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体察民情遭遇狂士
历史的长河中,很多这样的阴差阳错的人物,少了一个角逐天下的英豪,却多了一个满腹才华的诗人,在诗歌的丰碑上,写出了满满的一页。
多年后,曹植依然没有忘记梦中与现实中交错的那个女人,写下了千古之绝唱《洛神赋》。
怒发冲冠,只为红颜,有些时候,是美人激起了英雄们心中沉寂的斗志,掀起了乱世风云的大幕;英雄难过美人关,也很多时候,英雄们在红颜的怀抱里消耗了斗志,辉煌不再。
袁尚归降与我吕布后,袁氏的河北势力彻底灭亡。
而曹操则是这场角逐中最大的赢家,拿下了冀州、幽州全境,占河北的半壁江山,势力从大江边上一直延伸到了茫茫的漠北草原。
“魏王,如今天下九州,你已经拥有了幽州、冀州、兖州已经天下的中心洛阳,是众望所归,登上九五之尊之时已到。”
袁绍的旧臣许攸新加入到曹操的府中,见曹操势力空前壮大,于是建议曹操登基。
这许攸虽然有些计谋,但是在曹操谋士如云的地方,也显得自己平庸。而一向喜欢反叛的他,每一处都蛊惑人家登基,在袁绍门下时,也没有少煽动袁绍。
“如今天下南有孙权,东有刘备,而汉帝尚在吕布手中,我们虽取得了中原,但是四面三面皆敌人,不可以冒天下之先!”贾诩一向以稳重为首,因而并不提议曹操登基,一旦称帝必会遭到天下人反对。
“此言差矣,江东孙策,凭着区区江东之地,就敢称帝,魏王占中原而望,为何不能?”许攸据理以对。
“我曹操为汉室旧臣,如何能够效仿江东孙儿,如今天子尚在吕布手中受难,我等将尽力,就天子返回东都,还天下一个太平。”曹操知道,要是自己篡位登基,必会遭到后人的挨骂,作为汉室的旧臣,心里还是尊崇汉室的。
“如今吕布手下猛将如云,又有西凉铁骑,甚是厉害,各位有什么号办法?”曹操把话题引回到真题上,打败了袁绍,也该对付吕布了,东边的刘备不好惹,江东孙策又难于对付,只好先拿吕布开刀。
“魏王,吕布虽然兵多将勇,但是过于分散,我们可以各个击破!”许攸想着川地、汉中、关中、并州都分散在一条长带上,只要各个击破,让各郡互相顾不及。
“魏王,我以为以我们自己之力,不能够打败吕布,我们必须借助结盟,拉上江东的孙策,徐州刘备,三家联盟,才能打败吕布,救出天子!”贾诩也说了自己的意见。
曹操点点头,表示同意了贾诩的意见。
果然,曹操就发出布告,号召刘备孙策领兵,一起西进攻打我吕布势力,以救出天子一统大汉为借口。虽然吕布的势力分散,但是曹操却忽略自己夹在众人之间,更是尴尬。
曹操在关东刮起一股讨伐我吕布的大风,想号令诸侯西征,而我吕布并没有丝毫的担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要来的迟早要来,又何必杞人忧天。
化身吕布,我借吕布的身躯体验到了作为天下第一勇者的乐趣。
盖世英雄,一身武艺天下无双。红颜陪伴,貂蝉的第一美人无人质疑,英雄配佳人的古语在吕布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方天画戟,堪称天下第一神器,力量与速度最完美的配合。赤兔宝马,奔走如风的速度,那是何等的威风。
征战沙场是武将们最理想的生活方式,虽然危机四伏,但是也可以建功立业,扬名天下。
我踏着赤兔马走过刀山火海,打遍天下无敌手,那是何等的威风。
然而,卸掉沾满血腥的盔甲,我也喜欢一个静静第走在街头小巷,体察民情。
民以食为天,作为一个穿越回古代的现代人,知道只有让天下百姓过上稳定温饱的生活,统治者才有能过得好,才算是一位成功的人。因而在没有战事的时候,我会一个人漫步长安街头的各个角落,查看普通百姓的生活百态,体验民间疾苦。
由于吕布身躯实在高大,一站到街头,大部分的人能够很快地认出来,就像姚明、巴特尔,往哪里一走,都会成为一个坐标。有些比较胆大的百姓会过来打招呼,问声好。那时候不比现在的追星族这样疯狂,大家都还在温饱线上挣扎,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追求虚伪的东西。而有些胆子比较小的,则远远地看着,不敢过来,毕竟我是天下第一猛将。
我沿着繁华的长安街,一直往城西走,一边看着两边的繁华。
十里长安街,买卖声嚷嚷,这里已经达到了空前的繁华,当时我接管长安时,到处是一片破败的景象,然后我下令休整,这几年来,一直不让战火燃烧到这里。
“吕将军好!”我一边想着,一边往前走,一个卖艺术品的老翁点头向我问好。
“老人家,你这么老年纪了,还出来做手艺,不容易啊!”这老头看起来也有七八十了,胡子头发雪一般白,脸上的皱纹折了几重,牙齿也缺的美几个,弓着腰,我笑着回应,心里有一种悲怆。
“吕将军,我本来有两个儿子,都被战乱害死了,如今只剩下我一个人无依无靠,只能靠着手艺过活。”这老头回忆起战争,就一脸的恐惧,“还好将军能够给长安一个太平,让我们能够安定地生活!”
“老人家,我吕布可是杀人如麻,你不怕我?”
“吕将军,之前我也听说你血腥手辣,但是这几年来,你一直为朝廷效劳,南征北战,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老人家说的满脸泪水,语气中有些激动。
我没有说话,看来我的行动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初见成效,多了几分坦然。
这老人的手艺摊里有很多小工艺品,编织的草鸳鸯,木雕的凤凰,泥捏的人物,我细细的观赏了一番。最后我看上了一只竹编的鸳鸯碗,很像我在川中见到的那个,又令我想起了吴苋,于是我决定买下来,算是作个纪念。
这只竹子编织的碗做工精细,显然是十分的用心制作的。
我摸摸口袋,惨也,原来我出门时没有带钱。只好有点惋惜的放下手中的碗,等下次再买。
“将军,这只鸳鸯碗就送给你吧,能够遇到将军,也是我这辈子的福气。”这老人似乎看出了我的窘态,于是温和地对我说。
“这可不行,你老人家都靠这个手艺吃饭,我怎么能够白白要你的东西呢。”我再身上摸了个遍,出了衣服上挂的一块玉佩,别无他物。
我想了想,解下衣服上的玉佩,然后递给个这个老头。
“老人家,我今日忘记带银子,这只玉佩权当这只鸳鸯碗的工钱。”我把玉佩交到这老人颤抖的手上,并轻轻地合上他沧桑的五指。
这玉佩可是名贵的东西,能够值好几千个这种编织鸳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