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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闲暇处才是生活

下棋:下棋是为了消遣,观棋也是有趣事

有一种人我最不喜欢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养的人。杀死他一大块,或是抽了他一个车,他神色自若,不动火,不生气,好像是无关痛痒,使得你觉得索然寡味。君子无所争,下棋却是要争的。当你给对方一个严重威胁的时候,对方的头上青筋暴露,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地在额上陈列出来,或哭丧着脸作惨笑,或咕嘟着嘴作吃屎状,或抓耳挠腮,或大叫一声,或长吁短叹,或自怨自艾口中念念有词,或一串串的噎嗝打个不休,或红头涨脸如关公,种种现象,不一而足,这时节你“行有余力”便可以点起一支烟,或啜一碗茶,静静地欣赏对方的苦闷的象征。我想猎人困逐一只野兔的时候,其愉快大概略相仿佛。因此我悟出一点道理,和人下棋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使对方受窘,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如果被对方所窘,便努力做出不介意状,因为既不能积极地给对方以苦痛,只好消极地减少对方的乐趣。

自古博弈并称,全是属于赌的一类,而且只是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略胜一筹而已。不过弈虽小术,亦可以观人。相传有慢性人,见对方走当头炮,便左思右想,不知是跳左边的马好,还是跳右边的马好,想了半个钟头而迟迟不决,急得对方拱手认输。是有这样的慢性人,每一着都要考虑,而且是加慢地考虑,我常想这种人如加入龟兔竞赛,也必定可以获胜。也有性急的人,下棋如赛跑,劈劈啪啪,草草了事,这仍旧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一贯作风。下棋不能无争,争的范围有大有小,有斤斤计较而因小失大者,有不拘小节而眼观全局者,有短兵相接做生死斗者,有各自为战而旗鼓相当者,有赶尽杀绝一步不让者,有好勇斗狠同归于尽者,有一面下棋一面诮骂者,但最不幸的是争的范围超出了棋盘,而拳足交加。有下象棋者,久而无声响,排闼视之,阒不见人,原来他们是在门后角里扭作一团,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在他的口里挖车呢。被挖者不敢出声,出声则口张,口张则车被挖回,挖回则必悔棋,悔棋则不得胜,这种认真的态度憨得可爱。我曾见过二人手谈,起先是坐着,神情潇洒,望之如神仙中人,俄而棋势吃紧,两人都站起来了,剑拔弩张,如斗鹌鹑,最后到了生死关头,两个人跳到桌上去了!

笠翁《闲情偶寄》说弈棋不如观棋,因观者无得失心,观棋是有趣的事,如看斗牛、斗鸡、斗蟋蟀一般,但是观棋也有难过处,观棋不语是一种痛苦。喉间硬是痒得出奇,思一吐为快。看见一个人要入陷阱而不作声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如果说得中肯,其中一个人要厌恨你,暗暗地骂一声:“多嘴驴!”另一个人也不感激你,心想:“难道我还不晓得这样走!”如果说得不中肯,两个人要一齐嗤之以鼻:“无见识奴!”如果根本不说,憋在心里,受病。所以有人于挨了一个耳光之后还抚着热辣辣的嘴巴大呼:“要抽车,要抽车!”

下棋只是为了消遣,其所以能使这样多人嗜此不疲者,是因为它颇合于人类好斗的本能,这是一种“斗智不斗力”的游戏。所以瓜棚豆架之下,与世无争的村夫野老不免一枰相对,消此永昼;闹市茶寮之中,常有有闲阶级的人士下棋消遣,“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里翻过身最后退隐东山的大人先生们,髀肉复生,而英雄无用武之地,也只好闲来对弈,了此残生,下棋全是“剩余精力”的发泄。人总是要斗的,总是要钩心斗角地和人争逐的。与其和人争权夺利,还不如在棋盘上多占几个宫;与其招摇撞骗,还不如在棋盘上抽上一车。宋人笔记曾载有一段故事:“李讷仆射,性卞急,酷好弈棋,每下子安详,极于宽缓。往往躁怒作,家人辈则密以弈具陈于前,讷睹,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书》)下棋,有没有这样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说,不过有人下起棋来确实是把性命都可置诸度外。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饮酒:花看半开,酒饮微醺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制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地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畀人以交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地说“祝兹酒”(停止这样地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〇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螫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于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炕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炼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都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唯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唯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于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划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平,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账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青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平来吧!”我就到北平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止,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素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阴私也当众抖露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兽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划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回的境界。

书法:儒雅为业,险绝归于平正

《颜氏家训》第十九:“真草书迹,微须留意。江南谚云:‘尺牍书疏,千里面目也’。承晋、宋余俗,相与事之,故无顿狼狈者。吾幼承门业,加性爱重,所见法书亦多,而玩习功夫颇至,遂不能佳者,良由无分故也。然而此艺不须过精。夫巧者劳而智者忧,常为人所役使,更觉为累。韦仲将遗戒,深有以也……”

这一段话很有意思。颜之推教子弟留意书法,但无须过精,这就和他教子弟做官但不可做大官的意思一样,要合乎中庸之道,真不愧为“儒雅为业”的口吻。他说此艺不可过精,理由是怕为人役,他举了韦仲将的往事为戒。韦诞,字仲将,三国魏京人,工文善书,明帝时官侍中,凌云殿成,匠人一时糊涂,榜未题字就挂上去了,乃命诞上去补写。用辘辘引他上去,写完之后须发皆白。大概此人患有“高空恐怖症”,否则不至吓成那个样子。可谓艺高而胆不大。然人为书名所累,其事亦大可哀。

这样尴尬的事,现在不会再有。世人重名,不大懂得书的工拙。而有一些自以为能书者,不知藏拙,遇有机会题端书匾写市招,辄欣然应命。常在市肆间见擘窠大字,映入眼底,俨然名人墨迹,实则抛筋露骨,拘挛歪斜,如死蛇僵蚓,或是虚泡囊肿,近似墨猪,名副其实的献丑。

或谓毛笔式微,善书者将要绝迹。我不这样悲观。书法本来不是尽人能精的。自古以来,琴棋书画雅人深致,但是卓然成家者能有几人?而且善棋者未必都能琴,善画者未必皆精于书,艺有专长,难于兼擅。当今四五十岁一代,书法佳妙者亦尚颇有几位,或“驰驱笔阵”“其腕似铁”,或大笔如椽,龙舞蛇飞。我都非常喜爱,雅不欲厚古薄今。精于书法者,半由功力,半由天分,不能强致。读书种子不绝,书法即不会中断。此事不能期望于大众,只能由少数天才维持于不坠。我幼时上学,提墨盒,捧砚台,描红模子,写九宫格,临碑帖,写白折子,颇吃了一阵苦头,但是不久,不知怎样的毛笔墨盒砚台都不见了,代之而兴的是墨水钢笔原子笔。本来写书信写稿子都是用毛笔的,一下子改用了钢笔原子笔。在我个人,现在用毛笔写字好像是介乎痛苦与快乐之间的一种活动。偶然拿起毛笔,顿时觉得往事如烟,似曾相识。而摇动笔杆,有如千钧之重,挥毫落纸,全然不听使唤,其笨拙不在“狗熊耍扁担”之下。在故宫博物院,看到名家书法,例如王羲之父子的真迹,如行云流水一般地萧散,“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我痴痴地看,呆呆地看,我爱,我恨,我怨,爱古人书法之高妙,恨自己之不成材,怨上天对一般人赋予之吝啬。

虽然书法不是不尽能精,也不一定要人人都能用毛笔,最低限度传统写字的方法是应该尊重的。仓颉造字,我们却不能随便地以仓颉自居。简体字自古有之,不自今日始,但是简也有简的道理,而且是约定俗成,不是可以任意乱来的。草书有用,并且很美,但是也有一定的草法,章草、狂草都有一定的结构格局。于右任先生提倡的标准草书可谓集大成。书法常能表现一个人的性格风度,郑板桥的字怪,因为他人怪,我们欣赏他的字而不嫌其怪。他的诗书画融为一体,三绝其实只是一绝。蒋心馀论板桥的几句诗:“板桥作字如写兰,波磔奇古形翩翩。板桥写兰如作字,秀叶疏花见奇致。”他写竹也是如同做书。有板桥那样的情怀才能有那样的书画。有人看他写的“难得糊涂”四个大字便刻意模仿,居然把他的怪处模拟得有几分像是真的,这不仅是如东施之效颦,简直是如孙寿的龋齿笑,徒形其丑。孙过庭《书谱》说:“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书家练过险绝的阶段还是归于平正的。初学的人求其分布平正,已经不易,不必一下手便出怪。我看见有些年轻人写字时常不守规矩,例如把“口”字一律写成为“厶”字,甚至“田”字、“国”字也不例外,一律写成为尖头怪胎。颜之推所说:“尺牍书疏,千里面目。”像这样的面目简直是面目可憎。

读书乐:读书是一种境界

读书好像是苦事,小时嬉戏,谁爱读书?即读书,还要经过无数次的考试,面临威胁,担惊害怕。长大就业之后,不想奋发精进则已,否则仍然要继续读书。我从前认识一位银行家,镇日价筹划盈虚,但是他床头摆着一套英译法朗士全集,每晚翻阅几页,日久读毕全书,引以为乐。宦场中、商场中有不少可敬的人物,品位很高,嗜读不倦,可见到处都有读书种子,以读书为乐,并非全是只知道争权夺利之辈。我们中国自古就重视读书,据说秦始皇日读一百二十斤重的竹简公文才就寝。《鹤林玉露》载:“唐张参为国子司业,手写九经,每言读书不如写书。高宗以万乘之尊,万畿之繁,乃亦亲洒宸翰,遍写九经,云章烂然,始终如一,自古帝王所未有也。”从前没有印刷的时候讲究抄书,抄书一遍比读书一遍还要受用。如今印刷发达,得书容易,又有缩印影印之术,无辗转抄写之烦,读书之乐乃大为增加。想想从前所谓“学富五车”,是指以牛车载竹简,仅等于今之十万字弱。纪元前一千年以羊皮纸抄写一部《圣经》需要三百只羊皮!那时候图书馆里的书是用铁链锁在桌上的!《听雨纪谈》有一段话:

苏文忠公作《李氏山房藏书记》曰:“予犹及见老儒先生言其少时,《史记》《汉书》皆手自书,日夜诵读,唯恐不及。近岁,诸子百家,转相摹刻,学者之于书,多且易致其文辞学术当倍蓰昔人。而后学之士皆束书不观,游谈无根。”苏公此言切中今时学者之病,盖古人书籍既少,凡有藏者率皆手录。盖以其得之之难故,其读亦不苟。到唐世始有版刻,至宋而益盛,虽云便于学者,然以其得之之易,遂有蓄之而不读,或读之而不灭裂,则以有板刻之故。

无怪乎今之不如古也。其言虽似言之成理,但其结论今不如古则非事实。今日书多易得,有便于学子,读书之乐岂古人之所能想象。今之读书人所面临之一大问题乃图书之选择。开卷有益,实未必然,即有益之书其价值亦大有差别,罗斯金说得好:“所有的书可分为两大类:风行一时的书与永久不朽的书。”我们的时间有限,读书当有选择。各人志趣不同,当读之书自然亦异,唯有一共同标准可适用于我们全体国人。凡是中国人皆应熟读我国之经典,如《诗》《书》《礼》,以及《论语》《孟子》,再如《春秋左氏传》《史记》《汉书》以及《资治通鉴》或近人所著通史,这都是我国传统文化之所寄。如谓文字艰深,则多有今注今译之版本在。其他如子集之类,则各随所愿。

人生苦短,而应读之书太多。人生到了一个境界,读书不是为了应付外界需求,不是为人,是为己,是为了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吾故曰:读书乐。我想起英国十八世纪诗人一句诗——

Stuff the head

With all such reading as was never read.

大意是:“把从未读过的书籍,赶快塞进脑袋里去。”

听戏 看戏 读戏:看好的剧本在舞台上做有效的表演,那才是最理想的事

我小时候喜欢听戏,在北平都说听戏,不说看戏。真正内行的听众,他不挑拣座位,在池子里能有个地方就行,“吃柱子”也无所谓,在边厢暗处找个座位就可以,沏一壶茶,眯着眼,歪歪斜斜地缩在那里——听戏。实际上他听的不是戏,是某一个演员的唱。戏的主要部分是歌唱。听到一句回肠荡气的唱腔,如同搔着痒处一般,他会猛古丁地带头喊一声“好!”若是听到不合规矩荒腔走板的调子,他也会毫不留情地送上一个倒彩。真是曲有误,周郎顾。

我没有那份素养,当然不足以语此,但是我在听戏之中却是得到了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我自己虽不会唱,顶多是哼两声,但是却常被那节奏与韵味所陶醉。凡是爱听戏的人都有此经验。戏剧之所以能掌握住大众的兴趣,即以此故,戏的情节没有太大的关系,纵然有迷信的成分或是不大近情近理,都没有关系,反正是那百十来出的戏,听也听熟了,要注意的是演员之各有千秋的唱功。甚至演员的扮相也不重要,例如德珺如的小生,那张驴脸实在令人不敢承教,但是他唱起来硬是清脆可听。至于演员的身段、化妆、行头,以及台上的切末道具,更是次焉者也。

因为戏的重点在唱,而唱功优秀的演员不易得,且其唱功一旦登峰造极,厥后在剧界即有难以为继之叹,一切艺术皆是如此。自民初以后,戏剧一直在走下坡。其式微之另一个原因是观众的素质与品位变了。戏剧的盛衰,很大部分取决于观众,此乃供求之关系,势所必至。而观众受社会环境变迁之影响,其素质与品位又不得不变。新文化运动以来,论者对于戏剧常有微词,或指脸谱为野蛮的遗留,或谓剧情不外奖善惩恶之滥调,或目男扮女角为不自然,或诋剧词之常有鄙陋不通之处……诸如此类,皆不无见地,然实未搔着痒处。也有人倡为改良之议,诸如修改剧本,润色戏词,改善背景,增加幔幕,遮隔文武场面,等等,均属可行,然亦未触及基本问题之所在。我们的戏属于歌剧类型,其灵魂在唱歌。这样的戏被这样的观众所长期地欣赏,已成为我们的传统文化的一个项目。是传统,即不可轻言更张。振衰起敝之道在于有效地培养演员,旧的科班制度虽非尽善,有许多地方值得保存。俗语说:“三年出一个状元,三十年不见得能出一个好演员。”人才难得,半由天赋,半由苦功。培养演员,固然不易,培养观众其事尤难,观众的品位受多方的影响,控制甚难。大势所趋,歌剧的前途未可乐观。

戏还是要看的,不一定都要闭着眼睛听。不过我们的戏剧的特点之一是所有动作多以象征为原则,不走写实的路子。因为戏剧受舞台构造的限制,三面都是观众,无幕无景,地点可以随时变,所以不便写实。说它是原始趣味也可,说它具有象征艺术的趣味亦可。这种作风怕是要保留下去的。记得尚小云有一回演《天河配》,在出浴一场中,这位高头大马的演员穿着紧身的粉红色卫生衣裤真个的挥动纱带做出水芙蓉状!有人为之骇然,也有人为之鼓掌叫绝。我觉得这是旧剧的堕落。

话剧是由外国引进来的东西。旧剧即使不堕落,话剧的兴起,其势也是不可遏的。话剧的组成要件是动作与对白,和歌剧大异其趣。从文明新戏起到晚近的话剧运动,好像尚未达到成熟的阶段。其间有很长一段是模仿外国作品,也模仿易卜生,也模仿奥尼尔,似是无可讳言。话剧虽然不唱,演员的对白却不是简单事,如何咬字吐音,使字字句句送到全场观众的耳边,需要研究苦练,同时也需要天赋。话剧常常是由学校领头演出,中外皆然,当然学校戏剧也常有非常出色的成绩,不过戏剧演出必须职业化,然后才能期望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话剧的主流是写实的,可以说是真正的“人生的模拟”。故导演的手法,背景的安排,灯光的变化,服装的设计,无一不重要,所以制造戏剧的效果,使观众从舞台上的表演中体会出一段有意义的人生。戏剧不可过分迎合观众趣味,否则其娱乐性可能过分增高,而其艺术的严重性相当的减少。

在现代商业化的社会里,话剧的发展是艰苦的。且以英国著名演员劳伦斯·奥利维尔爵士为例,他的表演艺术在如今是登峰造极的一个,他说:“我现在拍电影,人们总是在报上批评我。‘为什么拍这些垃圾?’我告诉你什么原因:找钱送三个孩子上学,养家,为他们将来有好日子……”奥利维尔如此,其他演员无论矣。我们此时此地倡导话剧,首要之因是由政府建立现代化的剧院,不妨是小剧院,免费供应演出场地,或酌量少收费用,同时鼓励成立“定期换演剧目的剧团”,使演剧成为职业化,对于演员则大幅提高其报酬,使不至于旁骛。

戏本是为演的,不是为看的。所以剧本一向是剧团的财产之一部,并不要发表出来以供众览。科班里教戏是靠口授,而且是授以“单词”,不肯整出地传授,所拥有的全剧钞本世袭珍藏唯恐走漏。从前外国的剧团也是一样,并不把剧本当作文学作品看待。把戏剧作品当作文学的一部门,是比较晚近的事。

读剧本,与看舞台上演,其感受大不相同。舞台上演,不过是两三小时的工夫,其间动作语言曾不少停,观众直接立即获得印象。有许多问题来不及思考,有许多词句来不及品赏。读剧本则可从容玩味,发现许多问题与意义。看好的剧本在舞台上做有效的表演,那才是最理想的事。戏剧本来是以演员为主要支柱,但是没有好的剧本则表演亦无所附丽。剧本的写作是创造,演员的艺术是再创造。戏剧被利用为宣传工具,自古已然。可以宣传宗教意识,可以宣传道德信条,驯至晚近可以宣传种种的政治与社会思想。不过戏剧自戏剧,自有其本身的文艺的价值。易卜生写《傀儡家庭》,妇女运动家视为最有力的一个宣传,但是据易卜生自己说,他根本没有想到过妇女运动。戏剧作家,和其他作家一样,需要自由创作的环境。戏剧的演出,像其他艺术活动一样,我们也应该给予最大的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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