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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代后记

多谢了,多谢余秀华

1

余秀华一直想感谢我。

来北京参加朗诵会的时候,提了一些鸡蛋。

2

这年头,一个诗人写不出痛感,我认为是不道德的。

“喜欢余秀华的诗,因为我也是农村长大的,因为也曾不管不顾,也曾痛彻心扉,也被世俗抓住头发在墙上磕。更重要的是,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在编后记《诗歌,是人间的药》中,我这样写道:

“人间有各种病症,所以人类才发明了诗歌。”

3

《我养的狗,叫小巫》,是我最喜欢的一首。

“我跛出院子的时候,它跟着/我们走过菜园,走过田埂,向北,去外婆家//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我一声不吭地吃饭/喊‘小巫,小巫’,把一些肉块丢给它/它摇着尾巴,快乐地叫着//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

这种面无表情的叙事,让我立马想到雷平阳的名作《杀狗的过程》,虽然不动声色,但纸上已风雷暗涌。“我们走到了外婆屋后/才想起,她已经死去多年//”结句看似闲笔,其实留的空间很大,这也是余诗高出一般叙事诗的地方——“我”已经没有了魂,“我”连个倾诉的人都没有了。

在人民大学的教室里,余秀华摇摇晃晃地走上讲台。她费了很大的劲才站稳,她口齿不清,她的手在颤抖,她的全身都在颤抖。当她读到“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的时候,很多人落泪了。

头磕在砖墙上的声音,和心跳的声音,其实很类似。

4

反复地告诉余秀华,其实她应该感谢诗歌。或者说,我应该感谢她。

不是谦词。她这样的作者,让编辑有了成就感和幸福感。

我非常害怕,老了没有值得回忆的事情,打发那些没人理会被人嫌弃的日子。

编辑余秀华的诗歌,无疑是很多年之后,可以在槐树下,向我的孙女反复吹嘘的记忆。

5

办公室不能睡午觉,下午一点多,往往是最疲倦的时候。

独自在博客上百无聊赖地翻。

余秀华的诗,像一剂强心针,让我精神陡增。我先给她留纸条,说“我是《诗刊》编辑,看了你的诗歌,想认识你,请加我的QQ”。没等她回复,便在她的博客里选起来,一直弄到六点半。选完了,填稿签:“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却有着常人莫及的语言天才,/不管不顾的爱,刻骨铭心的痛,/让她的文字像饱壮的谷粒一样,充满重量和力量,/让人对上天和女人,肃然起敬。”心情好的时候,写稿签,我会像写诗一样,分行排列。因为抑制不住激动,等不及例行的报稿日期,第二天就交了二审,并破例地说了一句话,“这是我看到的七零后女诗人中写得最好的之一”。二审三审很快就通过了。因为当期来不及组织名家评论,领导吩咐写一篇编后记,于是有了那篇抒情的《诗歌,是人间的药》。

她加了我的QQ。开始还装模作样地告诉她,稿子有可能过,有可能不能过。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便告诉她:“你准备好红吧。”那时候,她的诗歌还没发表出来,她当然不会相信,但我相信。因为我知道,这个诗坛最缺少什么。这个时代,缺少什么。而她正是补这个缺的人。当然,我所说的红,只不过是诗歌圈里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根本没想到她的影响力会超出诗歌圈之外。

杂志出来后,同事彭敏又在《诗刊》博客上和《诗刊》微信平台推出,然后就是一波接一波的转载潮。《诗刊》编辑部主任谢建平,觉得这样一个写诗者很不容易,于是策划了以余秀华为主的五个底层写作者的“日常生活,惊心动魄”朗诵会。其间,各个大媒体开始密集关注。

于是,余秀华真的红了。

6

那些鸡蛋让我想到了王家卫的《东邪西毒》。

张学友主演的洪七,会为一篮子鸡蛋杀人,还因此丢掉了一根手指。而张国荣演的欧阳锋从来不会。所以欧阳锋只是个杀手,而洪七成了大侠。侠客,拿起笔的时候,往往就是诗人。我也在底层默默地写了十多年,知道一个诗人有多么不容易。杀人我不在行,但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说,在寒风中接站,比如说,送她们转地铁,比如说请她们吃早餐,比如说尽力推广她的诗歌。

鸡蛋,有时候很有象征意义。

人们经常拿来跟石头碰的,就是这东西。

7

几千年来,诗歌在中国,有类似于宗教的教化作用。

屈原,陶渊明,李白,杜甫,苏东坡,也成了全民族的偶像。可是,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这个民族开始疏远诗歌。这当然与我们唯经济、唯物、唯钱、唯快、唯新的时代潮流有关。诗人本身,也难辞其咎。海子的自杀,顾城的杀人,以及各种光怪陆离的诗歌行为层出不穷,让诗人成了阴暗变态的代名词,更加上诗歌的晦涩难懂,变成了让人难以接近甚至反感的文体。何况还有下半身、梨花体、乌青体,一次又一次对诗歌的戏谑和嘲弄,以至于诗人一再边缘化,以至于,在聊天中,有人敢承认自己赌博自慰甚至嫖娼,也不敢承认自己写诗了。

经济发展了,物质满足了,但幸福还没有到来。人们在反思中发现,这个时代最缺少的不是粮食、石油、住房和钱,而是真诚的诗意。于是,在这个曾经以诗立国的国度里,人们开始往回找寻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的能力。所以,余秀华走红,有其偶然,也有其必然。是汉语成熟的必然结果,是中国新诗自发地回归传统、回归现实、回归大众后必然的结果,是诗歌本身的走红。我觉得作为诗人和诗歌从业者,都应该感谢她,她让诗歌以一种比较有尊严的方式,重回到国人的生活中。她的诗歌读者,应该感谢她。

甚至,这片土地,也应该感谢她。

——不长诗意的土地,怎么好种菊花?埋骨头?

8

我可能是第一个采访她的,为了写编后记。

电话里,她的声音虽然很大,但咬字不准,于是改作QQ聊天。她说自己写字非常吃力,电脑打字好一些。生活在农村,不能干活,但能走路,只是吊着膀子,姿势怪异,表情也不太自然,所以,一出门就能收获同情的目光。她的内心,没有高墙、铜锁和狗,甚至连一道篱笆都没有,你可以轻易地就走进去,然后,可以放心大胆聊她的脑瘫,聊她的丈夫和孩子,聊她的爱情观,聊她的被打。她的智商不仅不低,反而很高,她还是省象棋队的队员。

“我相信死亡是公平的,”她笑道,“我相信我是幸福的。”

她的强大、她的力量、她的决绝与她的诗歌《我养的狗,叫小巫》里展现的完全一致。

她的声音很好听,像剥了壳的青笋。

9

不再相信诗歌的教科书。

在诗歌一线的工作过程中,我看到了太多不一样的东西。

新世纪以来,新诗正在改良。诗人们开始先继承传统,再借鉴西方,而不是先继承西方,再借鉴传统。从《诗经》到楚辞,到唐诗,宋词,元曲,所沉淀下来的传统,成了当今中国新诗的魂,这种融入到每一个中国人血液里的类似于基因的物质,也是最能触动中国人的内心的东西。不仅如此,诗人们还贴着生活去写,贴着大地去写,贴着内心去写。正因为如此,新汉语到今天,才算真正成熟。其标志就是去除了装腔作势的宣传成分,去除了佶屈聱牙的欧化成分,终于和我们老百姓日常的说话吻合了。现在我们的诗歌语言,和我们酒醉时说的、做爱说的,完全是同一体系的。而以前的诗歌则是那种在大会上、舞台上、课堂上、聚光灯下说的话语体系,需要你衣冠楚楚地说,声若洪钟地说,隔靴搔痒地说。换句话说,现在的诗歌语言,能像酒醉后的朋友或者床上的爱人的对白一样,亲切,自然,真诚。这是一种完全从作者的内心里来,能到读者内心里去的正宗的汉语。这也是余秀华诗歌感人的根本原因。

另外,因为诗歌的边缘化,也从另一方面提升了诗歌的质量,坚持下来写的,为名为利的因素就少很多,艺术的成分就自然地增加了。我们尊重古人,继承古人,但不要迷信古人。我在诗歌一线的工作中发现,除了余秀华之外,还有宛西衙内,蓝喉,邱籽,吉葡乐,西望长安,王单单,张二棍,唐果,傅蛰,李志勇,黄沙子,八零(有诗为证,可参见我的博客,《刘年荐诗给朋友》系列)。这些人同样不被人所知,读读他们的诗歌就知道,这些名字都应该熠熠生辉的。然而,他们只是冰山一角,远远不是当下最有成就的。人生不幸诗家幸,我认为,近十年,中国的新诗成就,已经达到甚至超越了唐或者宋的十年。其实,这也很正常。我们的纸笔在进步,我们的发表渠道在进步,我们的语言和思想在解放,我们的写作人口在成百倍地增加,另外,还有全世界经典作品的技巧和经验供我们借鉴与运用,且这片大地上从未缺少过天才。

我们正处于一个诗歌的黄金时代,但没有人去认真感知这一点。

10

几乎每一个用灵魂写诗的、用生命写诗的人,都是一个勇士。

他们所得甚少,所舍甚多。他们必须与世俗,与潮流,与生活,与金钱和权力,与虚荣和堕落,甚至要与亲人和朋友战斗。余秀华,也不例外。

可以想象得到,村民会怎样嘲笑她,甚至可能会欺负她和她的父母(在我们家乡,儿子少的家庭是没有话语权的)。可以想象,可能经常会有不懂事的学龄儿童,学她走路的样子,说话的样子,她可能气极了,想去追打,没走几步,别人已经蹿出了几丈,当她捡起泥块的时候,别人已不见了踪影,当她扔出去的时候,自己身形不稳又跌倒在路上。她要喂兔子。她的一首诗中,还写到她的兔子跑出来了,被一个无赖杀死,提着耳朵扬长而去。她毫无办法。她的小巫,要勇敢一些,扑上前去,但被那人一脚踢出了很远。

她拿起了诗歌做武器,但不是报复,不是自戕自弃,而是向命运和生活对她的不公,表示了轻蔑,她用诗歌传递给读者,她那我行我素的真诚以及对生命的信念。

我觉得这是这个时代稀缺的东西,也是让我对她充满敬意的原因。

11

谢建平私人掏钱请他们吃饭。

进入餐厅的时候,她的母亲稍好一点,余秀华很紧张。

在我们一再的坚持下,她和她的母亲,坐了餐桌的主位。

那个晚上,那里是整个世界的核心。

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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