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羡初遇江酒酒的时候,是六年前春天的清真寺。
万物复苏,姹紫嫣红。
那时的她,还是一个光头滑溜溜得会发光的小和尚。
总是经常会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眼睛都弯成了好看的两弧月牙儿,唇边还有陷进去的两个小小的酒窝儿。
傻得冒泡泡。
那时的她还野得很,摸鱼打鸟,上房揭瓦,生火烤鱼,没有哪样是她没干过的。
可谓是出家人中的奇迹了。
有的时候却偏偏乖得很,一直秉承着佛系的不逾矩,不犯七宗罪。
一到念经时,整个人都安静了。
乔羡是因为身上戾气太重,才被送到了佛门净地清真寺,却不曾想拐回来个干干净净的小包子。
当女儿养。
呵。
她,是她。
………………
次日清晨。
江酒酒从睡梦中自然醒来,浑身软绵绵地爬起来,白嫩嫩的小爪子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打了个哈欠,随手抹掉了眼角的晶莹,穿着双小兔子拖鞋哒哒哒地走下楼。
林嫂已经做好了早餐,整整齐齐地放到了桌子上,看到江酒酒下了楼,就笑得眼角起了皱纹,“小姐早。”
江酒酒又打了个哈欠,“林嫂早上好。”
林嫂又好奇地看了看江酒酒,想起昨晚少爷光着上身抱着江酒酒的样子,欲言又止,“小姐,少爷没跟你一起下来吗?”
毕竟之前他们都是一起睡的。
江酒酒歪着脑袋瓜儿有些疑惑,“他昨天晚上没跟我一起睡。”
她也很疑惑的。
以前乔羡羡都起得比她早的。
江酒酒的作息时间很规律,大概是乔羡限制她玩手机的时间的原因,她几乎每天早上七点半就能自然醒。
这处别墅位于市中心,占地面积比较低调,除却林嫂和三个佣人之外,就只有她和乔羡住。
自从乔羡上了初中以后,他就带着她从乔家本家搬出来了。
他的理由是:我能自立了。
江酒酒拿着杯子走到茶机前接了杯热茶,端到餐桌上,正要踮起脚尖做到椅子上时,乔羡正好边穿外套边从楼上下来。
衣角被带起了风。
乔羡踱步向她的方向走来,清晨的他,眼神还未彻底清明,带着些许的雾色,再加上他那头凌乱的黑发。
一头凌乱的短发非但没有让他气质变得颓废,反而增添了他矜贵的气质,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东方的吸血贵族。
江酒酒懵懵懂懂地看着乔羡,不由得喟叹一声,乔羡羡长得真好看呀。
十一岁的江酒酒尚不知道男孩子是要用帅气来形容的,她就是单纯的觉得他长得好好看。
江酒酒脑袋里突然闪过,昨天乔羡羡挣开她的手走出房间的背影,小小的心脏顿时揪了一下。
她不能让乔羡羡生她的气。
想罢。
“乔羡羡……”江酒酒直接冲着乔羡张开了怀抱,表示自己上不去小板凳。
乔羡无奈地走到江酒酒身前,一把将江酒酒捞起来,感受到因搂到她而扑面而来的软甜柠檬香时,手指微微一顿,又若无其事地把她放到餐桌的椅子上,摸了摸江酒酒圆溜溜毛绒绒的脑袋,眼里的温柔丝毫不遮掩。
这个样子是……
没生气?
江酒酒小鹿似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既然没生气的话,那就没事儿啦。
江酒自认为自己想通后就酒乖乖巧巧地喝着热茶,眉眼间带着笑意,嘴角露出酒窝。
乔羡又开始对江酒进行新的一顿投喂,可以说是既当爹又当妈。
林嫂不由有些感叹,少爷对小姐,实在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