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前的凶杀案也都是姚炜做的了?”
季绾坐在林辞的车上,突然问道。
她的眼睛盯着窗外。
林辞没有回答。
季绾也没有追问,有些事,不是她能知道的,就尽量别知道。这亦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
真相,永远不是她能探究的。
林辞张了张口,觉得嘴巴有点干,没话找话的说,“你那小说怎么样了?”
“写完了。”季绾慢慢的将视线转向车内。
两人又默默无言,一路到了季绾所在的小区,车子开到楼下,季绾刚要推门下车,林辞突然出声道,“好好休息,别担心,有问题找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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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失忆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成了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好像就是某个普通的早晨,从床上醒来就发现自己什么也不记得了。
很奇怪吧,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去医院。
但也无济于事,只是有人这样那样说,翻来覆去的说着没有什么大碍。
只有一片空白,看似人生重新开始,但其实没有,我依旧是那个我,看见身份证都变得陌生的我。关于过去,只有一片空白,没有记忆就没有了因此而生的痛苦,就没有了因此而生的一切。
怎么形容这种感受?就好像你心中的自己和外表的自己产生了出入。两个本该相同的形象,错乱了,我的灵魂好像去太空漫游了一遭,记忆逃脱了地心引力,被我丢弃在宇宙的某个角落里。
我看着这光鲜亮丽的世界,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这种感觉很奇怪,很陌生,像是灵魂是空的,而这之前的我只是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之前的我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因为闭上眼好像只有一片空白的墙壁,我有时会站在墙前俯耳倾听,却听不到半点声音,双手抚过凹凸不平的墙面,只有压抑从心底滋生。潜意识里厌恶这种感觉,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原因。
人总是有许多不合时宜的好奇心。
但我只是不想自己看起来显得离群,当一个失忆的人,无人旁观,其实显得十分可悲,更何况对于我这个无父无母的孤家寡人来说,无人愿,也无人可真心复述我的过去。
很奇怪吧,虽然没了记忆,但脑子还是清醒的,有时我都怀疑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是否是真实的?是否都只是我的想象罢了?
我走在路上,和许多人擦肩而过,我被人潮来往挤得失去方位,我站在空荡的地铁车站,第一次深深感觉到没有人能知道我心中所想,没有人能看到和他擦肩而过的那个人。她的内心,残破不堪,却连求救是什么都不知道。
只知道失去了记忆,对人的防备却依旧那么重。
季绾记得有一段时间,她一直在行走,从白天走到华灯初上,走过许许多多的大街小巷,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变的是这些人里,不管是年轻的美女上班族,买菜大妈,或者是算命先生。人生百态,多的是利欲熏心。
她甚至有这样一种感觉,这茫茫人海中好像只有她和别人不一样,因为只有她不知道自己从哪来,也不知道自己该往哪去。
世界之大,却好像没有地方是她的家。
我翻遍了我的家,从身份证和存折上,相互印证了,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啃老族,存折里的数目不小,我却觉得理所当然。这些钱是从哪来的?我不知道,我也并不在意。
我翻了书架上的书,那些书我做的笔记吗?记下了这么厚厚一墙,应该费了不少人力和时间,我看着那些熟悉的字迹,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又重新回到了我的脑海里。所有的书我都仔细的翻了一遍,虽然那些作者的名字已经完全没印象,但情节和内容却依然能够如数家珍。
我在书架前坐了一天,现在研究一个人的精神世界,那个人就是过去的我。
这种感觉很奇妙,比分开小学六年级的日记还要有趣。
你在消磨时光,时光也在消磨你。
岁月给人披上无往不利的滤镜,此刻所有的高楼大厦顷刻间坍塌,变成了无人问津的断壁残垣。
那一瞬间美得悲哀,如同一室一地的金色黄昏。
这是我失忆后第一次感到孤独。
只有孤独是真实而熟悉的,只有孤独永远不会抛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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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绾第一次遇见程静深,是在Z市的中心医院。那次流感病毒猖狂?就连赋闲在家的季绾也不幸中招,要怪就只能怪自己天天熬夜,体质虚弱。
中心医院很大,她有点迷路,四下里都是匆匆忙忙的人,她不知道该干什么,觉得来这里真是个错误的决定。
正当她原地郁闷的时候,突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怎么了?要看病吗?”
季绾忙回头,对上一个清冷的面孔,“第一次来,不知道看感冒要挂哪个科室啊?”
男子笑了笑,但没有丝毫嘲讽的意思,看了看她的身份证,“挂内科吧。在那边,右手边第一个房间。”
季绾点点头,道了谢。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他的眼睛很好看。而且是那种想再看一眼的好看,没错,他有一双让人如沐春风的眼眸,季绾看不出一丝一毫岁月的痕迹,恰恰相反,所有的只是一眼望穿的清澈。像是一束纯净的阳光,真挚无比。仿佛可以燃烧世间一切命中注定的无法免俗。可以从容无视浴火重生的痛苦,可以优雅淡泊地从灰烬中走来,那是一种几乎令人无法直视的美丽。这种美丽让人不自觉地自惭形秽,莫名地让人心情低落。
季绾突然像被针给扎了一下,有种妖异的感觉在心里散开去。她撇了撇嘴,惊觉那一刻内心仿佛剧烈地震动了一下。后知后觉的阵阵疼痛是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她皱紧眉头,一定有哪里不对劲,可是就连她自己也无法解释,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或者,这一切不过都是幻觉。
再一回头,已经不见了程静深的踪影。
她在人来人往的门诊大楼,突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季绾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他的时候,心里有一种难言的奇怪感受。
不是熟悉,不是厌恶。
是明知道会被烫伤还去喝一杯解渴的沸水。
季绾很奇怪她为什么会有这种感受。
不合时宜的,季绾想起林辞对她说的话,其实我们很像,像就像在虽然表现得很像,但是心里都依旧觉得我们不像。
季绾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眼睛里却翻起了波澜,不过她终究没说什么。
林辞认真地看着她,像要看破她,“我有直觉,你并不像你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只是我暂时还不能确定,你是好是坏。”季绾这次很快的说道,“如果我是后者呢?”她没有畏惧地盯着他,林辞一字一顿地说,“那我会亲手抓住你。”
因为这是我的职责。
虽然林辞并未将后半句话说出口,但季绾依旧是猜到了。这样的职责让她感到深深的无力。
她没再说什么,背影融进建筑的阴影里。
一次次被黑暗吞噬,已然不需要在乎自己那颗心了不是吗?
你不够狠,自然有人教你狠。
有时候做事雷厉风行,懂的人自然懂,但与之相对的,也会有人讨厌强势。
季绾想,反正这和自己也没有什么关系。
可是,真的没关系吗,处在这个社会里,无时无刻不在被绑架和治愈中活着,你简直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分裂了。季绾觉得脑壳儿疼。
眼前又不自觉想起程静深的脸来,那双眼睛,浮现在脑海里,引诱着人去看穿他,一面又急急掩去。还有姚炜的脸,那个清瘦单薄的少年,究竟是用了多大的勇气,才会组织了这一起案件,才会最终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就差一点,她也要成为一个医生。
究竟是差了哪里呢,她没往下想。
屏幕上的QQ亮着,是责编发来的消息。
“晚大,你的小说我拜读过了,大结局简直是神来之笔,啧啧啧,开放式结局,让大家以为是一场梦,其实主角已经葬身异世界了,反正怎么解读都行。真绝了,我这边再仔细看一遍啊,有什么问题再找您……”
其实读者很聪明,他们都知道这是个把戏,但是除了骂她无情之外,仿佛也别无其他。
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幻觉,就让人觉得好像活着也不错。小说亦是如此,只是看你选择相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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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辞回家之后洗了个澡。
边用毛巾擦着头发边走进了客厅,四周是简单的陈设,细节上可以看出这家的主人不拘小格,可谓是潇潇洒洒,最妙之处,就在于沙发上卧着一只二哈。
此狗名为小憨,以其睿智犀利的眼神得名,当初就是看它在笼子里不争不抢,却透着一股谁也比不上的机灵劲儿,和林辞大眼瞪小眼了大半小时,林辞一拍大腿觉得跟它有眼缘,就把它抱回了家。
这货小时候经常性喜欢咬林辞的裤腿,咬的一裤管都是口水,走路仿佛都能往下滴水。
可是林辞就是不嫌弃,秉着不抛弃不放弃的人道主义精神,小家伙现在已经一岁了,正是上窜下跳的好时节,长的也是越发英俊了。
已近深夜,小憨把个身体藏在沙发缝里,脑袋搁在两只前爪上,睁着大眼睛盯着他。
林辞也盯着他,一人一狗面面相觑,不知是谁的肚子不解风情地叫起来,最终林辞败下阵来,去厨房冰箱里捣鼓吃的了。小憨也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屁颠屁颠跟在身后。
还好,冰箱里还有一点存粮,先给小憨倒了一碗狗粮,又从冰箱里翻出一根火腿肠,林辞看看小憨,小憨也看看林辞,一人一狗一霎那福至心灵。小憨轻轻地叫了一声。
最后,林辞的晚餐兼宵夜就是一桶泡面加半根火腿肠。小憨的脸埋在狗粮堆里,非常地满足。
吃饱喝足,就该上床睡觉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