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舞蹈作者根据自己的审美观点,通过舞蹈形象反映在作品中的社会生活或思想感情,它是构成舞蹈作品的一切内在因素的总和,包括题材、主题、人物、情节事件、环境等。它是客观生活的审美属性和作者主观审美意识的结合,是社会生活和作者思想感情融合而一的产物。
题材是编导根据表现一定主题的需要,对其掌握的社会生活素材进行选择、提炼和加工之后作为舞蹈内容的材料。对舞蹈作品的题材,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广义的题材泛指舞蹈作品表现的生活范围,如现代题材或历史题材、工业题材或军事题材等;狭义的题材指作品中具体描写的生活现象。如舞剧《小刀会》从广义来说是历史题材;狭义来说表现的是中国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时期,上海人民组织小刀会起义,为反抗封建统治者和帝国主义所进行的斗争。
舞蹈作品题材的选择和形成取决于舞蹈编导的生活实践,同时又受他的世界观、审美观的制约。舞蹈作品的题材应当广泛多样,从各个角度反映整个社会生活的面貌。选择舞蹈题材应当遵循舞蹈艺术反映生活的规律和特点,不仅应富有饱满的内心激情而且又要便于用舞蹈手段来表现。
主题指在舞蹈作品中,通过对社会生活的描绘和对舞蹈形象的塑造所表现出来的中心思想,是作者在深入生活、认识生活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表达其对生活的认识、评价和理想。舞蹈作品的主题一经形成,它便在整个创作中居于主导地位,并贯穿于创作的全过程。题材的选取、情节结构的安排、舞蹈动作的运用,都必须为正确而深刻地表现主题服务。舞蹈作品的主题要寓于舞蹈形象之中,要避免采取非舞蹈的手段把某种抽象的思想概念硬塞进舞蹈里。
人物、环境、情节人物是舞蹈作品表现的主要对象,在舞蹈作品里,编导往往是通过对人物的描写来表现作品的主题和他对生活的评价的。舞蹈作品中人物形象的塑造也要坚持典型化和性格化的原则。塑造人物主要通过行为的描写和感情的抒发。在舞剧里常把人物置于尖锐激烈的矛盾冲突——典型环境——之中来展现其性格;在叙事性舞蹈里,生动巧妙的情节结构是表现人物的重要方法。在抒情性舞蹈中,角色的身份往往不象叙事性舞蹈那样明确,有时是人,有时是自然景物,但不论其外部形态如何,都是舞蹈作者在缘物寄情、托物言志,抒发着编导的情感态度。抒情性舞蹈的环境往往是一个时代气氛的概括,表演者也常常是置身于这样的氛围中,见景生情、寓情于景,进而情景交融地创造出诗的意境和生动的舞蹈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