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交叠垂在他劲下的手,指腹顺着那滑腻的肌肤不动深色的慢慢往上移动,直到碰触到他的喉结的哪一刻。
“别乱动!”
指腹下的物样儿随着他的发声猛然颤栗。
像是有微小的电流从手指传到了心尖,心脏麻酥酥的。
我连忙抽回了手。
身下的人冷笑:“洛七月,你要是再敢乱来,我就把你扔在这儿,你信不信?”
“我信!”
立马老实就范,我当然信,骨气什么的,向来不能当饭吃。
四周幽寂,树影犹如鬼影,时不时还会传来怪异的声音。
为了转移话题,我轻咳了一下嗓子。
“沈医生,我跟你讲个故事,放松一下吧。”
“你还会讲故事?”
“当然了,我可是写故事的人怎么不会讲故事呢?”
沈之初轻嗤,显然不信。
于是,我立志要讲一个让他一辈子印象深刻的故事。
“从前,有一对男女夜晚在山野间赶路,可意外的是女人的脚受伤了,于是男人只好半途背起来女人,可是走着走着他就突然发现不对劲……”
沈之初的步伐变缓。
我凑到他耳边,悠悠道:“因为他感觉到自己身上的重量越来越重,要知道,那绝对不是一个正常女人该有的体重,他很害怕,直到忽然间,一双手突然从后面伸过来掐住了他的脖子……”
身下的人猛然停住脚步。
而我刚刚还很配合的用爪子虚虚拢住了他的脖子,禁不住他这样一声不吭就刹车。
于是凑到他耳边的唇,冷不丁就亲了上去。
刹那间,全身的血液都冲到了我的脑袋上。
初夏的夜晚干燥无比,连空气都是闷热的,可唯独我的唇贴住的那一块耳垂肌肤,冰冰凉凉的,和我脸上的温度形成了鲜明对比。
于是触觉感官越发放大。
身下背着我的身躯也有了一瞬的僵硬,他一松手,我就彻底从他的身上掉了下去。
“哎呦……我去,你干嘛啊!”
我揉着摔疼了屁股,下意识的抬头去看他。
夜色很黑,山林间的夜色越是这样,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知道他就站在我面前,立成了一道挺拔的孤影。
但我同时也很庆幸夜晚这么黑,要不然沈之初一低头就会发现我的脸有多么的红。
那我就彻底丢脸丢大发了。
想来沈之初这种高岭之花一般的性子,充其量只会觉得自己好心来救我,结果还被我冒犯了很生气什么的,肯定不会像我一样觉得不好意思的吧。
果然,只见眼前的这道“影子”沉吟了一会儿,调头就走。
我急的赶紧爬了起来,单脚蹦哒着追上去赔礼道歉。
“诶诶!沈医生,我错了,我不是故意的,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别真把我丢这儿了啊……”
然而还没来的及走两步,我迎面就撞到了一堵肉墙上。
我捂着鼻子,下意识道:“对不起!”
沈之初抱臂立在原地。
“知道错了?”
“嗯嗯!”
“还敢不敢乱摸?”
囧……我摇头。
“还敢不敢讲乱七八糟的故事了?”
……继续摇头。
这一晚,我洛七月算是真相信了这世界上有一物克一物的说法。
我这活了二十多年视脸皮为身外之物放荡不羁的人生算是彻底败在眼前这个男人身上了。
这么想着,下一秒,我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人打横公主抱了起来。
大囧,我连话都说不顺了。
“你你你……要干嘛?”
隔得太近,呼吸间全都是男人的独特的气息。
“我怕。”
我疑惑:“啊哈?”
某人一本正经:“怕突然会从脖子后面伸过来一只手,所以暂时只能先抱着你走了。”
我目瞪口呆了半天,待反应过来才觉得,竟然还挺有道理的……
起码我达到了事先目的,这个故事,足够他记忆深刻一阵了。
坐上了沈之初的车,好不容易驶进了市区,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浑身脏兮兮的模样,手上还有几道树枝刮伤的血痕,脚踝已经肿成很大的一块了。
于是跟沈之初说,拜托他先送我去一下A大的校医院。
沈之初看了一眼我的脚踝。
“回家用红花油不也一样。”
我鼓了鼓腮帮子瞪他:“怎么能一样,我不想让我妈看到我这幅模样,她肯定又要担心的。”
沈之初沉默了一会儿:“那你今晚去哪住?”
“宿舍啊,虽然我的东西早就搬回家里去了,但跟宿管阿姨借一床棉被凑合一晚还是没问题的。”
沈之初皱眉:“不住酒店?”
“没带身份证,还没带钱,包估计是被同学带回去了,现在浑身上下就只剩手机了。”
我笑了笑:“安啦,我跟阿姨很熟的。”
沈之初勾唇:“有时候还真觉得你不像个女孩子。”
我嘻嘻哈哈:“哈哈,不止你一个人这么说的好不好。”
“不过,今晚还是谢谢你了,沈医生。”我认真道。
沈之初弯了弯眉眼,倒是没有继续煽情。
半响,我打算靠着椅背休息一下的时候。
“不介意的话,去我家吧。”
我做梦都没想到,我竟然有一天会和这个极品大帅哥走到孤男寡女干柴烈火,啊呸!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地步。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绝对是目前为止最好的方法。
我相信沈之初的人品,而我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
更重要的是,比起在这借住一晚,我更不想的就是走投无路去找临子胥。
用沈之初的充电器给手机充上了电。
点了开机键后,有很多未接来电和短信,大部分都是来自会长还有……临子胥。
望着手机里那个号码,我终是滑动手指,越过了,那个我一直排在第一位人,无论什么情况,他都是我心里的第一位。
可每当我需要他的时候,他却永远不是第一个赶到我身边的那个。
更何况我一想到,今天电话里那个柔美的声音,我的心口就开始发堵。
我给会长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今天发生的事情,还有我已经被一个朋友接了回来,让他不要担心
顺便给陶妈妈发了短信,告诉她我今晚要和朋友通宵唱歌。
沈之初住的地方,和我想象中的,那种言情小说男主住的地方差不多,又高档,又幽静,在一层一户的最顶层。
进门的时候,一排的感应灯依次错落有致的被点亮,像是在欢迎回家的主人。
由此可见,这也是一个很注重生活质量的人。
也难怪人家会嫌弃我这种随遇而安不求上进的普通小市民。
我感慨着。
而且他们家的医用箱,具备了一切日常生活所需药品。
我从来没有自己给自己上过红花油,不是因为受伤的次数比较少,事实上,小时候老师们对我的评价一向是表面上乖私底下坏的那种,所以可没少弄得自己鼻青脸肿什么的,但几乎次次都有陶妈妈代劳。
于是真正等到我要亲自上手的时候,怎么弄怎么笨拙不说,还疼的我嗷嗷叫唤。
简单收拾完客房的沈之初出来后,终于看不下去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抽走了我手里的红花油。
将我的小腿掰到他大腿上放置的那一刻,我下意识就要往回收。
却被他一把抓住脚背。
“别动”他说。
“如果你不想明天肿的完全走不了路的话。”
“哦……”
我心不在焉,沈之初的手法很轻很轻,我根本感受不到疼痛,但手法很有规律,我还记得,陶妈妈以前也是这样,她说,只有这样才能让凝结的淤血快速消散,红花油只是辅助而已。
想到这里,我不禁托腮八卦道。
“沈医生,看你手法这么熟练,你以前应该没少干这样的事吧?”
其实我是想说,他小时候说不定也是个调皮捣蛋的鬼。
哪知后者只是掀了下眼皮。
“我表弟,小时候很不老实,所以每次我帮他上药的时候,都会下很重的手,让他长记性。”
我默默的用双手捂住了嘴。
直到发现手上有红花油的味道后,又默默的松开,望着自己的一双手,想起刚刚曾用它摸过脚,心境成谜。
余光里,瞥见眼前男人的嘴角弧度轻轻上扬。
不得不说,沈之初一出手,涂完后,我就立马脚上的觉得疼痛感消除了不少。
心中满是崇敬之意的觉得,像沈之初这样什么都会的全才,拘泥在市精神病院还真是太屈才了。
刚想跟他道个谢。
肚子却不争气的响了起来。
我睁大眼睛,看着沈之初脸上意味不明的笑意,估计只有天知道我现在多尴尬了。
于是,当热心的全能小天才沈之初同学表示冰箱里有面可以下一碗给我的时候。
彼时我正在喝水,差点一口水喷了出来,呛的满脸通红。
沈之初:
我连忙挥手让他去吧,才不要告诉他,他刚刚的那句话在我脑子里到底被曲解成了什么东西。
趁着沈之初在厨房里忙碌的档口,我汲着鞋子,下地试了试,发现可以走动了,于是征得了房子主人的同意,四处转了转,这一转,就转到了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