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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今天晚上,我只想让自己的疯狂达到原先预计的程度,不想比那更厉害,拜托。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离家出走。你瞧,我以前也逃跑过。小时候,每当父母在楼底下大声争吵,我就只能坐在卧室里,用手捂住耳朵,他们那架势就好像要杀掉对方,然后再自杀。那时的我常常幻想自己能像迪克·惠廷顿[1]那样,扛着根系着脏手绢的树枝云游四方。不过我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我曾经想过往北方走,可是我最喜欢的电影《说谎者比利》[2]却告诉我,北方那些不满于现状的人总是动不动就往南方跑。

几年之后,一个沉闷的下午,我和我的一个朋友从家里溜出来,坐火车从滑铁卢去往海岸,再坐渡船到了怀特小岛。我们想去那儿看鲍勃·迪伦现场唱那首《地下的思乡布鲁斯》。我们穿着扎染的T恤和磨出洞的牛仔裤,在雨里淋了一整夜。第二天我们就回了家,满心失望,连同害怕。刚踏进家门我妈妈就大声嚷嚷:“你干什么去了?”我喃喃回道:“再也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我说到做到,我之后的“远行”都控制在学校附近,终日和曾经很鄙视我的嬉皮士们混迹一处。他们邀请我去参加派对,在那儿我见到了他们的小团体——住在那个地区的一群男孩女孩,最小的十三岁,最大的十七岁。这些人几乎每晚都混在一起,抽大麻,甚至在课堂上嗑药。没有大人看着,派对就成了纵欲的场所。他们绝大多数都和我一样,借此来逃避一样东西——他们的家庭。这一切让我明白,人并不总是需要家长的陪伴,你完全可以摆脱他们。以前有个不错的老师让我读过一首诗,汤姆·冈恩[3]的《运动》,我当时专门把这一页诗撕下来,塞在我利维斯牛仔裤的后兜里。参加派对的时候,我就躺在地上大声诵读其中的诗句:“人总是通过运动而更加接近。”

该走了。

再走一次。

吃完饭,收拾干净,苏珊在桌边坐下,开始写邀请卡。她打算为我们的孩子办一场派对。写完之后,她又列起了下周的购物清单。“你想吃些什么?”她问我。

“我现在不想考虑这些。”

“你这会儿想吃什么口味的冰激凌?碎果仁的还是香草的?”

“我不知道。”

“这可不像你,连吃的都不去想了。”她挖苦道。

“不想。”

我现在想的是,我究竟了解这个女人多少。她歪着头的样子,还有她因为专注而显得扭曲的面容,看上去就像一个参加考试的十一岁的小姑娘。不用问,她到了七十岁也还是这个样子,当她颤巍巍给儿子写信的时候,也一定是这样的姿势和动作。

我该怎么形容她呢?也许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她十几岁时的样子,每天很早起床,然后在房间里温习功课,大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就像她现在这样。她会收拾好书包,给自己做个三明治,然后出门去,那时她的爸妈都还睡着。她后来进了剑桥大学念书,她知道自己在那儿可以认识最最煊赫的人物。她在结交朋友方面一贯是深思熟虑的,就像她对待其他事情一样。

虽然我和苏珊从小一起长大,可我从来没见过她作为小女孩的天真模样。她从头到尾都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井井有条的成熟女人。我们家的冰箱里总是塞满了各种汤羹、蔬菜、美酒、奶酪和冰激凌;园子里的花花草草都被标明了名称和种属;孩子们的衣服总是被洗熨一新,平平整整地叠放起来。每天都有人上门送货,送来报纸、书籍、酒食,甚至家具。我们家门口的那条小路简直成了现代服务业的星光大道。

除此以外,还会不断有人上门来给我们打扫屋子,熨烫衣服,整理花园,修剪树枝;还有那些奶妈、保姆、照看孩子的;哦,还有按摩师、油漆工、针灸医生、理财顾问、钢琴教师、会计、流动的药贩子以及帮苏珊组织起以上强大阵容的人。家里不计其数的小配件会轮番出现故障,马上会有人上门来修,每个人只修一样。写在门口那块小黑板上的是一周的安排,有些条目下面划着粗线。苏珊的脑子里永远在盘算怎么把这个家操持得更好。当然,她对于时下流行的电影和音乐也会有独到深刻的见解。而在床上的时候,她通常会读一些烹饪方面的书。

我出生在郊区的一个中下阶层家庭,在那里,实际的贫穷和虚妄的自负奇异地交织在一起。我从小就知道中产阶级如何在人前矫饰自己,而把真正的惨淡生活掩藏起来。出于某种原因,他们对这个话题很回避;当然,他们对此也会有负罪感,可是他们仍然坚信,自己享有世上最好的一切。呵,是啊。

就像做别的生意一样,一场婚姻一旦缔结,就会相应产生双方都能接受的劳动分工和一系列规则。然而,夫妻之间从来不能确定对方是否还是当初那个与之缔结盟约的人,因为他们很可能一夜之间就变卦了,从不事先通知一下对方。

当初,苏珊吸引我的并不是她的智慧或者美貌。我对她从来没有强烈的激情——也许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我只是觉得和她在一起挺开心,也比较欣赏她单纯的机敏和应变能力。面对这个世界,她永远不会束手无策,这一点和我截然相反。她是个直接而坚定的人,知道怎么应付一切。我嫉妒她的这些天赋,如果我有她一半能干就好了。在她的面前我是个弱者,这让她感觉自己更强大。如果我也是个强硬而有能力的人,我就不会需要她了,那样我们势必会分手。

苏珊太谨慎了,所以她从不妄图得到更多的权力。不过在办公室里,她一向善于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对她来说,让那些缺乏自信的同事在她面前显得无能,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她不知道怎么掩饰自己的锋芒而不让别人太尴尬,也不能理解我对这种事情的负面看法。毕竟,她比她的同事们更聪明,也更勤奋。此外,和许多从小就被调教好的乖乖女一样,苏珊还总是喜欢取悦别人。也许这就是年轻女性往往在当代职场中游刃有余的主要原因,她们总能受到欢迎。若不是因为这一切,苏珊还不至于变得这么冷漠,这么功利,她不得不这样,而把她的同情心收起来。不过,她的野心往往缺乏一点想象力,显得非常拙笨。

苏珊和我不一样,她很少去探寻自己的内心深处,去捕捉思维的闪光点。所谓的自我认知和自我纵容,对她来说都是新鲜名词。她平日里表达的情绪很有限,无所顾忌地发泄心情对她来说是一种羞耻。所以她总是把自己隐藏得很深,因为她很介意别人会怎么想,尤其介意她自己会怎么想。我会当着她的面说她,因为她从来不会自我反省,也不会为此感到灰心。她的生活总是一帆风顺的,也从没有陷入过精神危机,所以她根本不会去改变什么。

不过为了达到目的,她有时候也会罩上坚硬冰冷的甲壳,对人施以威逼胁迫。你必须提防着她,她倒是很少哭,不过惹毛了她,她可能会放火。

苏珊对上流社会充满了好奇和好感。我并不在乎人有一点点势利,这是人的本性,就像人无法抗拒强大的虚荣心一样,何况上流生活确实充满魅力。不过她对有头衔的人有种特殊的爱好,这种怪癖让我想起以前学校里的一些女孩儿,她们只愿意和鼓手约会,却从不搭理贝司手。我实在搞不明白,她为什么对这个即便不能算腐朽、至少也是无聊透顶的阶层那么感兴趣。我知道应该尊重别人的特殊癖好,可是如果这人真的是不可理喻,我们还有必要一味纵容他吗?

心情好的时候,我会逗她笑,尤其会拿她本人寻开心,这也算是一种爱的表现吧,因为这意味着她身上的某些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觉得,她一直很嫉妒我的无忧无虑。除了这些,我对她而言还具备什么其他的功能,我实在是说不上来,即便她动不动就会心急火燎地找我。我有一个形同虚设的母亲,一个既不能被我安慰,也不能被我伤害的女人,我从小就仅仅作为别人的一件生活必需品而存在着,我早就习惯了。

我似乎也已经习惯了被她推搡、受她奴役的日子,这是因为我没搞清楚自己到底要什么,因为我习惯了逆来顺受。好吧,明天一早,我就吻她一下,然后和她分手。

或者……还是不要吻了。

我害怕孤独,我也害怕人群,我害怕……

“什么?”我回过神来。

苏珊在说着什么——她要我把日记本拿来。

“为什么?”我问。

“什么为什么?去做就是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别这么对我说话,凶巴巴的。”

“我很累,懒得跟你废话。孩子们六点就要起床,我还要工作一整天。你呢?你整天下午都干些什么?八成是在睡觉!”

“你好像还不累,还可以这样大声嚷嚷。”我说。

“我不朝你嚷嚷,你永远不会照我的意思去做。”

“胡说八道。”

“你简直烦死了。”

“你也是。”

我真该揍她,这样她就知道我到底想干什么了,不过平时在家里,我们更像是尔虞我诈的政客,从不当面攻击对方。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对她说:“苏珊,你还不明白吗?你意识不到吗?今天是我们在一起过的最后一个晚上了,最后一个!”

我一般不发脾气,可是一旦发作起来也是很可怕的。就像现在这种时候,我其实很乐意发泄发泄,好让心里痛快一点。

不过,我应该觉得满意才对。今晚我本来就不是想去发现我和苏珊有多么般配的。

我咕哝道:“好吧,好吧,就照你说的办。”

“早该这样!”

我冲她摇了摇头。

有些时候我会顺从苏珊,不过会用一种滑稽可笑的方式,我希望她能意识到她在我的眼里有多愚蠢。可她好像从来意识不到,更让我气恼的是,我的合作会让她很得意。

我把日记拿过来,坐到她面前,一页页翻着。今天之后的页面全都空着,我要为我的余生留出足够的空间。

“孩子们现在看起来很漂亮,是不是?”她说。

“他们很健康,很快乐。”

“你很爱他们,是不是?”

“爱得发狂。”

她哼了一声。“难以想象你会爱什么爱得发狂。”

她又说,她非常期待我们早已计划好的周末出游。我们打算去一个乡村旅馆住几天,好几年前,她怀第一个孩子的时候,我们去过那里。那时候天气很暖和,我们在湖上划船,躺在湖滨吃蛤蜊,看报纸。这一次又只有我们俩,不带孩子,有时间好好地谈一谈。

“我们该带些什么书去看?”她问我。

“我回头到书房看看。”

“出去调养一下,休息休息,对我们有好处。家里老是一堆杂事。”

“你真的这么想吗?”

“你整天闷闷不乐的,也不愿尝试着做些什么。不过……到了那里我们可以商量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所有这一切。”她挥了挥手,“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谈谈。”

她努力控制着自己。“你以前是个很重感情的男人。当然,你现在对孩子们还是挺好。”她提醒我,那家乡村旅馆附近有几座城堡,我们曾经在那里进行过具有历史意义的散步。“求求你,”她说,“这次无论如何要记得带上相机。”

“我尽量吧。”

“你不是记性不好,而是根本不想要我的照片,是吧?”

“我有时候还是想要的。”

她说:“不,你不想要,你从来就没问我要过照片。”

“嗯,好像是没有。”

“这太可怕了。你应该放一张我的照片在你的书桌上,我桌上就摆着你的照片。”

我说:“我对摄影没兴趣,何况你又不像我这么自恋。”

“那倒是。”

我端着酒杯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杯子里的酒不停地晃荡。她对此毫无察觉。对她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夜晚。

我发现我的心里充满了恐惧。恐惧,从童年开始我就饱尝它的滋味,它无时无刻不陪伴着我。我怕父母,怕其他长辈,怕牧师、警察、老师;我怕别的小孩踢我、辱骂我;我怕惹上麻烦,怕被发现,怕挨骂,怕挨揍,怕被人忽视,怕被锁在家里,怕被锁在门外,怕其他无数的惩罚方式。除此之外,我还害怕那些我需要的、憎恨的,或是渴望的东西。我害怕自己的怒火,我害怕复仇与毁灭。生活里无处不在的习俗和道德规范会让你按部就班地变成某个人,而这个人也会让你感到害怕。你会习惯于按照别人告诉你的去做,可同时你会在心里腾出一块让你觉得稳妥的地方,过着一种你真正向往的隐秘生活,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也许这就是那些讲述间谍生活或是双重人格的故事大受欢迎的原因。如果一个人做事可以摆脱对传统的模仿与屈服,处处独出心裁,那可真算得上是个奇迹了。

我注意到她又在对我说着什么。

“对了,维克多打过电话来。”

“是吗?他说什么了?”

“他想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去?”

她看了我一眼。

“知道了。”我说,“谢谢。”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你为什么不去见见更多的人?我是说那些对你比较合适的人,不光是维克多。”

“我可不想被他们分心。”我回答,“我心里的事情已经够多的了。”

我还应该加上一句:已经有足够多的声音需要我去聆听了,那些从我内心深处发出来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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