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售会圆满结束后,我提着意外收到的书迷送的小礼物往楼下走,说心里不开心那是不可能的。
最重要的是,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在台上顺着主持人的话揭晓自己就是扬州七月的身份时,北霜那一脸吃了屎一样的表情。
自己当众辱骂的人其实一早私底下就见过面,想来如今被戳穿面子上都会过不去吧。
以至于签名环节进行到一半儿的时候,北霜就已经中途离场了。
我也是后来自己离场的时候才知晓,人家就压根没我想的那样面子薄。
之所以走的那么早,是因为签到一半出了些小骚乱。
据送我下楼的工作人员八卦,有一个男粉丝在排到他时,乘着北霜低头签名的时候突然就冲了上去,一把抱住了她不说就要往脸上亲……最终还是被安保人员制止了,但北霜明显收了不小的惊吓,裹着好心人给的外套就离开了。
“这种疯狂的粉丝行为听起来还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我不禁拍着胸脯感叹道。
一旁的工作人员闻言摇了摇头继续往里扒道:“才不是勒!其实我一早就看见了他在门口蹲点了,霜大到达会展中心的时候,他还一直隔着玻璃门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盯着她看,我那个时候就觉得这个男人很可怕了,想着要跟安保说一声后来又忘了,谁知道会出这档子事儿。”
“不过我听说啊,网上霜大像这样的偏激粉还不少呢!曾有一个男粉变着花样儿追求她不成,后来竟然不知道从哪弄来了她的电话和地址,每天深夜给她打骚绕电话,还寄带血的恐吓信,后来也不知道被抓到没有,现在的网络啊,还真不安全,想想还真是细思恐极啊……”
我很是赞同的点点头,心里还很是替她后怕,太过在网上暴露自己的生活也并不是什么好事。
这厢我在这唏嘘不已,那厢妹子把我送到了侧门的安全通道尽头。
我往外探头一看,斜对面一个偌大的垃圾桶正对着,蚊蝇乱飞。
……所以这就是你们让我走侧门离开的理由?
妹纸朝我眨巴眨巴眼,一脸我们对你们的关怀你们心领了就好不用太感谢我的表情。
“哦,对了!七大,你有专车接送吗?赶紧打个电话让司机过来啊……”
我:“哈哈,有啊。”花钱打个的也算是专车了吧?我想。
出了会展中心的侧门,我这一路脑海中都回放着妹子口里形容的偏激粉狰狞的模样,侧门这一边对面有一座大厦正在搭建,高空作业,所以来往行人稀疏,地方偏僻。
幽静的道路上透露着一股阴森森的气息,我抬头四下一看,不禁打了一个寒战,不自觉加快了脚步前进。
我这人还有一点毛病不好,那就是十足的路痴,哪怕是在自己的老家,稍微走了个自己不熟悉的地方就容易找不到东南西北。
所以我一路都是绕着会展中心的走的,想等到了正门口,比较方便拦出租车。
好不容易找到地方了,哪知走路太快,心下一急,不小心崴了脚,还连带着高跟鞋细小的跟就卡进了路边的排水道铁栅栏上,
努力的拔了几下未果,耳边忽然听到有人在叫我。
一听那声音,我暗叫糟糕,一双锃亮的黑皮鞋就出现在我的面前。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我不用抬头就知道那是谁,据我所知,这世界上如此偏爱这一家款式的皮鞋的人就只有临子胥了。
我只好放弃挣扎,抬头努力挤出了一个我很好我只是走累了在路边歇歇脚才没有蠢到走个路都能被卡住的笑容。
“哎呀!好巧啊。”我干笑。
洛七月啊洛七月,人家小说里的女主角路边偶然见到前男友哪个不是容光焕发耀武扬威的,也就是你,次次都狼狈到不行!你说你是不是傻?
临子胥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然而接下来的一个动作差点把我吓傻。
“诶诶!你要干嘛……”
“别乱动。”
半蹲在我面前的临子胥很平静的吐出这句话,伸出手,指尖温润的皮肤触及到我裸露在外的脚踝时,我本来还想反抗的后半句话也不知怎么的又被我咽了回去。
我不知道说什么了,说实话其实此时此刻,我整个人都感觉束手束脚的了。
临子胥的动作很温柔,和他一贯的脾性一样,面上沉默寡言,心却比谁都软,做事比女孩子都细心,再加上长得又是一脸白马王子的模样。
也正是这一点,大学那会他人缘颇好,连系里主任听说我把他拿下了,都啧啧称赞我是捡着宝了。
我把那些流言告诉他的时候,他也只是摇头笑笑,并不多话。
那个时候的我,也知道他是这样个闷葫芦的性子,没指望他能像别的男朋友一样反说出一句“你也是我的宝贝啊”什么类似的肉麻话。
反正只要能够待在他身边我就很开心了。
每每看着他每次这样对我无微不至的时候,我都会产生一种,我是他捧在手心上的宝贝的错觉。
对,错觉,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其实对每个女孩子都挺好的。
他对我好的那一切都只是害我喜欢上他的错觉,让我心甘情愿,忽略了他心里还有个云媛。
也不知道他是用了什么法子,只是一只手按住鞋子另一只手稍微摆弄了一下脚踝,我的脚就已经成功被解脱了。
当然同样解脱的,还有我差点被他这种举动,摇摆不定的心神。
“谢谢你啊。”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了一句怎么也不会犯错的客套话,低下头盯着那根断了的细跟看,心里不禁为我这新买的鞋而一阵绞痛。
完全没有意识到脚踝已经肿了的我,刚打算走两步,脚踝处突的传来一阵刺痛感,差点一个没站稳往前扑,身侧的人就已经拽住我的手臂了。
双目相对,这还是自从上次聚会见面开始,我第一次正眼看他。
然后我就发现了很多被时光改变了的东西,比如说他好像削瘦了很多,脸的轮廓曲线出来了,于是更添了一份硬朗气概。
我赶紧挣脱,往后退了一步站稳身子。
洛七月。你应该认识到眼前这个人早已不是那个任你说句流氓话就会脸红的少年了。
他已经是别人的男人了,你怎么就那么不争气!稍微对你好一点,你就想东想西!
是谁说要放下过去的!啊?
我紧紧拽着手里的包,敛着笑容连声道谢就就想离开。
“坐我的车吧,你这样也不好走。”
我回头,怔怔的看着他,临子胥面无表情的补了句。
“等我开车过来。”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多走两步,我的身后忽然窜出一辆黑色的suv,稳稳的停在了身侧。
我看了一眼车牌号,沈之初的车。
当然,对于我即将下手的男人,只肖看一眼,我也肯定会记住他的车的。
一想到以这货的属性,也不知道他在旁边看我的这出好戏看了多久了,不觉心下转诧异为气闷。
不是已经拒绝搭我一程了吗?怎么又出现了呢?沈总您这打脸玩的飞起啊。
于是,车窗还在缓缓掀开的时候,我就已经开炮了。
“哟,沈总,不是说不关您事儿吗?您怎么来了呢?”
意外的,沈之初的表情很有些不悦,我第一次看见他脸上还会出现这样的表情。
“上来。”
他冷冷的抛下了一句,也没看我一眼。
这是生谁的气啊?敢情您以为命令我,我就会舔着脸上您的车啊。
就算是我对您有意思,那也是建立在和颜悦色的基础下的好吗?
我气不打一处来,对着车里的人道。
“呸!谁要上你。”
沈之初:
临子胥:
“额,不对!谁稀罕上你的车。”
抛下这句话,我转身,一瘸一拐的走到不远处的绿化带边缘,一咬牙,脱下另一只脚上的鞋,用力的一砸,把这只完好的跟也打掉了……
再一穿,双脚对称,嗯,可以走了。
于是,甩起包包笑呵呵的朝身后的两人挥挥手就头也不回的扭着一种奇异的步伐离开了。
哪知道,天要亡我,这一路坚持走下去,都连半俩空出租车的影子都没见着。
更可恶的是,我身后,那辆黑色的suv已经不慌不忙的跟着我走了一段路了。
我盘算着,要我主动低头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刚刚竟然用那种语气对我,但这样下去打不到车,我的脚迟早都要残废,要面子于我没有半点好处,于是只好装瞎子当做没看见,赌一把咯!
不出意料,沈之初这个开车的终于忍受不了这种龟爬的速度了,一个踩油门哄到了我的面前。
停车,开门。
我麻溜儿的就钻了进去。
沈之初许是很不屑我的前后反转,挑眉,学着我的话道。
“哟,刚刚不是挺有骨气的吗?”
目的得逞,他说什么都好,我笑意盈盈的对着他眨巴眨巴眼:“那没办法,沈总您是知道的,在前任面前,就算是装也得装的有骨气一点啊!”
沈之初正开着车轻呵了一声,不置可否。
我心想,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呢?
毕竟经过今天这件事,我算是坐实了沈之初肯定是对我有想法了。
不是对我有男女之情,就是对我有父女之情……咳咳。
于是我摸着脚踝趁热打铁:“沈总!你觉不觉得我得去一下医院比较好啊?”
沈之初看了我的脚一眼,桃花眼微挑,语气很是刻薄。
“有那么矫情吗?回去贴个痛消贴不就行了。”
我无语,你怎么总不按套路来呢?
“沈总,这一点,您可比我前男友差的不是一点半点儿啊。”
却见他好不容易缓和回来的脸色兀自又沉了回去。
“你可以下车了……”
“诶别别别!”
我盯着他的侧脸赶紧补了句:“但还是您比较帅,我说真的,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