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则,你就跟我去嘛!”
午后的天空,太阳爆晒出来的光芒,火辣辣的把窗外叶子都晒秧巴了,懒散散的耷拉在枝条上面,一片又一片。
蝴蝶无力的缩起了它的半透明的翅膀,躲在一片大树的叶子下面,乘机休憩。
“吱——”黑板上老师的粉笔叽叽呀呀,发出刺耳的声音,但是姜则却连脑袋都没有回一个。
他托着下巴,此时正懒洋洋的看着窗外那只蝴蝶,他看它可怜兮兮的低着脑袋,尽可能的把身子缩在了落叶下面。
初中的老师在讲一个课题,敬畏生命,这让姜则有一种,很想把那蝴蝶抓回来放在自己脚下,陪着他一起歇凉的冲动。
许久过后他收回了眼神,拿出练习本正要做题,后面有谁捅了一下他的背部,姜则半扭了脑袋,只听那人半站起身凑在他的耳边轻轻说着:“放学,姜则你跟我去篮球场上,看我们打球啊!”
他略略勾起了唇边的一抹轻笑,拒绝得干脆而又彻底:“不去。”
后面那人失望的坐下了身体,姜则低下头,开始认真的书写着习题;他的笔迹十分好看,那是一种纤细而又俊冷的字体,透着十足的文艺范儿,让人一看,就如同姜则他这个男人一样的,使人高不可攀。
随着下课的铃声响起,姜则收起了练习本子,却被男人抓住了手臂,只听他说:“姜则,你就跟我去嘛!”
姜则冷笑的看了他一眼,“就你们那几个三脚猫的队员,又有什么看头。”
“是是是,知道你牛,你行,那你过去指点我们一下,行不行?”
姜则勾唇一笑:“这还差不多。”
他与那个人高马大的打篮球的好朋友,两个人并肩走下了这道弯曲的楼梯,“听见你说,朝阳起又落。”正是姜则的手机电话响了。
他讶异的扬了一下眉毛,“喂?爸,你找我有什么事吗?”要知道,他的父亲,可是轻易不会给姜则打电话的。
电话那头却传来了男人的哭腔,“姜则,你赶紧回来,你妈妈不行了!”
他瞬间放大了自己的瞳孔,内里有一瞬间的呆愕,然而这个高智商的男孩子,却是就在一瞬之间,马上他反应了过来。
“爸,你稍等一下,我马上就来!”姜则飞快的说完,转过了脑袋告诉身边的同伴:“对不住,今天不能跟你去看篮球赛了,”他轻轻一扬手机:“我家里有点急事。”
年轻的男人马上表示了自己的理解:“没关系,我陪你一起去。”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飞跑出了校园,姜则随手招了一辆的士,两个人就坐着的士快速的去到了本城的某家医院。
路程不远,付完钱他们很快就到了,姜则打开车门,人像一只疾驰的飞箭,迅猛的直飞了出去。
等他来到了医院里面,却看见他的爸爸手里搀扶着他的母亲,两人躬着身体在跟帅气的医生道歉说着对不起,对方直截了当的告诉了他们:“没关系,误会的被送到急诊室里面来,总比直接的遭受重病,要来得让人高兴许多。”
“是是是,非常感谢医生,谢谢你们的看诊。”爸爸说:“耽误你们的功夫了,真的十分对不起。”“没关系没关系,”对方连连摆手,说完人转头就走了。
姜则听到这里,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所以,”他说,“只是误查而已?”他的爸爸点了点脑袋,“嗯啊,是的,只是误查而已。”
姜则这才欢笑了起来,“走吧,妈妈,我扶你。”他站在妈妈的左边,爸爸站在妈妈的右边,打篮球的好朋友,则自觉的走到了姜则的左边后面。
很快就这样回到了姜则的家中,他把妈妈扶到了床上睡下,这才走出卧室,对着年轻的朋友说道:“走吧,我今天答应了你的,要去跟你一块儿去看篮球赛的。”
朋友担忧的看了一眼房中的母亲,“她,没事?”姜则说:“没事,挺好的,我有给她把过脉了。”朋友这才高兴的点了点头,“那我们这就走吧,”“好。”姜则说道。
他们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奔着跑着,来到了外面的大楼底下,叫了一辆出租车,两个人马上高兴的坐了进去。
时间刚好来得及,伴随着裁判的一声哨响,红队与黄队的比赛已经开始了,不得不说我班实力真的非常强劲,姜则的好朋友一身肌肉十分结实,然而跟黄队相比,他还是有那么一丁点的微菜了。
再加上其他的队友不是很给力,眼看着,这场比赛他们一直输,一直输一直输,看得姜则皱起了眉头,却仍然目不转睛的两眼盯着直看。
眼看就要中场休息了,有人手里抱来了一整箱矿泉水,四处分发给红队和黄队两边的队员,姜则看得勾唇一笑,那朋友大口大口的喝完,空瓶子放回原位,却是一抹嘴巴,就向着姜则大踏步的走了过来。
“怎么样,你上场吧?”他把大手搭在了姜则精瘦的肩膀上面。
姜则微微一笑,“行啊,”然后,下一场新的篮球赛,上面的主角就换了人。
姜则与他的朋友运球作风完全不同,很快就一个球接一个球的投篮,整个赛场,好像他才是那个掌控一切的王者,其他的队员虽然不是很拿得到球,但是眼看到姜则一路跑来,所有的篮球都成功进了篓框,大家也是十分高兴的很。
“耶!”有人跑过来拍了一下姜则的肩膀,然后又急速的跑开,姜则的肩膀被拍打得生疼,却是一言不发,只顾一个劲儿的微笑。
他向着对面的黄队挑衅的举起了一个中指,看得对方银牙一咬,龇的一声发出了一道刺耳的脆响,吴尽尊拿起了手边的矿泉水,扭开盖子,哗哗的就把凉水全部倒在了自己的脑袋上面。
“啊!!吼!!”他短促的发出了一声低狂的吼叫声音,然后就把瓶子一丢,大手拍在了自己的胸前,以示自己的威猛与强干。
姜则倒是没有学他一样的拍打自己身体,却是微微勾唇一笑,冷漠的直接转头走开了。
许是那笑容一次激怒了吴尽尊,他眉头紧皱,腥红的眼睛,看着姜则离开的样子,拳头紧紧的握了起来,上面青筋毕露。
黄队的人们神色开始变得萎靡,只有吴尽尊一个人充满了血一样沸腾的意志力,他强行逼迫着自己,赢!一定要赢!
一次又一次的冲锋,他一次又一次的奔行,最后,这场比赛,还是输了。
却是姜则手里拿到了最后一个球,默默看了他一眼,把球假装失误的丢在了地上,吴尽尊心中一喜,连忙冲过去把球捡在了手里,抬头的时候,却看到姜则满目欣慰的表情,好像是在说:你投吧。
吴尽尊好像这才明白过来了什么,他猛的好像烫手一样的把篮球往地上一扔,只听他大声的说道:“我不要你让!”
姜则怔愣了那么一秒钟,这才反应过来,慢悠悠的走过去把篮球捡了起来,然后奔跑着,投在了吴尽尊黄方的球篓里面。
因为这一场已经彻底输了,所以全程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拦他,整个球场,黄队萎靡的,好像这是红队姜则他一个人的舞台,他在唱,一首华丽而优越的独角戏。
就在姜则投完了篮球以后,整个篮球场外,爆发出了一阵又一阵惊天的欢呼之声,大家为他欢呼,为他鼓舞,为他雀跃,为他激动。
姜则唇角勾起了一抹开心的微笑,转回首却看见了吴尽尊那一抹不甘心的失落,他于是向着对方,轻轻的竖起了大拇指头。
“喂!你是一个好样的!”姜则嘴里说道。吴尽尊冷冷一笑,回复他道:“这是当然的,你也不看看我是谁!”
从那以后,凡是有姜则在的地方,吴尽尊他就再也没有赢过。哪怕一场。
打完篮球,姜则的好朋友从观众席上冲了下来,一把抱住了姜则他瘦弱的肩膀:“我的姜,你简直就是太太太、太太厉害了!”
姜则微微一笑,调侃他道:“到底是我厉害,还是我太太厉害?”
朋友只是欢笑着哈哈的摸了一下鼻子,揽着他的肩膀说道:“我们今天,准备去哪里撸烤串?”
姜则想了一下,语气懒懒的说道:“就去好德年吧。”
好德年是一家距今已经有三十年历史的超级美味烧烤店,不过他这个店子,说是三十年历史的美味,其实完全就是自封的,根本实际只有三年而已。不过它做的美味十分好吃,所以呢,老百姓们就任由它随便乱吹牛逼了。
今天,姜则与朋友来到了这家烧烤店,这个时候的,姜则的脸蛋还很青涩,他还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少年,是的,没错,我们现在本章说的故事,正是姜则没有生得嗜睡病之前的故事。
然也,随着时光的流逝,今天晚上,再一次与朋友一起坐在了烧烤摊子上面的姜则,跟他的好朋友,他们两个人。却到底,还是再也不年轻了。
姜则的脸,慢慢从十三四岁,变成了十九二十岁,他的朋友亦如是,一张脸,变啊,慢慢苍桑。
“你今天把我约到这里,有什么事情吗?”姜则看着他的好朋友,心里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这么的说道。
他的好朋友呵呵一笑,只是举起了手中的杯子:“今天不谈其他,我们撸串。”
姜则于是点了点脑袋,“好,今天我们不谈其他,撸串。”
ps:这是一部现写现发的,作者也不知道前途的小说,哈哈,反正每天3000字,写完就发,习惯了每天改来改去,遣词造句,第一次发现,即写即发无存稿,还挺好玩的。其实上传网络的时候,作者就悄咪咪化身读者去捧场了,个人感觉还挺喜欢的,一边写一边笑,从没有这么开心的安逸。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