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一个男同学远远地注视一个女孩时,忽然思源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打趣地说:“还没看够呢?”
这同学一回头,便笑了,伸出手和他来了一套独有的击掌手势。
这人叫刘瀚中,大家都习惯直接叫他中。中身高足有一米八五,是个健身达人,全校就他腹肌最明显,体脂率最低。别看瘦,打起球来能把你撞翻在地,在学校里那是叱咤风云的第一小前锋。
他看的女孩叫郑婳,是学校女排的成员。
“被你发现了,哈哈哈!”中锤了锤思源的胸脯。
“嗐,你这事儿谁还不知道啊。”思源指着瀚中笑着说。
这时不远处走来个人,脚下踩着最新出的Jordan球鞋。
“哟,扎盆又买新鞋啦?我瞅瞅我瞅瞅……来踩一脚......”思源和扎盆推推搡搡地走开了。
这扎盆名字其实是张鹏,叫着叫着就成了扎盆,是个“鞋狗”。
郑婳是四班的,瀚中在十班。郑婳除了打球外学习也很好,一直在年级名列前茅,次次年纪表彰大会几乎都有她,可以说事事都无可訾议。瀚中虽说在台底下给大伙鼓掌,可眼睛从始至终就没离开过一个人。
龙须刘海下的眉如远山横,眼若水波媚。郑婳最迷人的就是她的眼睛,或许是比炯炯有神还深的词才能形容,只是词不及意。面貌正如曹雪芹所写的: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
这就是郑婳会给人留下的惊鸿一瞥的印象。为了练球方便,她索性剪了短发,头发偏黄些,身高在同龄女生里高的出奇。
她常常套着校服外套,夏天也是如此,如果学校没有规定,外套她绝不会轻易脱。冬天常常爱穿白衬衫搭黑帽衫,雪白的衣领与墨黑的套头口正配。左腕有一块粉表,与纤细的手在一起显得更加白皙且骨节分明。
瀚中这才明白,这些都可以翻译为喜欢她。瀚中还没想好表白,不过人家郑婳也对他有感觉,所以平常两人关系处的很近。这也可好,倒是给了瀚中个念想。
说起来,瀚中还算是个专一的人。三年就死追一位,身边的同学都不知道换了几任了,不知道的还以为瀚中是坐怀不乱柳下惠。其实在瀚中心里,郑婳是一支圣洁的白玫瑰,不染且无人能替。
人们之所以认为情人有巨大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方难于被自有。
瀚中一直自我感觉自己追求的是罗曼蒂克爱情。
上了初三,因为不在一层了,瀚中也很少去烦她了,但这并不代表瀚中对她的关注少了。为了初三能和郑婳分到一个班,初二选科的时候瀚中是按着郑婳选的来的,根本不考虑自己对这一学科感不感兴趣,学不学的懂。
那会有一同学雷子曾问他“你觉得值么?”
“我只是为了争取那一点点的可能性。如果我真的和她一个班了呢?”瀚中坚定的回答。
不过最终也没分到一个班,只是每次周测时瀚中都坐在最前面老师的位置。说是替老师看考场纪律,谁还看不出来他那点小心思呢。既然局外人都看得一清二楚,那郑婳更心知肚明了,不过这一切在她那里都看不出来,仿佛什么事没有一样。
她是比较慢热的,在外人看来不爱说话不爱张扬,有些内向。瀚中也不太了解她,她也很少给机会让瀚中了解。
站在树下只是在耳机里听着自己的歌,虽然说校门边上已经喧闹声一片,像极了朱自清在《荷塘月色》里写的那句“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她很安静,散发出淡淡的忧郁和寂寥。
校门终于缓缓的打开了,郑婳渐渐消失在人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