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被冠名“颠覆者之颠覆黑白”的邪魅之夜,其实还是有很多差强人意,譬如深圳春茧的音质,譬如场内那些大煞风景的塑料椅,譬如没有听到《出埃及记》……还有一些意外,他与印象中的期待有些落差,貌似已经不太帅,明显有点老有点疲态,还没有当仁不让的那种酷,一身燕尾服也显得局促,太过绅士,不太玩世不恭,反倒让人不习惯。
但毋庸置疑,马克西姆还是以一“手”之力捍卫了完美。那一双手,那每秒16个音符的超凡魔指,是千军万马,是惊涛骇浪,是天翻地覆……无须那些不甘寂寞拼命闪烁小丑一样的射灯来辉映,他兀自炫翻全场。举目四顾,有多少指头都情不自禁跟着跳舞,震撼和激动写在不停鼓掌和尖叫的人们脸上。《死之舞》,一开场就燃烧了,人们更无从抵挡他的《野蜂飞舞》《克罗地亚狂想曲》《天国的孩子》《胜利》《吉普赛女郎》《新世界协奏曲》……当然,还有《黄河颂》。离场了,开车回家了,满脑子还都是马克西姆,后遗症就是脑瓜不停回响着他的曲子,就连楼前日夜不息的施工噪音,嗡嗡嗡地竟也成了蜂鸟的旋律。
一场期待已久的豪雨,要的就是这种灵魂最真切的歇斯底里,纵情,忘我。
不同的旋律跳动不同的情绪,速度的炫只是外在,真意的炫才是根本。《野蜂飞舞》加入电子音乐后更强的节奏和动力,他指尖跑动的速率和脉搏迸发的律动,恰到好处地炫出了王子既盼望立即见到父亲又带有怒气的情绪,曲子的灵魂直接飞出来了,醍醐灌顶,入心入肺。
他就是有那种李斯特一般超炫的君临天下的气场,所以他老老实实地擦汗喝水,斯斯文文地说很少的话,还有弹古典的肖邦夜曲的时候,反倒让人陌生。但他的肖邦一样精致细腻,他的音符一样传达心灵的律动和生命的节奏,纯粹而丰富,让认为炫技不是大师的人也不得不叹服。
咱们的老祖宗《吕氏春秋·古乐篇》有言:“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音乐自起源始,兀自流淌,抛下我们,画地为牢,各自鼓噪。也许让肖邦炫,让李斯特不炫,他们都可能成不了大师。总会有人揶揄马克西姆太时尚更像流行偶像歌手,总会有人接受不了他的癫狂,但他极其个性的音乐方式和气质能量,谁能否认那种完美契合?所有自然的美好,他身上应有尽有,唯美让他所创造的各种音乐体裁都能焕发一种协调的魅。
这个夜晚,是一趟惊喜疯狂过山车后福至心灵的回归。于是,他反复返场,让激动的人们语无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