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业了,是的。我鹿小白从常先生的学塾毕业了。作为低等骑士家的三男的我毕业了......十七岁,这是一个平民自谋生路的年龄。我没想好做什么,实际上也做不了什么。大哥继承小得可怜的庄园和土地,二哥领着低等守城卫士的微薄俸禄,三男注定什么也没有。
一把剑、一副胸甲,大哥二哥凑钱给我买的礼物。无论如何热泪盈眶,无论如何热情长谈。我知道,我明天即将上路。离开家乡,找自己的生活,对大家而言都是一种解脱......
我弓马娴熟、我熟读兵书、我擅长文章,我弹的琴可以把方圆十里鸟儿引来,然而这些并没有什么用。小尚庄不需要我,宁邑不需要我,这个白秋国也不需要我。背上一袋粟米,腰间一把剑一张弓,胸甲和箭袋往身上一挂,我一路向东。我知道西秦国和巨野国在两千里外的赤山谷交战,那里需要大量的亡命之徒,那里大量地需要我这种不值钱的人。
走到赤山谷之前,我可能会变成一名乞丐,当然武器和胸甲不能卖,我不能赤手空拳证明我的价值,那样只能贬低我的身价。庄上的方小童,佃农老方家的小儿子,我的伙伴,不高不胖也不帅的一小伙,他决定当我的随人。毕竟,对于乡下的年轻人来说出门走一趟足够可以吹一辈子,所以我跟大哥要了他来。我们花了一天的时间安慰老方家的老母亲,得到了老方家的几个芋头。
方小童走在我的前面,月光之下万亩山坡草甸让我们变得非常渺小,就像星河里的沙子。
“三爷,我们走了一半了吧”,方小童回过头来对我说,他似乎没有距离的概念。可能对他来说走到庄子外头就是很远很远的世界了。
“早得很,兄弟你要不要喝点水?”我知道一直赶路能降低我们成为乞丐的概率,但不停下来休息绝对是一个更坏的主意。
“得,这是三爷的杯子”方小童把身上背着的一件包裹布放在草甸上摊开,取出水囊和两个形状不一的杯子。看得出来是家里教了规矩的。
“你我还是跟小时候一样,都是兄弟,出了庄子还叫三爷太见外了”
“那可不行,小时候不懂事,这回头得让老娘打死”
“随你吧”我是个无所谓的人,他乐得喊我也乐得听。
“三爷,我可说了啊,我出来见见世面,你一到了,我可回了啊,我不像你那么强,剑一拔我就得逃”
“行,我保你无事”这个自信我还是有的,反正在小尚庄在宁邑甚至在整个白秋国我不见得怕过谁。当然,我也没打过几次架。
天亮之前,我们继续走了几里路,困了就堆起火往地上一卧,两人交替着小睡一会,偶尔遇到路过的小动物也没什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