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住在古镇一角,穿过逼仄的青石小巷,曲曲折折地拐几个弯,突然就走到了安静的小院。他住的地方闹中取静,冬暖夏凉。许多人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只为一睹它的青砖黛瓦。他在一家历史悠久的古籍出版机构任职,没人管他,轻松完成既定的工作之后,就在小镇上漫无目的地走。夕阳落下,游人渐少,商家纷纷关上了木门。小镇恢复到宁静、古旧的状态。吃过晚饭,去朋友的茶馆喝几杯,漫无边际地聊聊天。回家后,读点闲书,写写散淡文章。他以为这样过一生也不是不可以。
那时候,他在某事业单位供职,成天陪领导到处视察,收了大包小包的土特产回家,在亲戚朋友羡慕嫉妒恨的复杂赞叹声中体会到别样的优越感。闲得蛋疼的时候,就跑去古旧书店淘书,乱七八糟的书读了不少,却无一精通。下班后,同事们聚在一起喝酒吃肉,以谈论工作为耻。晚上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安逸得如同养老。他以为这样过一生也没什么可以抱怨的。
那时候,他在某媒体上班,从小喽啰熬到了大Boss,工作早已驾轻就熟,他自由地到处晃荡,不用太费力气就搞定每周的工作,顺利拿到高薪。他用赚来的钱游山玩水,哄姑娘开心。看到那些为了生计拼命工作的人,都觉得自己不配拥有好的生活。他养成了自由散漫的恶习,每天睡到自然醒,玩到大半夜,讨厌一切规章制度。他以为这样过一生也不失为放荡不羁。
那时候,他在学校任教,每周四节职业辅导课,分分钟搞定,剩余的时间主要用来调戏女同学。兴致不错的时候,就混迹在学生堆里,打篮球踢足球,出一身臭汗之后回家冲个凉。穿着裤衩到阳台乘凉,微风吹过来,感觉轻飘飘的。好像自己会永远这么年轻下去。他以为这样无忧无虑又无所事事地过一生,也许是个好的选择。
然而,他终究没有这么过下去。
他终究离开了小镇,去另一座城市学画。花光所有积蓄,穷到每花一块钱都像身上掉块肉一样心疼。租住在最差的房子里,靠兼职得来的微薄收入艰难度日。只是被那个叫作梦想的玩意儿蛊惑,就轻易离开熟悉而轻松的生活,然后开始没完没了地后悔,却再也回不到当初。自己明明对未来很迷惘,却假装自信满满地对家人描绘大好前程,只是怕他们笑话自己。
他终究从某事业单位离职,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选择了一个完全不熟悉的行业和职位。一切从头再来,从最低的起点开始。最大的挑战是寂寞,刚到陌生的地方,不敢轻易走远,担心把自己弄丢了。没有一个朋友,除了工作,每天基本上都是沉默,和通讯录里的朋友一个个打电话,只是为了说一会儿话,排解难耐的寂寞。朋友们都烦他了,他们忙着自己的事情,和他不在一个频道里,没法儿跟他有共鸣。没有人和他抱团取暖,所有冷清的夜晚只好一个人慢慢熬过去。为了让自己感觉好一点,他经常开车去很远的一个小酒吧消磨时光。进去之后,挑一个角落的座位,沉默地窝坐在沙发里,隔着迷离的灯光看台上演唱的乐队,乐队的每一个人都专注在音乐的世界里,他们的样子看上去很陶醉。这种氛围能让他感觉良好。
他终究没继续从事驾轻就熟的文字工作,也不打算真的
泡个女同学。他跑到一家外资企业,从此丧失了大把大把的自由时间,换来的是稀松平常的加班和家常便饭的出差。常常一个人在风雪交加的晚上上高速,视线被暴雪迷得很模糊,不得不赶快找个出口下来,睡上一觉,等天气不那么恶劣了再赶路。不了解的朋友还羡慕他可以把出差当旅游,他们却没法儿体会一个人的孤单和害怕。
刚到外企的时候,一切都是陌生的。房子是出发前联系好的,抵达之后,他随便看了一下,有电有床有热水,差不多能住人,就把携带的简单行李搬了进去,交完房租,赶去公司报到。人生地不熟,感觉第一天过得匆忙、混乱。
以为会很快安顿下来,但他随即意识到自己可能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了。他很难和别人混熟,用文艺范儿的说法就是:疏离。反正除了工作上的简单交流,他就没怎么动过嘴巴。下班后当然无人聊天。租住的地方,方圆几里荒无人烟,他只好在小区里无聊地走几个来回。给朋友打电话,大家又都在忙、忙、忙,没有交流的共同背景。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现在这么寂寞难耐。后来他就懒得再打了。回到住处,坐在仅有的一把椅子上看书,看了一会儿颈椎不舒服,就起身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扭完继续看书。书很快就看完了,只好再去小区来回走。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精神空虚的荒漠。终于知道了百无聊赖是一种什么滋味。谁要是在这个时候来看他,哪怕只是聊聊天,吐槽一下扯淡的人生,他简直愿意以身相许(仅限女性)。
为了行之有效地排解寂寞,他去逛超市的频率猛增,而且主动搭讪漂亮的导购员。超市人多,人多的地方人气旺,这正是他需要的。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跑步生涯的,一跑就停不下来,直到现在。对他来说,跑步除了可以强身健体之外,还具有驱散寂寞的奇效。
有天下午,公司大发慈悲,放半天假,他赶紧约了一个距离稍近的朋友,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请她喝茶。他的动机单纯,只是为了聊天唠嗑,聊以慰藉一颗寂寞的心。但是,他开车到了她住的小区门口,却被告知她临时有事,无法赴约。他说:我等你。她说可能要很久。他心一横,很久就很久吧,反正来都来了,总不能直接打道回府吧。结果他傻傻地在车里等到日薄西山,等到夜色笼罩,等到华灯初上,差点等到地老天荒了,等到的结果却是下次再见。他意识到自己被彻底放鸽子了,虽然恨得牙痒痒,但也只好乖乖回去,第二天一早还得准时上班呢。回去的路上,莫名其妙地飘起蒙蒙细雨,好像特意配合他此时此刻的黯淡心情。
好在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作“风雨之后见彩虹”。咬
牙从逆境中挺过来,就会发现所有的付出其实是值得的。
他说起这些,完全没有炫耀的意思,没什么好炫耀的。很多女孩子,都是孑然一身,背井离乡,怀揣着自己的小梦想,踽踽地往前走。每次见到那个女孩的签名:“走在漫漫人生路上,点点滴滴都辛苦”,想到她的孤单和生活的不易,忍不住地心酸。但她其实很坚强,在偌大的城市活出了自己的精彩。他这么一个粗糙汉子,有什么资格把所谓的“苦”当作炫耀的资本呢?
他也不认为悲情和苦逼就是努力。只要能为别人创造价值,就有资格活得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创造价值,才是真牛逼。悲情和苦逼只能说明自己还不够优秀。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努力?我们为什么不安于现状,拼命去追求看不见而且风险相对较大的生活呢?
他是这样想的:我们投胎到人世,其实作为“人”的时间并不长。就像那只春光灿烂的猪,突然走运了,从猪变成人,太白金星却只让他做三天的人。于是他备感时间短暂,所以要抓紧分分秒秒去享受做人的乐趣。其实人生短暂,按照八十岁算,也不到三万天,再除去懵懂无知的童年和有心无力的老年岁月,享受“人”生的时间就更少了。下辈子也保不准投胎做猪。所以,我们得抓紧时间体验做“人”的滋味。无论是苦是酸是甜是辣是咸是涩,我们都得尝尝,只有这样,等到死翘翘的那天,才不至于躺在床上后悔地说:我这辈子还有诸多遗憾,但是已经晚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还有哪件事情比这更可悲的。
不敢去经历,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世界有多么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