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移动通信和云计算等行业和技术迅速发展,“信息爆炸”的趋势日益显著,“大数据”概念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社会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大数据时代对党的执政安全提供难得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党的执政安全带来严峻挑战。2015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规划了国家大数据的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影响。《纲要》指出,要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增强网络空间数据主权保护能力,维护国家安全,有效提升国家竞争力。因此,对于身处大数据时代前沿的执政党而言,应该深入思考大数据时代执政安全面临的挑战,提出强化大数据时代执政安全的对策,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
一、保障大数据时代的政治安全
(一)大数据时代政治安全面临的挑战
1.网络谣言丑化党和政府形象,挑战党的执政能力
当今互联网时代,网络等新媒体作为全新的信息传递途径,既可以被党和政府用来做强有力的正面宣传,也很可能被别的力量用来做颠覆性的宣传,诸如利用网络散布谣言、诋毁党和政府、组织抗议活动等。一些人不负责任地借助网络故意散布谣言,丑化党和政府的形象,企图搅乱人心,破坏社会秩序。一些人恶意炒作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捏造事实,煽动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对立情绪,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应该看到,一些网络谣言有着复杂的政治背景,表层看是冲击现有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其实质是挑战党的执政能力。
2.利用互联网开展的“西化”“分化”、渗透的活动日趋猖獗,对我国政治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当代世界思想文化领域交流频繁、斗争深刻复杂,尤其是外部势力把我国崛起视为对其价值观和制度模式的挑战和威胁,加紧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渗透分化。一些西方势力叫嚣:“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共产党就有办法了。”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出现,使得境外势力策划社会群体性骚乱事件、炒作社会热点问题有了新工具、新平台,利用互联网兴风作浪,方式更加灵活、活动更加隐蔽、遥控指挥更加快捷、散布谣言更加便利,危害不小。
3.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目前还相当脆弱
仅从互联网来说,芯片不是我们自己的,核心的应用系统、数据库、防火墙基本上也是外国的。这首先就给我国网络安全埋下了隐患。美国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说:“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将拥有整个世界。”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世界上建立了多个大规模的监听机构,围绕地球飞行的人造通信卫星24小时全天候地收集通信秘密。而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落后、管理陈旧、人才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无疑会给我国政治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
(二)保障大数据时代政治安全的对策
1.实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
保障互联网时代我国政治安全,归根结底,要落实到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实施上。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影响国家大局和长远利益的重大战略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严重影响我国政治安全。因此,必须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正视和解决信息安全问题,建立并实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现阶段我国实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应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党对国家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信息安全领导体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发挥集中统一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1】同时,建设网络信息化强国,要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要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二是加强信息安全的监管与治理。要全方位实施集中统筹领导,从法律法规制度、体制机制、力量运用和操作规程,以及跨国联手合作等环节,构建各领域层次、灵敏协调高效的安全防控网【2】,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监管体系。三是加强信息安全核心技术研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3】
2.大力发展信息网络产业
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信息优势,往往把网络作为推销其制度模式的新型工具和手段,并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社会主义国家对它们的“依附体系”,威胁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安全。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国家具有强大的社会信息能力和发达的社会网络化水平,不但是推动本国强大富裕的巨大动力,而且是构筑本国国家安全防线的坚固屏障。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信息网络产业,不断缩小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只有这样,才能摆脱“信息依附”的处境,确保我国的政治安全。
3.树立网络主权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明确提出尊重网络主权等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所应坚持的四项原则。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
主权平等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网络主权尤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大数据时代的国家主权更突出地表现为网络空间的信息主权,即对领域内拥有任何网络信息的制造和传播的最高权力,对外有权决定采取何种方式和程序参与国际信息活动,并有权在国家信息利益受到损害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因此,我们必须树立网络主权观念,充分认识到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意识地加强对“信息疆域”的研究和控制,坚决防范和打击通过网络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主权的一切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权益。
4.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合作
面对影响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因素国际化、网络化、复杂化的挑战,国际安全合作显得极为重要。特别是网络的开放性、跨国性决定了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单靠一国之力难以有效应付,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此,应该从战略上统筹考虑,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合作,通过加强同各国的双边、多边网络安全对话交流和信息沟通,阐明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主张;主动参与制定有关保障网络政治安全的国际标准和国际公约,扩大我国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坚持开放、合作的态度,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起共同应对网络霸权、网络犯罪,打击网络恐怖主义,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4】,保障我国大数据时代的政治安全。
二、保障大数据时代的意识形态安全
(一)大数据时代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
1.西方国家通过大数据库进行意识形态渗透
当前,我国大数据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我国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核心技术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计算机网络的主要软硬件大都依靠进口,这些软硬件极易留下嵌入式病毒、可恢复密钥的密码、隐性通道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大数据遭受损毁和泄露的风险较大。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用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对这些泄露的数据进行分析,形成了一系列于我国不利的研究报告,从而削弱了我国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2.各种错误思潮充斥新媒体传播渠道
大数据时代来临前,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来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传播载体与传播内容高度统一,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感召力、凝聚力较为强大。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微博客、网络论坛、微信等新媒体的出现极大地拓宽了意识形态传播渠道,由于这些新媒体具有低门槛特征,其自然成为各种思想理论汇集的场域。同时,当前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以及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充斥新媒体空间,容易让人们陷入某种思想认识误区,从而对马克思主义产生质疑、动摇甚至背弃。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感召力由此受到影响和挑战。
3.大数据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力度不够
大数据时代,网络新闻跟帖、网络社区等网络舆情载体每天都会产生出海量数据。通过对这些大数据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能够得出许多有价值的信息,有助于全面认识与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对象,为意识形态工作者有效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对网络舆情载体提供的数据进行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包括意识形态工作部门在内的多个部门的整合。但是,当前对大数据的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更多的是个别部门的“单打独斗”,这使得数据的整合力度不够、采集能力不足、分析水准不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效性由此受到较大影响。
(二)保障大数据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
1.提高大数据整合与关联分析能力
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有助于突破信息平台的横向和纵向互联技术瓶颈,形成党委和政府的上级同下级、同级不同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运用法律手段打破部门在数据汇聚整合与关联分析方面的各自为政,进而消除信息孤岛。三是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强化部门在数据搜集、整合、分析方面的合作意识。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意识,不仅有助于降低搜集数据的成本,而且有助于提升数据的整合与关联分析能力,进而为意识形态宣传部门获取准确的数据分析报告,提升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效度奠定坚实的基础。【5】
2.建立健全文化安全预警机制
没有意识到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文化威胁的最可怕之处在于其“无形”,因此,在对抗文化威胁的整个过程当中,攻击或者防御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感知到威胁的存在。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能将文化的“无形”化为可以测量的“有形”,这为我们建立健全文化安全预警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当前,我们必须建立健全文化安全预警机制以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一是构建完善的国家文化安全预警指标体系。完善的预警指标体系应充分反映大数据时代的文化发展新趋向,应切合“中国梦”语境,应涵盖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领域,同时还应与国际接轨。二是建立高度网络化的文化安全预警平台。通过网络实时监控文化安全态势,采集文化安全运行数据,并对其中敏感、危险数据进行有效合理分析,发现潜在的威胁,发出预警信号,为文化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三是要建立完善文化产业安全法规。对内通过立法规范国内产业市场,通过制定相关文化产业政策保护及合理开发我国数字文化资源;对外要积极参与制定世界文化市场规则,维护我国国有文化企业在外的正当权益,为我国对外文化贸易“保驾护航”。【6】
3.净化新媒体的传播环境
大数据时代,为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凝聚力,维护党的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净化新媒体的传播环境。一是加大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应该加强物理安全分析技术、网络结构安全分析技术、管理安全分析技术、技术系统安全分析技术等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从技术层面阻止域外错误思潮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域内传播,达到净化网络传播环境,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感召力和凝聚力的目的。二是创作优秀的网络文艺作品。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出有道德、有高度、有筋骨、充满正能量的网络文艺作品,提升网络空间的传播质量,净化网络传播环境。三是提高公众的传播素养。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公众传播教育,提升公众的科学传播意识,培育公众的理性批判精神,使其自觉抵制错误思想和错误思潮的影响。
4.实施大数据建设工程
一是保障数据安全:夯实技术基础,应加大计算机网络攻击与侵入、计算机网络病毒及反病毒、加密与入侵检测等技术的自主研发力度,防止境外木马或僵尸程序通过控制境内服务器窃取核心和敏感数据;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者的数据安全意识,加强对要害数据的监管,规避敏感数据的无序使用;加强数据安全立法工作,法律是维护数据安全的利器,当前要结合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数据跨境流动等热点问题制定和完善国家数据安全保护法律。二是布局国家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加大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建设融准确性、系统性与开放性为一体的国家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限度地推进公共机构数据资源集中向社会开放,从而减少民众对西方国家数据库的依赖,降低西方国家通过数据库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力度。
三、保障大数据时代的经济安全
(一)大数据时代经济安全面临的挑战
1.破坏市场秩序,引发市场波动
重要的经济数据实质上可以反映国家宏观经济指标。判断国家经济走势,把控宏观经济离不开经济数据。如果有人提前获取了这样一个导航数据图谋不轨,就会搅乱市场秩序,引发市场波动。个别国家(如美国)有能力也有动机在中国制造经济不稳定,遏制中国发展的势头。如果将互联网大数据用于股市、汇市、期市中,中国的经济将被玩弄于股掌之中。经济秩序遭到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就会受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就会受到威胁。
2.泄露商业机密,尽失商业先机
在互联网环境中,每一次注册信息、浏览历史、消费记录等等都会被记录下来,这些信息将呈现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一个人的兴趣喜好、社交关系、财产收支、性格取向甚至生理特征、个人隐私都将可以用数据挖掘分析得到。电子商务早已记录下每个人的历史的搜索行为、兴趣点、地域坐标、手机机型、使用的APP,通过这些定向的技术手段推送适合不同人的广告。精准营销、个性化推荐会给用户带来使用上的便捷,也让企业用更低的成本获得更丰厚的利润,但同时,个人隐私安全成为极大问题。可以说谁拥有了数据资源优势和先进的信息技术谁就拥有了一个国家核心的商业资讯信息,对一国经济带来潜在威胁。
3.控制产业链,破坏资源安全
在庞大的互联网交易下,商品的流转信息,产业链的运作,国家资源的数量、流转方向、城市物流节点布局都能从消费数据中分析出来。掌握了互联网数据意味着掌握了一个国家战略资源结构图。产业链布局往往是链条式的关联关系形态,以产业合作作为实现形式和内容的区域合作为载体。一旦掌握国家的资源流转中的薄弱环节,在战时就能轻松瓦解国家安全和党的执政安全。
(二)保障大数据时代经济安全的对策
1.完善我国经济安全保障体系
《纲要》指出,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的网络安全问题研究和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技术研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完善大数据经济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切实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做好大数据平台及服务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妥善处理发展创新与保障安全的关系,审慎监管,保护创新,探索完善安全保密管理规范措施,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2.提高大数据处理技术数据
相比美国的大数据计划,中国的发展还很落后。美国国家安全局在20世纪80年代首先开始了大数据处理的新纪元。后来陆续开始收集整理员工与顾客信息、情报机密、海量个人信息;再后来通过大数据库筛选通信、医疗、犯罪、金融、旅行和教育等记录来识别可疑人员,对阻止恐怖主义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在技术这一环节中,人才的培养成为制胜关键。从技术角度,执行人需要理解大数据技术,能够解读大数据分析的结论;从管理的角度,执行人又要能够系统地了解整个行业的运行流程、经济运作方式,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能够给出合理的应对政策。此类人才的稀缺性将制约大数据的发展。而中国的数据挖掘近几年才开始,发展水平还处于初期阶段。
3.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目前,网络经济国际谈判主要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之间,这样的国际磋商机制与互联网的基本原则是不符的,不利于国际框架的形成。因此,我们要积极参与由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举行的双边、多边谈判和有关法规、标准的制定工作,努力建立一个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网络经济国际框架,以便建立协调一致的全球网络经济环境。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坚持国家主权与网络主权原则,努力创建一个既适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发展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市场环境与制度框架。
四、保障大数据时代的军事安全
(一)大数据时代军事安全面临的挑战
1.大数据技术运用滞后
目前,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相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一是核心技术缺陷,国防和军事领域信息系统设备以及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受制于人,大数据建设发展受限;二是数据存储功能弱,相对美军信息系统而言,差距较大;三是统一的技术平台难以创建,信息技术在军队的应用从一开始同样缺乏统一规范,导致现在系统无法从技术上解决兼容问题;四是大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水平不高,研制先进的大数据处理软件技术难度大,大数据信息量大而价值密度低,内在关联隐蔽,没有先进的处理软件就会导致有用数据挖掘困难。
2.大数据技术观念淡薄
目前信息化建设大都局限在“+互联网”模式上,基本没有涉及“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传统治军模式仍占主导地位,军队管理者习惯于凭经验办事,靠感觉决策,最多是实施简单的量化管理,大数据观念十分淡薄。主要表现在:其一是不习惯,有的觉得用大数据方法来管理部队高深莫测,有的觉得大数据复杂不管用,还有的甚至拒之于门外,不愿意融入大数据系统之内;其二是不注重采集储存数据,导致数据采集量少,样式单一,有的单位一直处在传统管理模式之中,数据存储基本空白,还有的单位分不清数据有用无用,存在重复采集现象。
3.大数据技术泄密风险大
其一是网络电磁一体化发展,出现严重的跨网渗透和无线入侵,甚至成为敌特摄取情报的主要渠道。其二是技术受制于人。我们过度寄厚望于尖端科技,自主研发的某个产品虽然单一性能高,甚至超过世界水平,但产业化、系统化发展缓慢,系统技术中空缺较多,尤其是高端信息产品不能自主,核心设备和大型信息系统维护严重依赖国外厂商,这些给我们军事安全埋藏了种种隐患。
(二)保障大数据时代军事安全的对策
1.建立军事大数据关键技术和应用系统
大数据越是发展,越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技术手段和应用系统。我们要在掌握大数据收集、管理、分析、安全等技术基础上,综合运用生物、物理、数学和计算机科学等理论,重点围绕认知计算系统、跨文化社会影响及分析技术、脑科学及神经系统技术等新的大数据应用中的关键问题,从人机结合,从信息到决策的角度,分析细化支撑未来大数据发展的相关科学技术及研究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不断推动大数据发展。
2.加强军事大数据信息安全管理
大数据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管理得当可事半功倍,管理不善则引火烧身。在大数据时代,国防信息安全直接关系军事斗争成败。世界各国和地区高度重视,纷纷发布了网络安全战略。军事大数据技术的介入,使国家信息安全问题更加突出。抓好大数据信息安全,在未来军事大数据技术发展中不可小觑。一要树立大数据安全观念,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数据泄露、被窃取和篡改;二要在网络空间的国际规则尚未完全建立的前提下,增强网络态势感知能力,开展国际合作和网络联合演习等,达成合作共识,实施网络联盟自卫;三要抓紧制定大数据管理的政策法规,清晰、精准、全面和透明地规范大数据使用;四要着重提高军事大数据攻防能力,随着军事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数据中心战将作为一种新的作战样式在未来战争中呈现,大数据也将随之成为一种新型武器,因此,加强数据攻防能力的研究日趋重要。
3.加大军事大数据基础建设投入力度
大数据是未来发展方向,是影响未来战争胜负的关键技术。世界军事强国竞相投入巨资研发大数据技术。因此,我国军事领域大数据技术发展必须要加大投入,加强自主研究。一要研发自主的核心技术。开发大数据计算技术和软件,研发智能化工具,研究协同作战和训练的大数据化方法。目前,我国在少量数据分析、大数据处理、分布式计算、数据可视化等关键技术上与欧美国家差距较大。拉近差距的办法就是选准突破口,加强自主研发,研发出与欧美相抗衡的自主信息产业品牌,真正把数据主权掌控在手中。二要满足大数据技术发展的资金需求。在技术研究、技术实施和技术管理各个层面上,都要加大经费投入,为大数据技术发展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通道。三要打造自主的基础平台。在关键核心网络平台的自主构建上,首先,要有步骤地推动国产化信息技术产品研发进程,研制成功后要投入市场接受实践检验,在竞争中不断修复和完善;其次,要加速发展绝对自主的信息系统和建立绝对安全的网络协议,用在高保密高敏感的军事领域,尤其是在当前信息系统自主发展技术难度大的情况下,创建安全的网络协议更显重要,做好TCP/IP、DNS、路由器等核心协议的安全保障,大数据技术运行才会安全;最后,基础平台既要自主还要统一,必须打破军队部门壁垒,解决协作问题,形成可控的外部开放性和全面的内部开放性,真正实现一体化发展。
4.搞好军事大数据技术发展的顶层设计
大数据之于信息时代,就像钢铁石油之于工业时代,是支撑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的战略资源。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深化军事体制改革,制定战略发展规划,搞好军事大数据技术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军队全面进行大数据建设的第一步。一要增强大数据意识,尽快制定科学发展规划,抓好顶层设计,部署军事大数据技术实施的整体战略。二要从军队编制体制改革入手,克服“条块”分割、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和效率低下的体制弊端,建立适合大数据技术发展的军队编制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资源共享、覆盖全员的网络体制。三要实现数据的共享共用。所有数据都要能在全军范围内应用,既满足于预期用户需求,又能满足预期之外的用户需求。四要尽快统一数据标准,加强大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大数据技术自主创新,保证部队现有和潜在用户都能发现和使用数据,保证大数据获取和利用的高效性。
注释:
【1】参见《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编委会编著:《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260页。
【2】参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199页,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3】参见《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编委会编著:《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4】参见《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编委会编著:《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155、156页。
【5】参见吴家庆:《大数据与意识形态安全》,载《光明日报》,20151014。
【6】参见吴家庆:《大数据与意识形态安全》,载《光明日报》,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