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三人听了我的话,一阵对视……
“快点!慢了要死人!”我这个暴脾气,一下就炸了,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对视个毛线!
我率先冲到高速路旁,绕过挡在路边车辆,顺着高速路向汉考克市的方向望。路况比想象的要乐观,路面基本畅通,只是偶尔有横七竖八的荒废车辆。只要移开这些车,就能把SUV开回高速路面,应该能在半小时内到Hancock。
运气不错!这几辆车虽然残破,但只是表面,车身并无毛病,松开刹车,推起来也不费劲,只用短短几分钟,已经打开了一道突破口,虽然不宽敞,但也足够我们的SUV通过了。
我们跑回车上,只见瘫坐在副驾上的阿飞已经开始满头冒汗,大口喘气,右手里面的左手也已经肿胀变大。我挂上档,调整车辆,也顾不得什么磕磕碰碰,径直冲了出去。
“我们……进城?”突然,绵羊在车上弱弱地问。
“恩!我记得Sheldon Ave.上有个露营装备店,那里应该有治蛇咬伤的药!”我一边开着车,尽量避开障碍物,一边毫不犹豫的答道。
汉考克市,听起来是个城市,但和国内的城市比起来,真的相差太远。如果放在我们伟大的祖国,就是一个乡村,顶上天有个小镇的级别,但在美国,说起来都是“city”。Sheldon Ave.是汉考克市的一条主干道,其实就是41号公路的另外一个名字,因为高速路进了城镇,所以就改了名换了姓。汉考克市一共两条主干道,都是单行,一条向东,一条向西。整个小村子依山傍水,沿着湖铺开,和主干道交错的小道路,有些蜿蜒到湖边,有些延伸到山林间,所有的住户,店家,都建在这些道路旁,一排一排,错落有致。
绵羊听了我的回答后,也没再做声……
我怎么会不明白绵羊话里的意思,大家都不傻!我们昨晚商量好今天只是向前探索,我还信誓旦旦说绝对不会拿着大家的性命安危开玩笑,可是现在突然要进城,大家心里怎能没有担忧?我心里也知道现在的行为十分鲁莽,可是稍有耽搁,阿飞可能真的就没了!
兄弟有难,怎么可能坐视不管?!
可是像我现在这样挺身而出,两肋插刀,身上却又背负着另外三人的命运,不得不逼迫大家一起冒险。我心里很乱,计算不了天平两边孰重孰轻,更想不出什么完美的解决方案,心里只想到高中政治课上讲的“要先解决主要矛盾”,至于等下到城里能遇到什么,真的只有看命了!
转眼来到汉考克市前,再往前开,道路两旁的荒草就要被连排的店铺房屋所取代了。我心里发虚,把车慢慢停了下来,开始一个劲儿的向市区里望……
因为视野有限,也没能看出个究竟,只是感觉市区内的路面和我们刚才开过的高速没有太大区别,除了垃圾废弃物变多了以外,还是一样的死寂沉沉!
我回头看了看后座的三人,然后深吸一口气,将车缓缓驶入城内……
这本该是一个十分惬意的季节,依靠着青山绿水,吹着凉爽的湖风,行走在诗一般的乡村小路上。只是映入我们眼帘的街景,让人后背发凉。如果用“恐怖”或者“可怕”来形容眼前所见,其实并不贴切,倒不如说是狼藉和凌乱,然而在这极度荒乱的背后,又不禁让人开始联想到底发生了什么,然后才会有一种难以形容的细思极恐爬满全身!
首先不用讲,还是毫无人烟!我们都已经开始习惯了,这年头儿能再见个活人,真难!荒废的汽车有些横在路旁,有些直接冲进店里。街旁的商店已经全部遭殃,有些似乎是因为爆炸和燃烧而变得面目全非,店面里面显得漆黑深邃,我虽然表现的勇敢无畏,但总还是有一种摆脱不了的怂,想努力睁大眼睛看清这漆黑背后的东西,但又怕看到什么“惊世骇俗”的玩意儿,于是就只让眼睛朦胧着,瞳孔也不怎么聚焦。我们还看到了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中餐馆,这一年来不知道给它贡献了多少大洋,如今也是一片破败,透过窗能隐约看到,在我们常坐的座位上,直立着一把菜刀……每看到一处破败而熟悉的街景,无疑都是在世界灭亡的铁板上,又狠狠敲进了一枚钉子……
所有人在车内都是若有所思的安静,担忧着警惕着不住环顾四周。街道路面上,汽车上,打斗的痕迹和弹孔随处可见,让人看得不寒而栗。不过有一点,比我们预想的要好!我们本来还担心会看到什么类似于血流成河,肢体乱飞的场面,可奇怪的是,连一点鲜红的血色都没有看到!更不要说什么断胳膊断腿,压根儿就没有!只是在路面和墙壁上有很多黝黑黝黑的斑记,像干涸的沥青,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
我低头看了看瘫在副驾上的阿飞,他眼睛无力的闭着,嘴巴微张,也不再喘着粗气,只是开始发出阵阵微弱的呻吟……
就在这时!
“咚!!!”
所有人都是一惊!把我吓得差点从座位上蹦起来!感觉整个车都是一震!
是车顶!大家不约而同往车顶看。
“被什么东西砸了?”雷哥问道。
我摇了摇头,表示懵B。
“房顶刮下来的?”萌萌说。
我压了压手,示意他们别慌,再等等看。
“咚……咚……”
又是两声,明显是什么东西掉落在车顶,然后弹起,接着再次撞击车顶发出的声响。
“哗啦啦啦……”从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滑下来一块有小半个拳头大小的石块。
是石块!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多大的风能吹起这么大的石块!?
我突然有点没反应过来,这年头还有会丢石头的丧尸?这么无聊?丢石头玩儿?!
“咚!”
我的思绪还在飘着,又传来不大不小一声!直接把我凌乱的思路一下砸回到地上,吓得我一缩脖子。
我的邪火一下就起来了!
“这TM是有人找茬啊!!!还有完没完?!”我这个暴脾气,拉着门把手就要下去……
“是房子那里!”绵羊叫道,“是那边房子的房顶!”
我想要开门的手,又缩了回来……
莫非敌人已经占领了有利地形?把我们包围了?周围的房顶上会不会全是敌人?那我下去是不是就凉了……算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啊!何况车上这么多条命,不是冲动的时候!
我心里想着,直接挂上档,一脚油门轰到底,开着车向前冲去……
伴随着发动机的轰鸣,车子转瞬向前冲出了好几百米,我还没来得及回头看有没有人追上来,只见一个巨大的绿色垃圾箱翻倒在道路当中,吓得我只得又狠踩刹车,停了下来。
在美国居住过的朋友应该知道,这种大垃圾箱是供小区住户存放垃圾的,政府每周会派人来清理,除了体积大不说,厚重,结实,想用车撞开断不可能。我心里默念糟糕,莫非我们真要成了别人的瓮中鳖?
我脑子开始飞速思考,房子上的人真的是敌人?是敌人为什么不扔手榴弹,汽油弹,偏偏扔点小石块要引起我们的注意?直接把我们出其不意,一锅端了不是最直接有效?他们是想抓活的?还是他们并没有恶意?他们只是别的幸存者?我心里突然泛起这些想法,不知道是在自己安慰自己,还是真的有道理。
我低头看了看旁边的阿飞,他满头豆大的汗粒,基本已经昏迷,只能听到微弱的喘息声……
怎么办?那露营装备店就在前面!这种不生不死,不前不后,不高不低,不对不错的感觉让我心慌难受,仿佛有了选择障碍一般!
“去他大爷的!”我一跺脚,直接拉开车门下了车!要么死!要么活!随便吧!老子不选了!
我静静地站在车旁,抬起双手,示意我手中没有任何武器,然后不停环顾着周围的房顶……
虽然下车是因为一时冲动,但我心里还是怕房顶上丢下来什么可怕的东西,直接就把我秒杀了。
就在这时,我隐约看到,在远处屋顶,有一个黑影隐隐约约,时高时低,向这边靠近。
是个人?我不敢确定。好像在房屋上翻山越岭般地奔跑着。我心里突然变得紧张,有一种即将被面试官审视的感觉,只是如果面试结果不好,这面试官怕是要直接掏枪把我毙了。
正在我心里没底的时候,似乎听到了远处有一声叫喊,“Jack……”朦朦胧胧……
我去?我紧张过头,幻听了?这是我的英文名诶!
此时我再看那黑影,已经站在了一处略高的房顶,好像再冲我挥手……我闭上眼仔细听,“Jack……Jack……”
还真是!我心中大喜!这“面试官”竟然是熟人!!!
我直接坐回车上,把车向那人驶去。
车上的其余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我把车往回开,有些不安。
我马上解释道:“房顶那人知道我的名字!神不神奇?我开过去看看,应该不会有危险吧……”
开了大约一两百米的样子,我迫不及待地下了车,再往房顶看去……
Frank!!!
这人站在房顶,侧身对着阳光,有一半隐在自己的阴影里,很是有型!一身美军陆军作战服,但看起来款式较老,蛤蟆墨镜遮挡了半个脸,腰间别着一把大砍刀,背后一把弩箭,箭头发出阵阵寒光,手中则提了一把猎枪,略微发银色的发丝随风飘动,似乎还在反射着太阳光……
我整个人看得愣住了!乔治克鲁尼?也没这老哥帅吧?
“Hey, my friend, how come so late?”
听到这熟悉的问话,我一下子哽住了,接着有种想流泪的感动……在美国平淡生活的美好回忆一下涌上心头,我脑子里闪过了许多俏皮的回答,但都没能脱口而出,我压抑着情绪,努力咽了咽口水,平静的说了句:“Hey, Frank!”
Frank可以说是我在美国的第一位美国朋友。回想自己刚来到美国,刚在这所偏僻的山村大学就读时,英语差劲的不堪入耳。本以为自己在国内托福考了快100,GRE冲到了325,英语水平仿佛就上了天。可是来到美国后,听不懂的还是听不懂,讲不明白的依旧讲不明白,最后把自己搞得连说英语的自信都没了。这种越没自信就越害怕,越害怕就越抵触,越抵触就越没自信的恶性循环使我在美国寸步难行……我那时痛下决心要打破这种循环,经过深思熟虑,想靠着每周末去酒吧的方法,强迫着自己和陌生人用英语社交。而Frank,正是我的第一个外国酒友!
说实话,我大学四年没少喝酒,也没少去酒吧、夜店。和朋友们喝high了以后,浪起来也是不管不顾的,毕竟大家都是说的中国话,就算惹事也是在自己亲爱的祖国。可是刚来到美国酒吧里时,心里面除了怂,再也没有其他感觉了……还记得第一次推开酒吧门,可能是时间太早的原因,门铃叮当一阵乱响,直接吸引了酒吧内所有人的注意力。我当时就纳闷儿,不是说这酒吧是所谓的学生酒吧吗?这些坦胸露乳的大汉?是TM学生?一双双眼神像带着刀子,要把我生吞活剥了……我脑海里全是西部片,推开酒吧门的场景,只感到我面前的全是牛鬼蛇神,就差拔枪对着我了……可是我又是那种怕被别人看扁的性格,这种情况,顶着刀子也就上了,表面装着淡定,其实就差腿软尿裤子了。默默走到吧台,生疏的点了杯啤酒,并且显得自己酒量很大的样子,快速的干完,灰溜溜地就走了……
现在回想起来,只感觉电影战争之王中的一句台词说得特别对!说第一次军火交易,就像和女生上床,开始前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开始的时候也很激动,然后也不清楚自己都干了些什么,然后就莫名其妙的结束了……我第一次去美国的酒吧,也是这种感觉!我认认真真的说服了自己一个星期,做了充分的心理建设,到第二个周末,我终于又鼓起勇气,来到了同一个酒吧。
第二次的场景和第一次完全不同,门铃的叮当乱响完全淹没在了吵杂的酒吧哄闹声中,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等我端上一杯啤酒的时候,已经没有座位,我正在发愁,不小心瞥见了一位我们专业的中国学长,我就像学习的时候碰见大腿一样,不自觉的走了过去。经过一些寒暄,学长可能怕气氛尴尬,就要给我介绍一位他的美国朋友。我自然是求之不得,毕竟我来酒吧的目的就是为了练习口语。等我见到这位“美国朋友”时,我顿时一阵发懵,这不就是我上周来酒吧,那个眼神最犀利的大爷吗?!自那时起,我便知道了,此人名叫Frank。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酒吧去的越来越顺手,不只是周末练习口语,但凡平时学习累了,心情好或者不好,都会去里面喝上一杯,认识的人自然也越来越多。随着去酒吧的次数越来越频繁,Frank渐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且不说我每次都能见到他,他每次都能和不同的人聊得兴高采烈!手舞足蹈!这酒吧之所以叫学生酒吧,是因为里面的常客多为我们大学城的学生,教授,这邋里邋遢,意识总不是特别清醒的老头儿,不务正业,天天在这里混,算怎么回事?再加上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我对他从来都是视而不见,尽量规避,除非避无可避……
直到一次,我再来到酒吧,可能是因为考试前夕的原因,大家伙都在复习,没有心情喝酒,酒吧异常的清净,灯光暗暗的,平时一直有人排队点歌的老式点歌音箱也没响。
突然我听到,‘Hey! My friend, I’ve been waiting for you, how come so late?’
我听到声音仔细顺着吧台打量,原来是Frank,他自己无聊的坐着,迫切的眼神仿佛在呼唤我过去。更让我惊讶的是,那次短短的碰面后,他竟然清楚的记得我的名字,我虽然一直对这个人没有好感,但如果在这个时候拒绝,可以想象会有多么尴尬,于是我就如同赶鸭子上架一般,挪到了他的旁边坐下。
经过那次喝酒,我算彻底被这老家伙的风趣征服了,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总会有那么多年轻人愿意与他一起把酒畅聊。你可以说他是无业游民的外表,但他的谈吐和见识绝对超过一般碌碌无为的普通美国人。这种有趣谈吐,邋里邋遢的外表,以及这不和谐背后的神秘感,确实十分吸引人,自那次以后,我每次去酒吧都会找Frank侃天侃地,他也给我讲了很多美国人眼中的社会哲学,我们的友谊也渐渐开始沉淀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