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餐饮篇
1.食物的多样性
多样性食物应包括以下五大类:
第一类为谷类及薯类。各类包括米、面、杂粮,薯类包括马铃薯、甘薯、木薯等,主要提供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膳食纤维及B族维生素。
第二类为动物性食物。包括肉、禽、鱼、奶、蛋等,主要提供蛋白质、脂肪、矿物质、维生素A和B族维生素。
第三类为豆类及其制品。包括大豆及其他豆类,主要提供蛋白质、脂肪、膳食纤维、矿物质和B族维生素。
第四类为蔬菜水果类。包括鲜豆、根茎、叶菜、茄果等,主要提供膳食纤维、矿物质、维生素C和胡萝卜素。
第五类为纯热能食物。包括动植物油、淀粉、食用糖和酒类,可提供能量。植物油还可提供维生素E和必需脂肪酸。
谷物食物是中国传统膳食的主体。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的改善,人们倾向于食用更多的动物性食物。根据1992年全国营养调查的结果,在一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中,动物性食物的消费量已经超过了谷类的消费量。这种“西方化”或“富裕型”的膳食提供的能量和脂肪过高,而膳食纤维过低,对一些慢性病的预防不利。提出以谷类为主是为了提醒人们保持我国膳食的良好传统,防止发达国家膳食的弊端。
2.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无污染、无公害、安全营养型食品的统称,而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之所以这样称呼,是由于保护环境的事物往往冠以“绿色”的字样,如英国的“绿党”、国际上的“绿色和平组织”。为突出某类食品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国专家们提出了与世界潮流相吻合的“绿色食品”概念。国际上与我国绿色食品相类似的产品,有的叫有机食品,有的称生态食品,有的叫自然食品,等等。虽然名称不同,但宗旨是一致的,都是通过开发无汚染的食品,保护资源与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1994年,国家农业部确定了“绿色食品”的标准:一是产品或产品的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二是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三是水、肥、土条件必须符合一定的无公害控制标准,并接受农业部农垦司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的监督;四是产品的包装、储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储运标准;最终产品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检测合格才准予出售。用7个字可以归纳它的正确含义——“安全、营养、无公害”。
3.食用激素菜有碍健康
最近,有关部门在食品卫生执法检查中发现:农贸菜市场上,传统是粉红色的西红柿,已改变了原有的颜色,大都是紫红色的,也有带菜花黄的;有的中间鼓起了“将军肚”,有的尾部还拖有“狼牙棒”,这就是有害人体健康的“激素菜”。
我国蔬菜专家调查后发现:少数菜农为了加快蔬菜的生长速度、提高蔬菜产量和增加收入而喷施了“激素”。激素在蔬菜残留的部位,常常会导致蔬菜畸形或变色。消费者如果长期食用“激素菜”,会使人体免疫力下降、身体发胖、骨骼疏松,甚至有致畸、致癌、致突变等严重后果,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因此,消费者要引起高度重视,千万不要购买崎形或变色的“激素菜”;同时也希望部分菜农注重社会公德,不要图私利而在蔬菜上滥施激素。另外,在此提醒消费者:从市场上购买的新鲜绿叶蔬菜,最好在清水中浸泡10分钟到半个小时。清水能溶解大部分残留的农药和化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