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还是上交了官差。当然没有亲自去。
容小龙本来是打算亲自交给官差的,搞不好官差还会表扬他拾金不昧来着。但是美鬼指出,捡到一个钱袋还能说你拾金不昧,但是你一口气捡到八个,天上掉馅儿饼都没有这么准的。如果不是捡到的,那么官差问你怎么来的,你要回答是鬼说的么?
这就真的是信你才有鬼了。
确实有鬼啊。
容小龙嘀咕。
这一天守门的衙役在清晨听到门口一声鼓响,出来却不见人,低头就看到一个小包,夹着一张纸条,上书‘物归原主’四字。
衙役禀告了县令。县令想估计又是哪位大侠好汉做好事不留名。这段时间那伙偷儿搅地县里不得安宁,一天能接到好几起上报失窃的案子。害的官差日日加班,如今遇上如此给力的大侠简直是福星高照的节奏。若是那位大侠再给力一点,下回击堂鼓响起来的时候串一串偷儿给他才好。县令如是祈祷。
容小龙并不知道他的大侠闯关模式已经在他不知情的时候悄然开启。
大侠当然不能光顾着行侠仗义做好事不留名,大侠也要吃饭,所以美鬼让他留下装有银馃子的钱袋专程去交还给失主。
失主很好找,因为有钱人的毛病就是在任何所有物上都打上记号,凭借着钱袋上的印记,在早饭前找到了那户有钱人家。
有钱人还没醒,管家很有礼貌的在门口接待了‘龙小哥’,并且招待了一顿不错的早饭,还取了两吊钱当做谢礼。容小龙第一个想法是城里的有钱人真是很有礼貌。第二个想法是终于可以不再吃烙饼睡破庙了。
美鬼做鬼的这段时间到处乱晃,看了不少人间百态民生疾苦和讨教还价,对于当地的消费能力有一定的了解,他说:“两吊钱省着点用够用很久啦。一个铜钱大概能买两个馒头呢。你现在想做什么?”
容小龙激动的回答:“去悦来客栈吃牛肉!”
美鬼:“……”
悦来客栈是个什么地方?大侠专用酒店。江湖第一号的连锁企业,分店遍布江湖,生意做遍四海。只要有大侠的地方,就一定有悦来客栈!进悦来客栈消费,你不光要有钱,你还得是江湖人。
龙小龙的大侠标准手册里就有写:当大侠,首先你得有兵器。剑最好,刀也行,风雅点折扇洞箫玉笛什么的也是很能体现身份的,斧头大锤什么的也能摆个谱。如果你什么都没有,赤手空拳,那你就得长一张很有江湖味道的脸……比如剑眉星目,比如翩翩俊雅,比如一脸横肉,比如刀疤满脸,不然糊一脸风尘仆仆也是过得去的。
无奈这些容小龙都没有。否则他就不会被有钱人的管家称做龙小哥了,没办法,气场不够。
于是见多识广还有几下身手的悦来客栈伙计很是客气的把他请了出去,“出去出去,小孩要吃面前面一条街左拐有个面摊,又便宜又大碗,”为了表示自己的平易近人,还叮嘱:“记得叫老板娘多加葱花。”
旁边美鬼笑的一脸温柔。他没说什么。但是容小龙已经学到了第二条知识:江湖,也是个刷脸的地方。
容小龙一边吸溜溜的吃着放了葱花的面,一边暗暗决定,一定要有一把趁手的兵器!
决定下完,面也吃地只剩下汤。小龙少侠举起大碗喝完汤,抹嘴:“现在你雇我啦。我该做什么?”
美沮丧的很:“我也不知道。原先我以为有人能看到我就好了,结果真的有人能看到我了,结果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展。”
小龙少侠有点过意不去。毕竟他是因为遇到美鬼才能填饱肚子还有了钱。可是自己却不能帮上忙。他想了想:“不然我把你的样子画下来,然后一路走一路问,总能遇到认识你的人吧。”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毕竟你长得这么好看,见过你的人肯定不容易忘。”
被人夸奖美鬼没有特别开心,但是还是带了点笑容:“我这个年纪死掉,横死的可能性要比暴病身亡大。你若贸然拿我的画像公之于众,我的朋友见到就罢了,若是我仇人见到岂不是要连累你?”
“可是……”
小龙少侠想要表示未来的江湖人岂会贪生怕死?然后美鬼又道:“你若有事,我去哪里找第二个能看到我的人?”
容小龙默然。他想,眼前这个鬼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了,可是看的出来心地实在是很好。不仅帮他赚到了钱,还处处为他考虑。这么想想,这只鬼除了自恋点,其他都是蛮好的。
大侠之路漫漫而长远,眼前的第一步似乎都并不容易呢。容小龙暗暗握了握拳。
一旁的小姑娘咬着糖葫芦又去拉母亲的裙子:“那个大哥哥又在自言自语!好可怕!”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十五岁的容小龙觉得,自己读的书也挺多了,加上听书听来的,不够一万也有五百。在书里积累的江湖经验也算充足了。他,应该可以去行走江湖了。
坊间的江湖故事,基本的主角分为两类:草根少年和苦情男主。
要么就是那种狗屎运爆棚,身份背景全无,却打落个悬崖就能见到武功秘籍,遇到个路人都是绝顶高手非要传授你八十年的功力,美人莫名其妙都要对你另眼相看,稀里糊涂就走上人生巅峰。
还有一种,苦情身世。身不由己的按照剧本套路来,总是能够无意中的遇见关键人物,无意中的解锁关键证据,就连无意中遇到的意中人都和自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揭露自己身世,必须是关键时刻:证据在手、人物到期,场景要大,自己必须是中间位。
和草根青年不一样的是,这类人设的男主结局有可能会黑化。有可能会便宜心地善良的男二发扬光辉。这不是没可能,万一写书的秀才就喜欢标新立异呢?
阅百卷书的容小龙自认自己的应该是前者。毕竟如果他有强大又悲惨的身世,也不能由着他在山上掏鸟窝养鸡养鹅到十五岁吧?说好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