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有意思吗?我也曾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只是还没有答案。我想,只要是个人,总有癖好吧,这是我的癖好,所以也就无可厚非。当我这么想的时候,就心安理得地继续走来走去了。
其实也不是漫无目的。我觉得我是在寻找或者逃避某些东西。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不喜欢人声鼎沸的地方。干脆这么说吧,我有恐人症。看到攒动的人头,密集的晃动的人影,就莫名其妙地烦躁。为了离远一点,我尽可能地寻找犄角旮旯儿,或者驱车到荒郊野外。这不就是一种目的吗?
另外,每一次出发的时候,我都是怀揣着目的的,比如要把某一件事情想清楚,理出头绪。只不过这样的目的往往落空。当我走来走去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真的漫无目的了。我以为自己在想事情,其实什么也没想。我没有思想家的专注,总是难以集中精神去想透一件事情。发呆的时候,经常被人误以为心思萌动,其实脑子里完全是空白的。大多数时候,我对此不以为意。漫无目的就漫无目的吧,干吗非要有目的呢?
我认识的很多人却不这么想,尤其是我以前的老板,他说,世界上最大的成本是时间,每分每秒的逝去都是不可挽回的。所以,他出门在外,交通工具永远选用最快的,首选飞机,退而求其次,也是打的。而我首选公交,钟情于走路。他说:花钱坐飞机,可以节省时间,省下来的时间可以用来赚更多的钱。我觉得他说的在理,他的做法也非常正确。但我还是喜欢慢吞吞地走路。我是贱民,活该穷命。
至于自己为什么喜欢走路,我的理由是这样的:首先,我不喜欢开车,因为在我生活的这座城市,停车永远是一个麻烦;还因为我老觉着开车不安全,害怕撞到行人,也害怕蹭到车,这些事情一旦反生,处理起来是很折磨人的。其次,我不喜欢坐车,现在的车绝大多数都是一个密封的矩形,车窗紧闭,长年累月不通风,车里的气味总是像腐败物发酵后一样难闻;还有就是只要一坐车,我的颈椎和肩膀就开始隐隐作痛。
当然,这些还是可以克服的,每当我不得不出远门的时候,还是坦然地开车或者坐车。只是在路途并不遥远的情况下,我总是义无反顾地选择双脚这种古老的交通工具。我走路花掉的最长时间是一个下午,至于最远走过多少距离的路,我没有计算过。
有一次,我要去一个比较偏远的小镇。无车可坐,最后只好听从了“黄牛”的吆喝,上了一辆来路不明的车,然后毫无悬念地被丢在离出口不远的高速路上。我背好行李,翻过高速路的护栏,来到与高速路并行的一条泥路上。路很狭窄,差不多容许两个人并肩而行,路的一旁是高耸的白杨树,另一旁是黄灿灿的稻田。深秋时节,夕阳像女人柔软又温暖的皮肤。我慢吞吞地走啊走,突然觉得这趟旅行也不是那么倒霉,即便把自己弄丢在这么一个地方,又有什么大不了呢?
路走多了也非常无聊,沿途的风景大同小异。所以基本上可以断定,我不是为了欣赏旖旎风光才喜欢走路的。我只是非常享受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这件事。当我做这件事的时候,感到自在、放松、舒适,以及小小的愉悦。
有时候,我孑然一人走在地球的表面,脑子里会不自觉地冒出许多词,比如理想呀,价值呀,成功呀,人生呀,什么什么呀,总之都是些意义含糊、虚妄又空泛的名词。想到这些家伙我就心烦,于是不由自主地奔跑起来。风从耳边掠过,发出呼呼的声音;沿途的风景纷纷后退,那些让人心烦的家伙仿佛也被远远地扔到了身后。
在路上走来走去,最担心的事情就是碰见熟人。只是远远地看到他们的身影,整个人就局促起来,脸上不得不挂起笑容,脑子里拼命想问候的话,等到了近前,还得假装出因为意外相遇而惊喜的样子。然后就假惺惺地嘘寒问暖,最后是依依惜别。我猜想,对方也一定像我一样感觉别扭和虚伪吧。
当然,这是小概率事件。大多数时候,迎面而来的都是陌生面孔,可以熟视无睹,想象着他们像风一样从身边穿过,不用停下来与他们互致问候。活在人类社会,难免要敞开自己。个人的感情和力量会被众人稀释。只有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才会感觉到心里的情绪慢慢发酵,愈加浓厚起来。
我意识到,我最爱的人是我自己。
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我在心里默念美国诗人蒂丝·黛尔的《孤独》: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的心渐渐地充实/应酬渐少/不再像年轻的时候/与每一个相遇的人分享我自己/心里有的话/也不用再把它说出来/他们来了/走了/都是一样的/只要我一个人还拥有力量/在一个夏夜爬上山巅/看成群的星星朝我涌来踽踽而行的时候,脑海里莫名其妙地就会闪现出女孩的影子。我觉得无可厚非,恰巧证明了我的男人本性。荷尔蒙疯狂分泌的时候,我喜欢漂亮女孩;慢慢地,我还是觉得温柔似水的女孩好,现在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了。也许是这样的——我走在一条貌似没有尽头的小路上,天地交接的地方布满了酡红的霞光,秋天的旷野苍茫无际,一个女孩在不远处向我招手,她大声说:嗨,你这是要去哪里?她的口气就好像我们是熟人似的。于是,我也大声回答:不知道啊。然后女孩说:太好了,我也不知道去哪儿,那咱们一起去走吧。
于是秋天深了,夕阳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