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现了什么?居然遭到皇帝的追杀。”
血魔子假装皇帝,为了大局着想,应该不会招惹朋友满天下的的陆小凤,徒生事端,让江湖混乱。除非陆小凤真的什么不得了的秘密,所以血魔子为了自己的计划才会不计代价的追杀陆小凤。
“皇帝是假的,是西域的血魔子伪装的,他的实力深不可测,我的手就是他废的。因为发现了他在派手下屠杀百姓。”
回忆起那时的情景,仿若进入九幽地域,千万死去的冤魂在耳旁悲鸣。陆小凤惨笑说。
“一个镇呐,里面的百姓全被杀死放血,不管男女老少,剩下的就只是死不瞑目的肉干。一把火烧尽小镇,毁尸灭迹。”
“决不能让这魔头在中原胡作非为下去,伤害我中原百姓。我们得想办法除了他。”
王紫涵不以为意地说,
“得了吧,你都半死不活了,还想劝我去送死。那血魔子可是传说中的宗师强者,你觉得我们有什么本事能够杀得了他。”
“好好养伤,等到西门吹雪出关,一切事情迎刃而解。”
若是等不到,实在没办法,西门吹雪你想要的血魔子的人头,我就帮你拿了。王紫涵心里想到。
“西门吹雪为什么闭关?”
“他在突破宗师。”
只要西门吹雪突破宗师,那灭掉血魔子的机会就大了很多。陆小凤总算放心了,这些天来一直逃命,神经紧绷,眯着眼睛,不过一会儿便昏睡了过去。
这天的夜晚很平静,王紫涵一直等到深夜,也没见到皇帝再次派人来。又去周围探查,还是没有看见埋藏的杀手。
陆小凤睡在用桌子搭起来的板床上,随意张着身子。白天被王紫涵接了筋骨,包上了特制的膏药,右手被固定在一根棍子上动弹不得。
“狗蛋儿,这人让他就这么呆着。若敌人来,不用管他死活,自己逃走。”
王紫涵穿上修罗铠甲变化而成的黑色丝质夜行风衣,准备出门。
“好。”狗蛋儿点头,
狗蛋儿仍然坐在那里绣着手绢,绣了一天了,依旧兴致浓浓。对陆小凤的态度,以前只是当成客人对待,恭恭敬敬。现在不知道怎么的,在这里陪了些时候了,看见陆小凤的脸狗蛋儿心跳就会加速。
“东家不带剑了吗?”
狗蛋儿浑身伤痕,也是个病人,起不来身子替王紫涵收拾。只能嘴上提醒王紫涵别忘了紧要东西。
“那剑既然说送给你了,我就不会收回去。况且,今晚这趟无需用剑,也不能用剑。”
狗蛋儿依旧聪明地没有问王紫涵去往何处,去办何事。因为他心里清楚,东家有不能对任何人说的秘密。既然不能说,那他就不问。知道的多,并不代表能得到王紫涵欢心。
穿着黑色风衣的王紫涵乘着轻功伴着夜色飞走,这次穿上铠甲有了助力,每踏一步都能前进百米。脸在出门的时候就已经变化,变作了陆小凤的样子。
这次要去的地方,在百里之外,是从陆小凤那里套出的这次血魔子的部下将要屠杀的地方,一个偏僻小镇。
百里的距离,即便是骑马,日夜兼程,也得花几日的功夫。但是有了铠甲的帮助,即提供轻功腾跃能量,又靠着这铠甲的坚硬抵挡高速度产生的阻力,花上的时间不到一个时辰。
相当于现代的高铁。
古代的夜色很干净,除了黑还是黑。幸亏高高挂着的月亮,用他的霞光铺在地面,照亮了王紫涵前进的道路。凉凉的空气伴随着泥土的芬芳,吸进鼻腔,令人心生醉意。
昨天傍晚血魔子派来的二十余名手下几乎都是后天巅峰的修为,在江湖上确实算作高手。但是对于王紫涵来说还不够看。
也是因为轻视对手,觉得与这几人动手对王紫涵自己武功毫无增益,反而浪费体力,觉得狗蛋儿以先天初期的修为,应该能轻松胜利,所以王紫涵才迟迟没有出手。谁想到狗蛋儿心慈手软铸成大祸,让自己受了重伤。
如今从陆小凤那里知道血魔子手下有让陆小凤都躲之不及的人物,王紫涵哪能放过,连夜赶去,避免浪费可能的武功提升机会。
这小镇位置偏僻,坐落在群峰之间,海拔高出京城两千余米,靠着常年踏出的山路,弯弯延延才能到达这座小镇。
王紫涵为了节省时间,来到一因为地质变化形成的绝壁,只要从这里爬上去,再走个几百米,就是王紫涵所要去的目的地。
因为这绝壁太高,耗费体力甚重。所以武功再高,轻功再妙,普通武者也难以靠体内真气攀援而上。
为了节省体内真气,王紫涵用的是铠甲衣服的能量。用力一踏,王紫涵像火箭一样从天而起,手就触到了百米上的岩石。再用手一撑,王紫涵又向上飞跃,又是百米,手抓住突出的岩石……如此循环,终于在几分钟后达到峰顶。
哭泣声、尖叫声、刀剑碰击声、火焰燃烧房屋的呼呼声……此起彼伏的传入王紫涵的耳朵。
依稀可见这小镇的一角已经燃起熊熊大火,火焰照亮了一群穷凶极恶的入侵者。他们将百姓的脖子割断,用本就不大的瓶子接住刚刚从心脏里流出的新鲜血液,便将割了脖子的百姓扔掉,让他们亲眼看着自己鲜血流干,然后被火焰包裹,一点痛苦的呻吟都无法在最后死的时刻发出。
这些人莫不是魔鬼!在黑夜索命来了。
还没被捉住的人慌忙带着家人逃生,也来不及取走家中财物,妄想浑水摸鱼离去。
可是敌人已经做了万全准备,百余名黑衣人将小镇团团围住,一只蚂蚁都别想出去。少数几个人刚刚到达小镇门口,还没来的及露出轻松地笑容,就惊恐地看着一柄大刀放在了自己脖子上。结果,当然也是割脖放血,痛苦死去,死无全尸。
这个夜,很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