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元年(1644),顺天大兴人辛民任淄川知县遇到件怪事:有对兄弟担心父亲续娶后生下儿子分家产,竟乘父亲熟睡时阉割之,一时传为奇谈。《单父宰》记其事。
顺治四年(1647),奉天人陈其善任淄川知县,昏聩无能,断杀人案时,竟把杀人凶犯断去做苦主的儿子。《郭安》记其事。
顺治十二年(1655),淄川人孙宗元(字柳下)中进士,授临晋知县。县内有一家婆媳俱寡,婆婆与无赖私通,反诬告儿媳。官吏审案时,无赖一口咬定与儿媳相好。孙柳下命婆媳拿巨石砸无赖,媳妇下手狠,婆婆下手轻,真****立刻自明。《太原狱》记其事。
顺治十二年天上出现赤字,《聊斋志异·赤字》记其事:
顺治乙未冬夜,天上赤字如火。其文云:“白苕代靖否复议朝冶驰。”
王士禛《池北偶谈》亦有记载,赤字内容稍有出入。看来这是当时淄川、新城一带很有名的佚闻。可能是天空云彩的变幻令人产生联想,有人认为《赤字》隐约反映了汉民族的伤感之情。但文意模糊,很难确指。根据蒲松龄“闻则命笔”的习惯,天上出赤字的怪事,会不会当时蒲松龄顺手就记下了?那样的话,《聊斋志异》的创作上限竟可推到作者十六岁。
顺治十五年(1658),蒲松龄中秀才时,他的恩师施闰章机智地断明胭脂一案,《胭脂》记其事。
康熙二年(1663),福建人陈宝钥任山东按察司佥事、青州道,由于他的游扬,林四娘的故事不胫而走,王士禛《池北偶谈》有记载。康熙六年(1667),陈宝钥调任江南传驿道时,又为林西仲讲述林四娘故事,林西仲写成《林四娘记》。蒲松龄根据同时代人虚构的故事写成《林四娘》,王士禛、林西仲笔下的衡王宠姬,变成如小鸟依人的少女。
康熙四年(1665),直隶永年举人李司鉴上了朝廷“邸抄”,《聊斋志异·李司鉴》将此事描述一番:
李司鉴,永年举人也,于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打死其妻李氏。地方报广平,行永年查审。司鉴在府前,忽于肉架下夺一屠刀,奔入城隍庙,登戏台上,对神而跪。自言:“神责我不当听信奸人,在乡党颠倒是非,着我割耳。”遂将左耳割落,抛台下。又言:“神责我不应骗人钱财,着我剁指。”遂将左指剁去。又言:“神责我不当****妇女,使我割肾。”遂自阉,昏迷僵仆。时总督朱云门题参革褫究拟,已奉谕旨,而司鉴已伏冥诛矣。邸抄。
康熙五年(1666),蒲松龄的朋友王子巽(****入)进京探亲,归途中遇到设局诈骗。为了诈骗几十两银子,先后有三个骗子以不同面目出场,追随王子巽数百里终于得手。蒲松龄写《念秧》,在篇首说明:
人情鬼蜮,所在皆然;南北冲衢,其害尤烈。如强弓怒马,御人于国门之外者,夫人而知之矣。或有劙囊刺橐,攫货于市,行人回首,财货已空,此非鬼蜮之尤者耶?乃又有萍水相逢,甘言如醴,其来也渐,其入也深。误认倾盖之交,遂罹丧资之祸。随机设阱,情状不一;俗以其言辞浸润,名曰“念秧”。今北途多有之,遭其害者尤众。
蒲松龄像新闻记者一样,听到什么就会马上记下来,估计顺治到康熙初年的真实故事都是他早期做了素材积累,后期对《聊斋志异》做重新编排时再做加工。
八 学师孙瑚
康熙九年(1670)春天,蒲松龄写信邀请时任淄川教谕的孙瑚到东阁喝酒:
琴书北渡,雪叶沾举子之衣;款段南来,桃花粲王孙之路。共意风流名字,已绕逐殿之雷;谁期颠倒英雄,未上迁莺之榜。笔底之经纶莫售,岂尔宣圣无灵?学宫之堂构未竣,故使孙山落第。忽闻音而感集,堪痛恨者不睹千里昂霄;一转念而欢生,所幸者又得三年聚首。过哉生之魄,设醴酒于东郊,卜焉逢之辰,醉羽觞于小圃。芳草迷芳径,一任红雨飘来;春色遍春城,莫遣黄莺衔去。序天伦之乐事,共倒芳樽;卜子夜之清游,同歌锦曲。虽则醉以酒,不过满眼皆饰目之资;岂曰我爱其羊,遂使盈几无下箸之处?荒园初扫,若人者,若人者,共拟攀彭泽之车;蓝舆已驾,吾师乎,吾师乎,何勿下陈蕃之榻?
(《邀学师孙景夏东阁小启》)
这封信大意是:在淄川学子心目中,学师孙瑚德高望重、才气横溢,没想到竟在会试中落榜。刚听到这个不幸消息时,蒲松龄很为学师不平,难道孔圣无灵?难道是学师倡修的淄川学宫尚未竣工,所以让他仍回到淄川负责完工?极其惋惜看不到学师在官场上一展雄才,却又庆幸与学师有了三年聚首机会。学生在三月十七日这一天,请学师到东阁赴宴,叙师生间天伦之乐,同诗同歌。学生翘首盼望“彭泽令”的车到来!
弄懂这封信需要知道的历史背景:其一,淄川儒学教谕孙瑚,字景夏,山东诸城人,以举人出任淄川教职,与蒲松龄建立了亦师亦友关系,互相欣赏。其二,孙瑚参加康熙九年的会试落榜。其三,淄川学宫破败不堪多年,一直没人管。孙瑚在当地发动士绅赞助,花费数年时间修建学宫。因工程浩大,直到离开淄川也没修完。此事,高珩有详细记载。
孙瑚虽是学师,却是《聊斋志异》的热心襄助者。应该倡导学生好好写应制文的学师,居然支持学生写“野狐禅”!这一点尤其难能可贵。聊斋故事一些素材,由孙瑚提供,很可能就是类似于“东阁”聚会时讲的。例如,颈连一指而能复活,十年后却笑掉脑袋,真真乐极生悲,这则天下绝无仅有的奇闻《诸城某甲》,正是学师孙瑚向学生蒲松龄提供的:
学师孙景夏先生言:其邑中某甲者,值流寇乱,被杀,首坠胸前。寇退,家人得尸,将舁瘗之,闻其气缕缕然,审视之,咽不断者盈指。遂扶其头,荷之以归。经一昼夜始呻,以匕箸稍稍哺饮食,半年竟愈。又十余年,与二三人聚谈,或作一解颐语,众为哄堂,甲亦鼓掌。一俯仰间,刀痕暴裂,头堕血流,共视之,气已绝矣。父讼笑者,众敛金赂之,又葬甲,乃解。
与孙瑚相关者,需要特别注意《孙必振》这个故事:
孙必振渡江,值大风雷,舟船荡摇,同舟大恐。忽见金甲神立云中,手持金字牌下示;诸人共仰视之,上书“孙必振”三字,甚真。众谓孙:“必汝有犯天谴,请自为一舟,勿相累。”孙尚无言,众不待其肯可,视旁有小舟,共推置其上。孙既登舟,回首,则前舟覆矣。
孙必振是孙瑚的从弟,其事见《山东通志》。孙必振康熙十六年(1677)被任命为河南道御史,孙瑚已在康熙十五年(1676)离开淄川。蒲松龄是通过其他人的传闻知道孙必振这段奇闻,还是孙瑚邮筒相寄?都有可能。
时隔三个世纪,《孙必振》这个聊斋小片断,居然通过变形在斯德哥尔摩出现。二〇一二年莫言在瑞典以《讲故事的人》做诺贝尔文学奖致词说:我故乡有个讲故事的伟大天才蒲松龄,我是他的传人。莫言讲了三个故事,第三个故事大意是: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避暴风雨躲进破庙。天空雷声紧、火球滚,似乎还有龙叫。众人说:我们中肯定有人做了亏心事。咱们把草帽丢出去,哪个草帽被吹走,哪个出去接受惩罚。只有一个人的草帽被吹走。七个人把他抬起来丢到庙门外。此人刚被扔出,庙轰然坍塌。莫言讲的这个故事显然由《孙必振》演化而来。
九 决计南游
蒲松龄兄弟分家后,其父蒲槃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渐至闭门不出,卧病在床。康熙八年(1669)正月初五,与世长辞。
第二年,康熙九年(1670),蒲槃去世周年后,蒲松龄负笈南游。此时蒲松龄已是三个孩子的父亲。长子蒲箬生于康熙元年(1662),已进私塾读书,次子蒲篪尚幼。两个儿子之间还添了个懂事的女儿。
父亲去世,蒲松龄身上,又多了赡养老母的担子。六口之家靠一个人“舌耕”,日子毕竟难过,蒲松龄不能不寻找更理想的养家方式。
恰好这一年,淄川人孙蕙到江苏省扬州府宝应县任知县。
孙蕙何许人?高珩《栖云阁文集》卷十四有《户科给事中树百孙公墓志铭》,《清史列传》卷七十有传。简而言之,孙蕙,字树百,别号笠山,生于明崇祯五年(1632),卒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顺治十四年(1657)乡试中举,顺治十八年(1661)中进士。做过宝应知县、福建乡试主考官、户科给事中。著有《笠山诗选》五卷、《安宜治略》等书。
蒲松龄在孙蕙中举后第二年即顺治十五年(1658)成为秀才。孙蕙算蒲松龄同乡学长。根据张笃庆晚年诗作《同邑八哀诗》中对孙蕙的描述,孙蕙“振笔走千言,泉涌来万斛”,很有才华。没做官前常与淄川读书人聚会,写诗论文,“清谈刘真长,风流苏伯玉。采采纫湘兰,怀之动盈掬”。张笃庆参加过这些活动,比张笃庆大两岁的蒲松龄也会参加。从蒲松龄顺治十五年(1658)做秀才,到孙蕙顺治十八年中进士的三年间,蒲松龄和孙蕙有接触。孙蕙到宝应担任知县,按惯例得从家乡带亲信做幕宾。他的恩师****石向他推荐蒲松龄,完全可能。何况请“学弟”做幕宾比较可靠。于是,孙蕙邀请蒲松龄南游给他做幕宾。
幕宾又称“文案”或“书启师爷”,《清代典章制度辞典》解释:
文案,幕制名。清代自督抚以至州县,均设文案幕席,在内衙(内签押房)掌管档籍及草拟文移公牍,与长官关系密切,得预闻机要。此项幕席在督抚衙门一般称“文案”,在州县衙门称“书启”,统称“文案”。
幕宾是当时没考上功名的知识分子既比较体面又报酬丰厚的职业。常常是有些文名的落第举子才能受到邀请。幕宾都是由主管官员延请入官衙,佐助本官,称为“入幕”。幕宾和主官的关系不是主奴,也不是上下级,而是主客。主官对幕宾有如宾朋。主官见幕宾时拱手尊称“先生”,幕宾称主官“东翁”,或称“大令”、“明府”(对知县的称呼)。不像知县手下的官员要对知县行跪拜之礼并自称“卑职”。幕宾的生活费用全部由东家供给,年薪多则二百两,少则数十两。蒲松龄做幕宾的收入是做私塾教师的数倍。
蒲松龄自从兄弟分家之后,年年在外边教书挣钱养家,王永印家给的报酬虽然高于一般的私塾老师,幕宾职业却比王家的酬劳高不少。像王永印那样达观的人,多年“小友”有个外出见世面的机会,他自然不会阻止。
康熙九年(1670)秋天,蒲松龄告别老母妻儿,开始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南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