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直到在一次修缮河堤的时候,奴隶们偶然挖到一枚玉圭。司徒煜饱读诗书,博古通今,认得这个沾满泥土的“石块”是上古尧舜时期的礼器,世间罕见,价值连城。没人会想到一个年少的奴隶竟然认得上古神器。司徒煜有意隐瞒了身份,称父亲是上大夫家中专门负收收集金石字画的门客。
这枚玉圭为主人带来了好运,它被献给了章国,而此时正好赶上章国国君薨落,公子起即位的大好时机。章国本是伯国,虽然军力强盛,但偏低的爵位令历代国君都对此耿耿于怀。公子起利用这枚玉圭为借口,号称奉天承运,僭越称王。自此,章国国君赢起与昭天子平起平坐。
司徒煜也因此受到主人的注意,被少主选做伴读,从此艰苦劳作的日子结束了。
但是他很快意识到,这并不是他人生磨难的结束,而是刚刚开始……
那是一个天色阴郁的下午,司徒煜在管家的引领下来到位于府邸一隅的小院,与其他院落相比,这里小得多,看上去很不起眼,但院中种满了花草,配上怪石假山,显得清雅别致,可见这间院落的主人是个有品位的雅士,但细看之下,又显得有些阴森。
院中的花是无一丝杂色的殷红,这让整个院子看起来像一片血海,极少有人见过这种诡异却璀璨的花。传说中,这种花象征死亡与恶魔的温柔。它曾自愿投身地狱,被众魔驱逐后,盛开于黄泉路上,给冤魂指引与安慰。
院中非常安静,虽然天气炎热,但门窗紧闭,而且垂着厚厚的布帘。室内燃着蜡烛,但光线依然十分昏暗,屋内弥漫着一种古怪的气味,这种气味仿佛来自浓郁的香气、腐烂的霉味和一种诡异腥味的混杂,司徒煜的眼睛一时难以适应黑暗,无法看清屋内的情形,只能听到黑暗中传来的野兽低沉的喘息声。
“公子,您要的人带来了。”管家小心翼翼回禀道,声音中似乎充满恐惧。
“你叫什么名字?”声音很轻柔,有些懒洋洋,但听上去却令人非常不舒服。
“回公子,小人陈忌。”司徒煜用国名代替了姓氏。
“爬近些,让我好好看看你。”
又有几支蜡烛燃起,室内光线亮了起来。
榻上的人用手挑起司徒煜的下巴:“长得倒有几分标致。”
他的声音中带有一丝笑意,但司徒煜却感到浑身发冷。那是一张英俊而诡异的脸,五官精致的几乎完美,脸色苍白,一双美目称得上顾盼生辉,但也许是由于长期晨昏颠倒,瞳仁四周的整个眼白布满血丝,在烛火的映衬下,宛如传说中吸食人血的恶灵。
他的年纪并不大,大约比司徒煜年长六七岁的样子,但不知是什么缘故,显出有些与年龄不符的憔悴。他慵懒地侧卧在榻上,宽松的长袍拖曳在地。两只巨大的黑色猎犬蜷伏在他身旁,凶狠地看着眼前的陌生人,口中发出低沉的咆哮。
司徒煜借故向后微微躲闪,相比这两只猎犬,他更不想靠近它们的主人。他下意识地垂下双眼,不去看这双充满邪气的眼睛。
“你读过书?”
“读过几天。”
“看你倒像是个世家子弟,细皮嫩肉的。”赤红色的眼睛打量着司徒煜的脸和脖颈,眼神中露出一丝满意,好像在欣赏一件器物,“转过身去。”
司徒煜顺从的地转身,此时,他终于看清了这个房间。
房间并不十分大,但陈设豪华,非常考究,最令司徒煜感到震惊的是两扇美丽的屏风。屏风的框架雕工精美,称得上巧夺天工,但与屏面相比,却不免显得粗陋不堪。画中的神兽狰狞凌厉,精美中透着一丝怪异,毫无疑问是这位公子所做。司徒煜出生在书香世家,家学渊源,从小见过很多上乘的器物和画卷,但这样精美的画面却很少见到,他几乎看呆了,甚至忘却了自己的处境。
背后的衣服被猛然撕开。一只手轻轻抚摸他背部的皮肤,手指细嫩却冰凉,像是水蛭爬过身体,引得司徒煜不禁打了个冷战。
“很好。”公子的声音中透出几分欣喜,“就是太瘦了些。”
司徒煜猛然一惊,身体本能的缩紧。
公子吩咐管家:“带他下去,让他多吃些东西。”同时吩咐司徒煜,“从今往后,你就叫素罗吧。”
司徒煜被安置在小院中的一间守卫森严的厢房,同住的是几名白皙俊秀的少年,他们分别叫做禹锦、罗绮、良缎、冉缟等名字。他们每天陪公子读书弹琴,其中罗绮与司徒煜是同乡,都是陈国的奴隶。
从同伴口中得知,公子名叫张粲,是曹国中大夫张蓟之子,为人阴鸷,喜怒无常。
他是庶子,母亲是一名地位低下的姬妾,在这个家族中,他一面对父亲谨小慎微,唯唯诺诺,一面对下人们极为残暴,司徒煜亲眼看到一个婢女因为打翻酒樽弄脏了他的衣服而被剥去四肢的皮肤,暴晒而死。
在一次沐浴的时候,司徒煜发现一名同伴身上刺满了纹饰,其纹路之精美令他想到公子房内的屏风。司徒煜感到不寒而栗,难道……
不久后,司徒煜的猜测得到了证实,那名名叫禹锦的少年永远的消失了,公子的房中也就此多了一副精美的屏风。司徒煜在送茶的时候偶然看到,那两只黑色的猎犬正在吞噬一团血肉模糊的鲜肉。
他们都是公子制作屏面的材料。
张粲少年早慧,天赋异禀,自幼工于音律和绘画,虽然刚刚十几岁,制作屏风的手艺就已经登峰造极。当他对所有材料都感到厌倦的时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人的皮肤最能令他把技艺发挥到极致。于是,他精心挑选年龄适当、皮肤细嫩的少男少女,在他们的身体上纹上精美的图案,一旦纹身完成,就仔细地剥下他们的皮,制成精美的屏风。
他对“材料”的要求极为苛刻,不准他们在阳光下暴晒,不能吃过咸的食物,不许干粗重的工作,还要读书弹琴,修身养性,因为只有品味高雅之人的皮肤才是最上乘的材质。
他配有神奇的药膏,可以令他们的皮肤保持光泽,哪怕在鞭打之后也可以迅速愈合。他认为刺绣图案的时候,“材料”必须是鲜活的,他在刺绣的时候要感受他们的呼吸、他们的思想、他们的灵魂,这样的作品才具有生命力,他认为每一副作品都是他和他们共同完成,他提供灵感,而他们提供皮肤和生命。
至于失去皮肤之后的躯体,对他来说则是污秽和令人厌恶的残渣,通常会被他当做食物饲养那两只猎犬,它们比人忠诚,也比人懂得保守秘密。
完成一幅纹身需要多则一年,少则三月,从他刺下第一针开始,“材料”的生命也进入倒计时。他希望他们保持快乐,会为他们备下美酒佳肴,让他们听优美的音乐,甚至在刺绣的过程中,他会与他们交谈,探求他们的内心,以便可以更好地利用他们的身体。
所有的“材料”中,只有那个名叫“陈忌”的少年与众不同,他似乎很难被征服,经过无数次的酷刑之后,依然试图逃走。
他虽然非常瘦弱,但眼神中却透出强大的力量。
越是这样,张粲越是兴奋,他喜欢与强大的灵魂交流,征服他们令他感到满足,而且这个奴隶拥有天下最完美的皮肤,他打算用他来完成自己最伟大的作品。
然而天不遂人愿,经过长达三个月的深思熟虑,张粲完成了图案的构思。但刚刚在陈忌身上纹了一个开端,他就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