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志刚一进饭店,田仕勇就神神秘秘地招呼他道。
“又怎么了?”
林立志对这个从小就憨憨的表哥,一向就很照顾,看他现在这样,是不是在家里,有谁又欺负他了,那自己倒要好好说说。
看着跟自己走到房间一角的表弟,田仕勇没头没脑地就道。
“你猜我看见谁了?”
“你肯定猜不到…”
“你媳妇来呐…”
林立志“……”。
作为一个三观奇正,五官凑合的人,自己从出生到现在,可是连个正经恋爱都没谈过(舔狗不算),现在突然有人对自己说媳妇来了。
这……
林立志脸色不善的看着田仕勇。
看着表弟脸色不好,田仕勇还关心地问了声:“表弟,你今天是不是生病了,要不,我给你去山里采点草药?”
对这个毫无心计的表哥,林立志简直哭笑不得。
好吧,你赢了。
随口怼了田仕勇一句:“以后别再瞎说我媳妇什么的。我现在那有什么媳妇?舅舅们听见了,还不得又揍你。咋们先说好啊……如果这次楱你的话,我可不拉架的。”
说完,就继续去找个无人隔间,准备吃自己的饭。
那知,田仕勇听他这么一说,居然急了,拉着林立志提高音量道:“我没瞎说,真是你媳妇来了”。
可能觉得是不是自己没说清楚,田仕勇快速补充道:“就是你小时候啊,你小时候自己认定的媳妇…乌”。
听到这的林立志赶紧捂住表哥的嘴,他算怕了这个没心没肺的表哥了,真是什么话都敢乱讲。
他前不久才看见过表哥嘴里的这个她,她正好跟在一位风度翩翩的男仕后面,还在自己厂里帮忙清理账面…
要知道这附近的山民,因为贫穷,很多都是亲戚关系,就连自己跟她,往远的说都能扯上亲戚。
现在表哥这么一嚷嚷,如果被人听见,把话传出去了,自己以后还怎么面对对方,自己工厂跟她所属的银行还有些经济来往,俩人以后见面还不得尴尬死!
捂着表哥嘴的林立志并没有发现,在房角不远处一个隔间的洗手间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正静静地注视着他俩,听见田仕勇的话后,大眼睛的主人一时在洗手间里进退两难。
……
“小胡,你怎么去个洗手间去了这么久啊?来、来、来,再给我们王行长敬杯酒……”
大眼睛的主人等林立志俩兄弟拉拉扯扯走远后,慌忙从洗手间离开回到自己所在的包间,结果刚进包间就听到这句话。
“王行,这位小胡可算是总行里特招的人才啊,你不知道吧,而且老家还是就这附近的吧。”
说话的这位是位风度翩翩的男子,他一边同‘王行’说着话,一边也没停下手里的动作,倒了满满一杯酒,并递给口中的‘小胡’。
“李科长,我现在都有些醉了,可喝不下这么多…”小胡看着眼前满满的一杯酒,皱着好看的眉头道。
“怎么,不给我面子…也不给王行面子啊?要知道王行可是我们行里的大功臣,这次这个重要谈判咋们可全靠王哥呐!我们现在能坐在这里一起吃饭可是王哥的功劳啊,你问问在座的各位是不是啊。”李科长不依不饶道。
屋里的人也跟着起哄。
对这位美女小胡,李科长可谓是心里不满已久了。
小胡是总行里一位领导的同门小师妹,这点总行里大家都知道。还在读博期间就被她领导师兄特招进来,进来后就顶掉了李科长给手下许诺的一个位子。
你说顶了就顶了吧,也没有必要为了这个不起眼的位子与领导硬刚,但面对清纯迷人的小胡,李科长又不禁动了些小心思。
李科长一直都认为小胡进银行,既然走了她师兄的‘关系’,如果想再往上爬,那…走自己的‘关系’难道就不行吗,自己后面也不是没人。
但近一年的明示暗示都被小胡无视,几次设的局也被她躲了过去,这下就让李科长心中极度不满了,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小鞋还不赶紧扔过去啊。
“刚才都说了,叫什么王行啊?叫王哥、王哥,还要我说几次啊!小胡啊,不给王哥面子呀!不给王哥面子就算了,也不给你们整个科室的面子啊?”王哥看着眼前的小胡,笑眯眯地说道。
这位总行派来协助自己的小胡,看着心中就痒痒的,大魔都的都市女郎就是跟小地方的不同,心里其实未必想着什么,逗着玩玩也好嘛,万一……呵呵。
或许是现在自己所处的地方给了她勇气,被人用话将到墙角的小胡知道自己躲不过去,干脆拿起酒杯:“王行,李科,先说好,就这一杯了,小妹酒量有限……”。
今天吃饭的林立志破例喝了点酒,正坐在大厅旁边的隔间里,一人慢悠悠地品尝美酒佳肴,也不知邓哥和刘哥看到想到了什么,居然没与他坐一块,俩人单独跑去大厅里吃饭。
其实中午表哥的话还是让他惆怅了好久,已经记不起是谁说过的,得不到的才是最美的这句话了。现在独自喝着酒感慨一番,半醉半醒难道不好吗,人生中难得糊涂。
自己都快遗忘的事情,居然被人又重新翻出,只是遗憾的是,现在的自己又不是主角。
表哥嘴里自己的媳妇,这还是小时候自己随家人来这走亲戚发生的小故事。
从自己开始记事起,母亲带自己来这里走亲戚时,跟着自己玩耍的小朋友中,就有个漂漂亮亮的小丫头,她好像比自己大一岁吧。
她家住在离这不远的镇上,她外婆离自己外婆家不远,她也是到她外婆家玩的,名字叫胡晓晓,但大人们都叫她毛毛,自己也跟着叫她毛毛。
小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叫漂亮,只知道这个丫头与大家有些不同,一双眼睛比别人都要大些,皮肤也比别人都白些,像妈妈给外婆买的纯牛奶般。
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从小就讨厌别人叫晓晓的小名毛毛,只有自己与她家人这么叫她,自己还曾经警告过叫毛毛小名的小朋友。
呵呵,真像一首老歌〈同桌的你〉,也不知现在还有多少人会叫她毛毛…
青梅绕竹马,小的时候来外婆家玩,小朋友们都喜欢过家家,每次大家做游戏,自己都是选毛毛当新娘的,隔壁小胖有次要毛毛给他当新娘,自己还把小胖揍哭了。
两小亦无猜,自己读书后,每次暑假或寒假时来外婆家时,都会碰上毛毛,并跟她玩耍,自己什么话都会对她讲。那时的自己也不懂事,好像有次自己还当着家人的面,拉着毛毛对大家说自己长大后要取毛毛当媳妇,把家人惹得哄堂大笑。
自己都忘了这事了,就那个憨憨的表哥田仕勇还记得,有次放假自己来外婆家玩,表哥还拉着自己要糖吃,理由就是他在学校里帮自己打了一个欺负自己媳妇的小男孩。
呵呵,可能小时候的感情最真吧,自己对田仕勇憨憨的性格格外包容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好像…这丫头从小就学习好把,渐渐地,就成了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小时候母亲大人还用她当过自己榜样,自己是怎么回答的?
哦…好像当时怼回母上大人,她长大了就是我媳妇,自己家里有媳妇学习好就够了。
回忆到这里的林立志显得乐不可支,似乎来了点兴趣,又干了一杯酒。
…自己是什么时候与毛毛渐行渐远的?
是小学的时候吗?
哦,对了…是初中吧。
到底是初几呢?忘了…
初中的时候自己来舅舅家走亲戚,也见到了毛毛并跟她玩耍。但那时的自己初识美丑了,面对成绩又好人也愈发水灵的毛毛,好像有些自渐形秽,对她开始慢慢疏远的吧。
自己是在初中二年级还是三年级见的毛毛最后一面呐?忘记了…
反正自己职中时候来外婆家时,她就没在自己面前出现过了,呵呵…想来,她应该早已忘记自己了。
初中时期的毛毛就展露出她惊人的美丽和极高的学习能力,可能对当时平庸的自己形成一种无形压力吧,所以后面读大专时自己幻想的恋人都不是她,自己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是李强华,可能潜意识中都把毛毛排除掉,潜意识里自己想给毛毛当舔狗都当不上吧。
虽然她比李强华漂亮太多了,可能太漂亮也是种距离。
后来还是在亲戚们的嘴里,断断续续知道了一些她的消息,高中后毛毛真的考进了华清,再后来……
直到…
林立志努力回忆着这么多年来自己又一次见到毛毛的情景。
是那次自己选择银行的时候,她被民生总部派来的那次吧,自己最终选择民生,与她有没有关系呐?
呵呵……
林立志自嘲一笑。
他还清楚记得,那天民生派她们一起与自己谈判时,自己第一眼就从人群里认出来她,好像自己当时脸还红了一阵。
但她看见自己的时候,眼神却没有任何变化,应该是早就忘记少年的自己了。
当看见她与风度翩翩的他在自己厂里……
常羡人间琢玉郎,天应乞与点酥娘。尽道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把这词送给她,愿她…
呵呵,自己都想些什么呐,既然都未开始,何来结束,真是徒增烦恼。
林立志摇摇头,笑了笑,又斟了杯酒。
外面一阵阵喧哗声传来,林立志微微皱了下眉。
现在的人呐,怎么喝点酒就没了素质,也不分什么场合就高声喧哗…
不过这里是自己舅舅们的店,只要外面的人不闹得过分,自己也不会多管闲事,就是刚才喝酒的气氛没了。
林立志刚打算喝了这杯酒就回厂里,突然外面又传来田仕勇的声音。
“放开她,你拉拉扯扯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