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殉情之战
横来客栈有一个戏台,戏台是客栈专门为一些艺人准备的。艺人来卖艺就要出一定的租金,也为客栈多了一份收入,而更重要的是吸引顾客。戏台今天来了一位婀娜多姿的女子,女子一边弹一边唱着那美妙的音符。
“好!”赢得客人们阵阵喝彩声。
弹完一曲,女子向客人讨要赏银。客人们慷慨解囊,其中有一个白衫人也给了一锭银子。女子向白衫公子施了大礼,算是回报。接着女子回到戏台继续演艺,继续博得掌声阵阵。
正在这时,西王府武士曹刚从外面大摇大摆奔了上来,定睛便往客栈横扫一遍,当他看见白衫人的时候,赶忙走了过去,垂手道:“世子爷。”
白衫人就是世子爷,世子爷很无聊,于是就来到横来客栈喝酒。看着曹刚过来了,便挥挥手示意他坐下。
曹刚也不客气,呼上了山珍海味;首先向世子爷献了一杯酒,惭愧地道:“在下有眼不识泰山昌犯了世子爷,还请世子爷见谅。”
“曹大侠,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还提他干嘛。”世子爷道。
“难得世子爷宽鸿大量。”曹刚毕恭毕敬。
世子爷点点头,随即问:“不知曹大侠到这里来,有何贵干?”
“不瞒世子爷,在下特来请花娘子去王府献艺。”曹刚如实回答。
“不知王爷怎么样呢?”世子爷问是乎很担心应召玉皇。
“唉!”曹刚叹息一声,道:“王爷的心情还是很悲痛,在下也是非常担心呀。”
“又要劳你们多费心了。”世子爷道。
一曲未落,那个叫花娘子的艺人便接到一个大买卖。立即琴打住了,声停下了,面露难色地对所有客人道:“小女子今天还有一些应酬,就先失陪了。”
“应酬,什么应酬,难道本大爷出不起钱吗?”一个戏子而矣,竟敢失陪客人?有一富商非常恼火。
“大爷,小女子实在没有办法呀,等明天在给各位大爷献丑。”卖笑的人是最没地位的人,谁都得罪不了,哀求的声音令人心痛。
“本大爷就要你今天给我乐了。”富商怒吼。
得罪不起,避又不能,花娘子有些不知所措,呆呆站在那里发傻。
“住口。”酒楼上传出一声大喝。
“谁呀?”富商大吼一声,心想谁这么大胆,竟然叫自己住口。当然等他说完这句话的瞬间,便一扭头去看那刚才叫喝的人。“啊!”这富商差点没叫出声来,但见过世面的人就是不一样,当即是黑脸变白脸,满脸堆笑地道:“原来是曹大侠。”
“花娘子是王爷要请的人,谁还有意见呀?”曹刚冲客人们喝道。
“没有、、、、、、没有。”谁还能跟西王府对干吗?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花娘子去了西王府。
“一群恶霸。”北小闲气愤极了。
“天下的坏人杀不尽,不过杀尽了坏人,还要好人干什么呢?在说有钱有势的人就是这样。”世子爷也一脸无奈。
北小头瞪了表哥一眼,一脸失落。
不过有钱有势,就变成恶霸吗?当然这不是绝对,不过大多数人确是如此,谁也不能质疑。
酒醉饭饱之后,世子爷离开的横来客栈。
西王府。
花娘子那一曲曲动听的旋律,很悦耳。可没有人鼓掌,也没有人喝彩,因为应召玉皇没有鼓掌,没有喝彩。于是这就如同是花娘子的独角戏。
世子爷挑了一个座位,聆听这江湖艺人的声音。不过在忽然之间,世子爷查觉到花娘子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感伤,她究竟是谁?是来干什么的?世子爷疑惑了。
琴声依然,不过应召玉皇听不下去了,一起身消失在大厅。应召玉皇消失了,琴也没必要在弹下去了?
“别弹了。”横刀一声大喝。
‘嗯。’花娘子由心应了一声,琴打住了听候西王府吩咐。
“到帐房拿些碎银,让她回去吧。”横刀吩咐下人。
“慢。”霍都吆喝。
“霍将军?”横刀不解。
“把她先安顿在王府,等王爷心情好了在说。”霍都道。
“可?”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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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在漆黑的后院,来了一条黑影;透着一丝月光,一张清秀的脸庞,勿须质疑,她就是花娘子。花娘子干什么?只见她来到一所非常隐蔽的小房子前面,小房子外有四人看守。花娘子接着往四周看了看,随即向墙外发了一个信号。
一个黑影立即飞了进来,向小房子潜了过去。房子外还是四个人,而黑影手中有四枚飞刀。没有惨叫声,没有挣扎声;一招致命,好身手。
黑影一蹿入了小房,而花娘子留在房外接应。
房中散发着浓浓的香水味,香水味是从一张小床上传出来的。顺着香水味,黑影来到床边。床上是目标?黑影手中多了一柄弯刀,一柄杀人的弯刀;他的左手以秋风之势掀开丝帐,床上躺着一个人?一个黑影须要的人?黑影左手猛然直下喉咙,不对这不是喉咙。忽之一道残风向黑影腹中飞来。绝对是陷阱,黑影进入了别人设计好的陷阱,是花娘子出卖了自己?即之残风惊心袭来,正中黑影腹部。
“啊!”一口鲜血脱口而出,黑影被击出三丈。
好黑的一阵残风,阴险毒辣。不过[黑风拳]不阴险毒辣,就不配叫[黑风拳]。[黑风拳]是[黑煞星]黑木的专列,黑木这一拳几乎用尽了所有的精锐。因为对手是一个自己无法估算的高手,誓要一招致敌。
西王府后院。
聚集了水泄不通的人潮,为首的人正是霍都。
紧接着小房子中飞出一个黑影。
“金一龙,今天看你往那跑?”霍都冲黑影一声奸喝道。
不错,黑影正是金一龙。
金一龙的武功可谓出神入化,他的刀快到无形,因此绰号无形刀客。金一龙不仅刀快,轻功也是一流的,江湖上多次围剿都失败了,所以要除去金一龙一定要奸,一定要人多势众。
金一龙定了定神,看着霍都操剑驾起的花娘子,心中一阵感触,叫道:“放了她。”
“放了她,除非你死了。”霍都奸笑道。
金一龙看着霍都这个小人,西王府的这些小人,沉默了。因为他知道小人绝不会做光明正大的事,要不就不是小人。此时霍都、横刀、曹刚,还有飚跟出来的黑木,他们的刀已举出,杀死金一龙的刀。金一龙将以一敌百,胜算?何况染伤。
“别管我,你快跑呀。”花娘子喊道。
跑?金一龙还跑得了吗?
“唰”一声,霍都剑一挥便架在花娘子脖子上,入分便可杀了花娘子,奸道:“金一龙,听说你重情重义,今天我就要杀了她让你体会一下失去心上人的滋味。”
花娘子爱金一龙,金一龙并不爱花娘子;但金一龙重情重义,愤慨地道:“小人竟然要对付一个女人。”
“如果你不想她死,除非束手就擒。”小人不对付妇孺,对付谁呢?霍都阴阴叫道。
束手就擒,必死无疑。不束手就擒,花娘子即死。金一龙愣住了,有情有义的人怎能眼睁睁看着爱自己的人死去。
“别管我,你快走呀,在不走就来不及了。”花娘子冒死进入西王府,也是为了金一龙一死,如今是希望金一龙能活着离开西王府。
金一龙不会离开,宁死也不会离开,这便是金一龙。花娘子不死,金一龙绝不会离开。只要还有一丝拯救花娘子的机会,金一龙就不会放弃。
金一龙必死。
花娘子很了解帮主,因为爱。花娘子知道,要帮主放弃拯救自己,这是不可能用。花娘子更知道,如果自己不死,帮主就会死。花娘子还知道,自己是爱帮主的,为了心上人能够活下来,只有自死。花娘子悲心地看了一眼金一龙,大叫一声:“龙哥,保重呀。”接着脖子向那柄利剑抹去。脖子绝对利不过剑,鲜血立即飚涌。
花娘子自死了,宁死前呼出了一生都想叫的名字“龙哥”。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尽管她知道帮主并不爱自己。花娘子倒下了,倒下的瞬间脸上尽是晶莹的泪珠。最美最幸福的女人是现实中的美、幸福,加上梦想中的美、幸福。花娘子并不是幸福、美丽的女人,尽管她美若天仙。
“小兰。”金一龙疯狂了,他的眼角逝下了一滴泪。小兰只唤一遍,情真。泪水只流一滴,义切。这便世人常说的真情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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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散烟的头发是金一龙的怨气,血红的双目是金一龙的杀气,这是一场[殉情之战],就因为花娘子的殉情。金一龙首先出刀,无形刀飞出,无形刀不带一丝怜悯的飞向水泄不通的人群。无形刀在穿梭,不带血的穿梭。
即间西王府举刀,向一个重伤之人举刀。霍都长剑直刺金一龙心窝,刺中一剑穿心。黑木[黑风拳]黑的发紫,雷霆万钧击向金一龙龙骨,击中龙骨折断。曹刚铁锤劈头盖脑朝金一龙头上砸下,砸中脑酱崩裂。三面夹击,金一龙处于被动局面,很难全身而退。可金一龙未动,因为他受伤了,绝不能在浪废一丁点气力,所以他在等待机会。
决战只在瞬间,瞬间开始,瞬间进行,瞬间结束。
[黑风拳]凶残袭来,金一龙侧身跃过,[黑风拳]落空了。危机并不可能结束,曹刚的铁锤自天而下。金一龙飞身飚起,铁锤落空了。曹刚是三人中武功最差的一个,也是最容易对付的一个。曹刚便是金一龙最先收拾的人,曹刚提锤时金一龙看准了心脏,曹刚举锤时金一龙瞄准了心脏,曹刚落锤时金一龙单手化刀直扎心脏。
曹刚不是什么高手,他不知道金一龙会攻击自己心脏,等他明白时本能的退怯,但已经晚了,因为金一龙飞前一步。曹刚无法躲闪。
“啊”伴随着金一龙一吼,单刀化锤直达心脏。
“啊!”曹刚一声惨叫,铁锤飞坠。随即一口鲜血喷射一丈多高,人击在一丈开外,当场毙命。
金一龙解决了曹刚,下一个是谁?不知道,可能是自己。
自风飘来一剑是霍都怒杀,可是这一剑不能杀下,金一龙的一柄宝刀无形刀击向他的后背。
霍都猛然收剑反手一袭,“当”一声无形刀坠落在地。
金一龙果然不凡,带伤击退了三面夹击,金一龙胜了?不过金一龙忽视了一个人、一柄刀,横刀、钢刀。横刀一直都在等待时机,时机就是乘人不备,时机就在金一龙击退三人的时候,钢刀不加修饰劈下。金一龙在劫难逃,他已将气力发挥到极限。金一龙必死?不过不该死的人不死会有奇迹,该死的人死会有奇迹。奇迹是什么?奇迹就是无形刀飞起,击向横刀。这一个奇迹连金一龙都感到疑惑?因为无形刀不会随主人思维去战斗,无形刀只会在受到主人控制的时候去战斗。现在无形刀已经坠地了,怎么会?横刀的钢刀停止劈下,转而飞迓无形刀,两柄刀在空中摩擦着火花。什么火花?绝不是爱情的火花。
狂风披靡,黑木的[黑风拳]。
阴风阵阵,霍都的利剑。
霸风疯猛,横刀的钢刀。
金一龙坠入十面埋伏之中,他根本不可能战胜应召王府,所以他只有逃。金一龙最后瞄了一眼倒在血泊之中的花娘子,随即一个破风飞趵,蹿身飘过王府后院。
“追。”霍都、横刀、黑木纷纷尾随飚出。
王府后院里现在已没有了一个人,当然不包括死人。那么站着的人,也是死人?是的,他们确实是死人,因为无形刀穿梭了他们的心脏,死人一定会入土,一定会倒下,瞬间他们倒下,集体倒下。这就是[殉情之战]的悲惨,上百人只有四人活着,可能还活不了四人。
王府后院的杀戮虽然结束,但王府大街的杀戮才刚刚开始?
千人奔走,只为杀死金一龙。金一龙陷入十面埋伏,必须立即离开这里,可是飞遁不了三步,一口鲜血便脱口涌出。金一龙受了[黑风拳]的十成之力,能够离开王府就已经不错了。
谁都不想死,不想死并不代表就不会死。人谁不会死,不过死之前都会有不舍的东西,而金一龙不舍的就是一柄宝刀无形刀。无形刀没有抛弃主人而去,是主人抛弃了它。金一龙看着无形刀黯然泪下,他明白自己已经无路可走了,就是在等死。等死的感觉是怎样的?没有这经历就不会知道。金一龙闭上了双眼,想安静的死去。
忽然风吹来一人,这人没有蒙面,因为是剑客。剑客是不蒙面的,只有刺客才会蒙面,这便是刺客与剑客的分别。
“大哥。”金一龙知道这人是谁,是自己的大哥。
随即风飚入了一间破旧的危房。
刹那间狂风逐来一帮人,奔进危房。
“搜”。
搜、搜、搜。
“搜到没有。”
“没有搜到。”
“反贼受了重伤绝对走不远,到那边去搜搜。”
“到那边去搜搜。”
片刻东风送走这帮人。
“这里绝对不能久留。”话音未落东风向城外吹去。
大哥的轻功天下无双,谁也不能质疑?飞过高城,不时城外三十里的聚星楼客栈。
安顿金一龙了,大哥转身欲飞。
“大哥、、、、、、。”金一龙迷迷糊糊。
“你马上回青龙帮,这里不能久留。”大哥嘱咐。
“大哥。”金一龙又叫了一声。
“你不要说话,等下就有人来接应你。”
话音未落,大哥飞出了聚星楼客栈。城外还有一个姑娘,不能飞,不能跑,走都慢。姑娘就是累赘?没有累赘要男人干什么?所以谁都要有累赘。姑娘也有累赘,不过与男人不同罢了。抱起姑娘飞,向天下的大雁一样飞,岂不乐哉?姑娘倒懂得享受,小鸟依人依偎男人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