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太太的案子一整天都没有头绪,直到下班的时候,爱丽丝才抽出思绪,整理好文件,准备回家。
她自然没有那么热心肠,想要帮助奥利弗太太立刻找到孩子。
驱动她的,是鲍恩的话。
“道尔先生雇佣我们,除了每月的固定薪水之外,还会把委托金的六成当做奖金分给参与破案的人。”
这句话直到爱丽丝坐上公共马车,还回荡在她的脑海里。
爱丽丝非常缺钱,在这个劳工阶级都不是人的时代,有自己的资产是非常有必要的。
然而这里的房价之贵,直逼现代的北上广。
一般来讲,足够一个五口之家体面生活的房子,也就是爱丽丝现在居住的排屋,售价在八百镑左右,根据地段,可能会有所浮动。
然而这里只有少数的职员,比爱丽丝现在强上一些,年薪在一百五十镑上下。
听起来好像五六年就能买到房子,实际上一百五十镑的年薪,不过是刚好够花而已,想买房?做梦!
爱丽丝如果想有自己的房子,就要赚更多的外快,这样才有可能攒钱买房子——她可不想因为房子的事节衣缩食。
爱丽丝自认没有侦探的脑子,但却有法医的细心,这世上的所有的东西,都遵循“凡有接触,必留痕迹”的道理。
虽然目前没什么头绪,爱丽丝也准备去第一现场看一看,万一有什么蛛丝马迹,也比什么都不做强太多了。
马车走了四里,就到了杂货铺附近。珀西先生依旧在店里忙碌,为了把货物清空,他今天关门比平时晚了一些。
奥利弗太太虽然没有说实话,但她的话也并非全是假的,比如说,她看到了杂货铺的大甩卖,珀西先生可是昨天才决定搬走的,所以时间上对得上。
爱丽丝在里皮街前后走了一段距离,大概测出了奥利弗太太可能停车的大致范围。
其中最让爱丽丝在意的地方,分别是珀西先生家所在的青果巷和临近的黑莓巷。
如果有陌生人带走孩子,自然是小巷更好下手,奥利弗太太的马车,当时极有可能就停在这两个巷子里的某个地方。
珀西先生忙忙碌碌,自然没有注意过这样一辆马车,爱丽丝没问出什么,只好往家里走。
回到家里,卡罗正坐在会客厅的沙发上缝衣服,旁边还有可爱的小朱蒂,与此同时,厨房里也飘出了食物的香气。
“回来了?”卡罗最近吃得好,人也胖了一些,脸上的皱纹自然就没那么显眼了。
除此之外,她也多多少少学会了享受生活,比如现在,茶几上就摆着一份《每日晨报》——虽然里面大多数的字她都不认识。
卡罗站起身,去饭厅摆放碗筷,爱丽丝则拿起报纸看了起来。
“今天来拜访的哈德森太太给我念了一段报纸,这周日有马戏团要来,我打算带着你们一起去看看。”卡罗瞥见爱丽丝的动作,带着商量的语气说道。
虽然她管着家里的钱,但这种娱乐性的花费,卡罗总觉得该和爱丽丝商量一下。
“妈妈,家里的钱是归您管的,不用总是问我。”爱丽丝无奈地看着卡罗。
这时候哈博噔噔噔跑进来,一把抱住爱丽丝的大腿,“姐姐,我们要去看马戏?”
爱丽丝找到了工作,今天下午立刻就有邻居来拜访卡罗,哈博也和邻居家的孩子们打成了一片。
“对呀,看了马戏,我们还可以去吃顿好的。”爱丽丝爱怜的低头看向抱着自己的小萝卜头儿。
“咳咳!”卡罗冲她使眼色,示意她不要乱花钱。
“没关系的,妈妈,我还有十几镑在身上。”
“你也该攒些嫁妆……”
爱丽丝瘫在沙发上长叹一声,“妈妈,我才十四岁呀!”
朱蒂的小手抓着爱丽丝的裙角咯咯笑,对于她来说,看到稳重的姐姐坐没坐相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饭桌上,爱丽丝说道:“妈妈,我今天问了我的同事史密斯先生,他曾经在立顿公学读过书,据他说,那里的学费是一周八先令。”
卡罗咬咬牙,点了头,“行,明天我就送你弟弟去看看。”
“我可以直接带他去,我九点上班,他九点上学,刚刚好,中午我也可以带他吃饭。我现在工作的地方,离立顿公学只有一里远。”
两个人自顾自开始商量起来,完全忽略了哈博哭丧的小脸。
看来在任何年代,多数的孩子都不喜欢上学。
哈博知道姐姐是为自己好,心里虽然不情愿,却也没说什么。
第二天,带着哈博办了入学手续,爱丽丝才坐着公共马车赶到事务所。
伊迪斯知道自己昨天干了蠢事,看到她的时候还讨好的笑了一下。
爱丽丝回了一个微笑,就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雪莱小姐过来了?”鲍恩问道。
伊迪斯不情愿地点点头,语气温柔又忧愁,“是的,她来了,史密斯先生,您要去找她吗?”
“嗯。”鲍恩没关注她的情绪,整理了一下衣领,对着接待室敲了敲门。
“请进。”爱丽丝刚放好外套,就听见了敲门声。
“哦,史密斯先生,您有什么事吗?”
鲍恩的桃花眼弯成两道月牙,“叫我鲍恩就好,同事之间这样称呼也太见外了。”
爱丽丝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没搭腔。
鲍恩从背后拿出一张报纸,说道:“对了,我昨天在奥利弗先生家的垃圾桶里发现了这个。”
“垃圾桶?”爱丽丝没想到体面的鲍恩会去翻垃圾桶。
“咳,不是我翻的,是一个东区的孩子,我给了他一个先令,让他帮我翻一翻奥利弗先生家的垃圾桶。”
爱丽丝接过报纸,看了一眼。
“这报纸有什么不对吗?”
鲍恩摸了摸鼻子,深知展示自己的机会来了,“请看这里。”他指着报纸中的一处。
爱丽丝顺着方向看过去,只见上面的标题写着《血型的研究取得了惊人进展》。
这一小块版面上,还有几个月牙形的破洞。
“这是女人的指甲抓的?”
鲍恩略有些得意的点点头,“是的,这极有可能是奥利弗太太留下的,据我所知,女仆可不会留指甲。”
“当然,留长指甲可不利于干家务活。”爱丽丝说道。
报纸上这篇文章以后世的眼光来看,几乎是完全错误的,几乎等同于“滴血认亲”。
只不过输血这种事,前一段时间确实误打误撞救了一个人,因此人们对此推崇备至。
也就是说,奥利弗太太看了这篇文章后,忍不住抓破了报纸。
这又是为什么?难道这篇报道让她感到了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