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远夕还在二十一世纪作为一名青春无敌美少女的时候,曾经跟风看过无数网红穿越小说,看得她是要多羡慕有多羡慕,甚至白日梦幻想自己有朝一日被雷劈中。别人穿越那都是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穿猪穿狗的大有人在,根据这种小说节奏定律,都是一路打怪历险升级,最终一定都是迈上人生巅峰幸福圆满大团圆结局的。
而她呢?
一样的穿越标配:死爹死妈短命苦瓜,颠沛流离无依无靠。也一路艰险万难地度,遇神杀神遇鬼杀鬼,每次等到她以为自己将上坡路攀到顶端,即将迎来人生巅峰的时候,却总会横遭不测!
这种事情自她第一世就开始不断发生了,我给大伙儿在这理理——
第一次,千年多以前还是混世魔头的时候,红雨汐成为一方霸主,就在她以为自己即将称霸天下之时,却被南方魔头狠狠打败,把她打得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第二次,红雨汐好容易另辟蹊径修炼出了一条天道,就在她以为自己即将成为天界之主的时候,又是半路杀出个“陈咬金”,夺走了她的一切,最终还被害得身死魂残,这一耽搁,便是千年之久。
第三次,千年之后的事了,终于以正确姿势转世投胎成功的慕远夕,虽然一开始是和狗血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身世落魄不堪,但凭借她的聪明才干机智勇敢善良勤劳美丽大方等数不尽的优良品质,她最终成了富可敌国人人羡慕嫉妒恨的角色,就在她以为终于可以美美地爱情和事业双丰收之际,一场以别人为主角的婚礼,一场以自己为祭品的法事,直接让她沦为阶下囚,失心人。
第四次,失心不要紧,至少不是失心疯,还有的救,顽强不屈的精神让她永不言弃,奋发向上,终于狗屎运般地让她长回了一颗心,而且能力还比以前更强!托魔帝的福,他的心头血阴差阳错地让她入了魔,能力超凡。就在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手刃仇人,在天下人面前放狠立威扬名立万的时候,又双叒叕他妈的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她身份被夺,沦落为奴,受尽欺辱……
第五次……不用说,大伙儿都有印象了,就在上一章。
刚发生,新鲜滚热辣。
这几波狗血操作没谁了。真是没谁了。我慕远夕可能大概就是“世界比苦逼大赛”一连蝉联几千年包场雷打不动的冠军吧。对的,谢谢那个把我创造出来的不知道是谁的王八蛋,谢谢你,让我的人生如此美丽。
噢?你们返回上一章发现并没有提及我这第五次从人生巅峰头朝地脚朝天摔个狗吃屎地跌落谷底的具体情况是什么?你们现在才发现啊,别急,我会说的。只是,容我缓缓……
缓缓……
“欣欣,你怎么了?是不是心痛症又犯了?”王十二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一杯水,动作极为礼貌地给身旁这位不太貌美的女孩递了过去。
这位不太貌美的女孩仰起头,本来就不太美丽的脸庞因为极度复杂的情绪杂糅并汇在一起,呈现出来的表情让她看起来更加不美丽。听了他的问话,她似乎还有些惊讶,嘴角抽搐着反问道:“我还有心脏病?”
怎么,这位小姐姐,你这是第一天认识自己么?
王十二也有些莫名其妙。他跟面前的这位不太貌美的女孩,其实并不太熟。不过是在十年前匆匆见过那么一面,如今隔了天地遥远的十年,她突然出现,带着一股脑莫名其妙的热情说要保护他,可是她患有先天性家族遗传病,也就是心痛症,身娇体弱分分钟两脚一伸的节奏,这是谁保护谁呢?
“欣欣,我看你脸色好像不太好,要不还是先歇会儿吧,我们以后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相处……不急于这一时的……”王十二有些吞吞吐吐地说道。
这小子,一看就是个母胎单身狗,一点儿也不善于处理男女之间的关系。愣头青一个。
荣欣欣端起杯子喝了口茶,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问:“我在这休息,那你要去哪?”
王十二:“这几天一直在这照顾你,所以门中已积攒了许多要事,我得回去处理……”
“有什么事比你的人生大事还重要?”荣欣欣脸不红心不跳地道:“不管你信不信,这不仅是你的人生大事,而且是我的人生大事!我可是怀揣着一切的希望,历尽千难万险才来到你身边的,反正我不管,还是那句话,你去哪我去哪。”
王十二一听,立马脸红心跳,把这一番话真真切切地当成了情话。在他的认知里,哪里有女子主动的份儿?光天化日,良家少女,竟对他大胆宣爱,天哪……
“欣欣……这……”
这,这怎么好意思啊……
“这什么这,要去哪赶紧的!”姥姥说心痛症患者不宜急躁,可她却是个实打实的急性子。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可是你好像不太舒服的样子……”
“别废话,我好的很,至少死是死不了的。”
毕竟,本来就是个死人。咳咳……
说着,荣欣欣已经大步朝外迈了出去,再走远几步,又回过头来不耐烦地看着慢吞吞的王十二,用眼神示意他“给劳资赶紧的,别磨磨唧唧”。
这种感觉,不知为何令王十二有些熟悉……
曾经是一种虽然备受压力但却心甘情愿的追随之情,而今却只能放在心中默默回忆的小美好。
只因那人,已不在。
天下大统,国泰民安,如今一切已定,却唯独再也没有那人的一丝笑容。
她的笑容,除了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时常浮现眼前,应该,也被好些人偷偷藏进了心头吧……
“快点啊,我等的我花儿都谢了!”斗地主版不耐烦音效自荣欣欣口中传出。
迫于压力,王十二不及多想,连忙小跑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