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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树特树”文章的来龙去脉

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无不对“大树特树”这个词儿记忆犹新,并把它与杨成武将军联系起来。因为当年发表这篇文章时,署名便是杨成武。这篇东西或者说“大树特树”的发明权到底是不是杨成武的呢?它的由来如何?

1967年7月,毛泽东要去华北、华东和中南地区视察,指定代总参谋长杨成武随行,并担任毛泽东与周恩来之间的联络员。他们离京后,林彪借口杨成武随毛主席外出,管不了军委的事,由他做主,指定吴法宪、叶群、邱会作、张秀川组成军委四人小组,又叫军委办事组,并指定吴法宪任组长。

林彪在与江青集团打交道时,总觉得自己这个“武装集团”在“文战”中不占优势,为此心中总憋着一口气,总想找机会放几颗“文战”卫星。军委办事组以指导军队搞“文化大革命”为己任,相信军队中的秀才也不少,就给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下达写作任务,要他们写出大块的有分量的学习批判文章。总参谋部政治部也领受了任务,并组织几个笔杆子写了一篇歌颂毛主席,谈领袖权威的文章。

文章初稿写成后,总参党委副书记李天佑、王新亭先后召开会议,讨论修改了三遍,定稿后打印,由代总长办公室秘书送到上海,交杨成武审阅。文章的署名是总参谋部机关无产阶级革命派,这在当时是时兴的署名法,除了张春桥、姚文元那样的“政治秀才大腕”才有个人署名的可能,一般人的文章都被看作是集体劳动的结果,不能归于个人名下。当时总参那篇文章的标题中也没有“大树特树”的字眼。

杨成武看过文章后,想布置各单位写文章的事,他不清楚,他也没有要求机关写,文章既然是谈领袖权威的,毛主席就在身边,何不送给毛主席看一看?于是他就在该文的标题的空白处,写了几句话:

主席:

这是总参无产阶级革命派写的一篇文章,请您暇时一阅,并给指示。

杨成武

文章送到毛泽东处,因为不是什么急于要处理的事,杨成武也就没有再去追问。过了三四天,在毛泽东身边做保健工作的护士长吴旭君,急匆匆地将一卷纸送给杨成武,说:“主席让给你的。”杨成武接过一看,是毛泽东将文章退回来了,上面并有批示:“我不看了,送伯达、文元同志酌处。”这时吴旭君又跟杨成武悄悄地说了一句:主席随便翻了翻,说尽是吹我的。

毛泽东有个习惯,凡是他不同意或者另有想法的文章,他即使翻过,也会批示“不看了”。“不看了”三个字其实多半是“不同意”的代名词,这在“反冒进”和庐山会议前后都有过先例。

但一般人还摸不准毛主席的脉搏,都是照着批示办。杨成武也不例外,他照批示将文章送回北京,交给陈伯达和姚文元,由他们去处理。9月23日,杨成武陪毛泽东从南方回到北京。没过几天,陈伯达给杨成武打电话,说:“总参写的那篇文章我已看过,也修改过了,我认为应该用你的名义发表。”

杨成武对此没有思想准备,也不知道陈伯达的用意究竟如何,便明确回答说:“不行,文章不是我写的,我也写不出这样的文章来,怎么能用我的名义发表呢?”

陈伯达又说:“用领导同志署名发表文章,比用‘无产阶级革命派’有力量得多。”

杨成武还是不愿这样做,推托说:“你是理论权威,又修改过这篇文章,用你的名义发表不是更有力量吗?”

双方各不相让,陈伯达只好改口说:“那就再研究研究吧。”

事情就这样放下了。其实这时文章的标题已改成《大树特树伟大统帅毛主席的绝对权威,大树特树伟大的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这个修改过程,杨成武并不知晓。

没过多久,叶群给杨成武打电话,寒暄几句后,便说:“一〇一让我给你打电话,说说那篇文章的事。”这时,杨成武已经意识到陈伯达将此事报告了林彪。叶群在电话里说:“你们总参写的那篇文章,陈伯达同志给一〇一打来电话,说稿子他看了并作了修改,现在送到我们这里来了。我们的意见,还是以你的名义发表为好。”叶群特别说明,这是“一〇一”的意见。叶群说得很肯定,让人感到没有商量的余地。杨成武觉得难办。因为陈伯达虽然是中央常委,但毕竟不直接管军队的事,对陈的意见,他可以借故推辞。可现在陈伯达将林彪抬出来,不执行是很难办的。于是,杨成武换了一个方式,强调自己对政治理论方面不在行,要叶群报告林彪不要用他的名义。

过了一会儿,叶群又来电话,说:“请示了一〇一,一〇一说就这么定了,以你的名义发表。你是代总长,身份合适。”

杨成武问叶群:“文章林总看了没有?”

叶群对杨成武提出的问题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一〇一”讲了,党组织有权以一个党员名义发表文章。叶群还说:“‘大树特树’‘绝对权威’的提法没有问题,一〇一在‘八九’讲话中讲了,《红旗》7月第13期社论提了,8月24日《人民日报》第一版用的标题就是‘大树特树……’,10月1日两报一刊编辑部文章也论述过。”

经叶群这样一说,杨成武知道很难推辞了,但还是表示:“文章不是我写的,我也没有时间仔细研究,而用我的名义发表,这总不大合适吧!”

叶群又唠叨开了:“党的历史上这种情况可多啦!一〇一讲,在延安时,1944年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的政治工作报告,是经毛主席亲自修改的,不是用江华的名义发表了吗?还有抗日战争胜利后,毛主席关于国际问题的一篇讲话,不是用陆定一的名义发表的吗?”

杨成武还想继续说明,但没有等他把话说完,叶群就以命令式的口吻说:“定了,一〇一讲,就这么定了。”说着将电话挂了。

作为军人和党员,他知道只有服从。他虽然不知道这篇文章日后引起的麻烦,但对这样大的理论文章,对它的内容和提法还是没有把握。于是他让秘书通知起草文章的同志和总参政治部的负责人一起来开会,研究一下。

会议是在三座门开的,起草小组的同志到齐后,杨成武对他们说:“你们知道,文章不是我写的,我本来不同意用我的名义发表。但林副主席一定要以我的名义发表。你们这些同志都是秀才,要好好把关,文章里引用了不少马克思列宁的话,要好好核对,不能搞错了。引文一定要搞准确。”

文章经过仔细核对后,送给了陈伯达、姚文元,由他们最后审定,然后直接送新华社、《人民日报》。11月3日,文章发表了。

文章见报后,过了三天,毛泽东找康生和杨成武在人民大会堂谈工作时,首次提到这篇文章。毛泽东说:“成武,用你的名义发表的大树特树的文章,我只看了标题,没有看内容。从标题看,就是错误的,是形而上学的。这是陈伯达的事!”毛泽东指指杨成武说:“不是你的事。”

毛泽东虽然没有批评杨成武,但文章是署的他的名,而他连标题有错误也没有觉察,心里十分不安。康生和杨成武将毛泽东的指示向出席中央小碰头会的人作了传达,杨成武同时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他说:“文章虽说不是我写的,但我没有看出文章的内容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甚至连标题就有错误也没有发现。作为党的高级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的主要负责人,应该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而我对这样的重大理论问题了解太少,应该作自我批评。”

散会后,陈伯达连连拱手向杨成武表示歉意:“杨代总长,我对不起你,请你原谅,我给你做错了一件事。”

事情本以为到此为止了,谁知因毛泽东的指示没有向下传达,因此,“大树特树”的提法在全国报刊和各省市的文件报告中很是流行,有的地方甚至打出这样的大标语。到了12月中旬,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准备在12月26日毛泽东生日那天,就铁路通车到韶山和毛泽东塑像落成两件事,搞一个盛大庆典。为此,湖南给中央写了一份请示报告,报告文字不长,却多次提到“大树特树毛主席的绝对权威,大树特树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

毛泽东对此非常不满,隐约感到其中的问题。

12月17日,毛泽东在湖南的这份报告上写上了自己的批评意见,其中前两点说:“(一)绝对权威的提法不妥。从来没有单独的绝对权威,凡权威都是相对的,凡绝对的东西都只存在相对的东西之中,犹如绝对真理是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绝对真理只存在各个相对真理之中一样。(二)大树特树的说法也不妥。权威或威信只能从斗争实践中自然地建立,不能由人工去建立,这样建立的威信必然会垮下来。”

毛泽东将他的批示写给“林、周及中央文革诸同志”,说“以上各点请在一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为盼”。

第二天,也就是12月18日,毛泽东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中央碰头会上,又一次就“大树特树”的文章,当面严厉地批评了陈伯达,说他“书越读越蠢,文章不是杨成武写的,是你们叫人搞的。这不是整杨成武吗!我只看了标题,没有看内容。你不是中国的马克思吗?有些语言没有从科学的辩证法中去考虑,你们要执行奴隶制,要杀人的绝对权威。我才不相信你们写文章的人,我说不相信,不是完全不相信,列宁怎么讲的?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嘛!就标题来说是反马克思主义的”。陈伯达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地听着毛泽东的批评,样子自然很狼狈。

又过了三天,即12月21日下午6时,在怀仁堂中央文革小组召开的“天天读”会上,汪东兴传达了毛泽东第四次对“大树特树”文章的有关指示:“不怪湖南嘛,湖南是个引子,也不是成武同志的问题。特别不是成武同志的事。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关系到全党学习问题……要学习嘛,全党都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现在看30本书。不要专吃清白菜,要吃点杂花菜,看点马列主义……”

杨成武看到中央通知和毛泽东的文字批示后,越发感到那篇文章错误的严重性,心情很沉重。因此,他向周恩来总理建议,为了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指示,避免再提这类错误口号,是否可以将住在京西宾馆的各大军区和各省市的主要负责同志,召集起来开个会,向他们传达毛主席对文章批评和对湖南报告的批示,以刹住这股风。周恩来听后说:“好,就由你去传达。”

从此以后,“大树特树”、“绝对权威”的提法没人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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