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是骑着单车还能泡到妞的时代。
有乐队在空洞的废弃教学楼里玩音乐,有人在谈论诗歌,高声说出梦想也不会被人笑话。
那时候,张蒙还在拼命读武侠,对喝酒吃肉的江湖心怀向往。江湖中人没有正经营生却永远有银子花,这是张蒙无法成为侠客的根本原因。那时候,我们还很随便,分分钟就喜欢上一个姑娘。张蒙把他喜欢过的姑娘都写进了文章里。在纸上的世界,他过得活色生香,二八佳丽打破脑袋抢着要跟他好。可事实上,他连姑娘的发梢都没挨着。
那时候,我们住简陋到极致的集体宿舍。那是一片新建的厂区,位于荒郊野外,没有电视,没有网络,没有游戏机,没有报纸杂志,没有年轻姑娘,没有一切精神生活。我对原始人般的生活现状表示不满,整天喋喋不休地说着抱怨的话,但为了钱不得不继续坚守。张蒙却显得很无所谓。他以冲凉为乐,从夏初一直冲到深秋。整栋宿舍的人都见过他冲凉时陶醉的神情——他哼唱着小曲,悠然地在全身涂上肥皂,然后用毛巾一丝不苟地擦拭着每寸皮肤,最后用一盆一盆的凉水从头倾泻而下——整个过程充满了仪式感,耗时漫长。张蒙把纯粹的洗澡行为演化成了妙趣横生的娱乐项目,堪称生活的艺术家。但是冬天接踵而至,他再也没有勇气坦然地脱光衣服走进洗手间了,哪怕在冲凉前疯狂地做一百个俯卧撑,在走廊里跑二十个来回。
我以为这时候他会陪我一起抱怨了,没想到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本繁体字版的《易经》,从此正襟危坐到二三更,废寝忘食地研究起天人之术,没空搭理我。
放假的日子,我们骑上破单车,穿过金黄色油菜花的海洋,穿过炊烟袅袅的村庄,穿过海风腥臊的渔场,骑行两个多小时,来到繁华的中心。我们大口呼吸着城里的空气,拼命往人堆里钻。只有在那个时候,你才觉得人类那么亲切,才意识到扎堆那么重要,就连路边循环播放的招揽顾客的烂俗口号都格外动听。我们见到光腿的美女就大呼小叫,流氓本色暴露无遗。我们穿梭在大街小巷,恶补资讯的空洞,似乎只是看一看琳琅满目的商品和表情各异的人类,就能获得精神上的无限满足。
书店当然是必去之地,摸一摸封面都会心旌摇曳。不过,真正出手买书却很少,因为我们都很穷,而且也不知道在这个城市逗留多久。
偶尔,我们会无比奢侈地在旅馆开一间房,睡一晚,第二天继续流连于霓虹闪烁的城市腹地,直到下午才回到厂区。更大的失落感和空洞感笼罩而来。我觉得自己就要离开那块不毛之地了,但是我还没有攒到足够的钱和勇气。
张蒙继续写小说,他把文稿保存在办公室的一台电脑上,很晚才回到宿舍。每次回来,他都兴奋地唠叨着字数和情节的进展情况,有时候他还会询问别人的意见。不过,谁也没认真听他的话,大家忙着发呆或者盘算未来,没空理会他。他也不因此而沮丧,洗洗就睡了。
我那时候打算报考美院,于是重拾画笔,和张蒙一起坐在办公室里熬夜。张蒙把键盘敲得劈啪作响,我的铅笔落在画纸上,也发出呲呲的声响。这两种声音使我的神经莫名地兴奋起来,运笔越来越快。我感觉到神灵的眼睛穿过浓重的黑暗在看着我们。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张蒙,他刚刚写完一个高潮迭起的段落,正无限满足地仰躺在椅子上。这时候,主管进来了,他默默看了看张蒙的电脑界面,又看了看我手里的画稿,然后拉掉了电闸。他说:都回去吧,别再浪费公司的资源了。
第二天,那台电脑不见了,不翼而飞的还有电脑里存放的文稿,那是张蒙奋斗了二十多个晚上的产物。不过,他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悲伤和愤怒,而是一如既往的无所谓,他指了指项上的脑袋瓜,说:都在这里,不会丢的。
我想,如果换成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淡定到这种没心没肺的程度。
二
我们辞职了,并且迫不及待地搬离了那个没有美女的荒郊野外。新的住处离我报考的美院很近,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因此有机会去美院蹭课,并且自此公然出入图书馆。张蒙决定把躺在脑袋里的那本书写完,他淘了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接上网线,从此蛰伏在家,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每天都有好消息传来,比如某网站力邀他加盟,某机构又与他签约,阅读量创新高,粉丝数过万……只是,没有一分钱进账。他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即将成为万众瞩目的人气作家,日进斗金。我耐心地等待这一天姗姗而来。
不过,在成名之前,我们还需要吃饭和缴纳房租。那时候我们都已经毕业,羞于沦为啃老族。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文化公司找到一份兼职,给一本儿童杂志绘制漫画;张蒙负责写动画脚本。这份并不费力的兼职却带来了颇丰厚的收入,结算工资那天,我们勾肩搭背、手舞足蹈,像两个神经病。晚上,小餐馆的油爆肥肠和麻辣豆腐真是让人赞不绝口。张蒙特意买了一罐啤酒。夜色空濛,微风醉人,走在回住处的路上,我感到莫名的振奋,忍不住唱起了歌。
三
美院的招生考试结束,冬天已经深了,我匆匆赶回家。张蒙也写完了故事,正通过网络卖力地推销。
回到故乡的小镇上,一切都是熟悉而亲切的,父母的关怀备至令我感到惶恐不安,我承担不起那样无私的爱。落雪了,小镇宁静而乏味。早晨躺在床上,鞭炮声此起彼伏,和窗外单调的风景对峙,百无聊赖。亲戚们嘘寒问暖,聊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关心庸常的生活。这个地方虽然温暖,但是用不了几天,我就受不了它的乏味。用矫情的话说,就是:在这里,我的内心得不到任何响应。
在长辈的安排下,我相了一次亲,第一次和操着乡音的姑娘互致问候,感觉怪异。姑娘是土生土长的小镇人,长得不赖,而且年轻,皮肤白嫩,吹弹可破,奈何话不投机,聊无可聊。相亲回来,我躺到床上,忽然想到生长在小镇上的人们,淹没在日常生活中,精神空洞,了无生趣地消磨着时光。我不确定这样的生活是否值得,也没有找寻到所谓有意义的生活,但是想到这里,还是免不了心生忧惧。第二天,我就离开了小镇。
张蒙已经不再把大富大贵的希望寄托在写文章这件事上,我也考砸了。我们意识到当务之急是找份靠谱儿的工作糊口。造化弄人的是,我最终被一家媒体录取,从此走上与文字打交道的不归路;张蒙却进入一家管理咨询公司,与他热爱的文字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们租住的老旧小区面临拆迁,到处都被粗暴地写上了红色的“拆”字。我晚上窝在屋里写稿,经常听到伟大的城管骑着摩托肆意穿梭的声音,警报器“呜啦呜啦”地叫唤着,好像在宣告这里随时都会被夷为平地。然而,我们依然顽强地寄身于此,与富贵阶层仰望同样的夜空,呼吸着同样的PM 2.5,做着各自的梦。
天气晴朗的日子,我们会骑单车去乡下,那里人稀车少,不用太担心被那些喝了酒乱开车的家伙撞死。那时候,天空蓝得像一块水晶,棉花糖一样的云团飘在空中。看多了灯红酒绿的浮华,我们又向往风轻云淡的素净。人就是这样,在此岸和彼岸之间纠结,轻易就蹉跎了一生。
有一天,我们骑行到乡下,正打算折返,张蒙的那辆破单车彻底散了架,链条断成好几截,前轱辘也严重变形。这辆破玩意儿终于被人类用坏了身子骨,张蒙随手把它扔到路边,然后默默坐到一旁。晌午的太阳光直射而下,风吹过田野,金黄色油菜花此起彼伏,我看见他的背影在金黄色的海洋里轻微沉浮,忽明忽暗,好像万能的佛祖降临人世,撩拨开万丈红尘,金身乍现,充满了神秘而悲悯的色彩。这感觉既诡异又真实,不知从何而来。
休息了一会儿,张蒙起身,说:回去吧。
我指着散架的自行车问他:不修一下吗?
他说:该让它退役了,修好它还不如再买一辆。
我说:那你怎么回去?
他拍了拍自己的两条腿,说:只好靠这个了。
他淡定得就像啥事都没发生似的。两个小时后,我们回到住处,张蒙为了感谢我陪他傻傻地走完漫漫回家路,请我去小餐馆吃油爆肥肠。那时候,即使囊中羞涩,钱依然是我们最不在乎的东西,总以为有的是力气和智慧,千金散尽了,分分钟又能挣回来,既富且贵的日子会在不久的将来水到渠成。
四
房东终于通知我们搬家了,威武的推土机早已扫平了周围的老房子,灰尘遮天蔽日。一幢幢别致的小洋楼在河对岸拔地而起,每天都有人在那里构思着新家的模样,但我们明显不属于那里。好不容易找到新住处,价钱同样便宜,不足之处是离上班的地方更远了。
我们尝试着练摊,从批发市场进了些货,是梳子、指甲钳、打火机之类的东西,最终只以五毛钱的利润卖掉一只小红灯笼。那是在一个小孩的不懈坚持下才达成的交易。之后再也无人问津。我们在夜风中被冷落了五个晚上,然后意识到逝去的时间才是最昂贵的成本。
我认真想了想,最终坚定了继续报考美院的念头。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张蒙,他立刻兴奋地对我说:其实我也更想回去编故事。于是我们一致决定把地摊上的东西无偿送给路人。
回去的路上,我们互相说着安慰的话,但是很快发现对方好像并不沮丧,完全没必要自作多情。没尝过失败的滋味,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奋斗过,所以失败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无论如何,我还是蛮喜欢张蒙试图安慰我的那句话:没什么大不了,没什么特别重要,没有谁少不了,明天是什么样子,后天就知道了。
第五章 在寂寞的星球曾这样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