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决定成立自己的公司时,只凑够了一千多块(这笔钱是用来组装主板的)。沃兹卖掉了他珍爱的惠普65型计算器,换回五百块钱;乔布斯则卖掉了他同样珍爱的大众厢式货车,比沃兹多换了几百块。有了这笔钱,他们准备大干一场。沃兹对当年的故事是这样回忆的:“我记得那次是开车从机场把史蒂夫接回来,沿着85号高速公里开。史蒂夫刚从俄勒冈一个他称作‘苹果园’的地方回来。实际上就是一个类似于公社的地方。史蒂夫提出了一个名字——苹果电脑……我们都想找一些带技术味儿的名字,可能那会更好,但再也没想出更好的名字。‘苹果’比我们能想到的其他词儿都好得多。就是它了!命中注定就是这个名字。”
乔布斯和苹果园的故事让我们瞥见了当年乔布斯的思维方式。确实,乔布斯是唯一的,这就像只有唯一的一个人拥有你独特的技能和经历一样。确实,也并非所有人都能复制乔布斯在计算机产业的成功传奇,但我们都可以学着变得比今天的自己更有创造力,这一样能够带来创新和成功。问题就是“怎么做呢”?乔布斯能教我们什么?
创造力就是整合事物的能力。
“是什么特质让创新家与众不同?”心理学家一直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哈佛的研究人员恐怕是对这个问题研究最深入的。他们用六年的时间走访了三千名公司高管,得出了非常有趣的结论。其实这些调查者当初去直接问问乔布斯的话,能节省很多时间。根据他们的结论,创新者和头脑僵化的专业人士之间最重要的差别就是“整合能力”,即将各个不同领域内看似无关的问题、困难或想法成功地联系在一起的能力。“我们的阅历和知识越多样化,头脑中产生的关联就越多。新信息的输入会激发新的思想关联。在有些人的头脑中就可以冒出新奇的创意。”
哈佛大学这项历时三年的研究计划佐证了乔布斯十五年前对记者说的一番话:“创造力就是整合事物的能力。”研究人员是这么说的:
“当你问那些创意大师们,他们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时候,他们都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因为他们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他们只是看到了一些东西,不久之后创意便在脑海里清晰地出现了。这是因为他们有能力将已经取得的各种经历相互联系,整合出全新的思想。他们的能力来自于更多的阅历和人生体验,或来自于对人生经历更多的思考。很不幸,这是些珍稀品种。这些行业中的许多人都不曾有过那么丰富的阅历,没有足够的闪光点用来整合,所以只能屈就于非常单线条的解决问题方式,看待问题缺乏广阔的视野和宽泛的角度。越是见多识广的人,越能创造出更好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