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宇这一路都没怎么说话,一来是琢磨着怎么才能让这个小祖宗放弃关于盛若鸿的一切,另一面还在担心洛远道的伤势。
覃宇先把车开到医院去,到医院去取了一些药物,再转身开车去了他自己的私人住宅。覃宇的住宅就是在京城的富人区里的一栋两层楼别墅,外观看起来十分低调,但是里面装修非常精致典雅,一看就知道这装修价值不菲。
覃宇把洛远道搀扶着下了车,另一面又给孤零岛打了个电话。
他把洛远道放在客厅的沙发上,拉上了窗帘,然后开始洗手消毒准备药物。通常,银器刺伤血族,会留下很深的口子,因为银器上的金属伤过的伤口会有金属残留,所以常规的清理伤口变得非常困难。
一般的血族人,其实也不像外面所传说的吸血鬼一样,像是腐烂的僵尸一般,血族,顾名思义,就是一个种族,他们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及生老病死,只是不同于人类罢了。
覃宇并不是血族人,他是一个正常的人类。他八岁那年便与洛远道相识,那个时候,覃宇因为被同学欺负,被洛远道看见了,洛远道救了他,那个时候,洛远道看起来就是十七八岁的模样,那个时候,洛远道那英雄少年的模样便印在了覃宇心底。
覃宇心中,洛远道讲义气,会打架,就是一个英雄,这世间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所以,那个时候,覃宇父母经常不在家,他就会去找洛远道,他以他为榜样,希望成为像他那样的!。
按照常理,洛远道是血族人,一般血族人不会在人类的城市中生活。就算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在城市里生活过的血族人,为了不让人类发现他的不同,血族人会不断地迁徙,在人们发现他们不对劲之前,忽然消失,不留下任何踪迹和证据。
可是,偏偏这个覃宇,就像是身体装了雷达似的,不管洛远道搬到哪里去,他总能找到他。
洛远道见这孩子如此孜孜不倦,本来想过离开京城,但是,他又做不到,他怕万一哪天盛若鸿回来了,他找不到她。
所以他躲不掉覃宇,原本,洛远道也有几百岁了,什么三教九流十二派没见过,这覃宇是个好孩子,他心里很清楚,所以后来干脆随覃宇去了。
可覃宇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发现洛远道的不同了:他的相貌几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他不喜阳光,喜欢阴冷的地方。
而且,洛远道有超乎常人的速度与力量,这一切让覃宇十分好奇,覃宇在网上查阅了大量资料之后,怀疑洛远道是血族人。
但是,他尊重他的隐私,从来没有开口问过,只当不知道。但是怎么跟血族相处,如何治疗血族人等等,他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地一清二楚。
对此,两人心照不宣,你不说,我也不问,就这样,又过去了十年。
说起来,两人相交二十年,经历过很多事,也算是生死之交了。
覃宇把手洗好,拿起了自己特制的银霜膏,这银霜膏是他自己研制的。二十五岁的覃宇此时已经是华生医院的执行董事,十八岁那年他发现洛远道的秘密之后,了解到血族虽然很难受伤,但是一旦受伤几乎是致命性的特点之后,决定大学报考医学。
就这样,他本硕连读一共花了七年多,出来后,凭借自己的努力及家里的小额资助,开了一家私人医院,没想到,医院越来越好,如今年纪轻轻也是身价千万了。
他把银霜膏小心得涂在洛远道的伤口上,然后用冰块插入到伤口,那银霜膏吸附金属残留,遇冷也结冰,然后把结冰后银霜膏从骨肉里扯出来,就这样,把伤口清理干净。
但是,洛远道似乎伤得太重了,覃宇一扯洛远道重重地“啊”了几声,害得覃宇不忍心,边劝服着:“你忍着点啊,一会儿就好了,等下就舒服了!”
此时他并不知道,他家门外此时站着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隔壁别墅的,经常来找覃宇。虽然覃宇不怎么待见她,但是她并不介意,总是有事没事登门,这会儿,她又准备来找覃宇,却见覃宇家里所有窗帘都拉上了,里面好像有动静,便扒在门口偷听。
刚开始听到一个陌生的男人声音,在里面叫唤着,紧接着听到覃宇说忍着点之类的话,刚开始觉得怪怪的,但是又说不出来哪里怪。
紧接着,又听到一副撕裂的声音,陈曦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捂住嘴。她想把们推开却发现门锁得死死的,又到窗户去找,在一处窗帘没有完全拉上,找到了一丝缝隙。
她透过缝隙往里看,这个时候,她看到覃宇面对着沙发,时不时的低下头去,在撕扯别人的衣服。
“天哪!覃宇他,居然是gay!”陈曦此时五味杂陈,不知道说什么好。想来这些日子难怪这个人对自己不感兴趣,难怪难怪......
一连感叹了五个难怪,虽然有些惊讶,但是更多的是释然,她偷偷地拍了几张照片,心满意足地准备回家了。这些天,她妈妈老是逼她来找覃宇,说覃宇这高富帅,怎么也得钓上勾!
她们母女俩,好不容易花了大价钱在这富人区租了房子,不钓到金龟婿,对不起这一个月好几万的房租啊!
她妈妈经过一番搜寻之后,便盯上了覃宇!这下好了,有了这些照片,她妈就再也没有理由逼她跟覃宇来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