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观是人生观的一部分或一个方面,指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幸福是指人们在创造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的实践中,由于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感到精神上的满足。幸福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反映。由于人们的生活价值目标不同,人们的幸福观也就不同。尤其是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幸福观。
资产阶级的幸福观的基本特征是利己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认为物质享受与个人私欲的满足是衡量幸福快乐的尺度。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每个人都在谋求幸福,个人的幸福和大家的幸福是分不开的。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最重要之点在于把幸福的创造和幸福的享受结合起来,并把创造幸福作为前提,然后才谈得上享受幸福。因为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来说,没有劳动就没有幸福可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有社会劳动才是创造幸福的根本途径。只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才是人生的最大幸福。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有三个特点:
一是认为幸福观是整个历史发展的产物,各个阶级的幸福观是由不同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
二是认为幸福的关键是人的志向、生活目的。真正的幸福在于铲除剥削制度,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创造崭新的合理的社会主义制度。
三是认为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紧密结合。强调集体幸福,但不否定个人幸福,把个人幸福融于集体、民族、阶级和人类的幸福之中。
集体主义是共产主义幸福观的核心。共产主义幸福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全人类解放而奋斗,看成是最大的幸福,坚持把追求个人幸福和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统一起来。
价值观就是人们由心中发出对世界上存在万物万事的认识以及所持有的对待万事万物的态度。
人们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包括人的社会地位和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处于相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人,会产生基本相同的价值观念,每一社会都有一些共同认可的普遍的价值标准,从而发现普遍一致的或大部分一致的行为定势,或是社会行为模式。
价值观念是后天形成的,是通过社会化培养起来的。家庭、学校、所处工作环境等群体对个人价值观念的形成起着关键的作用,其他社会环境也有重要的影响。个人价值观有一个形成过程,是随着知识的增长和生活经验的积累而逐步确立起来的。个人的价值观一旦确立,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形成一定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定势,是不易改变的。但就社会和群体而言,由于人员的更替和环境的变化,社会或群体的价值观念又是不断变化着的。传统价值观念会不断地受到新价值观的挑战,这种价值冲突的结果,总的趋势是前者逐步让位于后者。价值观念的变化是社会改革的前提,又是社会改革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