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气息与活人无异的鬼,却做到了完美的掩饰。
究竟是为什么呢?
李名成的身体的确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能说,会跑,甚至因剧烈运动还在流汗,甚至有自己的想法,能像正常人一样的与人沟通,这些除了他身上那似有似无的死气,以及鬼魄所特有的阴冷感觉,都表明了他就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
那么,现在的情况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这“李名成”其实是没有死?
不不不,他怎么可能没有死呢?
他没有死的话,现在附身在他身上的魂魄又是什么呢?江简能感觉得到他身上可不止一个鬼。
江简开始在脑海里搜索自己那为数不多的知识储量。
能够做到如此完美附身的鬼,怕是只有靠“夺舍”了吧!
夺舍么?这法子可阴损得很,若是夺舍成功的话,这具身体就相当于那个鬼偷来的壳子,那他的本质意义上就不是鬼了,而是人了。
若是这样,我也不会感觉到死气,和独属于鬼的那种阴冷了。
那么,是有另外的情况吧?
冥界野史记载,可以夺舍躯体的魂魄不一定是修士,也有可能是凡人。只是这种概率太低了,可以忽略不计。毕竟可以成功夺舍的修士都不是很多,夺舍的先决条件是进入人的识海,嗯,识海里有个小光团,相当于一个人的意识,只需要一口一口吃掉它,就可以夺舍成功了。
而凡人根本不知道识海这种光怪陆离的存在,又如何知道夺舍呢?但林子大了,什么妖魔鬼怪没有,江简知道的奇闻怪事多了去了。凡人夺舍成功也不无可能,那么现在的情况是??
假设夺舍之人是个凡人,这个人死后化作鬼,也并不知道夺舍这一回事,却又机缘巧合之下进入了这个李名成的识海,不知如何行动,与真正的李名成缠斗了一番,未完全成功,处于一个半夺舍的状态。
半夺舍么?这可就有点逆天了,一体多魂??又不是寄宿在天命主角体内的奶妈老爷爷,而是相互争夺身体的使用权。正所谓一个萝卜一个坑,两个萝卜挤一个坑会被挤变形的。这样不该存在的畸形体,天道会秉着清除自身癌细胞的思路,悄无声息的把它抹杀,处理掉。
所以,半夺舍的话,这样的例子,古往今来有记载的都几乎没有。
但现在我似乎遇到了,那个谁谁谁说的,存在即合理。
在这一点上,江简有些自豪,他好像偏偏就知道半夺舍之人能在天道之下存在的特例。
看够了灯笼后的江简,在盘根错节的古木下,看似随意,其实又十分有规律的摆放出一张张的空白符纸。
手上快速的圈点着奇怪的手势,一个个玄奥的纹路接二连三的出现在符纸上。
心中有点小骄傲,幸好小爷博览群书,看的故事也多,晓得得就更多了。不然,凭着李名成那几乎与活人无二的行为,铁定被他蒙混过去了。
现在敌在明,我勉强在暗。江简的把握更大了。
现在,让我猜一猜“李名成”的身份吧!
连半夺舍这样有违常理的情况都能存在,还没被天道直接抹杀。只能说明这鬼和李名成渊源极深,被天道同化,认为是一个人了。
与李名成的关系极深,因果相缠,连天道都可以混淆,那这个鬼的身份几乎不言而喻了。
羁绊相连,混淆天道,似乎就只有兄弟可做到,而且只能是孪生兄弟。
这般如此的话,江简摸着下巴想着,等下可以去调查一下李名成的家庭情况。
知己知彼嘛!
就是不知道这个鬼得到了何种宝物,竟然可以转换阴气,不然,就凭这么个小喽啰,别说在阳界附身他人了,早就被阳光一照就灰飞烟灭了。就算是亲兄弟也不可能让他附身成功的。
陆语宁身上阴气浓郁,却不见任何不适,应该是他把阴气都吸收了。
但一个正常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阴气,除非这个鬼在陆语宁身上做了什么手脚。而且,他对陆语宁偏执的占欲感绝不只是因为阴气这么简单,一定还有其他原因。
当然以上都是来自江简的推测,当然现在当务之急还是制定出对付这只鬼的东西。
别看江简曾经在冥界牛逼轰轰,但那时他千年后做鬼修成的正果,现在的他还是人,不是鬼,只不过多了一点做鬼才能了解的常识罢了。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他死后最讨厌的职业:
驱鬼道士。
别问他问什么讨厌,他以前就是只鬼,不讨厌,难不成还喜欢加崇拜?
他脑子又没病。
现在为什么还要做呢?
呵,现在我可是人,要做的是替天行道,除魔卫道。
没错,哥就是这么大义,在其位谋其职,而今作为一个合格的人,我当然也要学会驱鬼造福百姓。
众人:你话和想法好像没得错,但为什么能感觉到一层浓浓的无耻加不要脸呢?
江简:我不就自卖自夸了一下嘛,我那么优秀,无人知音欣赏的伤啊!
作为一个装逼失败的制符伪专家,在布阵方面江简却是三个指头捡田螺,轻轻松松,十拿九稳。
至于为什么要去清道铺坑蒙拐骗的弄制符用的工具呢?
实在是因为布阵用的材料太多,不容易凑齐,而且就算能成,也只能在一个固定的地方,这样一点也不实用,江简对于这种十分鸡肋的东西可以说是深恶痛绝,当然不会选择就地布阵。
他想要的是一种方便携带随开随用的阵。这个也不是不能有,但制作这个的基础阵盘更麻烦难制,就目前的情况根本不能完成。
上千年的大鬼也不是白当的,江简就依托于虚空画符,自己研发出了一种简单便携好用的布阵方法,(此处应该申请专利,江简独家所有)虽然此法有一定的缺陷,但目前来说,“李名成”绰绰有余。
江简会的便是:“符纹成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