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起,我确信,只要肖九刚对我说一声“对不起”,我也可以和小矮和化成狐狸的红娉一样彻底消失在这个大陆。
我不想再做一只孤魂野鬼,也不想一次一次轮回寄托。
如今,肖九刚终于对我说了对不起,代表他的祖祖辈辈跟我道歉。
木阁楼的板子吱吱呀呀,红姨盛装打扮,从楼上走下来。
她描了眉毛,抹了口红,涂了胭脂,把平时从不散开的秀发分披在两肩。今日何等隆重!她还穿上了她的战袍——忘忧酒馆女掌柜才可以穿的红裳。
红姨没有死,我教她游过泳,她深谙水性。
刚叔分明是老泪纵横,可只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明公子,您终于回来了。”红姨朝着我走来,对我一拜。
我的耳朵不可能听错,她说的就是“您”。
“你是何时发现的?”我也就不再继续装傻了。
“得知您竟然能识它的时候。”
红姨的手指原来这样细腻。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是那古老的大钟暴露了我。
这仿古钟的质量确实是好,上百年过去了,还能转,还转得这么稳,我那两百块,花得值了!
忘忧酒馆的第二任掌柜留下笔迹说:识大钟者,明公也。
我想,为何我就是小明,为何我就是明公子,就是这么来的。
红姨眼中又泛泪光了,她看着我,又似乎不是在看着我。
我又糊涂了。她到底是在看谁?
“红姨,红姨?”
红姨不理我,转身从炉边取出一壶酒。
她笑着走到肖刚身边:“喝一口热的,咱一起上路吧。”
这话听着忒不吉利。
红姨专门为我拿了另一壶酒,替我斟满,打趣我说:“明公子,孝敬您的。”
这壶酒是有名字的,是红姨这辈子都舍不得打开的酒,它的名字有点长,叫:山水一程,风雪一更。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红姨说过,喝一口,尝五味。
这酒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舌尖识酸,舌腹留甜,舌根含苦,喉中辨辣,心胃积咸。
这酒的酒劲儿也大,喝一口就得睡十二个时辰,一天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