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欢羽又开始写她的小说了。
她上次写到自己去吃糖葫芦,伏凌跟在她身后。
〖糖葫芦是要用铜板买的。
浣予身无分文。她眼巴巴瞅着糖葫芦,卖糖葫芦的小贩表面上镇定,实际上腿哆嗦个不停。
他先前看到了浣予挥手打伤捕快的那一幕,他本来是要逃的,谁知道浣予放着别人不追,就追上他了。
彼时他吓得要死,脑子也不太灵光,听到浣予问:“这个怎么卖”的时候。
他嗓音发颤:“三文一串,五文两串。”
感谢他赚钱的本能让他利索地说出这两句话。
可是说完他就后悔了,他跟这位武功高强的女侠讲价钱,会不会被打?
幸而他担忧的事情并未发生。
浣予转头看了伏凌一眼。
嗯,这人穷,略过。
浣予又盯上了那群被她打过的捕快。
她脚下生风,顷刻间跨越十几米远的距离,抓住一个刚站起来的捕快的后脖颈。
捕快怒:“谁啊!……啊哈哈。”本来前两个字还挺猖狂的,可是在回头看到浣予那张脸的时候,捕快瞬间怂了。
惹不起,惹不起这位姑奶奶,他哈哈干笑两声。
浣予问:“有铜板吗?”
捕快猛摇头,随即想起钱袋就在身上挂着,若是姑奶奶不高兴抽他,他可就惨了,于是他愁眉苦脸道:“有的有的。”
捕快老老实实把钱袋解下来给了她。
浣予先前非人类的能力已经把他们吓着了。
众捕快一致认为觉得,己方人手不够,好汉不吃眼前亏,先别跟这位姑奶奶起冲突,一会儿支援来了,再跟她算账。
浣予得了钱袋,松开他后脖子的衣领,迈着轻快的步伐去买糖葫芦。
她还好心给伏凌买了一串。
伏凌不爱吃这些,他正在犹豫要不要尝一口,结果他的嘴还没张开,手里的糖葫芦就被浣予抢走了——先前她只是偶然发善心给他,在发现好吃以后,她决定独享。
“味道真好。”浣予一边吃,一边把钱袋给了小贩:“我还要买。”
钱袋里碎银不少,小贩这时也不是很怕了,因为浣予没有吃白食,虽说银子是抢来的,可好歹也是付过钱的。再者说,浣予对他和颜悦色,实在没什么好怕的。
他打开钱袋大致一看,绝对够买下他的摊子了,顿时把糖葫芦都塞给她:“这全是你的了。”
浣予格外满足。
她吃的不亦乐乎,而且没有再分享给伏凌的意思。
伏凌:“……”这突如其来的心塞是怎么回事?
老实说,尽管他不爱吃这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可是看她吃的那么香,他竟馋了。
重点是……她居然一个人把所有的糖葫芦都吃完了!
而在这个时间段里,街上的百姓们察觉到风声不对,已经各回各家。就连街边的摊位也都卷铺盖撤离。
浣予吃完糖葫芦,没了零嘴,心情不太好。
她感觉有很多人正在接近这里。
马蹄声由远及近,一名身穿盔甲的男人率领众多侍卫,将这里团团包围。
伏凌认识来人是谁,威远大将军。
这里是大将军的地盘,山高皇帝远,就算大将军真的杀了伏凌,在无人作证的情况下,伏凌只能死的不明不白。
恍惚间,伏凌觉得自己,命不该绝。
否则的话,他为何会在必死之局的情况下,遇上她?
如果没有她,重伤的他根本走不出山林,就算侥幸走出来,也绝对被捕快们抓起来了。
他想,兴许上天就是派她来救他的。
果不其然,浣予这次依然是轻松的对着侍卫们一挥袖。〗
楼欢羽写完了一章,点击了发布。
小光团:【我怀疑你在卡文,并且有证据。】
楼欢羽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我只是恰好写到这里,不想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