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性冲动的初期呈现
以前的人有一个误解,以为在儿童时期性冲动是不存在的。现在我们知道,以前有这个误解的人虽多,幸而还不太多。不过承认性冲动存在的人,又往往以为此种存在并不是正常的存在;既不正常,则性冲动的每一种表现岂不就是歪的邪的,以至于反复无常不可捉摸的么?甚至于弗洛伊德,一面承认幼年的性现象性活动是正常的,一面却又常用乖张邪僻一类的字眼(perverse)来形容它们。他说过,幼年的性现象是“多形的乖张的”(polymorph-perverse)。我们若不讨论这问题则已,若要讨论,则无论讨论的精粗疏密,这一层见解上的混乱是一定得先弄清楚的。
我们开头就应该说明一点。就是所谓性冲动的表现,即就性字的狭义而言,在幼年及童年时期,确实是很寻常的事,比我们以前所猜想的要寻常得多,并且这些表现的力量之大、出现之早,以及性质上的变化之无穷,也是以前我们所没有想象到的。
即在婴儿出生不久的时候,生殖器官感受性刺激的自然倾向已经有一个基本的变异的范围。初生的婴儿,这一部分也往往可感觉到刺激,做大人的也未尝不知道,不过仅仅以寻常刺激视之罢了。婴儿时期这一类的经验,我们自己是记不起来了,所以当时究竟有没有快感,谁都不能答复,不过一到童年,这一类刺激与其所引起的快感,是很多男子和女子能够回想到的。有人以为这种刺激与记忆不免受意识所抑制。其实不然,真正受抑制的,甚至完全不进入意识范围的,是另一种冲动,就是把这种经验对年长的人诉说的冲动。事实上,在普通环境下,也确实很少有人把这种经验去对任何人诉说。不过,这种经验既与寻常经验不同,又很不相干,甚至和寻常经验发生抵触,所以反而容易在记忆里保留下来而不至于消失。
幼年时不但可以有上文所说的快感,并且可以有很清楚的性的刺激与兴奋,在十九世纪初年,法国和别国的作家,例如马克(Marc)、方萨克瑞夫(Fonssagrives)、佩雷斯(Perez)[114]等,都提出过幼年手淫的例子,男女都有,有的只有三四岁。到了近年,医学家罗比(Robie)发现[115],这种刺激与兴奋的初次呈现,男子在5~14岁之间,而女子则在8~19岁之间;又无论男女,呈现得迟些的比呈现得早些的多,但14~19岁总是最迟的年龄了。最近,汉密尔顿医师[116]作过一次更精密的探讨,发现20%的男子和14%的女子,在6岁以前,性器官就会感觉到快感,女医师戴维斯[117]比较男女性发育的结果,发现在11岁以前,包括11岁那年在内,男子开始手淫的有20.9%,而女子有49.1%,女子比男子多出一倍半;但从12~14岁,三年之中,男子开始手淫的例子,比女子的要超过很多很多。不过,看了这一类的数字,我们不要误会,以为一切男女孩子都有,或都可以有这一类的经验。有的男孩,天真烂漫地听从了另一个男孩的劝诱,误以为摩擦可以叫阳具发育得更大,于是开始手淫,但在初期,往往阳具既不勃起,又无快感,一直要到春机发陈的年龄或将近这年龄,才可以真正接受性的刺激。所以,幼年时期,各人生殖器官感受刺激的力量是大有不齐的。这种不齐究竟有多少遗传的成分在内,是很难说的。不过就大体而论,一个血统健全的孩子,在这时期里是比较不容易感受刺激的;反之,一个不很健全的血统,或性的素质比较特殊强烈的父母所生的子女,便容易因早熟而提前感受到刺激。汉密尔顿医师的调查告诉我们,性生活[118]越是发轫得迟,则未来的婚姻关系越见得比较美满。
如果我们离开了限于生殖器官部分的性现象说话,我们的题目就要复杂得多。逾越这范围以外,我们就不免碰上精神分析派所论的“性欲”或单单一个“欲”字(libido)[119]。在这派学者最初创论的几年里,他们曾经遭到强烈的抨击,因为他们认为一个人在婴儿时和童年时,未尝没有性欲的表示;事实上这种抨击或反对的论调到今日也还没有完全消灭。如今我们承认、赞成与否,要看我们对这个欲字究竟作什么解释,下什么定义。像许多弗洛伊德派的名词一样,这名词的采用是不很令人满意的,其中不令人满意的原因之一是:它就是英语中“淫荡”(libidinous)的词根,习用已久的人不容易加以剖别。弗派以外的著名的精神分析学者,如容格(Jung),事实上又把libido一词所指的欲和特殊的性欲完全分别看待,认为这种欲是一种广泛的“精神的力”,相当于法国哲学家柏格森(Bergson)所称的“生命的驱策力”(法文élan vital,英文vital urge)。有的人愿意用这一类的词来指一般的生命的力,而不愿意用libido或欲这个词,因为此词总不免和特殊的性欲相混。弗氏自己对于此词的见解以及此种见解的演变也很不一贯。在他那篇很发人深省的论文《欲的幼稚时期的组织》(Infantile Organization of the Libido,1923)里,他自己说在有一个时候,所谓欲,所指与所申说的是生殖器官发育以前的那种组织,不过后来他又承认儿童时期的性欲与成人的性欲很相近,似同样可以用这个欲词来代表。不过他又继续说,就在幼稚时期的组织里,阳具所占的依然是一个原始与基本的地位。据弗氏的见解,儿童时期所认识的生殖器官也只有阳具一事,其他则是惘然的。同时他又说到所谓“生殖器官前期”的一个时期,并且肯定地说:“一直要到春机发陈的时期,性的两极在儿童的认识里才分化而成阴阳男女。”一部分弗氏著作的读者,在这一类的议论里,不免发现一弱点,就是弗氏的理论失诸过于笼统;在这样一个由大量个人集合而成的世界里,各人有各人的遗传,对于身外的环境,又各自有其反应的方式,这种过于概括的说法是不相宜的。不过,在弗氏的见解中心里,性的两极分化既需到春机发陈时期方才完成,而就一个寻常的人而言,“性欲”又需建筑在这种两极分化之上,则弗氏的用到欲字或libido一名词,事实上也不值得我们大惊小怪了。总之,弗氏的名词虽有问题,其名词所指的事物我们大体上总可以承认。我们不妨同意另一位分析派学者琼斯的见地,就是把人生的性的活动分成“初始的快感”和“归宿的快感”两路,而把“春机发陈以前的种种表现都归作初始的快感一路”。[120]例外尽有,这见地大体上是不错的。
弗洛伊德对于欲或libido的见解,如果在开始的时候,就采取他后来在1925年出版的《自我与一己》(Das Ich und das Es)[121]一书里的立场,当时攻击他的论调可能就不至于那么多了。在这本书里,他就不大用到这个名词,似乎多少有些摈弃的意思,同时却把“自我”和“一己”的关系阐述出来,“一己”所指的我和许多附带的情绪,多少是蒙稚的和不自觉的,而“自我”所指的我,多少是自觉的与理智的,并且是和自我以外的世界有更亲切的反应关系的;自我之我自然是后于一己之我,并且是从一己之我中逐渐蜕变而来,而终于成为一个分立的东西。弗氏自己说,这样一个看法大体上和寻常一般人所接受的见地很相吻合。
我们把儿童的活动作一番广泛的观察之后,似乎可以发现,此种活动中,通常占有原始与基本地位的,实在不是儿童的阳具,这和弗氏所见不同,而是很出乎意料之外的(和婴儿生活接触最多的人,大多数会告诉我们,占有这种地位的是大拇指和脚趾,而不是阳具);即使有少数以阳具做最先注意的对象,那最初也往往是由于好奇心的冲动(弗氏自己即有此说),无关紧要。不幸的是,有的母亲不免加以申斥,而一经申斥,这种对象便不免在婴儿的心理上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见得更特殊的重要。阳具、手指、脚趾,原是儿童身上最“奇特”的部分,最可以供他玩弄的部分。玩弄的结果可能引起愉快的感觉,不过就大多数的儿童说,可能认为足以发生性感觉的事物似乎还并没有集中到生殖器官的领域以内,换言之,它们是一些门槛上的性感觉,逗留在性领域的边缘上,其在成人,便应是一种引进到真正的性感觉的一种准备的感觉(因此,倒也未始不是恋爱艺术的一个正当的部分)。总之,儿童与成人在这方面的区别是很清楚的,儿童的感觉虽也是愉快,大抵并不逾越性领域的门槛,而成为真正的性感觉。
这一类的现象最先发现的地方通常是在嘴的部分。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因为嘴是吸食乳汁的,嘴唇的感觉又是极端的敏锐,当其和乳汁所从出的母亲的乳头发生接触之际,婴儿势必感觉到极度的愉快。口部到了成人时期既然是一个发欲带,有如第二章第三节中所述,则其在婴儿时期,大概是在性领域门槛上的一个快感的中心,是一个很合情理的推论而不足为奇的。婴儿吸不到乳头的时候,或已过哺乳时期的较大的幼儿,又往往喜欢吮咂大拇指[122],这种行为显然也可以供给一些快感;一部分观察家甚至认为,此种行为对于先天[123]不很健全的儿童,不妨算作一种手淫,并且可以从此引进到真正的手淫。许多别的观察家虽反对这种推论,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在男女儿童中相当流行的现象,甚至于在呱呱坠地以后便尔开始的。
口部的一个中心而外,第二个出现的中心大概是肛门的部分了。如果平日大解的行为很自然、很顺利,而并没有秘结或其他抑制的情形,则肛门部分成为快感中心的机会便不多。否则,排泄的行为势必引起一种通畅与愉快的感觉,而日久就可能成为一种习惯;肛门最终发展为一个发欲带,就是这样来的;其发展的可能与发展的程度虽次于口部,但其不失为发欲带之一。一部分的精神分析派学者认为,有的忍粪的行为是故意的,其目的在取得排泄时的快感,而此种故意的倾向对于未来精神生活的发展,一定大有关系。这种看法虽有趣,却不容易证明,因此也就有人否认。上面这一番话大致也适用到便溺的行为,不过这方面的愉快无论在婴儿或成人身上,是完全由于便溺行为所给予的解脱而来,而与尿道无干。有的观察家又认为婴儿于便溺时,特别喜欢以某一个人做对象,叫他成为便溺的接受者,这种行为可能也引起几分快感;但我以为这是一个错误的解释,婴儿在愉快的情绪下,可能失去控制,以至便溺在别人的身上,但这绝不是故意的,好比成年的妇女,在色情亢进之顷,有时因反射作用的关系,也不免于遗尿一样,但对于这种妇女,此类失却控制的行为不但不引起快感,并且引起懊恼;约言之,其他愉快的情绪状态可能是因,而遗尿的行为是果,所谓情不自禁者便是,倒果为因,便是这班观察家的错误了。汉密尔顿医师在他的研究里,发现在幼年时期,男子有21%,女子有16%对于便溺曾经发生兴趣,并且曾经加以玩弄,男女两方关于大便的兴趣的数字也恰好一样。
儿童的经验里,有一部分未尝没有性的意味,这在体格方面,上文云云,已足够加以证明;至于在心理方面,儿童也未尝不能体验到性的情绪,那情形更自显然。好多年以前,倍尔(Sanford Bell)曾经收集不少的资料,证明这种情绪是很普通而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观察到的。他那篇报告[124]如今还值得一读。倍氏研究这问题,前后达十五年。他在学校和其他场合里,总共亲自观察到800个例子,而间接从其他360个观察家得来的,又有1700个例子的记录(共2500例);这360个观察家中间,只有5个记不起童年时发生过什么性的经验;这也可以证明,童年抑制的现象实在不算普遍,除非其人先天有些缺陷,抑制是不发生的。倍尔发现性情绪的发生可以早到两岁半,并且此种发展又自有其表现不同的几个阶段,第一段到8岁为止,第二段到14岁。在8岁以前,男的往往比女的为羞涩,也比女的为容易取守势,而不取攻势。又观察这种情绪时,直接所能见到的固然是一些零星的举动,但间接所推想到的无疑是发乎性冲动的情绪了。所谓零星的举动,比较普通的是拥抱和接吻,但也并不经常看到,因为一方面表现性情绪的动力虽强;一方面掩饰这种情绪的动力也不弱;有这种情绪的人不但不愿意在众人面前传达出来,就是对所爱悦的对象也往往讳莫如深,不欲有什么行为上的表示。其他触觉方面的接近也时常可以观察到,但倍尔以为这种接触不一定有很清楚的性的含义,除非主动的人是发育得特别早。倍尔又说得很对,这种情绪后面的性的兴奋也许以性器官为集中之点,但就大多数而论,和性器官没有什么特别关系,而是分布到全身的。尤其是全部的循环系统与神经系统。倍尔又说,性情绪的表现以春季为独多。
倍尔这些观察,后来研究儿童问题的人,包括精神分析学派在内,全都能加以坐实,并且作更详细的发挥。弗洛伊德的研究工作里,很大的一部分就属于这范围,而菲斯特(Oskar Pfister)的著作也归结到同样的一个结论,就是,在儿童生活里,恋爱的情绪表示是多到一个意想不到与骇人听闻的程度的;菲氏的那本书,一面叙述儿童的恋爱生活,一面更申说到性发育的种种缺陷,是包罗既广而推论又很精细的一本著作。[125]
总括上面的讨论,我们不妨再简单地说,儿童的性的兴趣或类似性的兴趣自有它们的特点,自有它们的领域,这领域是在成人的性领域以外的,一则因为在体格方面,生殖器官还没有发展,再则,在心理方面,对于所谓异性还没有清楚的认识,即异性之所以异,其意义还不明显;一直要到春机发陈期过去以后,这种发展与认识才将次第来到。
儿童的性生活里,有一个很有趣而往往不受人注意的特点,就是“虐恋”或“痛楚恋”(algolagnia),即对于肌肤受的痛楚所发生的快感。所谓痛楚包括目击别人的痛楚,或由我加害的别人的痛楚,或本人身受的痛楚。这种心理的表现,在成人的语言里,有叫“残忍”的,有叫“施虐恋”(sadism)的,有叫“受虐恋”(masochism)的,还有其他通用的名称。讲到儿童有这种心理的表现时,一般人也往往袭用这一类的名称;这也许是无法避免的,因为他们虽不了解儿童的心理,却也未尝不想对此种心理加以解释,用到了这些名词,在他们就算是解释过了。不过这是很不幸的,也是要引起误会的,因为儿童的心理中绝没有此类名称所影射的动机。即举“残忍”的观念为例,我们先需有人灌输慈善等观念,而后才会有残忍的观念,但这种观念,即在成人,也往往弄不清楚,何况儿童?唯其儿童的意识与知识程度里还没有残忍的观念,所以对于别的动物或别人的痛楚,可以作壁上观而不觉得难受,甚至于觉得有趣,觉得好玩,再甚至于自己动手,来造成或增添这种痛楚。我们应当知道,童年时期是一个人好奇的理智与尚待分化的情绪正在操练的时期,也可以说,正在玩弄的时期,这一类心理的表现就是操练或玩弄功夫的一部分;我们如今用成年人的那一套多少已经僵化的道德观念来作为他们的准绳,岂不是无的放矢?真正的教育(我说真正的教育,因为目前流行的教育,还是灌输多而启发少,而教育在拉丁文里的原意是启发,不是灌输)在这里就有它的功用,就是要帮儿童的忙,把成年时期的种种活动逐渐启发或导引出来,更要根据儿童理解力进展的程度,叫他知道,他早年的那些横冲直撞的行为,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是行不通的。上文说,童年时期是浑成的情绪尚待分化的时期,还有进一步的证明。分化的发展是需要试探与练习的,试探与练习的功夫所达到的情绪的领域不止一个,痛楚或痛苦的领域便是其中之一。在试探中的儿童当然会问津到,也可以达到,至少可以踏着这领域的门槛。因为这是试探与习练的工作,所以儿童在这时还没有分人我彼此,它可以看人受痛,教人受痛,但自己一样可以身受痛楚,甚至于觉得自己受比别人受还要有趣。这其间不能受成人道德的绳墨,不更显而易见么?男女孩子的游戏里,带有科罚性质的很不少;在大人不看见的时候,他们便喜欢玩这种游戏,一面相互科罚,一面又相互接吻,痛楚恋和虐恋与性发育的关系很密切,就这点已经可以看出来。这种科罚性质的游戏在女童中尤其流行;她们所用的刑具里,最普通的是刷头发的刷子。有时候儿童喜欢鞭笞自己,即在春机发陈期以后,生殖器官已经相当发育,假若一时找不到异性的朋友,使性的情绪有所寄托,男女青年也就用自我鞭笞的方法来取得性的兴奋。即在幼童的生活里,“白日梦”[126]也是常有的事,而严刑拷问是白日梦里普通的一种成分,而一到年龄稍长,自己能够看读物的时候,福克斯的《殉道列传》(Foxe, Book of Martyrs)一类的书便成为最能供给快感的源泉。[127]再进一步,有的男孩往往喜欢对自己而且常常是对自己的阳具施以痛楚;这表示阳具已经成为情绪的兴趣中心,甚至未尝不可以说它已经是用成年人的眼光来看的性的兴奋的源头。这一类的事实就叫我们联想到一部分精神分析派学者所特别重视的所谓“阉割症结”(castration-complex)。[128]有的用绳子把阳具紧紧地扣住,有的用力地加以扑击。女童也有类似的行为。最近有人记载着一个九岁的女孩用绳子扣住了阴蒂,一时解不下来,终于不得不烦劳外科医生。总之,在这个时期里,知觉与情绪都还相当散漫,都还没有条理,也可以说都还没有结晶化。痛楚是人人怕的,怕痛也是谁都很早就学到的,因为他根本和生命的保全有关,然而儿童竟不怕痛楚,甚至于欢迎痛楚,可见他虽在感受痛楚,而一种模糊的快乐的情绪也就在这痛楚中逐渐地培养成功。汉密尔顿的调查里,发现从来没有过虐恋的经验的,男子中间,只有49%,女子中间,只有68%;反过来,有过这种经验的,男女之中,差不多都占到30%;而汉氏所调查到的男女,在品行上与知识上全都可以说是很有地位的人。
这一类情绪的表现虽多,毕竟是属于童年时期的,离成人的阶段还远。何以见得呢?从儿童恋爱生活的对象上就可以见得。这对象也许是一个同性的人,也许是一个血缘十分密迩的人;若在成人,在这些地方就不免有禁忌了。这一点事实现在已经有很多的成年人了解。但是他们的了解还不到家,他们有的只是一知半解,他们看见儿童不避同性,就说他发生了“同性恋”,看见他不忌亲属,就说他有些“乱伦”,见他和母亲的感情特别好,就说他有“俄狄浦斯症结”。[129]这真可以说是胡言乱语。他们不知道把适用于成年人的名词,随便用在孩子身上,是犯了一种很严重的不可饶恕的通病。小孩子根本还不懂得“性恋”是什么,试问他怎样会懂得“同性恋”;不懂得“伦”是什么,试问又怎样会把它来“乱”。有一位著名的精神分析派学者杰利夫医师(Jelliffe)说得好:“我们在童年的冲动行为上把成年的签条乱贴在一起是最荒唐不过的。”就在性的范围以外,谨严的儿童心理学家,例如著《童年初期的心理学》(Psychology of Early Childhood)的斯特恩(Stern),他正在努力设法,叫我们不要把衡量成年心理的尺度来衡量童年心理,童年心理自有其独特的性质,应当分别研究,而不应混为一谈。[130]我们要不了解这一点,不先把前人对于童年性心理的这一类误解彻底地澄清,我们对于性心理的发育一题,便始终不会有拨云雾见青天的一日。以前的成年人,以成年的立场来妄测童年的心理,根本忘记了自己也有过童年和童年的特殊经验,这种覆辙我们是万万不能再蹈的。基督教的经典上说,我们不变做赤子,我们不能进天国;假如我们不变做赤子,不能体验赤子之心,我们也休想进当前的知识的新园地。
讨论到此,我们对于上文一度提到过的所谓“俄狄浦斯症结”不能不介绍一下。这名词所指的心理现象,最先提出叫我们注意的是精神分析派的学者弗洛伊德。这一派的学者一向把它看做万分重要,就在今日,在他们的眼光里,尤其是弗氏自己,这种重要性还是相当的大。从字面上看来,这名词是不很贴切的。现象本身是这样的:在性发育过程的某一个阶段里,一个小孩对他的双亲之一(男孩对母,女孩对父)会发生恋爱的情绪(简直可以说一个“婚娶的愿望”)[131];同时对于双亲中的另一人(男孩对父,女孩对母)发生同等强烈的嫉妒的心理。[132]但是在希腊神话里,俄狄浦斯并没有感觉到这一类的情绪,他在神灵的诏示之下,不得不娶他的母亲,并且于无意之中,把他的父亲杀了,他自己还挣扎过一番,不愿做这两件犯罪的事,但终归无用。不过弗氏对于这一点另外有一个解释:他认为所谓神灵诏示,其实就是潜意识的冠冕堂皇的化身罢了。无论如何,三十几年前,弗氏最初把这部分学说提出来的时候,他是相当不经心的,并且当时他用到“乱伦”一词,也是一个错误。因此,弗氏自己也时常提到当时这部分的学说很震骇一般人的耳目而受人咒骂。不过这种咒骂的态度,碰上弗氏这样一个意志坚强而爱好多辩的人,不但没有用处,反而变本加厉刺激他,叫他更把这学说抬出来。弗氏宣称说,程度尽管有不齐,形式尽管有不同,甚至于形式上尽管发生逆转[133]的变化,“俄狄浦斯症结是儿童心理生活里一个照例存在而很重要的成分”。他更进一步说,这症结是一切邪孽的源头,也是“一切神经病的真正的核心”,这些都“似乎并不是不可能的”。朗克(Rank)在那时候正和弗氏密切合作,也利用他在文学方面的博识,指证在戏剧的诗歌里,俄狄浦斯症结是一个时常遇见的音乐家所谓的主旋律,其在形式上尽管有些出入,但底子里总是这症结在那里活动与导引。最后,到1913年,在《图腾与禁忌》(Totem and Taboo)一书里,弗氏终于把俄狄浦斯症结的概念扩展到一个很广泛的程度,认为它是原始道德的根苗,有了它,原始人才有罪孽的自觉,而这种自觉便是宗教与道德的源泉了。哲学家康德所称的无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以及宇宙之间种种主宰的神物,也都可以溯源到它:本来只是生身的父母,终于变做了上帝、命运、造化等主宰的东西。
精神分析派的学者把俄狄浦斯症结看做如此重要,把它认作人类文化中很大一部分的基础,固然有他们的说法,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这个特殊的症结,不和文化发生联系则已,否则便一定得和某一种特别的家族制度发生联系,而家族制度的形式根本上就不一而足。俄狄浦斯症结的先决条件是父权的家族制度。这在我们所最熟悉的欧洲各民族的历史里,固然是找得到的。但父权家族绝不是一个古今中外普遍通行的一种家族制度,也何尝不是一个事实?家族的实质固然是生物的,但家族的形式却是由社会的影响陶铸而成。麦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在他那本《未开化社会中的性与性的抑制》(Sex and Repression in Savage Society)里对于这一层阐明得很清楚(同时我们不妨注意,麦氏在开头的时候,对精神分析派的理论是多少有些偏袒的)。弗氏等所认为足以陶铸文化的种种症结,事实上要有了文化才会发生,文化的种类既不一而足,症结的发生即不免各异其趣。若说“一个太初的渔猎的部落,早就具备着许多现成的心理上的偏见、冲突、怪癖,和目前欧洲中等阶级的家庭里所有的一样,然后再向原始的丛莽中各自乱窜”,我们也是无法承认的。每一种文化一定有它的特殊的心理上的症结,这种症结是这种文化所必有的副产品;文化的演展在前,症结的发生在后,因果是不能倒置的。
又有进者,俄狄浦斯症结有一个假定,就是一个人出生以后,很早就有一种天然的趋势,要在它近亲的身上,发生性爱的经验,而这种趋势又是相当的强烈,非有严刑峻法的抑制便无法制裁。这假定又是对的么?一切人类学的权威都认为亲属相奸或相恋的冲动的自由发展是和家庭制度的存在根本不相容的,此种自由发展的结果,不但家制不成事实,整个的文化就无从出现。不过这种亲属相恋的趋势究属是不是天性的一部分,是不是非发展不可,这些专家的意见便不一致了。人类婚姻史的权威韦斯特马克起初认为人类对于亲属相奸,是有一个确切的厌恶的本能的;弗洛伊德则主张从婴儿时期起,人类便有强烈的亲属相奸的自然倾向。麦林诺夫斯基承认韦氏所说的厌恶心理的存在,但认为这心理不是天然的,而是文化所造成的,是“文化反应里的一个复杂的配合”。我自己的立场,多年以来,大体上可以说是这几家的一个折衷,就是:对于密切接触的人,一个人总有几分性的系恋,这种密切接触的人既往往是近亲,于是这种系恋的关系便叫做“亲属相恋”或“亲属相奸”了。汉密尔顿医师的研究里,发现男子中间,14%在童年时期曾有过亲属相恋的冲动;这种冲动并没有引起什么恐惧的感觉;男子中间,10%对他们的母亲偶然有过一阵性的感觉,28%对他们的姊或妹有过同样的感觉;7个女子对她们的父亲,5个女子对她们的兄弟,也复如此。这种感觉的事后追忆固然教他们有些难乎为情,但并不引起什么严重的良心上的责备。在寻常的形势下(例外的形势固然也总是有的),孩子对家中人也有些薄弱的性的系恋,但只要在家庭圈子以外,遇见了更可以留恋的新对象,这种原有的系恋也就被克服过去了。实际上我们到此所发现的,并不是一种反抗亲属相恋的本能,也不是什么天然憎恶的心理,而是性冲动已经像蜇后的昆虫,进一步活跃起来,从而需要一番进一步的刺激,于是家庭中司空见惯的对象便失去效力,而家庭以外的新对象取而代之。这样一个见解,韦斯特马克后来在他的修正版的《人类婚姻史》里也表示过很可以接受,至于克劳莱[134]和希普则在此以前早就表示过同意。其实任何人对于性的生理学和求爱的心理学有了充分的了解以后,对于这一点是很容易认识的,我们不妨举一个富有代表性的例子:布雷东(Restif de la Bretonne)的自传《尼古拉先生》(Monsieur Nicolas),是性爱心理学上的一部大可宝贵的文献。我们在这本自传里读到一个四岁的男孩,成长得异常早,他和女孩结伴玩耍的时候,已经多少可以感受到性的刺激,他在被她们拥抱的时候,虽不免表示十分羞涩,但一种兴奋的感觉是很明确的。但一直等到十一岁,他的冲动才趋于强烈,他甚至于还做过交合的尝试,到此,他的羞涩的态度就完全没有了,原来这一次的对象是一个从邻村来的素不相识的女孩。素不相识四个字便是他前后行为所以不同的一个关键了。假如大家把这一层认识清楚了,我以为许多不相干的学说便大可不必提出。所谓“对于亲属相恋的憎厌心理”,又何尝真有呢?不过在自然的状态下,性的系恋必须依靠比较强烈的刺激,而家庭环境中人,彼此朝夕相见,惯熟已久,纵有性的刺激,事实上不够强烈的程度,也不足以引起反应,又何尝因为憎厌的心理,而根本不作反应或避免反应呢?我们知道,最强烈的亲属相恋的例子往往发生在从小就分开的兄妹之间,即此一端,便可以教我们爽然了。
我以前提出过族外婚[135]有心理学的基础。对于这一点很多人都表示过反对的意见,不过我始终以为反对的人误会了我的意思,同时对于许多很有关系的事实,也没有充分地考虑到。有几位评论家过于注意文明社会和家畜的状态,以致误入歧途;有的没有理会到,所谓惯熟则生厌倦而不容易引起性刺激的观察,也并不是绝对的,惯熟而不生厌倦,照样可以发生性的刺激,也是可以有的事,甚至于此种刺激反而来得特别强烈。但有的评论也是对的,有几位说,亲属为婚,一则不见得会产生最优良的子女[136],再则也许不容易维持家庭生活的和谐,因此,族外婚就逐渐通行起来,最终成为社会进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我说这一类的观察是对的,因为亲属相奸的禁忌也许真是这样成立的,而其所以能维持于不败的缘故,或许也就在此。不过这些观察并没有追溯到这问题的源头。亲属相奸的禁忌,其所以成立与所以维持,固然一部分由于社会的原因,但族内婚的禁忌究竟从何而来,其最初的根源如何,一经发生,社会的势力又有什么凭借,而可以叫它成立,叫它历久而不替;要答复这些问题,就不能不回到我的心理的说法了。要不是因为这种有如上文所叙述的心理倾向,亲族相奸的禁忌就根本无从发生,发生了也无法维持。要知社会制度的起源绝不会不自然的;它们总得有一个自然的基础;这种心理的倾向便是一种自然的倾向了。不仅如此,在原始生活里,人类有一种很天真的愿望,想帮造化的忙,怎样帮法呢?就是在自然与寻常的东西之上,特地加上些风教与法律的无上命令,叫它们越发显得神圣而不可侵犯。这一点,克劳莱也曾指出过。亲属相奸的所以终于成为一个禁忌,而族外婚的所以成为一个制度,这也是原因的一部分了。
到了今日,我们对俄狄浦斯症结和它所引起的好像很凶险的反响,不妨心平气和地再回头看一看了。我们只需把所有的事实直接地观察一道,单纯地观察一道,既不想把它们装点起来,以耸动人家的视听,也不想把它们补缀起来,成为一套无所不包的学说,那我们所发现的不过是一个很自然的现象,就是,男孩对他的母亲(或反过来,女孩对她的父亲)有一些系恋的情绪,而对于凡属可以分他母亲的心、使她减少对于他的关注的人或事物,他更有一番嫉妒的情绪。嫉妒原是一个十分自然的原始的情绪。一只狗,看见有别的狗好像要抢它的骨头的时候,自然会呼呼地叫;一只猫遇到别的不相干的猫想染指它的饭碗的时候,也自然会有不甘心地表示。就是我们自己中间,许多人都记得,或者有大人提醒过,他们在孩提的时候,对于一个小弟弟或小妹妹的出世,起初也表示过痛心的不愿意,而这些人都是神经上很健全的人。不过我们也记得,过不了很久,我们对于这种人事上的变迁,也就完全接受下来,不但接受,并且还肯出力,来帮同照管新出世的弟妹,并且以能参加这种照管的工作为荣。至于童年时期对于父亲的仇视,在正常的状态下,是始终很难发生的。其所以然的缘故也是不难了解的。新生的小弟妹确实是一个新的人事上的变迁;父亲却是打头就在那里的;环境既没有什么新的变化,他对父亲的态度也就无须更动;家庭中有一个父亲,对他是一件当然的事。
但我们也看到对于先天神经脆弱的儿童,情形便不这样乐观;假如做父母的人管教得不得当,不是失诸溺爱,便是失诸放任,又或失诸过于严厉,那情形就更坏了。不良的遗传与不良的环境里应外合的结果,确乎可以使儿童情绪的发展走上变态以至于病态的路。到此,我们便不免发现精神分析派所缕述的那一大串心理的表现了。这一大串的表现确乎是可能的,凡是关心儿童生活的人一定得密切地注意着,同时,我们也得有充分的准备,使这种可能一旦成为事实的时候,我们可以大胆地加以分析、诊断而设法解决。心理学的路是一条崎岖的路,非大胆的人走不来,但同时我们不要忘记,这种变态与病态的例子尽有,我们却也无须根据一两个例子或好几个例子,去说许多概括的话。假如我们先有了一番成见,一个概括的学说,然后再找例子或遇到了例子,不管例子的真相如何,硬把这学说套上去,那是最危险的,那就永远得不到真正合理的结论了。
上文所论的一点,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渐渐能够了解,甚至于精神分析派的人也已经慢慢地承认,例如上文提到过的朗克。俄狄浦斯症结的所以能成为一个概念,当初未始不是因为朗克的一部分的努力。但二十年后,在他那册很能使人发挥新义的《现代教育》(Modern Education)里,他却说:“俄狄浦斯症结,希腊神话中虽言之凿凿,而弗洛伊德当初虽也笃信它的存在,我们在实际的生活里,所见到的却并不真切。”又说,到了今日,就是精神分析派的学者想维持这个概念,也觉得并不十分容易。在别处朗克又说,著称了好久的所谓“母恋症结”(即俄狄浦斯症结,不过单就比较更显著的男童恋母的一方面而言),与其说真是儿童对于母亲的一种精神上的固结不解(fixation),毋宁说不过是一种符号,所以暗示当代教育里一个很普遍的信仰。什么信仰呢?就是对于母亲的影响之大的信仰。当代思潮中既有此笃信,母恋症结一类的学说,便应运而生了。
上文也提到过阉割症结。依精神分析派的见解,阉割症结是和俄狄浦斯症结有连带关系的,弗洛伊德认为它是童年时期在性的方面受过恐吓的一个反应,而这种目的在限制儿童活动的恐吓,推溯起来,势必推到做父亲的身上,这样,岂不是就和俄狄浦斯症结发生了联系?这种恐吓是有的,做母亲或保姆的人,看见小孩子玩弄他的阳具,有时候闹着玩的吓他,说要把阳具割掉,小孩子也许以为是真的,要是他在事前已经发现他的姐姐或妹妹是没有阳具的,而以为她们大概就是被割的人,这种恐吓就更有力量了;同时在女孩方面,有时候也觉得没有像她哥哥弟弟所有的阳具是一件缺憾。[137]不过若说这种感想很普遍,很有力,凡属寻常的儿童都有,那恐怕是言过其实的。弗洛伊德在1923年发表的文稿里,一面肯定地说此种症结的“无往而不在”,一面却也承认恐吓之说有些不容易成立,因为小孩子未必人人受过这种恐吓,因此,他不得不另行假定,说这是儿童自己创制出来的一个迷信,以为玩弄的结果是阉割。不过弗氏的意见是不很固定的,他在1928年,又说“没有一个男子能免于阉割的威胁所引起的精神上的震撼”。弗氏认为这种震撼所造成的症结不但是神经病的一个重要的成因,而且对于健全的儿童,也多少可以引起人格上的变化。平心而论,阉割症结对于神经脆弱的人自有其强烈的影响,自是无可置疑。有一部分智慧很高而神经脆弱的人,追诉到他们童年发育的时候,也确乎提到这一层;他们在愚蠢的保姆或奶妈手里,的确受到过阉割的威胁,而这种威胁对于他们心理的发育,也的确有过一番不良的影响。
在这一性发育的阶段里,最彰明较著而引人注意的一个表现是“手淫”。手淫是一个很老的名词,西文中的masturbation一词也是由来甚远。说到这个表现,我们便可以很方便也很合法地说到一个性字。手淫好像确乎是一个性的现象。但我们还需小心,因为当其初期,从事于手淫的儿童也许目的只在寻觅一些身体所能给他的一般的快感,而未必是性的快感,而寻求一般的快感也是我们天性中应有的事。我们说也许,说未必,因为就一部分的儿童而言,手淫的起源确和性的目的没有关系。不过,话得说回来,手淫的现象既不限于童年时期,并且往往和最成熟的性的观念有连带关系,我们要在这里划一条性与非性的界限,不免要受吹毛求疵的讥诮。
从名词的字面上看,不论男女,凡是用手来刺激性的部分的行为,都叫做手淫。其实,这名词的含义比字面所能表示的要广,任何用摩擦的方法以获取性器官的快感的活动都属于手淫的范围。同时,就普通的情形而言,手总是用得最多与最自然的一个工具,除非那个人在心理上有不能用手的抑制或身体有不能用手的障碍。不过其他的方法还多:对于男童,各式的竞技、户外的运动、体格锻炼的各种练习甚至于衣服的压力与摩擦,尤其是在一般的情绪十分兴奋的时候,也足以叫阳具勃起,甚至于引起性欲的亢进,而这种突如其来的表现,在初次经验到的儿童,不免觉得诧异,甚至于惊惶失措。有时候,一般的紧张或恐怖的状态,或严重的悲欢景象的目睹,也可以产生同样的结果。再如悲欢场合的身临其境,例如,鞭笞的身受,也复如此。历史上最著名的一例便是卢梭的经验了:卢梭幼年曾受过保姆的鞭笞,这一度的责罚与责罚的形式在他锐敏的神经组织上是有一番不可磨灭的影响的,详见他的《忏悔录》。[138]对于女童,手固然也是最普通的工具,但比起男孩来,更非必要,性的部分的任何偶然的接触,即在童年的初期,已足以引起相当的快感;有的女子在追忆她的性发育的时候,也往往能想起这一点。稍长以后,这种碰触和摩擦便会从偶然的变做故意的,幼女会当着别人的面,在椅子角上或柜子边上摩擦;到了少女时期,这种行为也许会成为习惯。在饭馆里,有人观察到过,有少女搭角的坐着,抵住了桌子的腿,而觅取她的快感。并且有时候她们可以完全不用别的东西帮忙,只需将大腿来回摩擦,甚至于将大腿夹紧,便可以引起性欲亢进;假如当时性的情绪早经唤起,则亢进程度的到达,当然更见容易。女孩又和男孩一样,刺激的景象的目击,或冶艳的意境的流连,也可以招致同样的结果,这种情形便和通常在恋爱状态中的两个男女所能体验到的没有很大的区别了。
对于男童,假定在幼年时不曾有过什么自动的性的冲动和反应,也不曾有过同伴的诱导,他的第一次的性欲亢进大抵不到春机发陈的年龄不会发生,并且发生的时候大抵在睡眠之中。发生时有的有梦,有的无梦;但无论有梦无梦,有时会引起一番忧虑或羞耻的感觉;一定要过了几年之后,他才明白,只要他体格健全,操守贞定,这是成年生活中必有的一个陪衬的现象,无所用其惊异的。(同注)但对于女童,这种现象就可有可无了。据我所知,女童的初度性兴奋,无论到达亢进的程度与否,是很难得在睡梦中发生的。我以前屡次指出过这一点,但至今怀疑的人很多,他们总以为男女的情形是差不多的。我以为这种怀疑还是因为认识不够。男童睡梦中遇到性的兴奋时便会自然而然地惊醒,但女童必须自己特别努力,或别人从旁惊觉,才会醒来;但第一次以后,她时常会体验到最活泼生动的关于性恋的梦;第一次与第二次之间也许相隔的时间很远,即第二次也许发生在已经成年之后,但活泼生动的程度却是一样的。这也许是男女之间一个很有趣的心理上的性的区别,表示男子方面性的动态较大,而女子方面性的静态较大,但这并不是说男子的性能强,而女子的性能弱,或女子的性的需要不及男子。也许正因为女子的静态比较显著,所以她时常表现忧郁(歇斯底里)与其他神经上的症候,这一类的症候也许就是潜在的性能的一些变相的表示,也未可知。
美国罗比医师的研究发现,大量的男女中间,几乎每一个的生平里,多少总有过手淫或其他所谓自动恋(见下一节)的活动,其中发展得早些的往往在8岁以前就有了。罗氏的观察虽广,但有时是不大准确的。另一位美国人,戴维斯女医师,曾经特别研究过这一点。(同注)她发现1000个22岁以上的美国大学女生中间,60%对于手淫的经验都有一些确切的追叙。戴氏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可以说比任何别的作家来得彻底、来得细密。在未婚的大学女毕业生里,她发现43.6%在3~10岁之间,便已开始手淫的活动,20.2%在11~15岁之间,13.9%在16~22岁之间,而15.5%则在23~29岁之间;所称的岁数都是两头包括尽的,例如3~10岁之间,即3岁与10岁两个岁数也包括在内。把戴氏研究的结果,和别的作家就男子方面所得的数字参较着看,则得下表:
这些结果是很有分量的,因为男女两组的人都相当的多,男的约500人,女的约900人。从这些数字里,我们又出乎意料之外地发现,女子中很早便开始手淫的人比男子为多,在一倍以上,到春机发陈期前后及成年期,则男子比女子开始多起来,但一到成人的阶段,则女子手淫的例子,又特别占起多数来;最后的这一点也许是我们可以料想得到的。[139]
美国汉密尔顿医师曾就有良好社会地位的已婚男女各100人,加以精密的研究。(同注)他的发现是,男子的97%和女子的74%都曾经手淫过。汉氏的结果和多年前冒尔所得的比较更广泛的结论是相当符合的。冒氏的结论在他的《儿童的性生活》(1908)一书里早就发表过。这本书,我们在上文已经征引过,它是这方面最早而最渊博的书,就在今日,也还是最有见识的一本作品。不过冒氏在这本书里说,在德国,手淫的习惯并不像我们有时所料想的那样发达。我在这里不妨补充一句,在英法两国也是如此。罗、戴、汉三氏的资料只限于美国,美国的百分数似乎要比别处为高。
上文所叙的各种表现其实并不限于狭义的而为一般人所了解的手淫现象,事实上狭义的手淫本来不成其为性表现的单独的一类,它属于所谓自动恋的行为,而和其他的自动恋行为又没有什么清楚的界限可以划分。
我们把种种表现综合了看,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就大体而言,我们绝不能不适当地把淫僻邪孽一类的词加在它们上面。我们应知性冲动一经开始活跃,而当其时又还不能有什么体外的对象,这些表现便是极自然的结果了,人类以下的动物,在同样的状态下,也会有同样的结果。人类的青年,在成人以前有这些表现,可以说是和其他动物一样的自然;就在成年以后,假使一个人遇到强烈的性的驱策,而一时寻觅正常的对象之举,又为本人所不愿,或环境上根本不方便,以至不得不有这一类的表现,也没有什么不自然。固然,话得说到家,假如当事人,能根据其他更见得高尚的考虑而克制其性的行动,便无须采取这一类的表现,这种理智的考虑与自我的制裁也是同样并不违反自然的。
文化程度不同的民族社会,对于童年与青年期的性现象的态度是很不一样的,假如我们把这种不同的态度比较一下,便不难取得更进一步的了解。我们目前所讨论的既然是一个极原始极基本的冲动,而我们所处的又是一个思想庞杂、标准凌乱而风尚朝夕变化的时代,冲动的古老如彼,而环境的飘忽如此,我们又怎能很轻易地下一个“自然”或不自然而“邪僻”的判断呢?并且我们这时代只是我们的时代,我们似乎没有权力替已往与未来的时代说话,西方的社会只是西方的社会,也没有权力替别的社会说话,又何况西方社会所有的性的观念原来就染上了许多很不相干的色彩呢?
我们举一个例子罢。我们举一个在文化的传统上和我们绝不相干的民族,就是大洋洲以北新几内亚(New Guinea)岛上的特罗布里恩德人(Trobriander)。人类学者对于这个民族做过一番很谨严的科学的记载,例如麦林诺夫斯基的《未开化人的性生活》(Sexual Life of Savages)。[140]在特罗布里恩德人的各个岛屿上,儿童所享受的自由与独立的生活是宽大的,宽大到包括性现象在内的程度。大人们在性的题目上,是没有隐讳的,父母性交,儿女不妨看见,大人谈性的事情,小孩也不妨与闻,其间可以说毫无禁忌,不是大人不能禁,而是不想禁。不过大人对于有此种闻见而自身不去依样学习的儿童,也能特别地看重,认为是操行良善的好孩子。结队出去打鱼的时节,女童们总是跟了父亲同去,一到水滨,男子大都把胯下掩盖阳部的叶子解除,所以男体的形态对于这民族的女童或少女,绝不会成为一件神秘不测的东西。男女孩子很早就从年龄较大的孩子手里得到一些性的知识,很早也就能参加各式性的游戏,这种游戏一方面也多少可以给他们一些性的知识,一方面可以更让他们满足一些自然的好奇心理,甚至于取得少量的快感;游戏的玩物,不用说,就是双方的性器官,而游戏的工具最普通的是手和口了。女孩大概到了四五岁便参与这种性的游戏,而真正的性生活也许在6~8岁之间便开始了;男孩性生活的开始比较迟,总要到10~12岁之间。寻常在村子中心的空场上,男女孩子环立合玩的游戏往往有浓厚的性的色彩。大人们认为这种游戏是很自然的,而无须加以斥责或从旁干涉。他们也不会发生什么不健全的结果,甚至于连私生子的问题都没有,至于何以会没有,至今是一个谜。此种岛民的性的表现无疑是很质朴的,但他们借助于一种颇具诗意的本能来掩饰这种质朴;麦氏也说过:“他们在游戏之中的确表示出,对于新奇与浪漫的事物有很强的领略与鉴赏的力量。”
性的态度不但因地域的不同与文化程度的不齐而有歧异,就在同一地域与文化程度和族类属性很相近的民族里,我们也可以找到差别。米德女士(Margaret Mead)在《长大在新几内亚中》(Growing up in New Guinea)一书里,叙述到新几内亚以北阿德玛罗提群岛上的麻奴斯人(Manus)是很讲究禁欲主义的。在这种岛民的心目中,性遭人憎恶,而粪便之类的排泄物是惹厌的,因此,对于性的活动与排泄的行为,总是多方的抑制与避免,到不能抑制与避免时,也总尽量设法隐讳掩饰。对于儿童,在体格方面固然能尽心教育,但在其他方面却完全任其自然,不闻不问;但儿童的性的表现,包括手淫在内,却极难得遇见,大概是因为时常在大人面前而很少有索然离群的机会的缘故。性能薄弱冷淡的例子似乎很多,已婚的女子大都不承认婚姻生活有什么快乐,并且多方设法避免交合,男女之间也很少浪漫的情爱的表示,至少在外表上一点也看不出来。
米德女士在另一本著作《发育成年在萨摩亚》(Coming of Age in Samoa)[141]里,又描写到另一个民族。以前,这个民族,和上面两个一样,也是和西洋的传统文化风马牛不相及的。不过到了近代,因为西洋文化的输入,其原有的文化已呈分崩离析的现象,而一种夹杂拼凑的新文化已经很快地应运而生。同时,夹杂拼凑之中,倒也不乏以其原有文化为根基而自然发展的痕迹,萨摩亚原有的文化里对于性现象本有种种的禁忌与约束,到了现在这种禁忌与约束已经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且对于民族的生活似乎已经发生良好的影响。男女孩子彼此回避的倾向是有的,但并不因为外界有什么特殊的禁令,而是基于天性的自然与风俗的惯例,因此,这种倾向并不成为性发育的一个障碍。同时,因为一般掩饰隐讳的风气并不存在,男女孩子对于人生的基本事实,如生育、死亡、性别、性交等,很早就取得相当的认识。男女从童年时起,便各有其个人的性的生活;女童从六七岁起,便几乎谁都会手淫,不过多少总带几分秘密的性质;男童也是如此,但男童的团体生活比较发达,因此这种性的表现也就往往采取集体的方式。男童中间,同性恋也比较普通,大概也就因为这个缘故。在少女或共同工作的女子中间,同性的偶然结合也不稀奇,并且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这种结合是“很有趣很自然的一种消遣,略略添上一些猥亵的色彩,也是无伤大雅的”。这种在别的文化里被认为“邪孽”或“恶道”的行为,在萨摩亚是既无须禁止,也不会有制度化或风尚化的危险,它们的存在无非表示在一般人的认识里,正常两字是包括得很广的。一般人的见解,一方面虽认为性的题目不必多说,不必细说,说则有伤雅驯,但也并不以为根本说不得,或说了就不免堕入恶道。米德女士认为萨摩亚人因为有这种风气,所以无形之中“把一切神经病的可能性都给扫除净尽”;在他们中间,神经性的症候是找不到的,男女双方的性能都相当的健全,女的无阴冷[142],男的无阳痿,离婚比较容易,因此,不相好不相得的婚姻也比较少(并且犯奸也不一定是离婚的一个条件),而做妻子的因为经济能够独立,所以在地位上也就不下于丈夫。
我们如今反观西洋的传统文化,亦即近代文化的源泉,在这方面,又取一个什么态度。西洋在最早的时候,就记载所及,对于这一类的性的表现,并没有很鲜明的被认作可以诟病的东西;间或有一些鄙薄的看法,也是极偶然的。在希腊的文学里,我们甚至可以发现手淫的举动和神话都发生过关系;到了史期以内,犬儒学派一批很受人称颂的哲学家对于独处斗室时所能有的满足性欲的方法,说过一些认为是有利的话,并且还不惜夸大其词地说。在罗马,一般人对于这一类的事,似乎根本不大理会,任其自然;甚至于在基督教的教会里,最初的一千年中,对于这种自动的离群索居的性表现,也几乎完全不加存问,这也许因为当时荒淫无度的事正多,教会尽其全力来应付这些,还觉力有未逮,对于手淫一类的小问题,自不遑顾到了。一直要到宗教改革的时代,道学家和医师才关心到这个问题并为之坐立不安;起初也还只限于新教的几个国家,但不久就很快地传播到法国和其他信奉天主教的国家。到了十八世纪,手淫的危害与如何防止就成为一个一般的问题,同时,各地方的庸医也就借此机会敛钱,一面把许多不相干的病症都归罪到所谓“自淫”(self-abuse)的身上,一面又提出许多更不相干的药方来。[143]甚至到了十九世纪末年,即在三四十年前,一部分很正经的医师也往往不问根由地认为手淫是可以招致严重后果的。[144]不过十九世纪中叶以后,风气渐渐变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浸润终于到达了医学界,于是童年与青年时期所发生的所谓“邪孽”的行为才开始有了真正的了解,而“邪孽”的看法也就开始根本动摇。一方面,在1870年前后,克拉夫特_埃平领导的关于性的科学研究既证明所谓邪孽的行为是童年很普通的一种现象,而另一方面,进化的概念又告诉我们,我们绝不能把壮年人的老成的标准,来任意适用到未成熟的儿童身上,也不能把后一个时期里所认为不自然的事物在前一个时期也当做同样的不自然。
对于这个新发展有贡献的自不止一人,克拉夫特_埃平而外,在意大利有一位先驱叫范托利,他是一个精神病学者,而属于当时医学家所称的实证学派(Positivist School),这学派的宗旨就在于用新的生物学与社会学的概念来充实医学的内容。范氏那本很周密的著作《性心理的退化现象》(Le Degenerazioni Psicosessuali),是在1892年问世的。所谓退化现象[145]指的就是变态与病态现象;此种现象有直接见于个人生活的,也有间接见于社会生活的,范氏都能原原本本地加以叙述。同时,范氏又提出许多概念,对于后来作研究的人往往很有启发与提纲挈领的价值。范氏把性发育看做一个很慢的过程,并且认为不到春机发陈的年龄,“性”的称呼是不大适用的。这种发育的过程又是许多不同的因素所凑合而成的,每一个因素自出生之初即各有其发展的过程(例如,婴儿期的阳具勃起便是因素之一,又如,嘴唇的发欲力是由幼年一般的触觉习练出来的);到了春机发陈期以后,这些和别的因素才开始集合而成一个新的现象,那现象才配叫做性的现象,这现象范氏喜欢叫做爱欲现象(amore);他觉得与其叫做“性”,不如叫做“爱欲”,因为它更能把现象的心理的成分传达出来。手淫或自恋(范氏作品中喜欢用自恋这个名词,西文是onanism)[146],在范氏看来,是“年长后所称为恋爱的根苗”。自恋的种子在婴儿期便已存在,到童年而逐渐呈露,起初只不过是一种身体上的快感,并没有性恋的意象做陪衬,它的目的也只在满足当时还莫名其妙且还是模糊印象的一种生理上的要求,这种要求固然是有它的性的基础,但在儿童的意识里,它和一般搔痒的要求相仿,所不同的是,一样需要搔,这里的搔不免受人干涉禁止,但也正唯其有人干涉禁止,这种搔便越发显得有趣而按捺不住罢了。但到了后来,这种自恋的动作,因为心理因素的加入和真正性恋刺激的纷至沓来,便会越来越复杂,终于慢慢地成为和性交合相仿的一种行为,所不同的是,交合的伴侣不是实质的,而是幻觉的罢了。由此再进一步,便不知不觉地成为成年的性爱了。到此,自恋的过程就算摆脱了;但也有不能摆脱的,或不能摆脱净尽而成中途留滞状态的,那就得看个别的情形了。不过因发育中止而完全不能摆脱的是很难得的,所不能摆脱的只是一部分的成分,例如物恋[147]的倾向。范氏〔范氏这方面的意见多少是师承犯罪心理学者朗勃罗梭(Lombroso),和今日的见解相符的〕认为这种滞留的成分,假如发展过分,以至于取正常的性的目的而代之,那就成为“邪孽”的行为了。这意见也是和后来弗洛伊德的很相像,弗氏认为“邪孽的性现象不是别的,就是幼稚的性现象”;那就等于说,在儿童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一到成年,也许成为反常的现象。总之,范氏的结论是很对的,儿童的手淫绝不是教师与道学家所认为的一种恶癖或罪孽,而是一个“自然的过路,遵此过路,一个孩子可以进入充满着热情与泛爱的青年时期,而终于到达能实践庄严与果断的婚姻之爱的成年时期”。
第二节 自动恋[148]
我们的讨论不涉及童年的性现象则已,否则就在最幼稚的几年里,我们所遇见的种种表现,就已经可以用“自动恋”(autoerotism)的名词来概括。这名词是我在1898年创制的,儿童独处的时候所自然涌现的性活动都可以叫做自动恋,而睡眠中的性的兴奋可以说是此种性恋的范式。三四十年来,这名词已经到处通用;不过别人用的时候,不一定采取我原来的意思,有时他们只用它来指以本人做对象的一切性活动。这未免把它的用途过于限制了,并且事实上也是和自动的意义不合。我们说一个动作是自动的,主要是说这动作是由本身发出,而不假手于直接的外力的刺激,并不是说它对本身一定有什么影响。再简而言之,自动也者,是“由”自身动,而不一定是“向”自身动。假如凡属“向”自身动的性恋才叫做自动恋,那么我们就没有别的名词来概括一切“由”自身动的性恋了。要知道由自身动的性行为范围比较大,它可以包括向自身动的性行为。我们目前需要的是一个更概括的名词。
所以,依我的见地,一切不由旁人刺激而自发的性情绪的现象都可以叫做自动恋,广义的自动恋也可以包括一切性冲动经抑制或禁锢后的变相的表现,这种表现有病态的(歇斯底里症的一部分表现或许就是),也有常态的,例如艺术与诗文的表现,但其为抑制的结果一致,而其足以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做人的格调也是一样的。
狄更生(Dickinson)[149]说,最广义的自动恋包括一切自我表现里所含蓄的自我恋爱,自动恋的人初不限于性生活有什么变态或病态的人,而也包括科学家、探险家、运动家与爬高山登绝顶的人在内。
我们这样了解自动恋,可知自动恋绝不是“异性恋”,即一个异性的爱人所引起的性恋;也绝不是“同性恋”,更绝不是各式各样的“物恋”。异性恋是最正常的,同性恋是走上了岔路的,而物恋则是把性恋的重心不复寄托于人,而寄托于物,人是主,物是宾,物恋是一种喧宾夺主,或香火赶出和尚的现象。不过,把这些搁过一边以后,自动恋自有的领域还是很广,它包括性恋现象的种类还是很多,特别是:(一)性爱的白日梦;(二)性爱的睡梦;(三)影恋[150],包括由顾影自怜或自我冥想引起的性爱的情绪;(四)手淫。最后一类所包括的不止是狭义的用手的自淫,而是一切的自淫或自恋的现象,就工具与方法论,固不限于手,就对象论,也不限于生殖器官,而兼及各个发欲带;其不用外物做工具,而完全用想象来唤起的意淫[151]现象也不妨认为是手淫的一种。
第三节 性爱的白日梦[152]
性爱的白日梦(也叫性幻想)是自动恋的很普通与很重要的一种,有时候也是手淫的第一步。白日梦的方式也不止一种,而其主要的方式可以叫做“连环故事”[153]的方式。美国威尔斯兰女子学院(Wellesley College)的利诺伊德女士(Mabel Learoyd)很早就研究过这一种的白日梦。所谓连环故事是一篇想象的小说似的东西,情节大抵因人而异。一个人对自己的连环故事总是特别地爱护,往往认为是神圣的精神资产的一部分,绝不轻易公开,甚至于对交情极深的朋友,也难得泄露。连环故事是男女都有的,不过女童与少女中间比较多;有一个研究发现,352个男女中间,女子有连环故事的占全数女子的47%,而男子则只占17%。故事的开端总是书本里看到的或本人经验里遇到的一件偶然的事,而大抵以本人遇到的为多;从此逐渐推演,终于扯成一篇永久必须“且听下回分解”的故事,而要紧的是故事中的主角100个里有99个是本人自己。故事的发展与闲静的生活特别有关系,就枕以后,入睡以前,对于编排连环故事的人是最神圣的一段光阴,绝对不容别人打搅。特里奇(G.E.Partridge)对于伴同白日梦所发生的生理上的变化,做过一番有趣的观察与叙述,特别注意到师范学校里从16~22岁的女学生。[154]毕克(Pick)的观察则限于一部分多少有些病态的男子,他们的白日梦也大抵有些性爱的基础,所谓病态指的是近乎歇斯底里的一路。史密斯(Theodate Smith)[155]研究过差不多1500个例子(其中2/3以上是少女或成年的女子),他发现有连环故事的人并不多,只占1%。健康的男童,在15岁以前所做的白日梦里,体育的运动和冒险的工作要占重要的一部分;而女童的白日梦则往往和本人所特别爱读的小说发生联系,就是把自己当做小说中的女主角,而自度其一种想象的悲欢离合的生涯。[156]过了17岁,在男女白日梦里,恋爱和婚姻便是常见的题目了;女子在这方面的发展比男子略早,有时候不到17岁。白日梦的婉转的情节和性爱的成分,虽不容易考察,但它在青年男女生活里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尤其是在少女的生活里,是无可怀疑的。每一个青年总有他或她的特别的梦境,并且不断地在那里变化发展,不过除了想象力特别丰富的人以外,这种变化与发展的范围是有限的。就大体说,白日梦的梦境往往建筑在有趣的个人的经验上面,而其发展也始终以此种经验做依据。梦境之中,有时也可以有一些变态或所谓“邪孽”的成分,但在实际生活里,做梦的人也许是很正常的。白日梦也和性的贞操有相当的关系,大抵守身如玉的青年,容易有白日梦。[157]就最普通的情形而言,梦境总是梦境,做梦的人也明知其为梦境,而不作把梦境转变为实境的尝试。[158]做梦的人也不一定进而觅取手淫的快感,不过,一场白日梦可以在性器官里引起充血的作用,甚至于自动地招致色欲亢进。
白日梦是一种绝对个人的与私有的经验,非第二人所能窥探。梦的性质本来如此,而梦境又是许多意象拉杂连缀而成,即使本人愿意公开出来,也极不容易用语言来传达。有的白日梦的例子是富有戏剧与言情小说的意味的,做男主角或女主角的总要经历许多悲欢离合的境遇,然后达到一个性爱的紧要关头,这紧要关头是什么,就要看做梦的人知识与阅历的程度了;也许只是接一个吻,也许就是性欲的满足,而满足的方法可以有各种不同的细腻的程度。白日梦也是谁都可以有的,初不论一个人是常态的或变态的。卢梭在他的《忏悔录》里叙述过他自己的白日梦:卢梭的心理生活是有一些变态的,所以他的白日梦往往和受虐恋[159]及手淫连在一起。拉法罗维奇(Raffalovich)说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即在戏院里或市街上,做起白日梦来,也会想象着一个同性的对象而产生一种“精神的自淫”,有的也可以到达亢进的程度而发生生理上的解欲的变化。
性爱的白日梦是一种私人而秘密的现象,所以近年以前,一向难得有人注意,也难得有人以为值得加以科学的探讨;实际上它是自动恋范围以内很重要的一种表现,是很有研究价值的。一部分温文尔雅而想象力特别发达的青年男女,一方面限于环境,不能结婚;一方面又不愿染上手淫的癖习,便往往在白日梦上用工夫。在这种人中间,和在他们所处的情势之下,我们不能不认为白日梦的产生绝对是一种常态,也是性冲动活跃的一种无可避免的结果,不过如果发展过分,无疑以常态始的,往往不免以病态终,在想象力丰富而有艺术天才的青年,特别容易有这种危险;白日梦对于这种人的诱惑力是最大不过的,也是最隐伏的。我们说性爱的白日梦,因为尽管不带性情绪色彩的白日梦很多,不过,无论此种色彩的有无,白日梦的根源怕总得向性现象里去寻找;据许多相识的男女青年告诉我,他们白日梦的倾向,不论梦境的性的成分如何,即使一点性的成分也扯不上,一到结婚以后,便往往戛然而止,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了。
最近美国汉密尔顿医师的细心研究更证明白日梦的重要性。他发现他所研究到的人中,男的有27%,女的有25%,都肯定地说,在他们对于性的题目未有丝毫认识以前,他们都做过性恋白日梦;许多别的人说他们已经记不清楚;而28%的男子与25%的女子则说至少在春机发陈的年龄以前,他们也做过这种梦;同时,他又发现到春机发陈的年龄以后,而依然不做性恋的白日梦的,男子中只占1%,而女子中只占2%,而在18岁以后到结婚以前,此种白日梦在心理上时常萦回不去的,男子中多至57%,而女子中51%;此外,还有26%的男子与19%的女子,就在结婚以后,还时常为此种梦境所缠绕,以至于妨碍了日常的工作。
对于先天遗传里有做艺术家倾向的人,白日梦的地位与所消耗的精神和时间是特别来得多,而艺术家中尤以小说家为甚,这是很容易了解的一点;连环故事不往往就是一篇不成文的小说么?对于一个平常的人,假如白日梦做得太多,甚至到了成人的年龄,还不能摆脱,那当然是一种不健全的状态,因为对于他,梦境不免替代了实境,从此叫他对于实际的生活渐渐失去适应的能力。不过,对于艺术家,这危险是比较少的,因为在艺术品的创作里,他多少找到了一条路,又从梦境转回实境来。因为看到这种情形,所以弗洛伊德曾经提到过,艺术家的天赋里,自然有一种本领,叫他升华[160],叫他抑制,抑制的结果,至少暂时可以使白日梦成为一股强烈的产生快感的力量,其愉快的程度可以驱遣与抵消抑制的痛苦而有余。[161]
第四节 性爱的睡梦[162]
睡梦的富有心理学的意义是大家一向承认的;一个梦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究竟应作什么样的解释,或怎样的“详”法[163],尽管说人人殊,都是另一个问题。在人类古代的传统文化里,梦是一个很大的题目,而对于梦的事后的应付,也是一件大事;古人相信梦有巫术的作用,有宗教的意义,或者有预告吉凶的功效,所以有梦兆的说法。[164]在文明社会的风俗习惯里,这一类的作用也还存在;至于在未开化的族类中,梦的地位更是见得重要;自近代科学的心理学发轫以后,梦的现象已经很快地成为一个多少值得专门研究的题目,到现在做研究的人也已经不一而足,而研究的立场也不止一个。[165]到了最近,梦的研究已经越来越细密,而从精神分析派的眼光看来,梦更是一种极有分量的心理现象。
梦的一般的普遍性也是大家承认的。不过,梦之所以为现象,也是很正当的、恒常的、健康的、自然的,关于这些,各方面的见解还不很一致,弗洛伊德就认为梦是常变参半的一种现象,即同时既是一种健康的状态,也是神经的变态。我以为最合理的还是把它看做一种完全自然的现象。动物也会做梦,我们有时可以看见,一只在睡眠状态中的狗会做跑的姿势与动作;未开化的族类当然也做梦;有许多人虽以为自己未曾做过梦,但只要他们留心注意一下,他们一样可以发现不少的梦的痕迹;我们相信这种人在睡眠状态中的心理活动平时总是很轻微的,很迂缓的,所以一觉醒来,往往不容易追忆,但并不是完全不活动,即并不是完全不做梦。
关于性爱的梦,无论到达性欲亢进的程度与否,即无论遗精与否,各家的意见不尽一致,与关于一般的梦的意见不尽一致正复相同。健全的人,在守身如玉的状态下,即在醒觉的时候,也会有自动恋的表现,我们在上文已经讨论过,并且认为理论上既属可能,实际上也似乎确有其事。至于这种人,在睡梦的时候,自动恋活跃的结果,会引起性欲亢进,在男子更会遗精,则毫无疑义是一种十分正常的现象。在文明程度幼稚的人群,往往把这种现象归咎到鬼怪身上,认为是鬼怪的诱惑或刺激的结果。天主教把梦遗看成一件极不圣洁的事,并且还特别替它起了一个名词,意思等于“秽浊”(pollutio);而宗教改革的祖师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也似乎把性爱的睡梦看做一种病症,应当立刻诊治,而对症发药的方子就是婚姻。不说从前宗教家的见地,就是近代著名的医学家,特别是冒尔和奥伦堡(Eulenburg)两家,都不免把梦遗和遗尿与呕吐等比较病态的生理行为一般看待。[166]要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下,这一种归纳作一丘之貉的看法确还有相当的理由,但到了知识发达的近代,就不免有些可怪了。
不过,今日大多数的医学家或生理学家全都承认梦遗不能不算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要知在今日的社会状态下,相当限度以内的禁欲是无法避免的,即对于一部分人,独身与迟婚是一个无法避免的事实。既有此种禁欲的因,便不能没有梦遗的果,所谓不能不算正常者在此。医学家所关心的不是梦遗的有无,而是梦遗的次数的多寡。
佩吉特(Sir J.Paget)说,他始终没有遇见过独身而不梦遗的人,多的一星期里一次或两次,少的三个月一次,无论多少,都没有超出健康的范围。同时布伦顿(Sir L.Brunton)则以为两星期或一个月一次是最普通的情形,不过所谓一次往往跨上两夜,即连上两夜有梦遗,过此便有半月或一月的休止;而罗雷德(Rohleder)又以为也有连上不止两夜而对健康无害的。哈蒙德(Hammond)也认为大约两星期一次是最寻常的。[167]契伦诺夫(Tchlenoff)调查过2000多个莫斯科的学生,所得的结论也是如此。里宾(Ribbing)以为10~14天一次是最正常的[168],而汉密尔顿的研究,则发现一星期到两星期一次为最普通(占全数例子的19%)。洛温费尔德(Loewenfeld)把一星期一次的梦遗认为是最寻常的。[169]一星期的距离大概是最近情的,许多健康的青年确有这种情形,我个人也曾经就几个健康而将近壮年的男子,得到过一些正确的记录,而到达一个同样的结论。但健康而完全不梦遗的青年也间或有之(契伦诺夫的调查里似乎表示多到10%,而汉密尔顿的研究里则只有2%)。另有少数比较健康的青年,除非脑力用得多了,或遇上什么可以引起烦恼或焦虑的事,是难得梦遗的。
睡眠中的遗精,普遍总是一番色情的梦的结果,但也有例外,当其时,做梦的人多少觉得有人在他或她的身边,并且往往是一个异性的人,不过当时的情景总有几分奇幻,几分恍惚,不是普通的语言所能形容。[170]大体说来,梦境越是生动,而色情的成分越是浓厚,则生理上所引起的兴奋越大,而醒后所感觉到的心气和平也越显著。有时也单单有色情的梦而不遗精;也常有时候,遗精的发生是在梦罢而人已觉醒之后。间或在半醒半睡的状态中,虽有梦境,而性欲的亢进则受抑制而不发生;奈克(Naecke)把这种现象叫做“打断的遗精”(pollutio interrupta)。
意大利人戈利诺(Gualino)曾在意大利北部做过一个范围相当广而内容也很笼括的性梦的研究;他的资料是从100个很正常的人中征询得来的,其中有医师、教员、律师一类自由职业分子,而这些人,不用说,是都有过性梦的经验的。他指给我们看,梦遗的现象(无论所遗为精液与否),可以发轫得很早,比身体的性的发育还要早些。此种年龄,在意大利北部的人口中,以至戈氏所研究到的一部分人口中,早经马罗加以分别确定,而戈氏所征询到的许多人里,便有在这年龄以前做过性梦的。戈氏的100个例子里,性梦的初次发生,自然迟早不同,但到17岁时,这些人便都有过性梦的经验了;而据马罗的调查,虽在这一年龄,还有8%的青年在性的方面还没有开始发育,其有在13岁时便已开始发育的,则有的在12岁时便已做过性梦。性梦初次发生以前的几个月,这种青年大体在睡眠中先经验到阳具的勃起。戈氏的例子中,37%是以前没有过真实的性经验的(指性交或手淫);23%曾经手淫过;其余有过一些性的接触。这些人的性梦以视觉性质的为多,触觉性质的次之,而情景中的对象,往往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27%),或曾经见过一面的女子(56%),而就大多数的例子说,这对象至少在最初的几次梦境里,总是一个很丑陋很奇形怪状的人物,到了后来的梦境里,才能遇到比较美丽的对象;但无论美丑的程度如何,这梦境里的对象和觉醒时实境里所爱悦的女子绝不会是一个人。这一层是不足为奇的;白天的情绪,到睡眠时总要潜藏起来,原是一个一般的心理倾向,这无非是一例罢了;戈氏自己的讨论里,以及上文提到过的洛温费尔德等别的作家,也都提到过这种解释。戈氏又发现,春机发陈的性梦中,所感觉到的情绪的状态,除了快感以外,有的以忧虑为主(37%),有的以热望为主(17%),有的以恐惧为主(14%)。一到成年的梦境,则忧虑与恐惧分别减退到7%与6%。100人中之33人,或因一般的健康发生问题,或因性生理发生故障,曾经有过不梦亦遗的经验,而这种遗精总是最叫人感觉疲惫的。且各例之中,90%承认梦境中,性梦的情景总是最生动活泼的。34%说,性梦的发生,有时常在一度性交而入睡之后。许多例子也提到在婚前求爱的时期里,性梦是特别多(有一夜三次入梦的),大抵白天有拥抱接吻一类的行为,晚上便有性爱的梦境;结婚以后,这种梦便不做了。性梦的发生,似乎和睡眠的姿势以及膀胱中积尿的数量没有什么很显著的因果关系;戈氏认为主要的因素还是精囊中精液的充积。[171]
有不少学者(洛温费尔德等)都曾提到过,凡属做性梦,其梦境中的对象总是另一些不相干的人,而难得是平时的恋爱的对象;即使在入梦以前,在思虑中竭力揣摩,以冀于梦中一晤,但也是枉然。[172]有一个解释很对,大凡睡眠时,白天用得最多的一部分情绪,总是疲惫已极而需要相当休息,白天悲痛的经验,我们知道也是难得入梦的,入梦的往往是些不相干的琐碎的事,悲痛的情绪如此,大约欢乐的情绪也如此。许多学者(例如霍尔等)[173]也注意到过,性梦中的对象无论怎样的不相干,此种对象的一颦一笑,或一些想象的接触,已足以引起性欲的亢进。
性梦自有其诊断的价值,即梦境的性质多少可以表示一个人在实境里的性生活究属有些什么特点,这一层也有不少学者曾经加以申说(例如冒尔、奈克等),对象的身上要有些什么特殊的品性才最足以打动一个人的性欲,是因人而有些不同的,这种在实境里最足以打动性欲的品性,在梦境中往往会依样画葫芦似的呈现,甚至于变本加厉地呈现。就大体说,这一番观察是不错的,不过得经过一些修正或补充,尤其是对有同性恋倾向的人的性梦。一个青年男子,无论如何的正常,要是在实境里还没有见到过女子身体的形态,在梦境里大约也不会见到,即使所梦是一个女子,这女子的印象大概是很模糊的。这是一层。梦境是许多意象错综交织而成的,既复杂,又凌乱,这种杂乱的光景很容易把两性形态上的区别掩饰过去,使做梦的人轻易辨认不出,所以尽管做梦的人心理上毫无变态或“邪孽”的倾向,他梦境中的对象,依然可以是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这又是一层。有此两层,所以极正常的人有时也可以做极不正常的性梦,甚至所做的性梦,照例是变态的多,而常态的少,而这种人,就他们的实境来说,真可以说是毫无瑕疵,绝对不容许我们疑心到他们心理上有什么潜在的变态或病态的。性梦虽自有其诊断的价值,这一点我们应当记取,以免有时候妄加诊断。
就大体说:男女两性在睡梦中所表现的自动恋,似乎很有一些区别,而这种区别是多少有些心理的意义的。在男子方面,这种表现是相当单纯的,大抵初次出现是在春机发陈的几年里,假如这人不结婚而性的操守又很纯正的话,就一直可以继续下去,每到若干时间,便表现一次,一直到性的生命告终为止,这时间的距离可以有些出入,但少则一星期,多则一月半月,上文已经讨论过。表现的时候,大抵会有性梦,但也不一定有性梦,而梦境的紧要关头,也就是性欲亢进的紧要关头,则不一定总是达得到的。性梦发生的机缘不一而足,身体上的刺激、心理上的兴奋、情绪上的激发(例如睡前饮酒)、睡的姿势(平睡、背在下)、膀胱积尿的程度等;有的人改变床榻,就会梦遗;同时男子性现象也有其周岁或周月的节奏,这种节奏的存在与梦遗的表现也有一部分的关系。总之,在男子方面,梦遗是个相当具体而有规律的现象,觉醒以后,大概在意识上也不留什么显著的痕迹,最多也不过有几分疲倦与间或有些头痛罢了,而这种痕迹也往往只限于部分男子。但在女子方面,睡眠中自动恋的表现,比较起来,似乎是错落零乱得多,变化无常得多,散漫得多,少女在春机发陈和成年的年龄里,似乎极难经验得到清切的性梦,要有的话,那是例外。这是和男子极不相同的一点,在守身如玉的男子,在这年龄里,性欲的亢进要借性梦的途径,是一种例规(汉密尔顿的研究,发现51%的男子,在12~15岁之间,经验到初次性梦与初次亢进,可为明证);但对于同样的女子,这却是例外了。上文讨论性冲动的初期呈现时我们已经说到过,在女子方面,性欲亢进的现象,总得先在醒觉状态中发生过(在什么情形下发生的,可以不管),然后才会有在睡眠状态中初次发生的希望,因此,即在性欲强烈而平日抑制得很严的独身女子,这种性梦也是难得的,甚至于完全不做的(汉密尔顿的数字里,这种女子多至60%)。换言之,唯有对性交已惯熟的女子才会有真正的、清切的与发展完全的性梦,所谓发展完全当然包括性欲的亢进与解欲后的精神上的舒泰在内;至于未识性交的女子,这种梦境与梦后的精神状态虽非完全不能有,但总是难得的。但在有的女子,即使对性交已有相当习惯,也能做比较真实的性梦,做梦时也会有黏液的分泌,但这些并不能引起解欲的作用,徒然表示性欲的存在与活动罢了。
男女的性梦,以至于一般的梦,又有一个最有趣也最关紧要的不同,就是,在女子方面,夜间的梦境比较容易在白天的实境里发生一种回想,这对于男子是极难得的,即使间或发生,影响也是极小。这种回想的发生,初不限于有变态或病态的女子,不过对于神经不健全的女子特别厉害罢了,神经不健全的女子,甚至可以把梦境当做实境,而不惜赌神罚咒地加以申说,回想到此,是很可以引起严重的法理问题的;这种女子可以把睡眠状态当做吸了蒙汗药后的麻醉状态,把梦境中的性的关系当做强奸,因而诬蔑人家。
这种从梦境转入实境的回想,对于患歇斯底里一类神经病的女子,尤其见得有力量,因此,在这方面的心理研究也是特别的多。德·桑克蒂斯(Sante de Sanctis)[174]、德·拉杜雷特(Gilles de la Tourette)[175]等,对此种女子的梦的回想,都曾特别地叙述过,认为至关重要,而以性梦的回想为尤甚。西洋在笃信鬼怪的中古时代,有种种淫魔的名称,例如专与女子交接的淫魔(incubi),或专与男子交接的淫妖(succubi),其实全都是这种人于性梦后所发生的回想的产物。[176]患歇斯底里神经症的人所做的性梦是不一定有快感的,甚至往往没有快感。对于有的人,交合的梦境可以引起剧烈的疼痛。中古时代做女巫的人以及近世有这种神经病态的人,都能证明这一点。有时候这大半是一种心理上的冲突的结果:一方面有强烈的生理上的性冲动;一方面情绪与理智又极度厌恶以至于畏惧性冲动的发生,而其意志又不足以加以抑制使不发生,结果便不免产生这种痛楚的经验了。本来这一类的意识上的冲突,即一端有刺激而不欲加以反应、而一端又不得不反应所引起的冲突,都可以引起不快的感觉,不过这是一个极端的类型罢了,有时候一个人的性器官与性情绪,已经因不断反应而感觉疲惫,而又不断加以刺激,使勉强继续反应,其结果也与此大同小异,即心理上发生厌恶,而身体上发生疼痛。不过除掉心理的因素以外,这其间大概还有一个生理的因素在,所以索利埃(Sollier)在他对于歇斯底里的病情与病源的细密的研究里,特别注意到知觉方面所起的变乱,以及从正常的知觉状态转入知觉脱失的状态时所发生的种种现象,他认为必须从这方面做些生理的研究,我们才可以明白,患歇斯底里的人,在自动恋的表现里所暴露的这一类“恶醉而强酒”的矛盾状态,背后究竟有些什么机构,有些什么原委。[177]
不过我们也得注意,患歇斯底里的人,在发生自动恋的时候,虽未必有很多的快感,但上文所提的不快与痛楚的说法,历来也不免有言之过甚的倾向,原先心理学者对这个现象本来另有一个看法,他们认为歇斯底里的神经病,本身就是性的情绪的一种潜意识的表现,因此,就以为并不值得仔细研究;在这看法之下,这题目就很不科学地被大家搁置起来。上文所提不快与痛楚的说法,就是这种看法的一个回想了。我们揆情度理,也不妨承认这回想原是无可避免的。不过我们终究赞成弗洛伊德的比较折衷的见地,他认为患歇斯底里的人的性的要求根本上和寻常的女子没有区别,一样有她的个性,一样要求变化,所不同的,就是在满足这种要求的时候,她比寻常女子要困难,要更受痛苦,原因就在她不能不有一番道德的挣扎,本能所肯定的,道德观念却要加以否定,而事实上又否定不了,最多只能把它驱逐到意识的背景里去,而在暗中觅取满足的途径。我们认为这解释是最近情理的了。[178]在许多别的患歇斯底里症或其他神经变态的女子,自动恋的活动,以至于一般的性的活动,无疑地也是有它们的快感的。并且这种快感的程度还未必低,不过在这种女子,一面尽管感觉到快感,一面却天真烂漫地未必了解这种快感有什么性的意味罢了。一旦有到这种了解,再加上道德的拘忌,那快感的程度怕又当别论了。
第五节 手淫[179]
在上文本章第一节性冲动的初期呈现里,我们已经讨论过手淫的现象。我们当时说过,严格地讲,凡是用手做工具而在本人身上取得性的兴奋的行为,叫做手淫。但广义地说,任何自我发动的这种行为都适用手淫的名词,我们甚至于可以不很逻辑地把不用任何物质的工具而只用思虑的这种行为,叫做“精神的手淫”。精神的手淫有人也叫做“俄南现象”(Onanism),不过这是不对的,因为当初俄南之所为,实际上和手淫全不相干,而是交接而不泄精,叫做“中断交接”(coitus interruptus)。[180]希尔虚弗尔德又创制了一个“自淫”(ipsation)的名词,以别于自动恋的名词,他以为凡把自己的身体当做一个物质的对象,从而取得性的满足的行为,叫做自动恋,同样取得满足,而把自己的身体当做一个精神的对象时,叫做自淫。
广义的手淫是人与动物世界里散布极广的一种现象。正因其散布得极广,所以严格地说,我们不能用“反常”“变态”一类的词来形容它。我们不妨说,它是介乎正常与反常之间的一种现象,遇到性的功能受了外界的限制而不能自然行使时,它就不免应运而生。
高等的动物,在驯养或隔离的状态下,就会发生各种方式的孤独而自动兴奋的行为,雌性与雄性都是一样,雄的大都将阳具在腹部上做一种往返动荡而鞭挞的活动[181],雌的则往往把阴部就身外的物什上摩擦。这种行为即在野生的动物里也可以发生,不过比较不容易观察到罢了。
在人类中,此种现象的发生也自不限于文明社会的一部分。在文明状态下,它更有发展的机会,那是不错的,不过若照曼特加扎(Mantegazza)所说,手淫是欧洲人的一个有关道德的特点[182],好像是欧洲人所专擅的行为似的,那就不对了。事实上,手淫是在任何族类的人群里都找得到的,至少凡是我们知道得比较清楚的族类中都有,初不论他们的生活究属自然到什么程度,或不自然到什么程度,而在有的人群里,无论男女,手淫几乎有习惯成自然的趋势,而往往被公认为童年与青年生活的一种风俗。[183]在文化似乎比较低的少数民族里,我们甚至发现女子手淫时还利用一些艺术性的工具,特别是人造的阳具,这在今日的欧洲也有人利用,不过只限于少数的人口罢了。[184]
但在一般文明社会的人口中,日常用品的变做女子手淫的工具,却是一件十分寻常的事。虽属十分寻常,而一般人并不觉察的缘故,乃是因为这是帷薄以内的行动,除非出了乱子,非请教外科医生不可,才会暴露出来。女子手淫时利用或滥用的东西有些什么呢?蔬果是比较常用的一类,尤其是香蕉。[185]这些是不容易引起什么创伤的物件,所以比较不容易被人觉察。但就外科手术的经验而论,从阴道和尿道里所钳出来的物件,其数量之大,种类之多,却已足够惊人了;特别普通而值得提出的有铅笔、封蜡火漆、棉纱卷子、夹发针、瓶塞子、蜡烛、软木塞子、细长形的酒杯等。女子阴道与尿道中取出的物件,9/10是手淫的结果。经过这种手术的女子,大概以17~30岁之间的为最多。外科医生并且往往在膀胱里找到夹发针的踪迹,因为尿道普遍是一个强烈的发欲的中心,一经刺激,便很容易把供给刺激的外物“吸引”到里边去,而夹发针的形状,全部细长,一端圆滑,偶一失手,又极容易掉落进去。(同时在女子的装饰品里,夹发针是最顺手的东西,在床上偃息的时候,它也是唯一顺手的东西。)[186]
还有一类外科医生的注意力所达不到的手淫的工具,就是许多身外的物品,例如衣服、桌椅与其他家具,随在可以引来和性器官发生接触与摩擦。我们又不妨提到体育馆里或运动场上的各种活动,也可以偶然地或故意地引起性的兴奋,例如爬杠子、骑马、骑自行车,又如踏缝纫机或穿紧身内裤,也未始不可以用作手淫的方式。当然,这一类的活动与活动所产生的压力或动荡摩擦的力量可以唤起性的兴奋,而不一定非唤起此种兴奋不可,换言之,兴奋的发生,若不是偶然的,便是因为活动的人有几分故意。
紧接上文所说的一类手淫的方式,而事实上很难划分的又一类,便是大腿的挤压与摩擦了,这方式男女都用,不过在女子中间更较普遍。甚至于女婴也懂得这方法。这也是散布得很广的一个方式,在有的国家里(例如瑞典),据说这是女子手淫时所用的最普通的方法。
手淫的活动也不限于性器官的部分,凡属发欲带所在的体肤上,都可以用摩擦或其他刺激的方式,而觅取兴奋,例如臀部的鞭笞或乳头的揉弄。在有些人身上,几乎体肤的任何部分都可以变做发欲的中心,而成为适合于手淫的地带。
此外还有一类自动恋的例子,就是只要把念头转到色情的题目上,甚至与色情无干,而只是富于情绪的题目上,性的兴奋便自然而然地会发生。或者,对于有的人,只需故意把想象力集中在交接的行为上,而一心揣摩着对方是个可爱的异性的人,也可以唤起兴奋(哈蒙德称此种自动恋为精神的交接,见前)。这一类自动恋的表现就和性恋的白日梦分不大清楚,从精神交接的境界进入性恋的白日梦的境界,其间是没有什么界址的。女医师戴维斯发现,阅读可以引起性意念的书籍是手淫的一个最寻常的原因,和异性厮混的关系比这要小得多,而跳舞的关系则尤其小。[187]
上文说的全都是属于手淫一路的各式自动恋,有的虽不是严格的手淫,而严格的手淫仍不妨做它们的代表。关于这些,各家的意见是相当一致的。但若我们进而探讨这一类性恋行为散布的切实情形以及这一类行为的意义,我们在将来就会遇见不少的困难以及许多莫衷一是的意见。
在男子方面,我们把各家的观察综合了看,我们可以说90%是手淫过的,尽管有许多人的次数极少,或只是生命的极短的一节里有过这种尝试,我们都得把他们算进去。在英伦,杜克斯(C.Dukes),牛津大学瑞格璧学院(Rugby School)的校医,说住校学生的90%~95%是手淫的。[188]在德国,马库斯(Julian Marcuse)根据他的经验,也说92%的男子在青年时期是手淫过的,罗雷德的计算则比他似乎还要高一些。[189]在美国,西尔莱(Seerly)在125个大学生中间只发现8个,即6%,断然否认曾经手淫过[190];而即在神学院的学生中,勃洛克曼(E.S.Brockman)发现,未经盘问而自动承认手淫的,多至56%。[191]在俄国,契伦诺夫说,在他调查的莫斯科学生中间,60%自动承认曾经手淫过。这一类自动的报告是最有意义的,我们因而可以知道实际上有手淫经验的人数一定要远在这些数字所能表示之上,因为有许多人总觉得这是一种难言之隐,绝不肯直说的。
至于两性之中,究属哪一性中手淫的散布更广,以前各家的意见也很不一致。大体说来,约有一半的专家认为男子中散布得更广,而另一半则所见恰好相反。至于通俗的见解,则大抵以为男多于女。不过到了最近,这方面的确切数字渐多,我们在上文讨论性冲动的初期呈现时,也多少已经参考过,而究属男多于女或女多于男的问题,也无须乎再事争讼了。手淫的性的分布,以前所以成为问题的缘故,是因为当初似乎有种倾向,就是把我们的注意全部集中在一小部分自动恋的现象上,即多少有些挂一漏万的倾向。所以如果我们把一切自动恋的事实很合理地分类归纳清楚,再进而看它们的分布,问题就比较简单了。如专就童年时期而论,所有的事实都证明女子的手淫经验比男子的散布得广,这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女子发育比较早,春机发陈期来临得特别快的也以女子为多,而这方面的早熟又往往和性习惯的早熟不无连带关系。到了春机发陈期以内以至于成年的阶段,手淫的经验,无论其为偶一为之的或积久而成习惯的,则男女两方面都很普遍,但普遍的范围,依我看来,并没有许多人所想象的那般大。究竟男的多抑或女的多,却也不容易说,但若一定要作一个比较的话,怕还是男的多些。有人替这年龄的男子说话,认为他们的生活习惯与女子不同,比较自由,比较活跃,因此,手淫的倾向虽大,多少可因分心的缘故,而得到一些限制;而女子则不然,因而手淫的倾向便不免比较自由地发展,这话固然不错,但同时我们要知道,女子的性冲动的激发,要比男子为慢,也比男子为难,因此,手淫倾向的唤起,也就不免迟缓些与困难些了,到了成年以后,女子手淫的要比男子为多,那是没有疑义的,男子一到这个年龄,至少就比较不修边幅的大多数男子说,多少已经和异性发生一些接触,而多少已经找到了一些比较成熟的性满足的方法;而女子则狃于传统的生活,这种性满足的出路是没有的;即或有很小一部分女子,性的发育比较特别早,这种女子的性冲动却往往未必有很大的力量,等到有力量而女子自觉其有力量的时候,那成年的阶段已经过去,而不在这一节的讨论范围以内了。有不少很活泼、聪明而健康的女子,平时纵守身如玉,间或也不免手淫一两次(尤其是在月经的前后)。假如这种女子先就有过正常的两性交接的关系,而一旦因故不能不把这种关系割断而回复到独身的生活,则这种偶一为之的手淫更是在所难免。但同时我们不要忘记,另外有一部分女子,性的方面的先天禀赋,本来比一般女子为薄弱,在性心理学上叫做“性觉迟钝”(sexual hyop-esthesia)(这种人,在一般的健康上,也往往不及一般女子,不是这方面有缺陷,就是那方面有变态),这种女子的性的冲动也许始终在一个休止的状态以内,她们不但不想手淫,并且也根本不求什么正当的满足。此外,还有很多女子,一样寻求满足,却不走手淫的路子,而另觅一些消极的方法。手淫以外的自动恋的方式还多,例如做白日梦,是最不容易受外界的干涉的;因此,这一大部分的女子就会走上这条路子;女子做白日梦的要比男子为多,也是不成问题的。
至于手淫对于健康的影响,在近年以前,各家的意见也大有出入。少数的专家认为手淫的习惯没有什么特别的恶果,要有的话,也不过和性交过度的结果差不多。大多数的专家则以为手淫的影响是极坏的,即或行之有节,也不免酿成各式各样的病态,最可怕的是疯癫,等而下之的症候,便不知有多少了。不过近年以来,各家的见解比以前温和得多了。一方面,他们相信对于少数特殊的例子,手淫是可以引进到种种不良的结果的;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对于身心健康的人,即或行之过度(身心健康而犹不免行之过度,只好算是理论上的一个假定,事实上怕没有这种人,详见下文),也不至于发生严重的病态。[192]
此种见地的转变,我们如今推本溯源,似乎不能不大部分归功于德国格里辛格(Griesinger)医师。在十九世纪中叶,格氏最先发表这一类温和而比较有鉴别的看法。在那时,格氏虽没有能完全摆脱医学界相传的成见,但他已经能辨别清楚,手淫要有害处,那害处并不由于手淫的本身,而由于社会对手淫的态度以及此种态度在神经敏锐的人的心理上所引起的反应。社会的态度叫他感觉羞愧,叫他忏悔,叫他再三地决心向善,立志痛改,可是性冲动的驱策并不因此而稍杀其势,终于教他的向善之心随成随毁,叫他旧忏悔的热诚犹未冷却,而新忏悔的要求旋踵已至——这种不断的内心的交战挣扎,与挣扎失败后的创伤,才是手淫的真正的恶果。格氏又说,时常手淫的人,从外面是看不出来的,即并没有什么变态或病态的符号;格氏的结论是,手淫自身是变态或病态的一个符号、一个症候,而不是变态与病态的一个原因。七八十年来,开明一些的见解与此种见解的进步,一方面既证实格氏这番严谨的说法是对的;一方面也已经把这种说法发挥得更透辟。格氏本来以为手淫的习惯,若在幼年便已养成,则或许会引进到疯癫的恶果;但后来贝尔康(Berkhan),在他关于幼童期的精神病研究里,发现到的病因虽多,却没有一例是可以归咎到手淫的。沃格尔(Vogel)、乌弗尔曼(Uffelmann)、埃明霍乌斯(Emminghaus)和冒尔等,在作同样的研究之后,所到达的结论也都几乎完全相同。埃明霍乌斯再三地说,只有在神经系统先天就有病态的人身上,手淫才会产生一些严重的结果,否则是不会的。基尔南也说,所谓手淫的恶果实际上不由于手淫,而由于青春期痴呆(hebephrenia)或歇斯底里的神经症,并且,这种精神病或神经病也就是手淫所由成为癖习的原因,而非其果,倒果为因,是前人的失察了。克里斯欣(Christian)就二十年在医院、疯人院以及城乡中私人行医的经验,也没能发现手淫有什么严重的恶果。不过他以为要有更严重的影响的话,也许在女子方面,而不在男子方面。[193]不过耶洛利斯(Yellowless)所见则恰与此相反,他以为一样手淫,“女子也许比较不容易感觉疲乏,因而比较不容易吃亏”;哈蒙德和古德塞特(Guttceit)的意见也复如此,古氏虽发现女子手淫的程度之深要远在男子之上,其结果也不见得比男子更坏。奈克对于这一点也特别注意到过,他发现女子患疯癫的例子中,没有一例是可以切实地推原到手淫上去的。[194]柯克(Koch)也有同样的结论,并且以为这结论同样适用于男子。不过,他又承认手淫或许可以造成一些近乎病态的精神上的颓败。然而,柯氏又特别指出,手淫若不过度,这种精神上的亏损也是没有的,即便有,也不像许多人所相信的那般确切不移,那般一无例外;同时,他又说,只有神经系统早就有亏损的人才最容易手淫,又最不容易制裁自己,使其不至于过度;柯氏也认为手淫的主要害处是不断地自怨自艾与对性冲动的心劳日拙的挣扎。[195]莫兹利(Maudsley)、马罗、施皮茨卡(Spitzka)和舒尔(Schuele),在他_们的作品里,依然承认一个特种的疯癫,叫做“手淫性的疯癫”,不过克拉夫特埃平早就否认这一点,而奈克则曾经坚决地加以反对。克雷普林(Kraepelin)说,过度的手淫只会发生在先天不足的人身上,也唯有在这种人身上,过度的手淫才会发生危险;沃雷尔(Forel)和洛温费尔德也这样说[196];杜罗梭(Trousseau)也这样说,并且说得更早。总之,近年以来,对于手淫不是疯癫的原因一层,各专家的意见几乎完全一致。
至于手淫并不能产生其他各式的精神病或神经病,专家的见证也是同样的肯定。自惠斯特(Charles West)以来,医学界不承认手淫是儿童的白痴、痉挛、羊痫、歇斯底里等的源头,也已经多历年所。[197]不过这是医学界一般的看法,也有少数的医师承认羊痫和歇斯底里的发生也许和手淫有关。莱登(Leyden)讨论到脊柱神经的各式疾病与病源时,也没有把任何方式的性行为过度罗列进去。厄尔布(Erb)也说:“有节制的手淫对脊柱神经所能发生的危险并不比自然的性交所能发生的更大,事实上它是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的,一样是性欲亢进,至于到达亢进的路是正常的交接,抑或暗室的手淫,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图卢兹(Toulouse)、富尔布林格(Fuerbringer)、格尔希曼(Gurschmann)和大多数的专家也有这种意见。
不过,依我看来,若说手淫可以完全和交接等量齐观,认为手淫的危险并不大于交接的危险,未免有些过分了。假若性欲亢进是纯粹的一个生理现象,这等量齐观的说法也许是站得住的。但是,我们知道,性欲亢进不只是一种生理现象,交接时节所到达的亢进现象,是和异性的对象所唤起的一大堆有力的情绪牵连纠缠在一起而分不开的。交接给予人的满足,事实上有两方面:一方面固然是亢进之际所得的解泄;而另一方面便是这些情绪在交光互影之中所产生的种种快感。假若没有可爱的对象在前面,而不得不由自动恋的方式取得亢进,解泄的功用也许一样,但在心理上总觉得有一番满中不足,也许一番抑郁沉闷,甚至于觉得异常疲惫,并且往往还不免添上一番羞愧,一番惆怅。并且就事实论,一样不免于过度的话,手淫的过度要比交接的过度为易;有人说,手淫所费的神经的力量比交接所费的为大,这个说法也许不对,但因为手淫容易走上过度的路,其实际上所耗费的神经力的总数量也许比交接为多,却还是可能的。所以我认为这些专家的等量齐观的看法可以有引人走入歧路的危险,但若说不过度的手淫和性梦中的兴奋与泄精差不多,有如沃雷尔所说,那是很近情的。
总之,我们可以从上面的讨论中作一句结论,对于先天健康而后天调摄得宜的人,手淫若不过度,是不会有什么严重的恶果的。至于说,手淫的人一定有什么迹象或症候,据说是不一而足,我们可以同意许多专家的说法,认为没有一个是真正可靠的。
我们还可以再作一句结论,对于手淫的影响,以前所以会有恰好相反的意见的缘故,是因为双方的作家都没有理会或没有充分承认遗传与性情的影响。双方的一方所犯的毛病,恰好就是许多不科学的作家对于酒毒的问题一直到现在还在犯着的毛病,他们一边把酒精的奇毒大害,借了若干酒徒的例子,尽量描写出来,一边却不知道这一类例子的造成,其主因并不是酒精,而是一种特殊的体质,要不是因为这种体质,酒精便没有用武之地,而不成其为毒害了。[198]
我们的观点是这样的,我们一面承认,以前手淫有大害之说,一则由于知识不足,再则由于传统的观念有错误,三则由于庸医的唯利是图,不惜为之推波助澜,到了今日,确乎是站不住的了;一面我们却也不否认,就在健康以至于不大有病的人,过度的手淫多少会发生一些不良的结果。皮肤上、消化作用上和循环功能方面,都会发生一些不规则的变化;头痛与神经痛也是可以有的扰乱;而和性交过度或梦遗太多一样,又多少可以减低神经生活的和谐与舒畅的程度。同时,尤其是在先天健康不无问题的人身上,最重要的一种结果是症候极多的一套神经上的病态,可以综合起来,叫做“神经衰弱”(neurasthenia)。
对于有的人,手淫一成癖习而不能自制以后,尤其是假如这种癖习在春机发陈以前便已开始,则其结果可以教他失去性交的能力和性交的兴趣,或叫他特别容易接受性的刺激,而事实上却没有适当的反应的力量,轻者初交即泄,重者等于阳痿。[199]狄更生说,在女子方面,凡属终始一贯的“阴冷”的人总是一些自动恋已成习惯的人。[200]不过,因手淫而成阳痿的人,终究是些例外,在癖习的养成已在春机发陈的年龄以后的人,更是例外;对于这些例外的人,性欲亢进的功能早就养成一种习惯,就是,不向异性在色情方面所表示的种种诱力发生反应,而专向一些体外的物力的刺激或内心的想象所引起的刺激反应。到了春机发陈的年龄,照例性欲的要求应该更加强了,更自觉了,而对于异性的吸引,更难于拒绝了,但终因性的感觉已经走上了反常的路,并且已经走得熟练,再也回不过头来,因此这种人对于春机发陈期以后应有的正常的性的关系,始终只能徘徊于一个纯粹理想的与情绪的境界,而无法感觉到强烈的肉体上的冲动,更谈不上适当的反应了。若在发展很正常的别的人,这种肉体的刺激与反应能力是这时期内一些应有的笔墨,一到成年及壮年的阶段,便可以十足的成熟了。有的女子,往往是极有见识的女子,喜欢把性生活的所谓灵肉两界分得特别清楚;我们在这种女子发育的过程里,大抵可以发现手淫的习惯不但开始得很早,并且早就有积重难返的趋势;灵肉两界在她心目里所以会有很大的鸿沟的缘故,这纵不是唯一的原因,至少是主要的原因了。[201]手淫开始过早,也似乎与同性恋的养成不无关系;其所由养成的过程大抵和上文所说的差不多,这种人对异性恋既缺乏能力与兴趣,同性恋的倾向乃得一鸠占鹊巢的机会,取而代之。我们在上文说过,这些不良的结果,虽属事实,终究是些例外,而不能以常例相看。戴维斯女医师的包罗很广的一番研究里,有一大部分是关于女子手淫经验的,自有女子手淫的研究以来,无疑要推戴氏的这番研究为最细密而最有价值,如今根据她的研究,我们也就明白,假若手淫的开始不太早,积习不太久,则上文所说的一些例外的恶果是不容易发生的。戴氏把已婚的女子分成两组,一是婚姻生活快乐的,一是不快乐的。再比较两组中的分子在婚前手淫过或有过其他性活动(性交除外)的成分,目的自然在辨别手淫一类的活动究竟是不是婚姻幸福的一个障碍,戴氏比较的结果是:两组中这种女子的数目几乎完全一样。
至于在心理方面,长期与过度的手淫所发生的最清楚的一种结果是自觉或自我意识的畸形发展,或近乎病态的发展,而和自觉的心理相辅相成的自尊的心理则不发展。一个男子或女子,在接受可爱而正在追求中的异性的人一度接吻以后,总可以感到一番可以自豪而扬然自得的满足心理;这种心理在自动恋的活动以后,是绝对不会有的。这是势有必至的。即或手淫的人把社会的态度搁过不问,甚至对这种暗室的活动,也不怕有人发现,刚才所说的心理还是很实在的;在以交合替代手淫的人,设为之不以其道,当然也可以有“虽无谁见,似有人来”的恐怖心理,不过他的为之不以其道,所谓道,只限于社会说话,而手淫的人的不以其道,则牵涉到社会与自然两方面,不以其道的方面既多,心理上的未得所安当然不免更进一步。手淫的人,在积习既深之后,因此就不得不勉强地培植一种生吞活剥的自尊的意识出来,而不得不于别人的面前,摆出一种可以用作下马威的骄傲的虚架子。一种自以为是的心理,一些仁义道德的口头禅,一派悲天悯人的宗教家的表面功夫,终于成为一套掩护的工具,在掩护之下,他对于一己暗室的行为,便可以无须忏悔了。这种种特点的充分发展,当然不是尽人可有的;先天体气在心理方面的一些病态,是一个必要的条件。普通有手淫癖习的人,当然不会有这许多特点;他大概是一个喜欢离群索居而怕出头露面的人;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唯有这种性情的人才最容易养成自动恋的种种癖习,而至于流连忘返;而此种人到此境地之后,更不免与外物绝缘,对人则疑忌日深,对热闹的社会更不免视同蛇蝎,先天的气质与后天的习惯两相推挽,互为因果,一到这般地步,其为病态,也是可以无疑的了。此外,别有一些极端的例子:手淫的结果,可以减少心理的能力,使不易接受与调协外来的印象,可以削弱记忆的力量,可以降低情绪的活泼程度,设或不然,又可以使一般的神经作用走上畸形的锐敏的一途。克雷普林相信这些结果都是可能的。
成年期内过度的自动恋的活动,对于智力特别高超的男女,尽管不发生什么严重的体格上的损伤,在心理方面总不免鼓励几分变态的发展,而此种发展之一,便是养成种种似是而非的“可得而论,难得而行”的高调的生活理想。[202]克雷普林也提到过,在手淫的时候,一个人常有种种得意的理想与热情在心头涌现;而安斯蒂(Anstie)很久以前也讨论过手淫和不成熟而貌似伟大的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的关系。不过我们得补一句,有一部分不能不认为是成熟与真实的作品的男女文学家与艺术家,却未尝不是一些有过过度的手淫癖习的人。
手淫固不能说全无坏处,但同时我们还得记住,假若一个人不能有正常的性交的经验,而不得不思其次,则手淫也未尝没有它的好处。在一百年来的医学文献里,偶然记载着的病人自白的例子也还不少,他们认为手淫对他们是有益的。我以为这些例子是可靠的,而假如我们不以这一类例子为可怪,而愿意发现它们,并且把它们记录下来,那总数肯定是大有可观的。我们得承认一个人之所以要手淫,主要的目的还是要使烦躁的神经系统得到静谧。对于健康与正常的人,若年龄已早过春机发陈之期,而依然维持着谨饬的独身生活,则除非为了减轻身心两方面的紧张的状态,绝不肯多做自动恋的活动,这种人间或手淫一次,也自有它的利益。
美国的罗比医师,根据他多年的行医经验,又参考到刚才所说的一番意思,对于手淫的利害问题,又有过一个更积极的主张。在他1916年出版的《合理的性伦理》
(Rational Sex Ethics)一书及后来的著述里,他不但承认自动恋的行为不仅没有坏处,并且有积极医疗的价值,不惜郑重地加以介绍。他认为手淫对于增进身心健康的效能,并不多让于正常的交合,尤其是对于女子。我以为这种学说,是大有修正的余地的。近代两性的问题,即单就个人一方面说,也已经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若说手淫的办法就可以解决,怕不免要受脑筋简单的讥诮。以前有人主张,用推广妓业的方法来解决性的问题,也有人主张严格的男子贞操来消极地应付性的问题,罗氏的主张岂不是和它们同样的简单,同样的要不得?贞操的主张走的是禁止的一路,罗氏的主张走的是放纵的一路,放纵之与禁止,同样地失诸偏激[203],我看不出有什么更高明的地方。我认为在这些地方,医生的态度应以同情的了解为主,也不妨以同情的了解为限,至于病人应当采取什么行动,最好让他根据一己的性情与当时的境遇自己决定,做医生的大可不必越俎代谋。
另一位作家,沃尔巴斯特(Wolbarst)的态度比罗氏的要高明些了。沃氏认为手淫不应当鼓励,但同时也承认,假使性的冲动已发展到相当地步以后,也自不宜强为抑制,沃氏在这一点上引一句中国谚语说:“与其教心神褪色,不如让身体满足。”(或“与其窒欲伤神,不如纵欲怡神”)[204]沃氏以为我们对于自承手淫的人不宜加以谴责,假如本人已经在自怨自艾,则任何谴责的语气尤应在竭力避免之列。沃氏又说得很对,有的“道学家”赞成用手淫的方法来维护表面的“性的德操”,这种假道学与伪德操,我们实在不敢苟同。一个人诚能坦白地怀抱着性爱的自然冲动而不以为耻,冲动之来,能平直地予以应付,而应付之方,间或出诸手淫一途,而不求文饰,这个人的道学与德操,虽非尽善,实在要居此辈之上。
总之,手淫是无数自动恋现象中的一种,而凡属自动恋的现象多少都有几分无可避免的性质,手淫当然不能自外于此。我们最聪明的办法,也就在充分地承认这几分不可避免的性质。文明社会的多方限制既如彼,而性欲的力求表现又如此,试问各种变相满足的方式又如何可以完全幸免。我们诚能抱定这种态度,则一方面对于自动恋的活动固应不加鼓励,不让它们再变本加厉地发展,一方面却也不宜深恶痛绝,因为深恶痛绝的结果,不但可以叫所恶绝的事实隐匿起来,不让我们有观察与诊断的机会,并且足以酝酿出种种比所恶绝的更可恶而更无可救药的弊病来。[205]
第六节 影恋[206]
影恋或“奈煞西施现象”(Narcissism)最好是看做自动恋的一种,而在各种之中,实际上也是最极端与发展得最精到的一种。影恋的概念,在各个性心理学家的眼里,历来很有几分出入,几分变迁,所以我们不妨把它的历史简单地叙述一遍。四十多年前,科学的领域里是找不到这概念的踪迹的,不过在小说故事里,在诗词里,我们却可以追溯得很远,而在古希腊的神话里,更可以发现它的中心的地位;同时这中心的地位还有一个人神参半的象征,就是水仙神,在神话里叫做奈煞西施(Narcissus)。[207]自精神病学发轫以来,学者在病人身上,所发现的有似奈煞西施所表现的状态,固然是不一其例,不过一直要到1898年,我们对于这种状态,才有一个比较综合的叙述。那一年,我在《医学家与神经学家》杂志上发表的一篇短稿里,初次把自动恋的现象简单地介绍出来时,我在结论中,一面描写着一个极端的自动恋的例子,一面说,这种极端而有类乎奈煞西施的状态,有时候可以在自动恋的例子中发现,而在女的例子中也许更容易发现;这种例子总是把她的性情绪,大部分甚至于全部分,在自我赞美的行为中表示出来,也可以说,她的性情绪可以大部或全部被自我赞美的活动所吞并而消灭;自我赞美原是当初奈煞西施的唯一特点,所以说,这种例子有类似奈煞西施的状态或行为倾向。我这篇稿子传到了德国,奈克立刻用德文做了一个简括的介绍,又把我所说的“奈煞西施似的倾向”直接译成“奈煞西施现象”(narcismus,等于英文的narcissism)[208];同时,他又说过一番话,表示他同意的见解,并且说,这真是我所谓的自动恋的“最古典的方式”了。不过他又说,这现象也可以招致性欲亢进的状态,这我却没有说过,我也不承认这现象可以到此境界。罗雷德在男子中也观察到几个很显著的例子,而替这现象起了一个名词,叫“自动而孤独的性现象”(automonosexualism)。希尔虚弗尔德的作品里用的也是这个名词。到1910年,弗洛伊德也接受了奈克所制定的名词和概念,不过他认为这不过是男子同性恋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在这阶段里,他认为同性恋的男子不免把自己和一个女子(普遍总是他的母亲)认做一体,因此,精神上虽若爱一个女子,实际上却是爱上自己。到1911年,朗克一面根据我在1898年所论列的意思,一面大致接受弗氏这派的见解,也认为这种现象不仅是属于常态的变异范围以内,而不是一种变态,并且是性发育过程中一个相当正常的阶段;变异范围以内之说原是我的议论,而阶段之说却是弗氏一派地补充了。朗氏的研究引起了弗洛伊德的注意;1914年,弗氏一面接受朗氏的见解,一面又作进一步的申说,认定每一个人,不分男女,都有一个原始的影恋的倾向;人生都有保全一己性命的本能,此种本能的心理表现是和利他主义相反的利己主义,所谓影恋倾向者无他,就是这性的大欲对于利己主义所贡献的成分,所以完成整个的利己主义者[209];影恋在选择对象的时候,有时也是一个最能左右一切的力量,它可以选择当时此地的本人做对象,也可以选择时过境迁的本人(故我而非今我),也可以选择未来与理想的本人而非现实的本人,也可以选择以前本人的一部分,而目前这部分已不再存在;影恋的概念到此,便最合于寻常的用途了。[210]
自1914年以后,弗氏自己对上文的见解又续有修正与补充[211],而许多别的精神分析学者,弗氏一派或非弗氏一派的都有,又把它推进到一个极端,认为各种宗教与各派哲学全都是一些影恋的表示。最后,到菲伦齐(Ferenczi)手里,竟以为造物在化育群生的时候也受了影恋的动机的支配!影恋的例证,在未开化的民族以及一切民族的民俗学里,也都有发现,此方面的作家甚多,例如罗埃姆(Róheim)。朗克很早就指出过,民俗学家弗雷泽(Sir James Frazer)的作品里,就可以找到不少资料供这方面的心理研究。[212]
第七节 性的教育[213]
我们在上文看到婴儿期与童年期的种种生活表现里,性的表现有时好像是不存在似的;有时见得存在,又往往很模糊;有时候虽不模糊,我们却又不宜把解释成人的性表现时所用的方法来解释它们。
因为有这种种情形,所以就是比较善于观察的人,对于这时期里的性生活所表示的态度与所主张的政策,也往往很不一致,至于不善观察及观察错误的人,还有一听见婴儿及孩童也有性的生活就不免谈虎色变的人,可以搁过不说了;好在到了今日,这种人已经一天少似一天。在所谓善于观察的人中,有的觉得在正常与健全的孩子身上,找不到什么真正的性表现;有的认为不论孩子的健康程度如何,不论有无神经的病态,性的表现总是有的,不过在方式上很有变化罢了;还有第三种人,一面承认这年龄内性生活的存在,一面却说这种过早的表现是不正常的,至少,精神分析派学者朗克晚近的立场便是这样。他在《近代教育》一书里说:“性现象对于儿童,是不自然的;我们可以把性看做一个人天生的仇敌,并且打头便存在,仇敌是不能不抵抗的,并且得用人格的全力来应付。”朗氏这种见地,倒可以和文明社会里以至于原始文化里的一个很普遍的态度互相呼应,不过若专就儿童的性生活说话,这见地是否适用,却是另一个问题。
我以为对儿童性生活的应有态度是一个保健的态度;健是目的,保是手段,需要大人随时随地注意,但是注意的时候,却又应该谨慎处之,不要让儿童注意到你在注意他。童年的性爱的冲动往往是无意识的、不自觉的,大人注意不得当,就可以化不自觉为自觉,这种自觉对儿童并没有什么好处。儿童自有其不自觉的性的活动,保健的任务不在呵斥禁止以至于切心于责罚这一类的活动,而在使这一类活动对于本人或对其他儿童不发生身体上的损伤。保健的任务无疑是母亲的任务;做母亲的,除了上文所说的以外,似乎还应当注意一点,就是不宜过于表示身体上的亲爱,因为这种表示对于神经不大稳健的儿童,难免会引起一些过分的性的情绪。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对于儿童一般的天性与个别的性格,应该精心了解。一般壮年人不懂年龄与心理发展的关系,往往喜欢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的感觉当做儿童的感觉,即自己在某种场合有某种感觉时,认为儿童到此场合也会有同样的感觉;那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儿童有许多活动,在大人看来是有卑鄙龌龊的性的动机的,事实上往往是全无动机可言,更说不上卑鄙龌龊一类的评判;儿童之所以有此种活动,一半是由于很单纯的游戏的冲动,一半是由于求知的愿望。这种见解上的错误近年来也很受精神分析派的影响,这一派的一些不严谨的学者,侈谈童年性现象的结果,不免教这种错误更牢不可破。
一件很不幸的事是:研究儿童心理的学者所有的知识经验往往得之于神经病病人的研究。朗克在《近代教育》一书里说得好:“一切从研究近代式的神经病态得来的一般结论,是必须经过郑重考虑之后才可以接受的,因为在别的情况下,人的反应是不一样的。”朗氏又说,今日的儿童并不等于原始的成人[214];我们在实施教育的时候,那教育的方法与内容,最好是不过于固定。
性知识的启发固然是一个不容易讨论的问题,但教育界一些最好的专家,到今日至少已经承认两点:一是这种启发应该很早就开始,性知识的一般基本的要素应当很早就让儿童有认识的机会;二是主持这种启发的最理想的导师是儿童自己的母亲,一个明白而真能爱护子女的母亲也应该把这种工作认为母道或母教的最实际的一部分。我们不妨进一步说,只有母亲才配担当这部分工作,而且可以担当得没有遗憾,因此,母亲自身的训练便成为儿童健全发育的一个先决与必要的条件。持异议的人有时说,这种启发工作是有危险的,儿童对于性现象的态度,本属一片天真,毫不自觉,一经启发,难免不叫他的注意故意与过分集中在性的题目上。这话固然有几分道理,但我们也得了解儿童心理自有其一番自然的活动,揠苗助长当然不对,把这种自然的活动完全忘记了,也有他的危险。[215]一个孩子想知道婴儿是怎样来的,这样一个愿望并不表示他已经有了性的自觉或性的意识,乃是表示他知识生活的进展,婴儿的由来是一桩科学的事实,他想发现这事实,是情理内应有的事。年岁稍微大一点,他更愿意知道异性的人在身体的形态上究竟和他自己有些什么不同,这种愿望也是一样的自然,一样的不失其为天真,这一类自然的好奇心,是应当而可以有简单与合理的满足的;假设得不到满足,而得到的却是大人的两只白眼或一番呵斥,那其结果,才真足以唤起一些不健全的意识。儿童从此就乖乖地不求这一类问题的解答了么?当然不会。他得不到公开的解答,就会暗地里设法解答;等到暗地里设法,不论设法的成败,也不论所得解答的对与不对,一种不健全的性意识便已经养成了。
母亲所授予子女的性知识应当完全不带任何正式与特殊的意味。就通常的情形说,母子的关系总是很自然很亲密的,在这种关系下,一切生理的作用都可以成为问答与解释的题材,而贤明的母亲自然会随机应变,而应答得恰到好处;所谓随机,指的是有问题时加以答复或解释,所谓恰到好处,指的是视儿童的年龄与好奇的程度而决定说话的分量,无须讳饰,也无须解释得太细。性与排泄一类的问题,应当和别的问题同样简单与坦白地作答,而作答的时候,更丝毫不应当表示厌恶或鄙薄的神色。家庭中的仆妇当然不足以语此,她们鄙夷性的事物,对于粪便的东西,厌恶之情更不免形于辞色。但是一个贤明的母亲对于子女的粪便是不讨厌的;而这种不讨厌的态度却是极关重要,因为在形态上排泄器官和性器官是近邻,对前者的厌恶态度势必牵涉而包括后者在内。有人说过,我们对于这两套器官应当养成的一个态度是:既不以为污秽而憎恶,也不以为神圣而崇拜。不过,完全把这两种器官等量齐观,也是不相宜的,双方都很自然,都毋庸憎恶,固然不错,但是双方的意义却大不相同;性器官的作用,一有不当,对个人可以酿成很大的悲剧,对种族可以招致很恶劣的命运,所以在性器官的方面,我们虽不用神圣一类的词来形容它,我们也得用些别的一针见血的形容词。
早年性教育对于成年以后的价值,我们从几种研究里可以看出来。戴维斯医师的范围很广的研究便是一例。戴氏把已婚的女子分做两组,一是自以为婚姻生活愉快的;一是不愉快的。她发现在愉快的一组里,幼年受过一些性的指点的占57%,而在不愉快的一组里,只占44%。汉密尔顿医师研究的结果和戴氏的不完全符合,不过汉氏的研究资料比戴氏少得多,怕还不能做定论。但汉氏的研究里,有一点是很有意义的,就是,就女童而言,性知识的最好来源是母亲;凡是幼年从母亲那边得到过一些指授的,结婚以后,65%的性关系是“相宜的”,但是在“不相宜的”一组里,受过这种指授的,不到35%;若性知识的来源不是母亲而是伴侣,或其他不正当的性的讨论,则“相宜”的例子降而为54%;还有一小部分的女子,其性教育的来源是父兄而不是母亲,则其婚姻生活也大都不愉快。[216]
上文讨论的要点是,儿童的单纯而自然的发问,不提出则已,一经提出,便应同样单纯而自然地加以答复;如此则在他的心目中,性可以不成为一个神秘的题目,而他的思想的发展,既不至于横受阻碍,他在这方面的情绪,也不至于启发得太早。若有问不答,再三延误,把童年耽搁过去,就不免发生问题了。要知在童年期内,此种性的问答,偶一为之,是很自然而很容易的,一到童年快过的时候,不特做父母的觉得难以启口,就在子女也轻易不再发问,而向别处讨教去了。
至于裸体的认识也以及早取得为宜。假如一个孩子在童年发育的时期里,始终没有见过异性孩子的裸体形态,是可以引起一种病态的好奇心理的;再若一旦忽然见到异性成年人的裸体形态,有时精神上还可以发生一个很痛苦的打击。总之,儿童中的两性从小能认识彼此的裸体形态,是很好的一件事。有的父母,在自己洗澡的时候,总叫年纪小一些的子女一起洗,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这一类简单与坦白的处置,一方面既可展缓儿童的性的自觉;一方面更可以预防不健全的好奇心理的发展,确乎可以避免不少危险。我说这种处置可以展缓性的自觉,因为我们知道,在实行小兄弟姊妹同浴的家庭里,男女儿童往往并不理会彼此形态上有什么显著的不同。我以为凡是足以展缓性的自觉的影响,都是对未来的发育有利的影响,而凡是足以引起神秘观念的做法都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这是目前聪明一点的性卫生学者都已了解的。
不过我们要记得,到底怎样对待儿童才算真正贤明的态度,一时还不容易有定论。近来的教育家就儿童的心理曾说过,与其说父母视生活的需要而陶冶其子女,毋宁说子女就其自身的需要而陶冶其父母,这话固然不错;不过我们要知道,子女对父母的这种陶冶功夫也并不容易,一方面,儿童固然有他的个别的需要;而另一方面,社会传统的种种生活习惯也始终自有它们的力量,不能抹杀不管,所以,怎样正确看待儿童的地位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童本位的教育虽势在必行,但确乎是很难实行的一种教育,特别是在今日。一方面,以前固定的成套的集体教育既不适用;而另一方面,儿童的发育的程度又不足以教他有成人一般的自我制裁的能力;所谓难行,就因为这一点了。朗克在《近代教育》里说:“今日的儿童所必须经历的童年,事实上比人类有史以来任何时代里的儿童所经历的更要见得危机重重。”
因此我们不要觉得奇怪,即在一般已经改进的状况下,我们依然可以遇见所谓“困难”或“有问题”的儿童,目前教育心理学家径称此种儿童为问题儿童。不良的遗传与环境依然会产生这类儿童。目前将次流行的一些比较开明的见解大体上也许已经很够作一种指导,来应付这类儿童,而无须乎特别向专家请教;但对于一些特殊的例子,专家还是少不得。所以近年来英美各国社会对于问题儿童的种种努力是很值得我们注意的。这种努力逐渐把问题儿童看做医师、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与社会工作者所应协力注意的对象,而不再以“顽皮”“怙恶不悛”一类的形容词相加,从而掉头不顾,这也是很可以叫人满意的一点。1909年,美国芝加哥城因慈善家德茂夫人(Mrs.W.F.Dummer)的高尚和慷慨的公益精神,设立了一个少年精神病理研究所(Juvenile Psychopathic Institute),请了这方面的专家希利做所长。[217]到了1914年,这研究所又改组为少年法庭(Juvenile Court)的一部分。这可以说是儿童生活指导所一类的社会运动的发端了。从此以后,各国的大都市里渐渐都有这种机关的创设,大抵机关中总有三个专家,通力合作,一是精神病学家,二是心理学家,三是社会工作者。有时候一个懂得精神病理学、儿童心理学与社会工作者的医师也许够了,并且还简便得多;不过这样一个全才的医师是不容易寻到的,即使寻到,他又有他的繁忙的医务,不肯弃彼就此。无论如何,儿童指导所的事业目前正在继续发展、方兴未艾之中,它很可能以一本心理与病理的学识为指归,而不依附任何学术的派别[218],果然如此则无论它如何发展,我们总是欢迎的。纽约的儿童指导所的规模是极大的;伦敦的儿童指导所成立于1930年。
儿童指导事业所引起的研究工作将来对人类流品的认识,也许可以促进不少。医学界对于所谓“流品学”或“体质学”(constitutionology),即研究人类身心品类的专门之学,很早就发生兴趣,因为这种研究不但于医学有利,与一般的生活也有莫大的关系。不过一直要到最近几年,这方面研究的资料才归于切实,而流品学在科学上的地位才算站稳。我们甚至可以说,一直要到1921年,等到克瑞奇默尔教授(Prof.Kretschmer)划时代的著作《体格与品格》(Physique and Character)问世以后,流品之学才算真正放稳在一个科学的基础上;固然我们也承认这门学问目前还幼稚,而还在发展之中。
我们从广处看,我们可以说,性的启发与性的教育对于今日文明社会生活的意义,要比以前任何时代为大。春机发陈期以内的性的启发与其应有的仪节是一向公认有族类的价值的。在中非以及别处许多民族里,即我们多少错认为“原始”[219]的民族里,这种启蒙的仪节不仅是一个神圣的典礼而已,并且确乎是进入成年生活的一个实际的准备。儿童到此年龄,也许已经熟悉性是什么,也大抵确已认识性是什么,因为在以往的游戏生活里,性早就成为一个主要的题目,而在大人的心目中,这种游戏也认为是无伤大雅而加以放任的。不过一到春机发陈期,他们就另有一种严重的看法了。性不止是个人的事,也是社会与民族的事,个人有需要,社会与民族也有它们的责成,为这种责成计,青年男女不能没有相当的准备,于是乎一种可以叫做道德教育的训练就不能没有了。这种训练往往是相当短的,也很干脆,受训的人一面也许在身体发肤上要受一些故意的毁损,也许生活上要受严密的隔离和多方的禁忌,一面老辈就把对于团体生活应负的责任以及部落流传的种种神秘的事迹传授给他们。经此训练,一个孩子就变做一个成年的男子或女子,而从此也就有他或她的新的社会地位、新的权利与新的责任。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制度,至少在比较原始的生活状态下,这已经是再好没有的了。在信奉基督教的国家里,很不幸,这种制度的遗迹,不是已经消散到一个无关痛痒的程度,便是已经等于完全消灭,无迹可寻。[220]
到了今日,我们西方人忽然醒悟,觉得这种制度方面的损失是不幸的,而正在想法挽救。不过我们当然不能复古,而必须另外想些办法,而在想法以前,我们先得把我们目前所经历的文化的性质考察一下。[221]
在目前文化的发展阶段里,我们的教育完全侧重在理智的一面,而教育家所认为重要的教学方法,或一般人所认为时髦的教学方法,也无非是一些开发智力的方法。不过性的冲动,尽管到现在还是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的主要基础,是不容易引进到智力开发的范围以内的。因此,到今日为止,我们的教育制度里就根本没有性的位置;性既然是一个不合理性的现象,又如何挤得进去呢?我们的教育制度和古代及原始民族的启蒙制度可以说完全两样,启蒙的制度里有些很值得称赞的东西,就当时的情形而论,在这种制度里也已经应有尽有,而这些特点,我们当代的教育反而拿不出来;换言之,这些古代的启蒙制度是完整的,是以囫囵的人格做对象的,我们到今日才算有一个“完人”“成人”或“通人”的自觉也未始不是这种制度之赐。不过近代的教育却反而不足以言此,它的对象不是生命的全部,而是生命的一部分,特别是赚钱吃饭的那一部分。
我们目前对于性以及和性有关的事物的一种漠视的态度,或厌恶的态度,甚或鄙薄的态度,无论浅深的程度如何,总有很大的一部分不能不推溯到此种专重理智的教育上去。今日教育制度下的人才里,其表面上特别聪明而有成就的人才,即专门致力于一种狭隘的学科,而以为已足的人才,对于性与恋爱一类问题的态度,特别容易走上冷讥热讽的一途,是不为无因的。这是他们学校训练的一个自然与必然的结果,虽不在办学的人的意向和计划之中,而其为成绩的一种则一。[222]在古代启蒙制度与方法之下,这种结果倒是没有的。因此,在我们建立新的教育制度的时候,无疑这一类的弊病是要设法避免的。
不过原始社会的制度里,也有一点为我们所不取,就是性的启蒙工作,不应延缓到春机发陈的年龄。精神分析派学者的努力早就教大家知道,性生活表现得很早,往往远在这年龄以前:这一点事实我们以前也未尝不知道,不过,若不是因为这一派的学者,我们的了解绝不会有目前这样的清楚。我们有此了解,未来的启蒙工作便应照这了解做。性与种族的关系,无疑开始于春机发陈的年龄,不过性与个人的关系——间接也未始没有它的种族的意义,是很早就开始的,甚至在婴儿期内就开始的。
因为性生活的开始事实上是这样的早,所以启蒙的责任,不能再像古代似的归之于部落或社会,而应归之于家庭与父母。在家庭的情况下,启蒙工作也当然不是短期的、正式的一套仪节所能概括,而应当是一种比较长期的、自然演进的,以至于几乎不知不觉的一个过程,主持这过程的人是父母,最好是母亲,一个贤明的母亲,一个在这方面不受传统忌讳拘束而光明坦白的母亲。以前做母亲的人因为拘忌太多,坦白不足,一面既不容易认识儿童也可以有性的生活;一面即使认识,也不免噤若寒蝉。
在学校里,我们希望课程方面,可以按照儿童发育的程度,而讲授一些基本的生物知识,中间当然包括人类生命的一些主要事实,连同性的事实在内,而并不准备把性特别提出来,或特别地加以申说。这种讲授无疑也是男女孩子都应当听到的。我想我们这种希望不过分,而是情理内当有的事。英国著名的生物学家盖茨(R.Ruggles Gates)说过:“每一个学校里的孩子,不论男女,应当接受一些讲解,使明白动植物的本质、结构、功能以及物类之间所有的血缘上的关系和功能上的交相感应,这些是他的教育的一个主要的部分,万不可少的。同时,他们也应当有机会知道一些遗传的道理,晓得每一个个体的遗传特点,即推而至于最微细的项目,没有一点不得诸于以往的先世,而将传诸于未来的后辈。”[223]
上文所说的教育,再向前进展一步,就到达古代的启蒙制度所注意的实行礼教的阶段,到此,也就成为一种有种族含义的性的教育,而不是个人卫生的性的教育了。我们必得从有如上文盖氏所说的生物学的立场来看性的现象,我们才可以达到古人所见到的那个性的神圣概念,并把它提高到现代的水平;有的人,因为生怕子女把性看得太神妙了,故意要把性看得如何平淡、如何寻常,甚至于拿它和饮食排泄一类的作用等量齐观,那是不对的;他们的用心虽有几分可恕,毕竟是一个愚蠢的见解,了解生物学的人却知道性的作用,在意义上要比饮食溲溺深长得多,它不只是种族所由维持缔造的因缘,并且是未来世界里一切理想的局面所由建立的基础。性的冲动尽管有它的许多别的有关个人幸福的作用,但一切作用之中,方才说的一层无疑是最中心而颠扑不破的。
我们说的性的其他作用也自有它们的重要之处。性的冲动,除了用在狭义的性生活上以外,在一般生活上也有很大的推动力量,以往教育制度的漠不关心与存心鄙薄已经把这种力量的锐气磨折了不少。但唯其在以往横遭过磨折,今后便更有培养与发展此种力量的必要。要知理智在生活上的地位虽属极端重要,终究是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的,它在个体的心理生活里,是没有活力的,没有什么前进的锐气的,要有的话,总得靠性的广义的力量的协作。不过今日文明社会中,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的倾向虽多,性的冲动幸而还没有受什么根本上的损伤,幸而性的元气是百折不挠、百斲不丧的。我们甚至可以同意朗克所说的一句话:“我们的教育虽多方面叫生活理性化、理智化以至畸形的理智化,我们还留得最后一个枯竭不了的情绪的源泉。”那就是性的源泉了。这源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论取用的方法是自然的表现抑或人为的升华——两者事实上是并行不悖的,完全抑制其一以成全其二是情理所无法许可的——我们总会从这里取得巨大的力量来把人类文明推向光明的未来。[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