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长春,辽阳人。明前屯卫副将,守大凌河。本朝天聪五年,随总兵祖大寿来降;赐金币、鞍马。崇德元年,授三等男。三年,授户部承政。寻裁承政汉员,改本部右参政。七年,分汉军为八旗;长春隶镶黄旗,给人户,为世管佐领。八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征明宁远,长春任参领,攻克前屯卫、中后所。叙功,晋二等男。
顺治元年,更定官制,名参政曰侍郎;长春仍在户部。奏请给京员俸薪,得旨:『俸薪为养廉重典,自不可缓』。命会同兵部详列规制以进,裁定施行。是年十月,坐覆免泰安州钱粮不白本部尚书,用印信;革侍郎,专任参领,降世职为一等轻车都尉。
二年,随豫亲王多铎破流贼李自成于潼关,定河南,平江南;进取杭州,遇嘉兴敌兵乘势来犯,长春奋击,败之。我兵先后取扬州、江阴、昆山、常熟等城,长春皆督兵炮击有功。议叙,加一云骑尉。
八年,从征浙江,与副都统吴汝玠等为前部,击败舟山「海贼」。三遇恩诏,累晋一等男。
十年,以老病休致。康熙十五年,卒;子志琳,袭爵。
--见原书卷七十八「贰臣传」(甲)。