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节律性弹动特点
在搏击操运动过程中,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明确的动作节奏感,这种节奏主要体现在动作过程中重心上下起伏,全身的动作节奏始终与音乐的节奏相吻合,通过髋、膝、踝的弹动完成动作。弹性是搏击操的一大显著特征。弹性包括身体各关节的屈伸和缓冲弹性,身体各部分肌肉的屈伸弹性。其中较为重要的是身体各关节的屈伸。身体各关节的正确屈伸有助于缓冲压力,放松神经,使肌肉协调运动,避免动作僵化引起的身体各部位的伤害。另外,身体各部位的弹性也使搏击操动作表现出动感活力。例如:踝关节和膝关节的弹性是搏击操运动中十分重要的一环。踝关节和膝关节的弹性能缓冲运动中地面对身体的冲击力,使身体各部位协调运动,增加美感。搏击操创编应该依据搏击操的弹性特点,使练习者在搏击操练习中充分体验搏击操动作的独特魅力,这是搏击操运动的基础。在动作过程中,重心上下有节奏感的起伏是动作连续流畅完成的基本前提。
2.身体姿态的控制性特点
在搏击操运动过程中,无论动作怎样复杂多变,整个身体要求始终控制在标准健康位置。这里的身体标准姿态的控制技术包括身体重心的正确位置,身体各环节的正确位置,身体各关节的正确屈伸,身体各部分肌肉的正确收缩与放松。正确的身体姿态的控制技术使练习者身体各部位协调运动,有助于练习者更加有效地锻炼,预防身体各关节屈伸过度、肌肉过于收缩或过于放松造成的伤害事故的发生,这就是搏击操身体姿态的控制性特征。即便在长时间的复杂多变的步伐组合过程中或动作后,整个身体的标准姿态不被破坏。通过对身体姿态的控制来体现动作的速度、幅度等,展现搏击操的动作特点,体现搏击操所特有的动作力度,并通过对身体姿态的控制来提高人体的体态美。搏击操创编应该依据搏击操身体姿态的控制技术特点。同时,优美的身体姿态会给人以美的享受,提高观赏性。因此,在搏击操创编过程中,动作的创编应该充分考虑到身体姿态的控制技术特点,实现搏击操的技术特点。
3.身体的协调性特点
搏击操动作一般皆为全身自然动作,每一节几乎全身各大小关节及大小肌肉群都要参加运动。组合越复杂,每单位动作速度就必须越快,变化的过程就必须越流畅,为此,就需要肌肉紧张与松弛相结合,需要关节屈伸动作的节奏和谐配合。搏击操动作大多为多关节的同步运动,很少是单关节的局部运动。例如完成大幅度的上肢运动时,多伴有腰、髋、膝、踝和头部等动作,这样使身体各关节的活动次数成倍增长。同时在搏击操运动中,不仅有对称性动作,而且还有许多非对称的或依次完成的动作。这些都要求肌肉、关节协调配合完成动作,体现身体的协调能力。
派生特点:搏击操动作的力度是搏击操动作美的体现。在搏击操练习中动作力度的发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创编搏击操时应该注意动作力度的特点,使搏击操动作符合生物力学特征,充分体现搏击操的力度之美。
4.搏击操创编应该依据搏击操的重心移动特点
搏击操创编应该依据搏击操的重心移动特点。搏击操动作要求身体重心移动平缓。搏击操练习中,如果重心移动幅度过大,速度过快,不仅达不到锻炼效果,而且容易造成练习者的身体关节、肌肉扭伤,因此,搏击操创编应该注意搏击操重心移动的特点。
搏击操创编应该依据搏击操技术风格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搏击操是一项包容性很强的体育运动项目。随着搏击操运动的广泛开展,越来越多的运动项目的动作融入到了搏击操动作中,使搏击操的动作风格趋于多样化。备受人们喜爱的拉丁搏击操、搏击搏击操、踏板搏击操就是搏击操与其他运动项目的完美结合。搏击操的创编应该依据动作风格多样性的特点,在创编中吸收更多项目中的新动作,使搏击操的创编更加丰富多彩。
搏击操课程的创编原则
目的性原则
1.目的性原则的含义
搏击操目的性原则是指在搏击操创编过程中,以最终所要达到的目的或获取的结果为核心根据,在创编过程中着重采用因目的任务不同而导致成套编排的结构、动作难度、动作特点、音乐速度等等诸多创编因素的不同的创编意识,进行有明确性、有实效性的创编。
2.目的性原则的意义
在搏击操创编过程中遵循目的性原则主要是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创编的目的,使创编过程更有目标性、组织性、实效性。
3.目的性原则的实施
(1)以教学为目的的搏击操创编
是指搏击操在各级学校中,以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强身健体、掌握健身方法、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使学生全面发展,并为终身体育打下基础为目的的创编。具体实施如下:
以遵守教学大纲要求为前提进行创编:教学大纲是教学的依据与纲领,搏击操教学应该严格按照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以达到教学的任务与目的,因此,以教学为目的的搏击操创编必须按照大纲的要求与标准进行。以大纲中的规定教材为核心动作进行创编,避免超过课程标准以外动作的出现,而影响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以增强学生体质和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为目的进行创编:搏击操教学属于体育教学这一大家庭,因此必须体现健身功能,以促进学生更好地学习与生活。创编时应该首先考虑编排动作的锻炼价值,其次应该考虑成套的运动负荷,动作的顺序与动作连接得是否合适,始终围绕促进学生增强体质、培养学生正确姿态的动作进行编排。
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进行创编:编排学生喜爱的动作,选择富有激情和流行的音乐,动作轻快活泼,积极向上,创编出更吸引学生的成套动作,以提高学习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教学效果。
(2)以娱乐、表演为目的的搏击操创编
以表演和娱乐为目的的创编,是从艺术性、观赏性出发,通过选择和编排优美、新颖、高度艺术性的动作组合,形成高雅、清新的文化氛围,给人以丰富的视觉效果,同时使人身心愉悦。
创编的动作上应该多借鉴各种舞蹈的表现艺术,使人们在活动中表达一定的心绪和感情,以提高搏击操的艺术魅力,增强娱乐性、表演性。可以通过借鉴体育舞蹈、艺术体操、武术、芭蕾舞的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将搏击操的特色动作与高度的艺术性进行有机结合,反复再创造,充分体现搏击操的特殊艺术魅力,提高观赏价值。
注重创编技巧,选择最美最新颖的组合形式和动作内容,提高成套动作的表现力,以满足观众的审美需要。创编者可以将编排好的单个动作一一罗列出来,选择适宜的动作连接,再进行最优化的组合,以体现成套动作的连贯性、流畅性,表现成套动作的完整性和艺术性。
单人表演性的创编要注重体现个性特征,因为表演者之间有着各种差异,除了个性差异外,还有运动能力、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外形及表现力的差异。在创编过程中应该充分掌握表演者的基本特征,充分挖掘个性特点,扬长避短。团体性的表演则侧重队形的变化。队形编排应该考虑比赛场地、设施条件、性别差异;队形变化过程中注意自然流畅、位置移动合理等。
(3)以健身为目的的搏击操创编
在进行搏击操的创编过程中,围绕以提高身体循环功能,促进骨骼与肌肉的发展,全面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发展为目的进行创编活动。具体实施如下:
围绕以全面提高健康水平、发展人体运动素质、改善体形,进行组织与编排。主要是要求创编者在编排中避免容易造成伤害的方法与手段。应当注意科学安排各种动作顺序以及动作之间的连接过渡,避免一些反关节的运动或关节受压过度违反人体生理活动规律的动作。一般而言,活动部位应该从远离心脏的肢体末端开始,逐渐过渡到躯干直至全身性的活动,使身体逐渐参与和适应运动的变化。
强调对运动负荷与运动量的监控。创编成套动作的运动负荷与运动量一定要符合练习者的身体状况和运动能力。过大或过小的运动量和运动负荷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安排运动量应该由小到大,逐渐增强,再由强到弱,符合人体运动负荷曲线,即使人体心率曲线呈波浪式上升或下降。
成套的创编要保证人体各部分得到充分的锻炼,通过改变运动方向、位置、节奏、路线,以促进肌力的增加和提高各个关节的灵活性。在创编的过程中力求充分动员机体,避免局部运动量过大或参与不够,这就要求在动作设计上,既要有上肢、下肢、头部躯干的动作,也要重视小关节的运动,讲究对称和均衡。
合理性原则
1.合理性原则的定义
搏击操合理性原则是指在搏击操创编中,严格遵守人体运动生理解剖规律、运动负荷曲线,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选择创编的方法、形式、内容和技巧,提高创编的科学性。
2.合理性原则的意义
在搏击操创编中遵循合理性原则主要是为了防止创编的动作违背人体生理解剖规律,从而造成运动损伤,或因运动负荷不合理而造成的运动疲劳,为练习者建立最科学、最可靠、最安全的保障,提高健身效果。
3.搏击操合理性原则的实施
(1)根据人体运动生理解剖规律,合理安排动作顺序
成套的编排应该根据人体运动生理解剖规律,合理设计动作的顺序。成套的动作顺序一般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预备动作,主要包括脊柱伸展及深呼吸;第二部分主体动作,包括若干节身体部分的运动,身体运动由局部到整体。第三部分整理动作,一般为放松和调整动作,动作设计应该从快到慢,伴以深呼吸,使心率恢复到安静状态。
根据人体运动生理学规律,运动一般从身体的远端开始再逐渐过渡到全身,使身体逐步适应运动变化,所以创编时应该合理安排和设计动作顺序。主要是要求创编者在编排中应避免容易造成伤害的方法与手段,避免一些反关节或关节受压过大的运动,严格遵守人体生理活动规律,这样不仅可以使身体肌肉顺势用力,而且可以体现成套的自然美。
根据人体运动解剖学,将人体沿脊柱纵向把人体分为对称的两个部分,因此在创编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地考虑人体左右的均衡发展。当我们设计动作时,特别是人体单侧动作,要注意安排同等运动另一侧的动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两侧均衡发展。
(2)根据人体运动负荷曲线,合理安排运动的负荷强度
搏击操锻炼的运动负荷主要指练习者在做搏击操练习时的运动量和运动强度,这里包含指数(如时间、次数、密度、强度等)和机体反应指数(如:心率、肺通气量、耗氧量、血压、体重等),两者有密切的联系,必须科学合理地安排。具体实施如下:
控制运动负荷在创编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负荷强度安排不合理,则会严重影响到练习效果,甚至造成运动损伤。所以搏击操严格规定把运动负荷控制在中小强度,使之确保运动当中的呼吸供氧。
根据锻炼的目的,选择合适的运动负荷。国内外一些专家把心率作为衡量运动负荷的一种方法,把同年龄组运动最高心率和实际运动心率进行比较,把运动强度划分为三个区:当运动者的平均心率达到其最高心率的60%—80%时为健身区(此时心率越高对身体的影响越大,锻炼的效果越明显);高于80%为强化训练区(此时运动强度大,且影响身体更剧烈);低于60%为消遣区(此时只起到一般性活动身体的作用)。
在创编搏击操时,应该注意运动负荷的设计在过程中呈波浪性上升与下降,总体运动负荷可出现一个到三个高峰,注意在出现多次高峰时每次的强度应有所不同,可递加或递减。成套动作时间越长,出现高峰的可能性越大,相反则越小。
针对性原则
1.针对性原则的定义
针对性原则是指在搏击操创编的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年龄、性别、运动水平以及练习者的心理、爱好以及接受能力、参与搏击操活动的需求等不同侧重,有的放矢地进行搏击操的创编,做到因人而异。
2.针对性原则的意义
对于不同的练习对象,其动作的接受能力、感受能力及表现能力都有所差异。因此在编排时应该注意动作的难易程度、动作的风格及练习的强度,有针对性地选择切合实际的健身方法和手段。
3.针对性原则的实施
(1)针对不同年龄的创编
编排对象的年龄不同,其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就会有很大差异,创编时应该考虑对象的年龄特点。具体实施如下:
针对儿童的创编:首先应该明确少年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主要表现在:身高和体重都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骨骼系统中,骨胶原多,富有弹性,骨密度低,坚固性差,易变形。肌肉特征表现为肌纤维较细,收缩力较弱。心脏器官发育未完全,心肌收缩力弱,每搏输出量少,运动时需要增加运动次数来增加血流量。神经系统发育完全,但功能比较弱,容易扩散,易受外界干扰。心理方面主要表现为注意力不能长时间集中,情绪波动较大。其次应该根据儿童的身心特点进行创编,避免一些有损儿童生长发育的动作出现。最后应注意突出儿童的天真活泼,动作要形象、直观、生动,避免单调专一,切忌成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