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戬离开后,师魁就曾提醒他,上面的事,别管太多。
他才不管咧!
别以为他不知道那票闲到发霉的神仙在想什么,他们要的可不是他的援手,他们需要的是一个“首肯”。
神呐,主宰人间万物,操纵生死,制造灾难,他们有什么难题解决不了,堕落到需要一个人类的帮助?抱歉,这点自知之明他燕又思还有。被腐宅族YY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天帝肯定不会理,要他以为,在八卦主义日渐泛滥的天界,这些小道消息还能调剂身心,延年益寿。正因为天帝不会顾及这种小事,他们要惩罚作者大闹人间一定要师出有名。他的身份其实有点尴尬,上面八卦来八卦去,想必没有哪位神仙不知道他是天帝一缕魂体入世,如果他答应帮助他们,也就是以天帝的另一种化身给了他们祸害人间的通行证。给他们去想!
上个月,那只躲在医院的白骨妖不知哪根筋不对(他还有筋吗),跑到他眼皮下晃,还抱了一大束夸张的玫瑰送给沾沾。他这些年耐心没增多,不过待人处事学了些圆滑,先把蔡凋电到散架,再拉了沾沾直接去签名盖章——沾沾从此升级为燕太太,看看还有谁敢打他老婆的主意。
接着,他们环球旅行多了一个节目,每到一个地方,他们就玩一次入乡随俗的婚礼,拍照留影,以彰后世表率。现在,他家的“新婚”照已经挂了半片墙,并且持续增加中……
两年之后,他升级成了老爸。
其实,当年听沾沾对风雷小鬼说“大不了我以后把你生下来”的时候,他知道牵绊已在无形中开始结网。被钟馗误伤的风雷小鬼正是当年沾沾怀中的那一个,既然网已结成,他打上最后一个结也无不可。
在孩子生下来之前,他们哪里也不去,静静生活在背云寺里,就像所有寻常夫妻一样……呃,大概在上孕婴课的时候摆了几次乌龙,不过他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就是教训那些不长眼的非人然后顺便劈坏了几间课室,真的没什么大不了。
这全怪蔡凋。沾沾已经是他老婆了,风骚骷髅还想妄图勾引吗?
好在有惊无险,沾沾平安生下了一个男孩。
遥远的父母通过师父寄来了很多礼物,他也拍了满满100G的短片寄给他们欣赏。孩子满月的时候,师父回来,抱过他儿子,长长一叹,“这孩子有灵气,却无霸气,以后,祖孙可以平安相处了。”
……是说他儿子可以见他老爸,而他这个儿子却不能见老爸的意思吗?
他怎么这么命苦……
千粉见了他儿子的第一句话既然是——“又思,我要做干爹!”
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六个月的小婴儿已经蹭得千粉满身口水。然后,千粉兴高采烈(他有病)指着口水印,告诉他这件衣服的市价是8650欧元,全球只有六件,绝版的,他可以不赔,不过条件是让他当干爹。
这家伙卑鄙无耻见缝插针胡搅蛮缠兼脑水肿的弱智行为,就是为了当他儿子的干爹?
他没说不同意好不好,不能多等几十秒让他把话说出来?居然威胁他。
看在千粉一下飞机就直冲他家的辛苦上,他替儿子默认了这位美人干爹。以后,儿子的衣饰品味就交由美人干爹培养了。
岳父岳母每周都会来看孙子,有时候是沾沾带儿子回家小住几天,以解他们的相思之苦。他是很尊敬两位的,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沾沾,一想到这个,他的尊敬就会更上一层楼,老人家说什么他都点头。
等到儿子两岁的时候,他们会带他一起环球旅行,外出的时间尽量控制在一周以内。因为唐淇冰的鉴定工作一直交给沾沾在做,在他的宣扬下,沾沾“古玩镜鉴人”的名气越来越大,已经是后辈眼中神龙不见首尾的高人了。
有妻如此,有子如斯,每每看着他们,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他就已经觉得全身充满元气。那种感觉很美好,很充实,很富足,有一种“人生就是如此”的惬意。
当年,他的出生是不是也给了父亲这种感觉?
如果他的出生为父母带来远行的离难,那么,愿以牧能让父母重享天伦。
他的儿子,燕以牧。
又是一年夏杀时节。
嗯——用力!
嗯——用力!
三岁的燕以牧扭着小屁股,从储物室里拖出一把灰蒙蒙的长剑。
圆圆的小脸蛋还有着很大的成长空间,大大的杏核形眼睛显然承袭自父亲,假以时日便是一双无人可及的诱人眼眸,鼻子和嘴可见母亲的秀美,娇嫩的小脸和柔软的黑发时常令人爱不释手。
干爹和魁叔叔在帮爸爸搬东西,天方哥哥在搬东西,常用盾牌托着他玩飞飞的小哥哥也搬东西,他们好忙的样子,他都不好意思去打扰他们……没办法,使出吃奶的气力也抱不动长剑的小家伙只能站在门框后叫:“妈……妈……”
莫沾闻声走过去,看清儿子手中的长剑,表情一讶,“闪电……”
指腹拭去剑身上的灰尘,十六个字出现在眼中——逢凡杀凡,逢圣杀圣,风行草偃,号令八方。
当年她带回的这柄金刚王宝剑,一直被又思扔在储物间里,让它面壁思过。这些年,又思没提过它,也没想过要用它,似乎,金刚王宝剑就这么被他埋在一层一层的旧物下,随着时间,遗忘了。
见母亲不说话,燕以牧伸出小手在剑柄上摸了两下。嗯,满手灰……他偷偷背过手在裤子上蹭了蹭。
一只手从母子中间伸过来,握起剑柄凛然一竖。
清泉般的剑鸣震荡开去,银芒迸裂,年久的灰尘仿佛龟裂的画布,一片片慢慢剥落。
举剑在手中转了一圈,迎着阳光,剑身光滑一如昔时,银身如水,悠然神远。
“爸……爸……”小家伙奶声奶气地向自家老爸伸出小胳膊,要抱。
单手抱起儿子,燕又思反手将金刚王剑刺进佛殿大柱里,只余剑柄在外面。他捏捏儿子的小脸,微笑,“喜欢那把剑?”
“嗯。嗯。”小脑袋重重点了两下。
“它叫闪电。”两指继续蹂躏儿子粉嫩的小脸,他哄道,“等你哪天能把它从柱子上拔下来,它就是你的。”
“又思!”莫沾大叫。
“没关系。”安慰地搂过妻子吻了吻,他放下儿子,走进储物室继续搬杂物出来晒。
小家伙“啪达啪达”跑到剑柄前,踮起小脚又蹦又跳也摸不到,嘴角一扁,不高兴了。爸爸骗人,他都摸不到,怎么拔出来……
剑是斜斜埋入大柱里的,剑柄离地大概有一米多的距离,三岁孩子的身高自然触不到。不过,有了这个目标,燕小朋友隔上三五天就会跑到柱子前面跳一跳,希望自己能快点长高。
等他六岁拔出闪电的时候,兴奋得跳上殿顶砸碎了一百零八片瓦,还扛着闪电绕着背云寺跑了十三圈,拍成DV送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干爹师爷爷等等等等。总之就是人人都知道他把闪电拔出来了——这是以后的故事。
现在,燕小朋友绕着柱子蹦蹦跳跳的时候,回来看干儿子却被强行拖来搬东西的沈干爹终于爆发了他的第一口怨气:“为什么我总是要给你搬东西?”
燕同学摊手,“这是命运的决定。”
“燕又思,你这三年过得太顺了是不是?”沈大设计师吹着手指叫嚣。
“是啊。”燕同学理所当然地点头。点完头后,他回想了一下,发现从以牧在沾沾肚子里到出生再到现在,真的没什么大麻烦。
他的生活好宁静啊……那些非人怎么会这么乖?
低喃被师魁听到,红发的龙神哑然失笑,“因为那个时候你紧张到杀气全开,My lord!”
沾沾怀孕之后,又思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紧张,紧张到神经衰弱。那些被他收敛的灵力就像脱缰野马,完全失控,他整个人就是一颗移动的不定时炸弹,谁要是在那个时候惹到他,肯定被炸得魂飞魄散。所以,但凡又思过境,非人跑起来都是带尾烟的。
以牧出生的时候,以医院为圆心,以千米单位为半径,万人空巷,非人全部背起包袱躲到深山老林去修炼。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以牧会下地走路才略显好转。
说起来,又思给以牧换尿布的样子真是好威严啊……
“听到没有——”沈千粉大笑,“你的气势啊,惊涛骇浪,黄河荡漾!”
燕又思不含任何情绪地看了他一眼,无语。
“请问——”沈同学咬牙,“你那是什么眼神?”
“纯洁的眼神。”他又瞟了他一眼,似在说,少见多怪。
“……”被呛得半死的沈同学忍不住扑向蹦蹦跳跳的小以牧,飙泪,“乖儿子,快给干爹治愈一下受伤的心灵。”
“你有心灵这种东西吗?”燕同学在友人身后放冷箭。
沈千粉这次没理他。有干儿子在手,万事足矣。至于后面的小冰刀小冷箭,他大人不记小人过……被这家伙当了几十年的钓妖虫子,他还有什么看不开。
趁着休息,莫沾为他们端来瓜果。见千粉拿着葡萄逗以牧结果被又思一脚勾翻凳子,她忍不住笑出来。
都是爸爸叔叔辈的人了,行为有时候却幼稚得像孩子。
“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奇迹。”五师兄不知什么时候靠在了她身后的墙上,望着院内针锋相对的两人,唇角向上弯起,“他们的存在,都是奇迹。”
她学着五师兄靠在墙上,支起耳朵,“有什么秘辛吗?五师兄。”
“秘辛?”五师兄瞥了她一眼,摇头,“又思是师父的关门弟子。当时我们几个师兄弟还跟着师父修炼,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们都惊叹世间上居然会有又思这种人,他本身就像一个封藏多年的宝藏,灵力源源不断从体内流畅出来,却不见衰竭。他是天生的修行者。如果不是遇到你,我想他会出家……兹……”
胳膊被两只手拧出一块,痛得五师兄什么话都忘了。
什么叫又思会出家……我拧我拧我用力拧……
“我错了我说错了啦,沾沾——”见她还是脸色不善,五师兄赶快转移注意力,“我是说如果他没有遇到你,可他很幸运地遇到你了。沾沾你是他的幸运……对对对,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捏到指甲发酸,她才气鼓鼓地放过五师兄。
视线,自自然然向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看去,就如苹果受到万有引力的吸引。
或许五师兄是从另一种角度来观察又思,所以觉得他是奇迹,她倒不觉得。又思是有点大大咧咧火火爆爆,脾气也像旋风不可捉摸,可真要接近了他,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非常循规蹈矩的人。
以他的能耐,想闹什么事不可能呢?偏偏他什么事也闹,乖乖地住在背云寺里,以夸张过头的灵力去解决困扰人类的非人事件。
他自己都有点混沌——可能,而他的本能却在按部就班地完成他的人生。从成长、求学,到他们相遇、相恋,以至闪电结婚和以牧的出生,每一步都很标准,完全没有出格。就连她曾经脸红地想自己会不会未婚先孕,他都给她打击掉,还严肃认真地扔出一句:“无周公之亲,不得行周公之事。”她直接晕倒。
就算是现在,他们之间的纠缠也是由情生意,因亲昵而亲狎,因亲狎而牵绊。他不会说那些好听肉麻的情话,学生时代没有过,而今也不会有,但他会让她觉得自己仿佛如高贵尊雅女皇,一笑一动都被那绝世无双的神祇……膜拜。
曾经,她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就喜欢,就是喜欢。只是单纯地看着他,微微的笑,简单的动作,心里就有一种喜悦感。现在,她想她是那么那么的爱他,爱到深于骨髓,爱到浓于血水。
在多愁善感的读书岁月,与友人聊起爱情和未来,友人让她在生离和死别中二选一,她当时选的是生离。死别令人伤痛,如果万不得已非要做出选择,她宁愿生离,莫要死别。
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希望你能活得好好的……
她以为这样的选择已是委婉的救赎,时至今日再去回想,心中的选择已宁愿是死别。
如果知道以后的生命没有他的存在,她对这个世界还有什么留恋……
“妈……妈……”儿子叫着向她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