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凯原本准备直接推门下车去找这帮小子的麻烦,不过手都扶到了车门把手,他又缩了回来,先低头从口袋里翻出香烟,叼了一根在嘴巴里,也不点燃,随后又从车座下面翻出了一根两头包着的钢管,这才叼着烟,拿着钢管下了车。
藏在车座下的两头包好的钢管,是他上一世养成的习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有备无患总是需要的。
他前世经历过太多的江湖厮杀,知道防身武器的重要性,管制刀具不能有,那是摆明了让条子来抓,钢管就好多了,不在明令禁止的范围内,战斗力其实并不比管制刀具差,而且不容易出人命。
拿刀子不小心捅到了要害,或者劈砍的过程中伤及血管,导致失血死亡,那种概率其实是相当高的,但是钢管打人的话,只要注意别朝要害招呼,打断手脚,对方一样会倒地没有战斗力,还不容易真的受伤出事。
至于为什么要叼根烟,再拿着钢管下去,并不是他怕眼前这几个小家伙,而是为了震慑对方。
没办法,重生之后的他,一直都是和善对人,毕竟是做生意的,给人要一副容易亲近的架势。再加上他身体里是四十多岁的灵魂,早已没有了少年人的火气和戾气,透出的气质也是一种稳重大气的感觉。
这种气质在平日里不管是谈生意还是跟其他人交流,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可是对上一帮年轻小混混,却不是什么好事,那些小混混年轻气盛,你要是镇不住他们,他们直接动手,几个人上来,就算你再能打,总有可能吃亏的。
所以,邹凯才要这么一副行头,下去就镇住这帮小子,万一对方觉得可以试着打一架,掏出小刀来干架,邹凯一个人对四五个,万一一个失手被捅了,他的大事未成,死在镇上的小屁孩手里,那也太窝囊了。
钢管是武器,香烟就是标志,这年头混江湖的,纹身和香烟好像是标配,乡镇没什么纹身店,更没有纹身师傅,小混混都是自己用针在手臂上刺字,见了人就亮出来,仿佛这样才足够霸气,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小混混一样。
没有纹身,或者刺纹身怕疼的,当不了大哥,就只能当小弟,叼着香烟,眯着眼睛看人,这几乎是这个年代小混混混街头的标准行头了。
邹凯这样叼着烟,拿着钢管过去,就是要一开始就震慑对方,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最好是不要动手,就把事情给解决了,要是真的动手,这一帮瘦的跟干柴鸡一样的小家伙,他也真没看在眼里。
别以为这个年头在乡镇上混街头的小混混能有多潇洒,他们就是本身没什么存在感,也搞不到什么钱,没事在街头上乱转,可能兜里连吃一碗烩面的钱都没有,特别是在学校附近混日子的小混混。
你想想,这些小混混已经混到欺负初中生了,还能有多大的出息,初中生能有什么油水?这帮家伙身上说不定还凑不出一包烟钱。
邹凯提着钢管往那边走,就看到几个小混混刚堵在小妹面前之后,那个男孩快速的把小妹扯到了他的身后,顶在了几个小混混面前。
邹凯顿时愣住:啥情况?小妹这是遇到英雄救美的套路了?这到底是设计的圈套,还是真的起了冲突?对方在勇敢救人?
不过,邹凯也只是一瞬间的愣神,很快就反应过来,继续提着钢管往前走去,不管是英雄救美的套路,真的有小混混堵小妹,他都不能任由这样的事情在面前发生,他的妹妹怎么能被这种没新意的套路给忽悠?
只是眼前的情形看起来并不像是英雄救美的泡妞套路,因为几个小混混在用巴掌招呼那个男孩的脸,男孩被打得不敢还手,却没有后退半步。这要是英雄救美的泡妞套路,对方这付出有点太惨了,而且剧本也明显不对,英雄救美的泡妞套路,应该是主角大发神威,而不是站在原地挨打。
邹凯提着钢管快跑两步,上前就是一个抬脚,踹在了其中一个小混混的身上,把他直接踹到了其他两个小混混身上,三个人都连着往后退了好几步,差点摔倒在地。
邹凯出脚的时候,还是留了余力的,其实打架也分发力技巧,比如说同样一脚踹在人的身上,同样的力道,但是在攻击的时候,是快速的到身上,还是把用巧劲把人给蹬飞,那产生的效果不一样。
这就好比一个玻璃瓶放在地上,你用同一个锤子去砸,速度快,发力主要在一瞬间爆发的时候,瓶子会碎裂开来,如果你的力量只是一种推,发力比较缓,瓶子不一定会爆开,更有可能是被打出去而已。
这个描述起来有点麻烦,但是在武术里,发力的技巧里是真实存在的,邹凯是因为有前世长年累月的打架经验,在加上跟着那位师父学飞刀功夫,对发力技巧也是明白的,所以可以轻易做出这种一脚把人踹出去很远的效果。
这种看起来唬人,实际上对人的伤害并不大,因为力道都被后退的力量给化解掉了,要是真的想杀人,一脚踹上去,对方并不会出去多远,但是力道都会透入内脏,要是踢中了肝肾那样的紧要部位,对方也许第二天就会内出血死掉。
邹凯懂这些,但是几个小混混并不懂,小妹邹玲和那个男孩也不懂,在这帮人的眼里,邹凯就像是天神下凡一样,上来直接一脚把三个人都给踹出去老远,两个并没有被波及的小混混当场就吓傻了,以为遇到了武林高手。
邹凯还没来得及摆造型吓唬对方,小妹邹玲就回过神来,上前一把抱住了他的胳膊,接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哥,他们想抢我的随身听。”
邹凯这才知道,这帮小混混并不是想要拦小妹邹玲玲,更不是什么英雄救美的泡妞套路,而是他之前给小妹邹玲买的随身听惹了麻烦。
这个年头农村录音机都是稀罕物,便携式的随身听更是稀奇物,被小混混盯上想要抢过去,真的是再正常不过了。
这些小混混平日里连吃碗烩面的钱都不一定掏的出来,有能抢到随身听的机会,哪里会不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