主任叫刘二平,她的模样现在已经记不得了,对她仅有的印象就是做事无凭无据,犹记得有一次前桌丢了刚买的自动铅笔,然后就告了老师,让老师帮忙寻找,她搜了每一位同学的课桌,最后在我桌子上找到了那根被我从地上捡起,问周围人却没人要的笔。
之后的事情,更是让我刻骨铭心,找了家长,让我在全班同学面前进行检讨,承认自己偷了同学的东西,仅仅十岁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恶意。
后来,我迫于压力,祈求本就不容易的父亲把我送回到了老家,就读于一所私立学校,也从那时开始,我开始了自己一个人的生活。虽然从小离家,但是我并没有埋怨过父母,为了整个家庭付出的他们,是我最温暖的港湾。
在老家读书的时候,我平时寄宿在学校,那时候学校采取的半月一休制,每次放假的时候,我一般都在亲戚家轮流居住,只为了不给一家人添太多的麻烦,即便如此,在离开父母的那三年中,我更多的是住在我的舅舅家,也是因为如此,到如今我和舅舅的关系是最好的,工作以后,我也时常会尽自己所能给他一些回报,报答他的养育之恩。
三年的时间,我从一个乐观开朗的人慢慢的变的沉默寡言,小学同学现在还联系的只剩下三个,宋丹,李晋明,武斯。
慢慢的我忘记了我生命中的过客,也让自己成了别人生命中的过客。。。。。。
宋丹是我第一个在心里喜欢的姑娘,即便到了现在,她也是我最美的回忆,关于爱情,从懵懵懂懂到了然于心,只有最初的暗恋是羞涩,纯真的,会让人脸红。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和她说过喜欢她,两个人的关系到了相熟相知就再也做不了男女朋友了。
所以,还是做朋友吧,可以在一起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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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晋明,武斯,这两个人,打心底里当成了兄弟,同欢同乐、同悲同苦,一切感情都在心底流淌。虽然因为成长,我们各奔东西,生活在不同的城市,但是每年还是会找机会聚一次,不得不感慨,见一次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